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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3: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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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heraldic于2010-04-14 11:00发表的 :
henry兄说得有一定道理
那几点都是指望农民房产增值,看似有道理,其实忘记了根本:农民必须在本地有赚钱的手段,也就说,本地区域经济要有足够的消化就业人口的能力,否则,一潭死水,是没法真正实现小康的-----
国家需要把那些基础建设的投入偏向农村,把大力发展农村的多元经济放在实际有效的地位,不过眼下很难,大城市的头头们占据了国家政府有利的地位,他们无非是拼力保护他们城市的发展
还有,不要忽视了我们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据说下面这个品种就属于全球目前的一个首创:
买房缺资金 可申请接力贷
“我想买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子,需要贷款20万元。可是以我现在的收入情况最多只能贷款15万元,我该怎么办呢?”对于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购房者来说,要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并非易事,而选到了房子却被贷款问题难住更让人沮丧。日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推出的一款个人住房接力贷业务,可以帮助资金不足的购房者解决燃眉之急。
据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工作人员介绍,该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以子女或父母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从该项业务的办理对象来看,这是一款专为贷款买房资金不足,需要家人帮忙共同还贷的客户而准备的。例如,借款人月收入2000元,付完首付款后需要贷款30万元,根据目前规定,这个收入水平,借款人可贷款金额要低于3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就可以选择父母其中一方作为共同贷款者,按照所有借款人的累计收入之和为基础计算月还款额,从而增加贷款额度。”那么,接力贷对还款期限及还款人的要求有哪些规定呢?
按规定,接力贷的期限可以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儿子(或女儿)的年龄为基础,按照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说,即使父母作为借款人,年龄已过50岁,只要有子女同其共同还款,还款年限的确定就不以父母的年龄为准。而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则按照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http://dnews.dyxw.com/html/2009-06/24/content_104024.htm
俺们这边发现大家对于这个品种还是特别欢迎的:
【在房价节节攀升的情况下,想买房的人在恐慌,银行也在害怕,这么高的房价,这么低的收益率,万一出现买房人买不起,月供供不起的问题,怎么办?还是银行家们有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就是最先想出这种“好办法”的一家银行。他们想的办法,就是让原先的一代贷款一代人还,变成一代人贷款几代人还。也即“老子借债,儿孙接力”,让中国有条件当房奴的人们,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一代一代的接下去,最终还清贷款,变成一家从房奴中解放出来的自由人。
http://hongdou.gxnews.com.cn/viewthread-4753847-1.html
而在记者的街头调查中,10位受访者有8位对“接力”式住房贷款表示欢迎。某地产商也坦言,这种方式其实就是在某种意义上降低了住房贷款的门槛,解决了某些市民的后顾之忧,肯定能让更多的市民加入买房者的行列,促进房屋交易量的增长。一位李姓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父债子偿”的结果必然是“父业子承”,这正符合了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所以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根深蒂固。 】
我的一点看法:
这种接力贷实质上面放大了贷款的额度,也深深的捆绑了家庭和房产的关系,这样从金融角度来说更保护了银行贷款的安全,但是考虑到中国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据前段时间有相关部门官员的言论:中国建筑寿命平均目前只有35年,这样一个家庭为了这个平均寿命35年的房产要扛七十年的贷款,这样的创新其实很苦涩和难过。
只要还是拿着房产来做当地经济支柱的思想不改变,怎么提高首付都有应付的办法,比如这个接力贷,比如其他形式的短期融资办法,都能轻松破解这个首付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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