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统与分系统的区别与联系?
文献[ ],[ ]以关系为基础对系统进行了定义。其中,也可以得到分系统的概念。所谓分系统,是指系统的各子系统在某些侧面具有重要意义的某些关系。这样,系统被看作是相互联系的各分系统的集合。分系统概念在系统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对任一系统的研究不仅包括对其子系统(或要素)的研究,还包括对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而对这些关系的研究可分成对各分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图 1 示子系统与分系统[ ]
举例说明如下:在把中国作为一个系统时,它的第一级子系统为三十个省、直辖市与自治区,第二级子系统为各专区及专区级城市,第三级子系统为各县及县级城市;而它的分系统有国防系统、外交系统、邮电系统、商业系统、教育系统、财政系统,等等。在把人体作为一个系统考察时,它的子系统可示为,“机械”结构,头、躯干、手臂、脚,“功能”结构:大脑、眼睛、胃、心脏等。它的分系统可示为:信息传输方面:神经系统;能量供给方面:血液循环系统;支撑作用方面:骨骼。从以上两个例子可知,研究任何系统,我们既要研究其各级子系统,也要研究其各分系统。[ ]
研究一个系统,可以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先分析系统等级,找出各级子系统,然后再来分析系统的各分系统及其等级;其二是先分析系统的各分系统及其等级,然后再来研究各级分系统的组元,弄清系统自身的子系统等级及各子系统。无论采用哪一路径,最后都可以得出统一的子系统—分系统矩阵。[ ] 该矩阵可图示如下:
这里,a表示与于系统相对应的分系统组元,亦即与分系统相对应的子系统组元。无论对任何系统,我们都可以制成子系统-分系统矩阵。
我的问题:
通过什么属性来划分子系统、有一定的标准吗?一个系统的子系统只有一种划分方法吗?如中国,除可以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子系统外,可以分为沿海与内地两个子系统;特区与非特区两个子系统;也可以划分为东北、西北、华北、华中、华南等5几个子系统。哪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子系统呢?
子系统和分系统是否可以互换?是否可以说前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分系统,后者(教育、商业)是子系统?
任意分系统都要涉及所有的子系统吗?会不会出现分系统1只有两个子系统,而分系统2有4个子系统?如把中国作为一个系统,按人口划分子系统;分系统外交部辖5万人,而财政部辖4万人,二者不重复,这样就形成上面的一个不完整的矩阵。那上面的矩阵表达方式合理吗?
邹珊刚在《系统科学》中提到的子系统—分系统矩阵成立吗?如把中国作为一个系统,按行政划分为31子系统;而教育系统按东北、西北、华北、华中、华南划分教育资源,而财政系统又按行政部门下拨经费;如此一来根本形不成如上的矩阵啊?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所谓分系统是指:以系统中的某一种关系为线索,联接相应的子系统而形成的系统。每一个分系统研究的是系统的一个方面,将所有的分系统叠加就是系统?
分系统英文:branch system; partial system,component用哪个更合理?
哪位知道讨论系统科学的网站,加个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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