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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州“限外令”动真格 禁港澳人士买商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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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7: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文汇网报道,继上海“升级”楼市调控后,广州“限外令”也开始动真格。广州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人士不能在广州购买商舖。此前,穗主要限境外人士购写字楼,此次则扩大到所有非住宅物业,包括写字楼、商舖、商业用地性质的酒店式公寓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7日向记者表示,此前下发的文件要求对国家相关调控政策加强执行。

  3月7日18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消息称,近日确实下发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再次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

  规定不新 执行更严

  广州荔湾区房管局相关人士亦透露,已收到相关文件,目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不可买非居住物业,只可买住宅性质的房产,条件是提供一年以上在广州工作、居住、学习的证明,并且在广州无房产。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谘询人员向记者介绍,这个新规是从3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执行到什么时候还没有说法。这位人士介绍,早在2011年实施的限购措施中就明文规定,港澳台等境外人士不能买写字楼,但现在是连商舖都不可买,暂时不知道政策要实施多久,但很确定现在是不能买了。记者注意到,相关信息传出来后,不少中介人士也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谘询相关情况。

  其实,国家从2006年即出台通知限制境外人士购买非住宅房屋,但业界人士则称,这些规定并没有严格执行。穗中介满堂红市场研究部沈锐培介绍,此前对境外人士限购提及的是住宅这一块,相关部门在上个月就放出风声,境外人士够买非居住物业要严格执行。这个月已接到通知说不能买。他又指,这次并没有新的规定出来,只是在执行上更为严格。满堂红珠江新城负责商舖的工作人员则指,有同事7日有一单商业物业递件到相关单位审核,已经不接受。而之前商舖是可以递件的。

  驳限购放松传言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也指,按相关规定境外人士个人一直都不可购买商业物业,要买住宅都要通过很严格的手续也才能买一套。只是在具体执行上,各区执行力度上不一样,包括荔湾区、白云区等之前并没有那么严格,现在基本上就是要求严格执行。估计穗强调相关政策,也是为澄清最近有放松限购的传言。沈锐培甚至认为,此次强化执行,也是为严防更多境外租金进入输入通胀。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2/03/hongkong1203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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