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p97 发表于 2008-1-17 14:58:01

120该怎么做?

一家医院的120急救车在去往急救的路上碰见一起车祸,于是当即把受伤患者送往医院抢救,此时随同急救的是一位内科医生,该医生只好自己下车后准备搭乘出租车前往呼叫120的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居住地!但是在此时,路过此处的出租车比较少,足足等了15分钟才搭乘一辆出租车到达心肌梗塞患者家中。但是在医生到达患者家中时,患者已经死亡。事后患者家属状告医院,要求医院赔偿13万元。医院败诉!

大家支招:1、120该怎么做?

   2、随同医生该怎么做?

   3、医院败诉原因?

磨合罗 发表于 2008-1-18 10:19:15

撇开道德不谈,单从法律技术上论,见义勇为或救死扶伤之类的行为不能作为违约的免责事由。

chengzi 发表于 2008-1-18 18:04:11

1、不关120的事,120只负责调度,是医院方面违规。医院只能认命。作为内部处罚,可以追究当时做出临时改变救助方式的人员的责任,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理。

2、有任务在身的随同医生应服从医院原计划安排。遇有特殊情况,请示医院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定夺。

3、医院败诉是因为没有按原定计划救助提出申请的急救病人,并因此导致该病人因救助不及时而死亡。这个责任不能因为其救助了另一个伤者而免除。这是医院管理出现问题。虽救死扶伤没错,但不能因救助一个而不顾另一个,随心所欲处置,没有一个合理的流程指挥,这就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医院方需要反省,为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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