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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江湖识小录◎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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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3 02: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始皇帝驱虎狼之师,东进中原,横扫天下,吞灭六国,威加海内,不可一世。然而人的血肉之躯毕竟会溃烂腐朽,如今秦陵中穿越两千年的沉埋,光芒依旧的,却是一把把青铜铸就的秦剑!《释名》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可见剑之为兵器,主要用于近身防卫。而秦剑显然不能纳入这个范畴,从其90余厘米的长度看,当是秦国步兵的主要作战武器之一。秦剑窄而长,剑身最宽处仅3厘米余,以这种宽度支撑90余厘米的长度,以青铜质地之易折,既要具备良好的刺杀力,又要经久耐用,无疑需要极高的工艺水准。中国的青铜兵器,很早即已运用合金技术,各种兵器以用途之不同,合金比例也有一定差异,这在《考工记》中有详尽记载。秦剑的铜锡比例,脊部含锡量大约是百分之十,刃部含锡量大约是百分之二十,脊部的韧性与刃部的坚利几乎达到当时的完美程度,有此利器,秦人不啻如虎添翼。而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秦剑表面居然经过人工铬盐氧化处理,发出淡淡的灰黑色光泽。德国人迟至1937年才发明的铬盐氧化处理技术,怎么会运用在距今两千余年前的秦剑身上,这是一个谜。正所谓“龙泉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
  剑之起源,极其古老,所谓黄帝作剑,蚩尤制兵,虽是附会,亦足见悠久。成形的剑由两部分构成,即剑身与剑把;剑身与剑把又各分数部,以专名称之。剑身部分,前端曰“锋”;中线有棱突起者曰“脊”;脊两旁曰“从”;从以下即“刃”,又叫“锷”;脊与从合称“腊”。剑把部分,中间曰“茎”,又叫“柄”;夹茎之木曰“夹”;缠夹之绳曰“缑”;剑把之端曰“首”;剑身与剑把之间,有“格”,亦曰“镡”,用以护手。一把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大抵如此,随着时代变迁自然也有些微变化,如有的剑在剑把部分的“茎”上加之以“箍”,以容中指,使手能紧握,不致滑脱。后世更在剑首配以环,缀以丝带,或玄素或五彩,剑器舞动之际,耀人眼目,天地为之低昂。
  说起造剑之术,吴越堪称一绝,《考工记》曰:“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所谓“地气”,除民风、矿藏、冶炼技术诸项之外,也指吴越立国,在江南水网纵横之地,丘峦起伏,密林杂生,不利于大规模战车作战,只得发展短兵相接的步兵与水兵,如此则对剑的需求自然比其它地区为高。需求刺激生产,因而产生了不少扬名后世的铸剑大师与名剑。如春秋晚期的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越王允常铸剑五口,名曰纯钧、湛卢、豪曹、鱼肠、钜阙。吴国铸剑大师所铸的干将、莫邪,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阳剑纹理类于龟壳,阴剑则呈鳗文,更成为后世宝剑利器之代称。而欧冶子所铸湛卢宝剑,不但照人如照水,切玉如切泥,奇气通灵,折冲伐敌,而且具有道德判断力,人君有逆理之谋,则去往它国。允常将此剑赠与吴国,后阖闾为爱女之死,杀生以殉葬,湛卢剑恶其无道,遁去,为楚昭王所得。
  越王爱剑,到了允常之子勾践,使人以白牛白马祀昆吾山神,得剑八口:一名掩日,以之指日则日光昼暗。二曰断水,画水开即不合。三曰转魄,指月,蟾免为之倒转。四曰悬剪,飞鸟游遇,触其刃如斩截。五曰惊鲵,以之沉海,鲸鲵为之深入。六曰灭魂,扶以之夜行,不遇魑魅。七曰却邪,有妖魅见之则止。八曰真刚,以之切玉断金如刻削土木。这八口剑已不是用以临阵的利器了,而是震慑天地的神兵!
