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qz1 发表于 2012-3-17 11:53:27

红楼咀味录之十一做狼还是做羊

    香菱被拐案,是贾雨村起复后的第一单案件。按照门子的说法:“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原告死者冯渊奴仆,被告薛蟠,为争妾,一语不合,薛蟠命手下人将冯渊打了个稀巴烂,咯屁了。按当代的法律看,薛蟠犯了刑事罪。按人情来看,杀人偿命。从法理和人情来说,薛蟠是逃不了的。逃不开的法律责任,逃不开的良心谴责。偏巧,他是四大家族的人,又是个呆霸王。他没事人似的,吃的喝的玩的走的,还抢了香菱做了小老婆。活在当下,我舅是王子腾,我姨父是贾政,这不是“我爸是李刚”的开山鼻祖吗?
    回头说说贾雨村,在这起案子里,有两个大恩人:甄士隐和贾政。没有前者,他还是一贫如洗、寄人篱下的穷书生。没有后者,他不可能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在讲究“护官符“的仕途天空中。他到底做何种的抉择?这不单是他一人的命运,凡是为宦者都须如此。
    其实这道选择题很容易做,要么选择A护官,要么选择B丢官。在A和B中,取舍的到底是什么?护官,得到高官厚禄,舍弃人心道德。丢官,反之。于是这道选择题,考验的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你的良心。贾雨村这个人物形象让读者又爱又恨的原因,就是他是个“人”——既不是英雄,又不是小人。
    上次仕途上的沉痛教训,让他这次异常小心。即使这次,门子提到护官符时,他还是很可爱,居然不晓得“护官符”,如果没有“葫芦僧”,他的官依旧不会做得长远。在护官符和人情债上,他昧着良心乱判葫芦案,眼睁睁地看着大恩人之女丢进了呆霸王的火坑中。香菱“香魂返故乡”的薄命悲剧是人性泯灭、私欲膨胀的结局。贾雨村在仕途上逐渐泯灭人性,读者不无痛心地看着一个大好青年堕落为“吃人”的帮凶。
    护官就得“葫芦”,“葫芦”必然造成众多薄命的悲剧。学会葫芦,学会残忍。在仕途经济上做文章,贾雨村是第一人,也绝非最后一人。太多的“贾雨村”加入了这个行列,仕途经济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人间的悲剧就越演越悲壮,宝玉决不允许这种龌龊的风气污了怡红院(事见第三十二回)。
    谈讲仕途经济的朋友,学会做狼还是做羊,这是一个永恒又悖谬的人生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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