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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kyyy

投诉bookish, 将其他论坛的正常发贴拿到读书园地进行恶毒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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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5 04: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没时间与你类人纠缠!!

在此专门投诉你:  违反论坛规则, 把其他论坛合法的贴子搬弄到读书园地, 主动挑起争端, 对本人进行恶毒人身攻击的行为!!

强列投诉, 并要求你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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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5 05: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 书乡访客的姐姐七PK一事, 我已道歉, 此事早了, 用不着你再故意在论坛惹事生非!

如果说, 我说他姐姐七是流水帐, 就要道歉(事实是他先恶语伤人, 某前高层当时已用m+支持了我!!), 那你把我其他论坛侧重与科研经验交流的贴子搬到本坛, 断章取义, 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 你更应道歉!!

你不配荣誉会员! 有你这种强词夺理, 是非趁倒的惹事之人, 论坛怎么能不乱??

我在今年六月前, 在读书园地没与任何人有冲突! 还认识了不少书友! 与某些高层也接触过, 我也是尽力帮她而不是无耻地公开当打手!!

我扣分不对? 某板主扣我一诗17分, 你怎么不公开出来指责呢?

我PK不对, 你不是正在主动与我PK吗!

我当板主不该与会员吵架?  这两天, 你这个荣誉会员不正在天天主动找我吵吗!! 且用的手段多么无耻! 竟违规, 把其他论坛的贴子搬到这惹事生非!!

当打手骂别人时, 也要注意, 看看你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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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我不想给论坛管理层惹麻烦, 文学板另一个板主一年多没原创, 很少理板务, 很少加分, 三次给我pm说要请我去, 结果竟扣我一诗17分, 我也懒得投诉, 因为她是女的! 算了! 我写17诗照样能挣回来.

妙笔生花板, 书乡访客直接抄老美的企业文章, 得了七个威望, 我提出异议, 也直接抄一个天王星的文章, 结果扣我五个威望, 我也没投诉, 因为我的原创多了, 随便写几个就能挣回来, 我得支持板主对吧!

要是你, 要是书乡访客, 要是剑气冲宵, 还不天天PK, 天天来投诉呀!!

正是你们这类人, 光拿手电筒照别人, 不照自己, 对别人一套, 对自己一套, 才是论坛争端不断的根源!!

老实讲, 在六月之前, 我根本不会理你!

但现在, 我不得不为自己ID的荣誉, 强烈投诉你! 并要求你向我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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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5 06: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忙了几天了, 百般为你自己申辩, 用的手段就是无耻地把三个月前的事再次趁倒黑白!!

建议你, 认真地看一下论坛规则, 用你的话, "你是谁, 你有什么资格", 把其他论坛的合法贴子搬到读书园地来惹事生非? 并且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

书乡访客, 剑气冲宵, 他们错也好, 对也罴, 那是管理层的事.

不是因此, 你就有了理由、有权力违规、去把其他论坛的贴子拿到读书园地攻击别人的理由!!

你的错误就在于此!!

投诉你, 就是投诉你这个严重违规、不道德的的行为!!

明白了吗? 去了德国的访问学者!

不要天天浪费时间, 说书乡多么有理, 剑气多么有据!我投诉的, 是你违规!不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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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5 06: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从0楼开始点评吧。

bookish, 做为荣誉会员, 一年多没上论坛, 上来就任意污辱本人!
第一句话写得好,直奔主题。然后,下面的论述都围绕着一主题展开。

在板主区, 胡乱指责本人: 不该加分, 不该写板主工作日记, 说本人没资格给原创小说累积加50分.
这里开始列举被投诉人是如何任意污辱楼主的,但写得很不好。“胡乱”=“任意”,但“指责”怎么能和“污辱”挂钩呢?举的第一个例子就来了个无限上纲,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这在以后的PK中是应该避免的。

随后的具体“指责”中,讲的是在版主区讨论该不该,那是完全正常的讨论,反而起了抬高被投诉人的作用。

“没资格”这三个字用得稍有进步,讨论时说人家“没资格”,可以让别人看到被投诉人讲话的霸道和蛮横无理,这时,应该引用被投诉人的原话,记不得原话给出个出处也行。为了方便楼主投诉,我在19楼把我的原话贴出来了,供楼主引用。

