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2:54:39

冰与火之歌 守夜人誓词 翻译商榷

这段相当有名,也算是名译了,我给挑刺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原文: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

这翻译确实很神的,但是也有人指出过,shall 翻译的不带感,但没说明出问题所在。

很简单,shall在此处的语气很强烈,翻译成将语气太弱。

其实可以参考前贤翻译圣经的用法,把 shall 翻译成必

如果是 我必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就很有赌咒发誓的意味。

给个圣经翻译的实例,我不懂希伯来语,用的KJV的版本

诗篇随便找一句做例子

Therefore the ungodly shall not stand in the judgment,
和合本翻译
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

这个“必”就比“将”好太多了。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3:07:18

未必吧


should才有你讲的意思吧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12:31

引用第1楼energy118于2015-03-16 13:07发表的

oliven 发表于 2015-3-16 13:15:12

如果真是如楼主所说的那样要语气强的话,“必不娶妻”还不如“绝不娶妻”来的更坚决、翻译更顺口。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18:22

引用第3楼oliven于2015-03-16 13:15发表的 :
如果真是如楼主所说的那样要语气强的话,“必不娶妻”还不如“绝不娶妻”来的更坚决、翻译更顺口。
不只是顺口啦

shall 本身的含义问题,包含must的意思

还有就是一个圣经文体翻译的习惯问题

守夜人誓词的这段本身的英文语气很圣经体,中文仿圣经体翻译比较合适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3:18:24

引用第2楼翠星石苍星石于2015-03-16 13:12发表的 :

圣经翻译中很常见的 shall 翻成 必
所以语气很强烈

这种语境下翻译成必是很贴切的
.......
跟人称有没有关系?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19:54

引用第5楼energy118于2015-03-16 13:18发表的 :

跟人称有没有关系?
不跟你抬杠了,我也不是教英语或者搞翻译的……
说个文学爱好者的感想而已。

这种誓词本身的文风就是仿照圣经风格的。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3:25:31

引用第6楼翠星石苍星石于2015-03-16 13:19发表的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3:30:14

应该是23 人称时加强语气的

oliven 发表于 2015-3-16 13:30:16

引用第6楼翠星石苍星石于2015-03-16 13:19发表的 :

不跟你抬杠了,我也不是教英语或者搞翻译的……
说个文学爱好者的感想而已。

这种誓词本身的文风就是仿照圣经风格的。

专业的翻译人士,也不可能逐词逐句去这么琢磨和推敲,否则一辈子翻译不完一本书。

翻译是十分辛苦的事情,甚至有些地方比再创作都难,因为要在两种语言不可能的地方开通隧道、架起桥梁来。比如红楼梦,要能翻译出原版原味来,那估计就是神仙了。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33:22

引用第7楼energy118于2015-03-16 13:25发表的 :

其它东西不能跟圣经比的。。。。。。。那是亵渎
讨论文风而已,不是传教的。

因为圣经本身已经是西方文化的底蕴所在,很多作家写东西在文体上受圣经影响。
而中国的翻译者么,未必读过圣经的,很多西方文学爱好者也都没读过,所以在翻译方面是失去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

不跟你继续扯了,我不谈信仰文体,不传教,只讨论翻译问题。

shall在这种用法是不限于第一人称的,毕竟也不是中学英语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38:57

引用第9楼oliven于2015-03-16 13:30发表的 :


专业的翻译人士,也不可能逐词逐句去这么琢磨和推敲,否则一辈子翻译不完一本书。

翻译是十分辛苦的事情,甚至有些地方比再创作都难,因为要在两种语言不可能的地方开通隧道、架起桥梁来。比如红楼梦,要能翻译出原版原味来,那估计就是神仙了。
这段誓词显然是精雕细琢的,可以说是全书翻译的最精致的部分。

要不我给你转另一个精雕细琢的范例。

虽然我不懂阿拉伯语,可是一看就能看出文体翻译参考了圣经翻译,结果也确实是蒙对了。

阿语原文是:

