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qi 发表于 2024-4-15 23:24:09

国家标准的种种门道

在教育部与版权那个帖子,我提到了国家标准有关的利益勾兑。这引发了我的回忆,然后就是不吐不快。

我的回忆是曾经从事标准化管理的那些岁月,还有我起草或参与起草的那些国家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这些也说明我对这个话题还是有点发言权的吧。

先说一下利益勾兑,或者换个好听点也正规点的说法,叫利益平衡。法律就是搞利益平衡的。国家标准作为法律的一部分,当然也要搞利益平衡。这个利益平衡,既包括部门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也不可避免地包括个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部门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这个更公开一点,也更好理解一点。比如A部门或A单位是上游厂家,B部门或B单位是下游用户,那么交货标准是什么呢?标准如果严一点,显然A损失利益B获得利益;标准如果松一点,显然B获得利益A损失利益。我刚入行时,老同志就对我说,咱们出去以后,权力还是挺大的,因为你的笔稍微咣当一下偏一下那就是多少个亿的出入。这个所谓出去,就是代表标准化管理部门去主持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会议。这个权力给个人带来的好处,我也是下到地方上才有体会的。某次我去某一线城市,临时想去一个景点,就试着给以前参加过我的某个会议的某厂长打了个电话。结果这个厅局级的厂长就立马亲自带着车来接我这个连科级都不到的普通干部去了那个景点。

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会议上,与会代表按利益可以分为三方:厂家也就是上面说的A,用户也就是上面说的B,游离在AB之外的中立国“外交官”。中立国外交官是个玩笑梗,来源于《甲午海战》。那些单位是中立国呢?比如标准出版社,比如工艺不同但却属于业内的厂家,比如有意进入行业的特大型企业。我们会邀请这些中立国的目的是提高会议的权威性和美誉度,这些中立国愿意派出外交官的目的则是和各方拉关系并在行业内刷存在感。对于我们这样的主持者来说,争取中立国是重要的平衡手段,尤其在AB双方无法取得平衡的条件下。我的同事们精于此道,所以绝大部分标准会议都会圆满结束。

我那时对纵横捭阖不是很擅长,因为我这个人有点书呆子,学啥都要从基础理论开始,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纵横捭阖的基础理论。和同事们相比,我的强项是文字能力和逻辑能力。所以我搞定会议的方法就是以我之长攻敌之短,擒贼先擒王——拿下和我唱对台戏的对方老大。记得有一次我主持的标准修订会来了一个行业大咖,身上一大堆各种委员会会长之类的头衔,所有代表都对他点头哈腰不敢说不。我一看麻烦了,这样下去就要失控的节奏,他的意见和我又不是完全一致,被他控制了会议我岂不是要被架空?于是我韬光隐晦,只听不说,在他滔滔不绝别人溜须拍马了一上午之后,我下午一开始就突然出击,把他的逻辑漏洞一个一个摆出来,然后在大家目瞪口呆并虽然掉头转向我时,最后给他留了个设计好的台阶。大咖无奈地走下指定的台阶,然后转过来给我戴高帽子,于是我彻底拿下来会议。最后,大咖毕竟是大咖,不仅宽容了我的攻击,而且惺惺相惜成了朋友。因为他虽然个人利益不无损失,但毕竟我没有赶尽杀绝,而那种情况下赶尽杀绝也是可能的,毕竟还有单位利益在上面。

这就说到了国家标准里的个人利益。起草国家标准是有一定个人收入的,这个收入不大也不小,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但这个收入和个人从起草国家标准能获得的行业内的名气和地位相比,那就小巫见大巫了。一个国家标准的起草人是不是就意味着标准所覆盖范围内的最高权威呢?小圈子里的人知道不一定是这么回事,因为起草人要从起草单位里挑选,起草单位在挑选起草人时也很可能有各种情况和各种内部的利益勾兑。但出了这个小圈子,那就未必人人知道了,所以名气和地位自然还是有的。从我们管理部门来说,我们自然不便总去干涉下面起草单位的内部操作,但关键时候说句话可能还是有用的。当然,我也知道这是很讨厌的,所以我也很少干这种事。我干的更多的,可能还是和行业里各单位的各方面关键人物拉关系并搞清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里他们各自的利益和功能,以图在关键时刻能将军或自救。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难道国家标准里除了利益就没有科学技术或某种原创性了吗?坦率说,有,但肯定不多。因为标准通常都是非常成熟的东西(不成熟的也有,但很少,例如借国家标准绑架国家的鸡贼奸商),科学阶段早早就飘走了,技术阶段也已经差不多了,所以标准只是科学技术的结果,但它本身并非高科技。这就好比电视技术是高科技的结果,但一台电视机本身是算不上高科技的。原创性呢?这个就更少了。大部分国家标准是修订而不是制订,修订显然就没有多少原创。同时国家标准很长时间强调直接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直接采用就是直译,等效采用就是意译,翻译就算有原创性那也是语言的原创,不是内容的原创。在我本人起草或参与起草的标准里,只有一项是有一定原创性的,因为我否定了当时业界的主流方法而使用了更科学的方法。但我的原创度也是有限的,因为方法框架不是我发明的,我只是填了一些小空白而已。