巴结已退休的高层, 把那位原高层的自己认错并删掉的话, 说成是为了论坛好, 一片苦心!
这是句败笔。因为它与楼主的主题毫不相关,“巴结别人”不可能被认为是“污辱自己”。以后要记住,举例要围绕主题。

把论坛的搅板者, 书乡访客, 剑气冲宵的发贴, 说成是有理有据发贴. 趁倒黑白, 混洧事非!
同样道理,“说别人好”绝不能被想象成是对自己的侮辱。

近两天, 任意跟贴, 对本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
这句话还可以,把论述又拉回到主题上来了。

证据一, 把其他论坛科研经验板, 本人的原创, 拿到本坛来, 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
这是楼主最糟糕的做法,被投诉人举的这个例子对楼主的威胁最大,楼主反而把对自己不利的一面重点拿出来。

你看,被投诉人转贴了一个贴子,注明了出处,这属于合理引用,符合各论坛惯例。楼主或许可以抗议被投诉人侵犯版权,这样,被投诉人就只好修改他的帖子,把全文引用改为引用个别句子,并对未经原作者同意全文引用公开表示歉意(但不够负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讲,引用一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构成对作者的“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因为“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是作者自己造成的。我们可以看到,作品对第一人称的导师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称他为“暗地里做尽了坏事”,作品对中国人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称“中国人根本不能合作!与中国人合作不是上当就是受骗!!”“不要跟中国人合作!要跟白种人合作!”称中国人“ 是人种不好!! 或者说, 中国人中坏蛋的比例太大!!”

楼主显然已经意识到这种侮辱公开在中国人面前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把“把其他论坛科研经验板, 本人的原创, 拿到本坛来”作为被投诉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的证据。但是楼主没有给出被投诉人在评论这一作品时说了哪些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的话。“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污辱”的话都是作者自己说的。楼主举的证据反而对自己不利。这是犯了PK的大忌。以后千万注意。

要求, 他向我赔礼道歉!!
如果紧扣主题,被投诉人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岂能一个“赔礼道歉”,应该“撤销荣誉会员资格”,真有恻隐之心的话,也应该是以后说的。

希望楼主,也希望大家从中受益。

今天的讲评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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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5 07: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kkkyyy2006-09-04 06:17发表的“”:
非常可惜,你巴结的那位退休了!

我相信, 读书园地的站长/管理员, 是有是非之心的!

不会让你这类搬弄是非之人,在论坛胡作非为的!!

kkkyyy你投诉bookish也就算了,竟然不时牵连到其他人,“你巴结的那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听雨,听雨对论坛的影响岂是你所能胡乱猜测的,对你的这种“一人犯事,牵连九族”的作风实在看不过眼,小心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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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01: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掐”艺术实战经典

得到管理层允许,我将网站建设的一个帖子(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21096)复制到茶社(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26191),便于他人可以以游客的身份阅读此帖并取证(之所以做这样的非常操作,是因为管理层查证了网友举报,当事人于2009年3月18日发动了对论坛的广泛攻击,并且更是涉及到了论坛创始人和免费读者等与他毫无瓜葛的人)。

其实,前些时候我把这个帖子下载打包后传给一位网友,得到的评价是“笑翻了”,我想,他当时大概都已经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2006年是论坛不平静的一年,我在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24308的33楼的那两个原创非首发就是这场风波之后总结的“掐”艺术。因工作繁忙,我2005年开始潜水,那时实在看不下去管理团队内部发生的持续的人身攻击行为,终于浮出水面,在议事厅作为荣誉会员过问论坛事务。

