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t124 发表于 2023-5-22 20:18:31

谈谈对于《围城》的理解

最近看了一本书《钱钟书〈围城〉批判》。这本书里一部份是对钱钟书其人以及他的学术成就的评价,一部分是对《围城》这本小说的评价。现在单说后一部份的阅读感想。

我同意一些意见。比如说小说用典过多,一是容易使读者困惑,或者不能理解和欣赏,二是未免有掉书袋之嫌。这些可能让一部份读者觉得不适,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小说中总体看来,对女性有所贬低。这也有些道理。当然,一方面要看时代背景,不能以现在的所谓政治正确的标准去要求40年代的小说,另一方面,小说也不是光贬低女性,很多男性同样被无情的挖苦。所以如果说该小说是一部贬损女性的小说,这种说法就很片面了。

关于小说的结构,一派觉得散漫,一派则认为严谨。说散漫的一派,大概是觉得小说没有明显的高潮和起伏,也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我觉得这种说法未免对于小说的布局理解得过于狭隘。小说不只有那么一种写法。《围城》虽然没有明显的高潮和起伏,但是方鸿渐在世俗社会里渐渐沦落的这条线,还是比较清晰的。当然,要说《围城》结构严谨,似乎也稍有点过。不管怎么样,结构决不是《围城》的长处,它的长处明显在于生动的语言。

至于小说的主题,我觉得虽然以《围城》为题,小说中的若干情节也确实能体现这个“围城”情结,但总体来看,用“围城”来概括小说的主题,似乎有些生硬,不太能自圆其说。比如有的研究者指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姻,并不是方自觉进入的,而是中了孙设下的圈套。我觉得《围城》主要是通过一个软弱,稍有些理想主义的青年,被世俗社会的种种势力逼迫而渐渐沦落的遭遇,揭示人的生存困境和世俗社会的侵蚀力量。而“围城”情结和结尾的那口大钟的意蕴,不过是生存困境最深刻的两点感悟而已。杨绛说如果让方鸿渐和唐晓芙结合再分手,可能更好地体现“围城”这个主题。我倒想起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在《人物的背叛》(见《金蔷薇》一书)里说的,有时候,表面看起来,小说情节好像不符合理想的逻辑,实际上,这是作家根据自己的体验,写出了更符合真实生活的情节。如果照杨绛说的那样写,表面看来,似乎主题突出了,实际上却可能显得简单平庸,还不如现在的处理能更深入地体现人的生存困境。

但是,小说里俯拾皆是的笑话,调侃等等,无疑冲淡了这种悲天悯人之感,无怪乎有的评论者就此说它称不上一部伟大的小说。这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首先,夏志清说的“或许是最伟大的小说”,因为原文是英文,我猜想可能是great这个字,great固然可译为“伟大”,但往往和中文里的“伟大”是有些距离的。比如菲茨杰拉德的名作The Great Gatsby,巫宁坤译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可能就是感到great和汉语里的“伟大”并不完全对等。在英语里,做的特别好,特别出色,就可以称之为great。和这种great所对应的“伟大”,其实就是“特别优秀”的意思。

这样来理解“伟大”,大概就容易接受夏志清对《围城》的评价了。而且,须时时记住,文无定法。伟大的小说未必只有悲天悯人一路。如果在某一方面做的特别出色,其他方面还说的过去,就可以称之为伟大的小说。比如,大仲马的小说,主要以情节取胜,人物塑造只能说是马马虎虎,但应该算伟大的小说。

实际上,以钱钟书的气质,如果他刻意营造悲天悯人的气氛,《围城》说不定就成了一部二流作品。写成现在这个样子,充分发挥了他的长处,体现了他的气质。作家必须按照自己的气质和长处来写作,才能出好作品。而且,主题的表现必须自然,不可太刻意,否则效果适得其反。比如马克·吐温的名作《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显然有反奴隶制的主题,但小说中并不是明显地对奴隶制笔伐口诛,而是通过哈克的内心思想斗争,最终放弃举报吉姆等情节来体现。如果刻意加入对奴隶制的批判,反而会损害小说的品质。

这本书里的还有一些意见让我觉得也许有的研究者有“主题先行”之嫌。可能他们看了一两遍小说,就形成了一个认识,总结出了一个观点,然后带着这个观点再到小说里去找支持观点的材料。我当初看了本《第二十二条军规》,满脑子都是黑色幽默,想想《围城》,似乎也可算是黑色幽默。一时兴起,也想写篇文章,于是从《围城》里去找例子,也找到几个。比如方鸿渐和唐晓芙分手的那一幕,唐晓芙心想如果过了一份钟方鸿渐还站在那里,她就把他叫回来,不料一分钟刚到,她刚要去叫,方鸿渐却“狗抖毛”似地甩甩雨滴,走了。我觉得这就很有黑色幽默的味道。现在想来,我的理解也不无道理,但如果完全以“黑色幽默”去理解《围城》,感觉就很片面了。所以,应该平心静气地仔细阅读,而不是脑子里形成了一种看法,就急于从小说里去找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谈谈对于《围城》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