أيها الناس اسمعوا وعوا. من عاش مات، و من مات فات، وكل ما هو آت آت. ليل داج، ونهار ساج، وسماء ذات أبراج، ونجوم تزهر، وبحار تزخر، وجبال مرساة، وأرض مدحاة، وأنهار مجراة. ان في السماء لحبرا، وان في الأرض لعبرا. ما بال الناس يذهبون ولا يرجون؟ أرضوا فأقاموا، أم أتركو فناموا؟ يا معشر اياد! أين الآباء والأجداد، وأين الفراعنة الشداد؟ ألم يكونوا أكثر منكم مالا وأطول آجالا؟ طحنهم الدهر بكلكله ومزقهم بتطاوه

我的译文是:

“人们啊,你们当知悉,当聆听!生者必死去,死者必消逝,该来者必将来临。

夜晚虽漆黑,白昼却光明,十二宫高悬天顶,闪烁的乃是群星,大海潮起潮涌,

山峰根基稳定,大地一望无际,河水奔流不停。天上有云彩,地上有教训。

人们一去不复返,这是什么原因?他们是心满意足,安居乐业,还是颠沛飘零,长眠不醒?

人们啊,你们的父祖现在哪里?强大的法老们又何处可寻?

难道他们不比你们更富有,更长命?

将他们折磨欺凌、粉身碎骨的,正是光阴。”

如果是英文版本的,里面的必 多半 shall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3:39:57

引用第8楼energy118于2015-03-16 13:30发表的 :
应该是2

oliven 发表于 2015-3-16 14:02:04

楼主敢于向名译予以挑刺,并给出更好的译法,勇气精神值得鼓励,须知名家也有想不到的地方,也有译不准译不雅的地方,

钱钟书翻译毛泽东的诗歌“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连用三个a piece,不如老许crest、breast、rest来的更传神更精妙,要知道钱钟书比许渊冲名声大啊,但是老许就是敢于挑战。

翠星石苍星石 发表于 2015-3-16 14:09:10

引用第13楼oliven于2015-03-16 14:02发表的 :
楼主敢于向名译予以挑刺,并给出更好的译法,勇气精神值得鼓励,须知名家也有想不到的地方,也有译不准译不雅的地方,

钱钟书翻译毛泽东的诗歌“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连用三个a piece,不如老许crest、breast、rest来的更传神更精妙,要知道钱钟书比许渊冲名声大啊,但是老许就是敢于挑战。
有啥大不了的,我们看动画的人都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
这个主题也是起源于一个动画相关的bbs的水区讨论。

来风 发表于 2015-3-16 15:02:20

我没有看过原文,也没有认真的推敲.只是凭直觉说上几句.
我的直觉就是,还是“将"字比"必"字更胜一筹。理由是

   一是前者读起来顺口,感到舒服;后者拗口且不太自然,听起来似乎有一股气闷在胸中,有点难受.

    二是”将"字比“必"字的意义更为深广,使人有回味无穷之感,

   “将"的一个意义是将来的意思,”将不怎么怎么样",说的是以后的事情,,暗示守夜人的年龄应是少年或者是中青年,应当不是老年人.至于什么年龄,就给读者有猜想的余地.如果是少年的话,就说明,这人有长远的打算,有"从一而终"的职业操守.涉及人的思想品格,等等..
   
    当然,还有很多可以展开的想象,而如果换成了"必"字,就完全没有这样的情形了.

huishaogreat 发表于 2015-3-16 15:50:01

引用第15楼来风于2015-03-16 15:02发表的 :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5:57:35

引用第13楼oliven于2015-03-16 14:02发表的 :
楼主敢于向名译予以挑刺,并给出更好的译法,勇气精神值得鼓励,须知名家也有想不到的地方,也有译不准译不雅的地方,

钱钟书翻译毛泽东的诗歌“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连用三个a piece,不如老许crest、breast、rest来的更传神更精妙,要知道钱钟书比许渊冲名声大啊,但是老许就是敢于挑战。
我觉得连用三个a piece 好点

oliven 发表于 2015-3-16 16:18:57

引用第17楼energy118于2015-03-16 15:57发表的 :

我觉得连用三个a piece 好点

这个不仅涉及精准还涉及艺术审美,你要说三个a piece 好,我不好驳你,这个需要慢慢体会,

就好比“春风又绿江南岸”和“春风又过江南岸”,我认为“绿”显然比“过”要好,你非要说过好,那说明你的审美比较特别。

energy118 发表于 2015-3-16 16:44:56

引用第18楼oliven于2015-03-16 16:18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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