三年前的事了,回忆起来很吃力,我查了内部档案,我是在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2193的30楼(Posted: 2006-07-18 10:39)冒泡的:
难得今天有空来网站。没时间看全部贴子,只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论坛的作用很大,希望版主们从高层次来看自己的贡献。
说实在的,不仅学生有很多不会使用网络资源,就是老师们也是如此。论坛应该是他们的一个很好的学习园地。
2、论坛对于版主们也是一个很好的实习园地,学习管理,学习协作,学习领导艺术,等等。反过来说,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由于年轻人(我记得以前也有年纪大的)在虚拟世界的好胜性,论坛中的争论很容易失控,这对于版主们来说,是对其领导艺术的锻炼。版主间的讨论乃至争论不应公开,不应攻击,我们的目标是把论坛办好,为学生们、老师们和科研工作者提供文献检索的学习和交流途径。一切围绕大目标,意见不合不必争出是非,我想,大家事后都会自己反省,说不说出来是无关紧要的。在这虚拟世界里,版主们相互之间要学会宽容。什么问题也不必一定要谁谁谁给个说法。公平尽在人间。
3、我个人认为,听雨、知识、注册等都是论坛有着特殊贡献的,新来的版主可能不很了解。尽管有时他们中有的会表现出很有个性,但不管怎样,他们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始终在奉献!当我们有怨气要朝他们发的时候,建议先想一想,你对免费读者会以这样的方式吗?如果不会,那么,就换一种合适的方式。
4、论坛上的搅局不一定非要消灭在萌芽中,水清则无鱼,但我们版主不要去趟浑水,要顾全大局。版主和总版主都要敢于在适当的火候删贴。这一点要学“阿果”。水清则无鱼,但没有规矩也不成方圆。
以后要是能把专业版面办起来,会员的专业水平的层次能提高上去,论坛就更好了。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1971的32楼,Posted: 2006-07-21 07:10,这大概是第2个泡:
我们欢迎讨论乃至争论。注册的争论就曾带给论坛热烈的场面。但是不允许吵架、漫骂、侮辱和人身攻击。
网站建设的一个帖子观点消极,且针对最新的处罚,但是在说理,这才叫坦诚相见,所以知识兄加分加得很好。

熟悉我的处事方式的朋友都知道,太极扇的精要就是先扇一下,摆摆平,这是第一招。

摆不平则来了公开的第二招,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5174,当时是origin看出来的,一招便点出对方死穴。

第三招只不过是借势再加两掌,即2006年7月26日的内部帖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5311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5337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26191(或tid=221096)的19楼给出了我的部分发言。)

两天后管理层作出了决定,我便作了一个总结,将“掐”艺术内部发表于2006年7月28日。论坛公告在7月29日发布(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6295)。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个月以后,我居然不得不亲自实践我所总结的“掐”艺术理论。这个让人“笑翻了”的帖子便是当时两个帖子中的一个。

我是没有随时保存论坛帖子的习惯的,第一个帖子被管理层删除之后,看到我那些“心跳加快、热血沸腾、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腿也不抽筋了、大脑小脑脑干均处于高速运行状态、反应也变得敏锐”(猫语)时写下的“妙词佳句”全都不翼而飞,十分的伤心。还好,14天以后,对手体谅我的心情,重新给我机会实践自己的“掐”艺术理论。

这就是现在这个“掐”艺术的经典帖。当时也被删除了(之后就有论坛的处罚公告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22649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40239)。由于后来又有新的攻击行为(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459153),便被我从垃圾箱里捡了出来。

帖子中引用的地址是旧格式,对应现在的动态格式为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帖子编号,即,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194698【版主值班日记】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196295 [全文完]历史小说《黄花赋》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198070【争鸣】关于合格版主标准的讨论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199416【专业交流与互助区 agldacheng,bbsicom,kkkyyy】版主是否称职你说话,请投票!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2716 挽别 --- 七月十七闻青版欲行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3604 申请“文学欣赏与原创”版版主并建议贴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4794 阅读体验·哲学的慰藉(已经更新第二章体验)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5102 词一首·思君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05279 看看书乡访客的言语!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18063 网站建设版块临时要求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219359 给Crazy Stone的公告

帖子复制以后,锁定仍然保留,但自动取消了原来的15威望限制;主题帖的修改信息([ 此贴被kkkyyy在2006-09-05 06:04重新编辑 ])和21楼的修改信息([ 此贴被kkkyyy在2006-09-05 05:26重新编辑 ])消失了。当然,最后还多了我这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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