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d 发表于 2012-3-9 15:05:17

定向增发请掀起你的盖头来

第二个涨停板! 宁波建工这支股票今天又立新功了!

持有宁波建工股票的投资者自然欢喜,而同欢喜者除此之外也不乏其人。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宁波建工2012年计划实施定向增发,增发对象包括同创投资、中亘基、景崎、景杰、景吉、景浩、景合、景威、中嘉基、景腾,增发价格为6.82元/股,而第二个涨停板之后,宁波建工已经稳稳站在了7.25元的价位上。

从公开的资料来看,这次定向增发程序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 元/股)的90%,完全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要求(1)。

只不过,宁波建工在增发公告发布之前曾一路下跌,短短3个半月时间从最高11.77元跌至最低5.7元,定向增发中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恰好是股价最低的20日,这里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就就不由使人遐想翩翩了。

进而做一个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推理,只要在股票市场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将一家质地还不错的上市公司股价向下沽空到一个相对低值(这个低值显然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及管理层可以掌握的,君不见证监会郭主席都喊出了蓝筹低估的喊话么),然后马上提出增发计划,待市场回暖后按照既定的低价进行增发,就可以完美实现对定向增发参与者的利益输送,而普通投资者自然是无缘享受这个低价增发所带来的利益增值了。

也许是我小人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实际上是坦荡荡的,但我说的不是具体哪一家道德情操高尚的公司,而是一家抽象的公司,是喜欢合理避税避债避开一切监管的公司,谁能保证没有这样的公司呢?

在中国股市监管力量比虚设强上那么一些的情况下,定向增发的这个合理程序无疑为利益输送铺就了一条“溜光大道”。在现阶段情况下,想要减少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就应该对定向增发多设置上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定向增发只能在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的情况下进行,设置约束条件为\"定向增发实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总股本30%\"等,以减少前10大股东对于定向增发的控制权,提升普通投资者的话语权,充分兼顾各方利益。

我没有宁波建工股票,增发也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但是我相信我能看出这事件的不正常,许多人同样看得出,只是有人是参与受益者,有人是冷眼旁观者,有人是逆来顺受者,大家都不说话,那么我来说说吧,毕竟,毕竟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xx我不说话,xx我也不说话,等到屠刀奔我而来时,已经没人为我说话了”。(原创首发网上读书园地)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xxfw/fgwj/bmgz/200803/t20080303_781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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