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6 发表于 2008-9-20 00:20:50

废止免检管理办法之感想


   
    9月16日我就三鹿奶粉事件写下了几句文字。事实上那是在饮酒之后的愤笔,之后在茶社相关的文字逐渐多了起来。当时写下的是类似感谢三鹿奶粉事件的标题,单看标题似乎多么的可恶和幸灾乐祸,被老大更改成了比较平淡的中性话语,其实包括后来的跟言也没有切中文字背后真正表达的用意。
    当然,上面是题外话,也是对标题的一点思想表达。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国家质检总局18日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
    看到这些,再联系目前关于奶粉的林林总总工作和报道,网上铺天盖地的愤恨、调侃、无奈之辞,我是很难用欣慰、高兴之类的字眼表达内心的独白。
    曾几何时,我们都会清楚,听听媒体或看看广告之类的宣传,不管食品类生活用品还是生产类产品,常常用“国家免检产品”的姿态告诉消费者或用户,他们的产品连国家都免于检查,质量绝对的可靠,多么的信誓旦旦。《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既然法律规定产品定期要接受检查,何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豁免权,取得一个免检,就堂而皇之不接受监督检验,做起鸡鸣狗盗的营生呢!
    三鹿及三鹿们的恶果对之无异于当头棒喝,这一切在当在的事实面前轰然倒塌。我们不应沾沾自喜于当下事件的行动多么迅速,措施多么有力,处置多么有效。难道这也要以健康的生命的代价检验量变质变的哲学意义,为何我们国家的检疫、安全机制那么的不堪一击,除了责任和利益,我觉得再找出不背后隐藏的东西。新华网的报道还用了人民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作出了政治姿态,无奈无助的草民连身体健康都得不到保障,更遑论“生命健康”,或许这是真实意思的表达,或许是另一种姿态的当下语境下的政治宣言。或许这就是关注民生。
    再相信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之类的鬼话,洪水滔天之时力补蚁穴为时已晚。柏杨曾说,金钱在犹太人的口袋里,智慧在华人的脑袋里。的确,我们不得不自豪于国人的聪明,为了营蝇之利热衷于鸡大腿上涂抹丰乳膏、养虾池、黄瓜上喷洒避孕药伎俩。看来,建立相关监管的常态的长效的机制,要比老一辈革命家进行两万五千里长征不知艰难多少!

objectivist 发表于 2008-9-21 11:38:52

免检,本来是是政府和企业一种双赢的选择。政府可以节省监督成本;企业可以节省检验成本。

但这种策略往往却是脆弱的,或是条件苛刻的。

这种合作的公赢既需要企业的“自律”,也需要政府的“他律”。

“自律”不仅体现企业的一种“公德”,而是更多体现企业利益的一种均衡选择。如果企业意识到“信誉”或“品牌”的价值,他可能更加注重“自律”;如果企业意识到利益的重要,而为利益不择手段的时候,免检就意味着一种放纵。

那么,政府如何相信企业能够“自律”呢?

政府或许会设计很多的坎:比如连续几年检验合格能。但这些先验是不完善的。也就是说,一开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契约就是不完全的。不是政府占有了剩余控制权,而是企业获得了更大不负责任的空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废止免检管理办法之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