  吴越之剑,工艺精良,冠绝天下,难免引起他国觊觎之心,楚王更是见于行动,派风胡子为使,赍邦之重宝,求剑于欧冶子与干将。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其铁英为剑三枚:一曰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一曰太阿,观其锷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一曰工市,观其锷从文间起,至脊而止,如珠而不可枉文,若流而不绝。楚王得此三剑,晋郑闻而求之。不得。发兵围楚之城,三年不解。城内兵尽粮绝,楚王无奈,引太阿之剑登城,指郑则三军白首,麾晋则千里流血。仅凭一把太阿剑,反败为胜,使晋郑雄师一败涂地。自此“太阿”成了生杀予夺的象征,权柄旁落,便称之为“太阿倒持”。
  历代传说赋予剑如此之多的神秘光环,难怪后世要将其作为宗教法器来使用。《神仙传》中说:“真人去世,多以剑代形,五百年后剑亦能灵化其验矣。”道家谓此为“尸解。”梁代道士陶弘景为武帝萧衍造“神剑十三口”,用金银铜铁锡五色合为,有“凝霜,道家三洞九真剑”“伐形”等名目,剑上分别刻有真人玉女名字、风伯雨师形、蚩尤神形、六甲神形等等道家神形及符箓。神坛之上禳灾祈福,祭台之前呼风唤雨,剑既有如此功用,自然玄之又玄,神乎其神了。至此,剑之为物,从物质层次的兵器升华为精神层次的祭器。想起颜回愿铸剑为农器之言,此止戈息武之意若果真实现,剑可谓万能了,也不愧于它能屈能伸,兵中君子之美名。
  剑很早便与礼制相关,贾子曰:“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不带剑。”带剑朝见至尊,更为礼制所不许,《左传》中便有浑良夫与卫侯共餐不解佩剑,即遭处死之事。西汉以前,剑除佩带之外,尚存实用功能;自东汉始,钢刀渐渐取代剑的实战应用,魏晋以后,剑纯粹成为一种装饰及礼器。从西晋起,甚至代之以木,“贵者犹用玉首,贱者亦用蜯、金银、玳瑁为饰”;隋朝一统江山之后,对佩剑之礼做出了详细规定,从一品玉具剑,佩山玄玉,到只佩玉不等,唐沿其制,朝堂之上剑佩铿锵,蔚为壮观,有诗为证:“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花迎剑佩号初落,柳拂旌旗露未乾。”虽然剑不再作为实战武器活跃于历史舞台,但无论文人骚客,还是帝王将相,都一直对它情有独钟。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李太白“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一个何等沉郁,一个何等洒脱。十全老人乾隆皇帝,对于宝剑,更是酷爱,曾四次命内务府造办处制造刀剑,供他佩带把玩,制造过程长达十年之久,盛剑之箱美其名曰“神锋握胜”。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不知始于何时,书生四海浪迹,落拓天涯,常以诗酒为伴,琴剑为侣。闭目遐想,啸傲林泉,烟霞深处,意境何等优美,但有时佩剑为饰,而无搏击之能,却足以取祸。汉丞相陈平,初归项羽。项羽因刘邦攻取下殷,迁怒于平,欲诛之。陈平惧,封金逃亡。乘船渡河时,船夫见他相貌不俗,又身佩宝剑,一定随身携有巨资,便不怀好意,动起了歪脑筋。幸而陈平察言观色,见机得快,解下佩剑,脱下上衣,主动帮船夫撑船,以示寒素本色。船夫见状,遂打消谋财害命的念头,陈平因而逃过一劫。这要是《吕氏春秋》中刻舟求剑的那位楚人,难免要葬身波底,侣鱼虾而友河伯了。
  书生佩剑,还是以有真才实学为佳,当月白风清之际,或小酌微醺之后,拔剑起舞,可谓一件风雅乐事。若只徒俱燕赵游侠子的金玉外表,而败絮其中,或早或迟,必贾奇祸。(王昆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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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3 2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拜读过多次所以就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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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3 22: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长歌兄一贯的支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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