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怎么办?
1、甲方于07年初借给乙方50万元,双方约定07年底还清,利息为5万元(合同中已注明),年底一次结清本息55万元。2、当时甲方作为权利人申请了乙方房产抵押,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手续[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50万元)及房地产抵押合同(50万元)】,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打入乙方帐户50万元,乙方给甲方出具了收条(金额为50万元)!
3、07年底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提出续借,双方签订了续借款合同(55万元、含利息),约定延期25天(无息),现已到期,乙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问:
1、何种方式解决最为稳妥?(乙方不接电话,找不到人)
2、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能收回50万元还是55万元?
3、上诉的程序及大致费用?
4、房产拍卖有什么程序?
希望大家踊跃发言,谢谢大家! 是不是去法律版呢 http://cnc.readfree.net/bbs/thread.php?fid=102
书园法律援助中心 不接电话,又找不到人,看来无法协商解决,那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了。从你的描述来看支付利息5万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甲方起诉时就可以要求乙方偿还55万,如果乙方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话,法院(也可能是仲裁机构)也会支持甲方的请求。
法律的程序主要还是要看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仲裁条款的话,那就起诉至法院,如果有仲裁条款且该条款有效的话,那就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具体的费用根据情况向不同的受理机构询问,会根据你的诉讼标的来计算的。当然这也只是你预付的,判决或者仲裁中会对明确由哪一方承担该笔费用的。
至于房产拍卖,您想太远了,先将上述程序走完了再说吧,而且实践中是否能够执行也真的很难说呢。 嘿嘿
人家美国次贷危机 是抵押人无力还款 导致房子被收
我们也有种危机 是抵押人不还款 抵押房子或许能照样住 感谢各位前辈的解答,现在的确也难办啊! 非法律途径最好的方式是到他家里去住,呵呵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提起诉讼,因为支付利息是原先双方约定的,所以应按55万元提起诉讼,至于房屋拍卖,要等法院判决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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