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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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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也本不打算再发了,不过云兄既然又已毫不客气的指出,那弟自不得不再回复一回。
首先,弟所谓诸位有喜者,纯为调侃之言,几番辩难之后,大家哈哈一笑,亦为美事;且弟昨日颇有解脱之喜,所以将诸位一并拉入陪弟,凑个四喜临门,虽是强行拉入,(尤其是醉兄,凑不出第四个人了,就先拉入再说了)想来诸位亦不会拒绝吧.学术问题自需以逻辑待之,玩笑之语就不必如此了吧.如兄最后云,顺便说一句,如果不是戏言,看似兄误会醉版的意思了。如以逻辑的眼光来看,则兄此言之前提是,醉兄亦有某种意思,只是非弟所想的.则弟又要狂翻书来论证,1、弟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2、醉兄到底是什么意思。岂非痛苦之极?
其次,云兄之说话方式,弟自然知道非人身攻击,只不过弟不喜欢而已,不过现在也适应了,无可无不可了。
复次,弟所说的,“挚”到底解释为“至”,还是解释为“鸷”,其实已是无可紧要了,不是说这个问题本身无关紧要,而是说,在弟寻找弟帖之致命点时发现,如果一直拘泥于这个问题,反而会使真正的致命之处蔽而不显,所以所谓的无关紧要,仅仅就此而言,并无他意,兄似有误会。同时,弟以为,就目前的材料而言,“挚”到底解释为“至”,还是解释为“鸷”这一问题是无解的,各持己见即可,多争无益。
另外提一下,弟治《诗》一向重毛轻郑,不存在兄所说的现在的确开始关注毛传的问题。可见在对话中对对方的话产生误解是很正常的事,无关大体之误解弟想就无需再加理会了,看兄的意思,也是如此,这句话想来不是对兄的误解吧?
此帖至此弟以为待弟回复完b兄的问题即可告终,与云兄就以后有机会它帖再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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