既然国家标准里是文字性的东西,那国家标准的文字水平如何呢?说起来,国家标准其实就是法律,法律应该是严密准确的,所以在外人看来搞国家标准的人应该是文字水平比较高的人,或起码一堆人里应该有一两个文字水平高的人。但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的起草人和制修订会议代表,语言水平都是平均水平,因为他们的选拨标准并不是文字能力,而是技术能力或人际能力。这也是我在标准化圈子里有一定声誉的原因,因为我一旦引经据典掉书袋,那些技术出身的工程师基本都不会有什么异议,除非是我对某个技术问题严重误解,而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有没有在制修订会议上已经通过并全体代表签字然后在我们管理部门或下一个环节也就是标准出版社又被修改文字的呢?肯定地说,有。这个从法理上说似乎是错的,因为制修订会议并不是橡皮图章,它真的是各方利益的真实表达,管理部门和出版社凭什么修改已经形成决议的法律文件呢?事实上,这种修改在国外是不允许的,或者说不通行的。但在国内,因为体制或文化的原因,这是允许并通行的。当然,修改有限制,就是仅限于文字,不能修改技术和数字。但你懂的,文字是标准的一部分,文字是会影响技术和数字的有效性或适用强弱性的。再当然,核心内容的修改的确是罕见的。

国家标准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那么搞国标的人是不是懂法呢?不幸的是,这些人懂法的程度也仅仅是社会平均水平,原因同样是他们的选拨标准也不包括懂法的程度。当然,技术标准和国家法律冲突的情况貌似并不多,否则这个问题早就引起重视了。但这只是貌似。事实上,现行法律之间彼此冲突的情况就并不少,所以才有规定说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那么国际标准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一方面包括我也都不懂法不重视法,另一方面万一有冲突也可以靠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来解决。我本人对法律的了解是在不从事标准化之后打了官司才开始的。说到标准化的官司,那就可以回到本文最开始提到的教育部和版权那个事儿。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国家标准和法律一样都不属于版权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属于版权法的适用范围,但推荐性国家标准则属于。我个人反对这个司法解释,因为它会造成司法实践上的一些混乱。《著作权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哪个是上位法呢?理论上,在大陆法系的法律里,法院不是立法部门,所以并不能因为最高法是上级法院就可以说起司法解释是上位法,上级和上位在法理上完全是不搭界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就是上位法。

最后,科普几个缩写和小常识。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标准的代号。GB是中国国家标准的代号(GB/T是推荐性国标)。在国家标准下面的是行业标准,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各工业部门,不跨部门用行标,跨部门则国标。行标的代号也是各部门的拼音缩写,比如NY代表农业。有一个不太好猜的:YD。它是通信行业的行标代号。YD和通信是啥关系呢?其实,YD的本意是“邮电”。通信原来属于邮政电信部门,然后分拆为邮政和电信,电信又分拆为.....最低一级标准是企业标准。这个分级仅仅是标准化的分级。实际上,如果说质量的严格程度,理论上应该是企标高于行标、行标高于国标、国标高于国际标准。但这只是理论,对于奸商来说,有企标就难得了,企标不低于国标就算有良心了。

欧阳静茹 发表于 2024-4-15 23:47:23

如果把牛奶标准定的太严,那很多牛奶就得倒掉了,但如果太宽了,是不是就可以掺水来卖了?这个度如何控制呢,实在是不好把控的。很多养奶牛的先给牛喝饱水再挤奶,是不是就可以挤得多?蛋白质含量就是不是低了点?但也算合格鲜奶吧。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08:39:56

帮楼主顶一顶,让所思所想给更多的人看见,太长了,没能全部读完。

zhxhwyzh14 发表于 2024-4-16 08:53:59

感谢分享,了解到了一些门道

jotis 发表于 2024-4-16 09:16:17

我只知道电瓶车新国标是个扯淡的标准

被老百姓骂死了,那个起草人最好干掉,省的祸害老百姓

eisbergeisberg 发表于 2024-4-16 09:21:35

增見廣聞 感謝樓主無私分享

gongqi 发表于 2024-4-16 19:39:25

欧阳静茹 发表于 2024-4-15 23:47
如果把牛奶标准定的太严,那很多牛奶就得倒掉了,但如果太宽了,是不是就可以掺水来卖了?这个度如何控制呢 ...

