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技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工资问题
以下为事件说明:本人表弟于2005/9/1进入一技校学习,但从2007/9/1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一家工厂厂“实习”(有多个班级),期间很少回学校,“实习”期间平均工作10小时,一直到4/1才结束(近半年了)。
我们每个月只能拿到200元的生活费。其他不知道。但听他们公司里说钱已交给学校。4/1后学校又让交了2800元(但根本没有继续实质性地学习呀),说是毕业相关费用,这合理吗?
我想知道:
1、安排实习,学校应签合同吗?如已签,家长可要求查看并取得一份复印件吗?
2、实习”期间工资标准如何算?能有加班费吗?(ps. 因无社会经验,自己根本未保留相关上班的证据)
3、4/1后学校又让交了2800元,说是毕业相关费用(可几乎没教学工作呀),这合理吗?
4、学校表示毕业后要统一“推荐工作”--当然要交一笔钱了,我想知道可否以自行找工作为由拒绝交钱吗?学校可不可以因此扣毕业证?
我表弟该如何维权?谢谢了。 1、学校是否需要与工厂签合同这个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即便签了学校也可以以各种理由不提供给家长;
2、由于没有毕业,当然也不可能与工厂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工资”在此处的表述不准确,200元称为实习费用较为妥当,至于费用是否太低,这个就很难说了,可以找学校或者工厂要求提高待遇,但是也有实习一分钱不给的情况;
3、认为学校收钱不合法或者没有依据,可以要求学校出具收费的许可;
4、如果不交钱学校是否可以找个其他理由不发毕业证呢?
呵呵,我的建议先吃小亏,把毕业证拿到了,再回过头去找学校的麻烦或者去教育局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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