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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心灵之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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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22: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本人担任环保局法律顾问艰辛的历程。
  按照有关规定,餐饮、娱乐、服务业要征收超标排污费。但是,由于当地环保部门原先的执法水平达不到要求,导致这几个行业的超标排污费多年来不能收取。为了改变这种状况,A环保局就有关问题向本人咨询,本人阅看了他们提交的有关材料后,于2001年5月9日提出了《关于制作收取超标排污费文书的有关问题》的书面材料,提出了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A环保局制作的《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和《限期缴纳排污费通知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不能正确适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复议机关错误,有关法律文书没有事实依据和证据不足,文书名称错误,法律文书送达不符合规定等等。(二)排污费的征收程序。包括:1、排污费申报登记;2、排污费申报核定;3、核算排污费;4、依法征收;5、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三)关于征收排污费的有关规定。主要有:关于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等等。
  A环保局收到本人的书面材料后,当天即决定由本人担任他们的法律顾问,但其条件是从餐饮、娱乐、服务业三大行业中共选择出38家“钉子户”作为执法的对象,要求这38件案件能够顺利通过有关程序,最后得到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对环保局的邀请,本人予以拒绝,原因如下:一是这方面的执法在许多方面还是起步阶段,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存在许多疑难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A环保局已做了不懈的努力,包括向兄弟局请教,向市及更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向本地的资深律师咨询等等,通过多种途径都不能解决;如果接受A环保局的邀请,则意味着由本人一人承担重担 ;二是这38件案件,都是A环保局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反映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较低和案件的复杂疑难,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该局的执法水平和有关问题,决非易事;三是38件案件背后,是数不清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牵扯进去,扯不断,理还乱,许多问题将会接踵而来;四是风险大。38件案件,不知道要经过多少人多少环节,任何一个案件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法院不予强制执行。尽管本人非常不愿意,但最后,还是过不了人情关系这一关,担任了法律顾问。由此,踏上了艰难的心灵之履。
  首先,本人为环保局重新制作十多份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印发了环境执法涉及到的法律规定以及注意事项,对全局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接着,言传身教,带领他们办理具体案件,从送达法律文书、书写调查笔录、书写综合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法制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开展听证、行政复议、向法院起诉应诉、申请强制执行等等,每一个环节,本人都严格把关;许多厂矿企业和个体户,本人多次上门。
  白天,本人为环保局解决一个个涉法难题 ,晚上,接着查找、书写材料。特别是一些案件到了诉讼阶段,本人的家简直门庭若市,本人的亲朋好友,也被卷入了说情者的队伍……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到了2002年上半年,38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第二年(2003),又有41件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此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走在全市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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