标准的度,其实主要是一个利益问题。拿牛奶来说,厂家利益、渠道利益、消费者利益。


中国以前是计划经济,所以牛奶标准的国标审定会,与会的都是各部门,代表的是各部门的利益。其中没有消费者代表。因为在官家的逻辑里,官家自己就代表人民,所以不需要消费者代表。相反,在国外是有消费者代表的。

gongqi 发表于 2024-4-16 21:28:55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08:39
帮楼主顶一顶,让所思所想给更多的人看见,太长了,没能全部读完。

谢谢。唠叨得多了点。算是EQ欠费吧,没控制好。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1:36:04

gongqi 发表于 2024-4-16 21:28
谢谢。唠叨得多了点。算是EQ欠费吧,没控制好。

能唠叨是好事,当有一天你发现你对周遭都无感,不想吐槽,不想抱怨,那么可能事情会变得更加恶劣。你对它有期待,有爱,才会想其变好,不是吗?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4-4-16 21:44:20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1:36
能唠叨是好事,当有一天你发现你对周遭都无感,不想吐槽,不想抱怨,那么可能事情会变得更加恶劣。你对它 ...

这只是一方面,我是行动派,不会在网上废话。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2:20:43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4-4-16 21:44
这只是一方面,我是行动派,不会在网上废话。

充分不必要和必要不充分之间的关系罢了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4-16 22:33:04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1:36
能唠叨是好事,当有一天你发现你对周遭都无感,不想吐槽,不想抱怨,那么可能事情会变得更加恶劣。你对它 ...

如果吐槽抱怨能解决问题,那还有问题吗?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3:01:24

本帖最后由 YLtree 于 2024-4-16 23:15 编辑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4-16 22:33
如果吐槽抱怨能解决问题,那还有问题吗?
在一些人眼里,吐槽抱怨是纯纯的贬义词;在另外一些人眼里,那是发现问题的一种表现(但并不是唯一表现)。而且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够被解决,比如吐槽国足,你能说 观众吐槽又不能解决问题,就不能,不要,不许吐槽了? 很多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吧?

后者的例子很清晰得表明了几个思考点:

1、如果你是当事者,遇到事情只会吐槽,能解决问题吗?(或者遇到事情,先吐槽再去解决问题可以吗?)
2、如果你不是当事者,就还以国足为例,观众无论是清洁工、环卫工、白领、农民工,已经做好自己本质工作了,闲暇之余看到国足“可能”做得不太好,不够好,吐槽一下可以吗?(或者说,这个问题需要这些吐槽的观众解决吗?)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4-16 23:33:00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3:01
在一些人眼里,吐槽抱怨是纯纯的贬义词;在另外一些人眼里,那是发现问题的一种表现(但并不是唯一表现) ...

1、我没有说不能吐槽,只是说吐槽不能解决问题。
2、个人支持、欢迎积极善意的吐槽,毕竟现在各种消极恶意吐槽满天飞。
3、不再讨论这个吐槽问题,这是个人问题。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4-4-16 23:40:18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4-4-16 23:33
1、我没有说不能吐槽,只是说吐槽不能解决问题。
2、个人支持、欢迎积极善意的吐槽,毕竟现在各种消极恶 ...

其实大家现在谈的问题基本上十几年前就都有人谈过了,甚至谈得比现在深入得多,现在舆论撕裂了,氛围不行了,反而意义有限。我上网很久了,觉得当年一些人真有先见之明,现在应该是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担忧变成现实的时候了。

xdbbxdbb 发表于 2024-4-17 06:12:48

看来每个行业都有自己很深的门道

orientsir 发表于 2024-4-17 10:26:24

感叹你们这些高人,如果有能力又有人性,能够生产武器和为人民服务就好了

gongqi 发表于 2024-4-17 10:32:05

jotis 发表于 2024-4-16 09:16
我只知道电瓶车新国标是个扯淡的标准

被老百姓骂死了,那个起草人最好干掉,省的祸害老百姓


标准化的初心是方便工业和商业。比如A生产的手电,BCD生产的电池也都能用。美国买的手电,去英国也能买到电池。

但是后来,奸商发现可以利用标准。比如我把自己的异形电池变成标准,这样市场上所有正常电池就都作废了,大家必须买我的电池。中国奸商特别爱干这事儿,比如打着国家安全的旗号,封杀市场上所有正常产品。比如有的做DVD的,说要DVD国家安全,然后想把自己的山寨DVD作为国家标准,这事儿差点就干成了。还有WiFi那个大家都知道,那个是已经干成了,已经下令封杀中国市场上全部正常产品。幸亏全球所有大厂坚决反对,才不了了之,否则我们今天用的WiFi就和全世界不同。
再后来,政府也可发现可以利用标准。这个就不举例。

电瓶车的国标不太知道,是哪种情况?

gongqi 发表于 2024-4-17 12:23:24

YLtree 发表于 2024-4-16 21:36
能唠叨是好事,当有一天你发现你对周遭都无感,不想吐槽,不想抱怨,那么可能事情会变得更加恶劣。你对它 ...

吐槽或者批评是这个世界会变得更美好的基本动力。因为如果没有吐槽只有赞美和阿谀奉承,这个世界很可能停在最初的原始状态,不仅不会有几次工业革命,甚至农业革命都不会有,人类至今可能还是猴子。


反例是,动物就不会吐槽。

zxm316 发表于 2024-4-17 12:43:41

当标准与利益挂钩时,标准容易被一些人控制,国标只能在ISO的框架下修修改改而已,这正是我们起草国际标准特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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