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πολλωv 发表于 2007-12-29 19:40:12

钱是否被神化根本不是关键,倒是觉得应该考究一下,所谓“神化”这个词是应该被安置在神话学里,还是应该在文化学里给腾个地安个窝.

钱不如尼采、海德格尔,这话不假(对世界人文的影响与贡献而言),但不如反问一句,钱锺书就算成了尼锺书,海德锺书,又能怎样?尼采,海德格尔后面不也有一票子人喊杀喊打的。

尼、海如同交响乐,钱钟书如同古琴,说古琴不如交响乐,不假,单从音乐体系上,古琴哪有胜算可言。但拉小提琴 与 弹奏古琴这种对等层面的考量上是不是该留有思考的余地。

读钱的文章 本就是知识、思想上的另一种探险,个人体验的味道极重,所谓芸芸读者,拜倒在钱的布鞋下的人太多,出一些人在一块,出个“钱学”更是“学”之常情;不喜钱锺书者,如果因此恶向胆边生,怒从心头来,倒是真该服上几片黄莲上清片,何至于此。当然,如果有钱粉喊出“钱皇不出,谁与争锋”,也九成是爱的太深,几忘了性别(呵,开个玩笑)

钱老是不是大师,是否谈得上“神化”,最起码人文学科建设上还没有“钱学”研究所,没有钱学学位,这不就结了,呵呵。
至于频繁被指出,甚至责怪的质问:钱锺书没有思想体系,这种人文方面肤浅的指责实在是哭笑不得:不是谁都能创建体系,也不是谁都认为必须得创建体系。钱老已经在《读拉奥孔》里有过回答乃至嘲讽,(虽然俺是不同意乃至不喜欢钱所阐述的绘画之于诗歌 ,常无为为力。)

至于对于钱所在某两个特殊年代,躲进小楼与夫人谈论无毛两足动物的频繁指责,我看就更不必登上道德制高点一副拿腔作势的样子,毕竟在前前后后那种年代,做到钱老那样也是不易的。前有海德格尔哲学大师、政治老糊涂的明例,后有钱学森的光合作用完全,也可亩产万斤的实事,钱老收衣断袖,明洁一生,倒也符合古代中国文人的精神气质(明哲者生乎智嘛,虽然俺不以为然,呵)。

这个帖子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作为庸才的大多数,有没有资格谈论、指责那些“现象级"的人物。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作为学术上、作为茶后谈资、作为马扎砖头,都可以。但是前提是,必须先自认清楚,读了尼采,读了海德格尔,应该明这个理。否则三更之后,三巡酒过,三个皮匠成了三人成虎,岂不费了漫漫吐沫,误了卿卿性命?

宋公明 发表于 2007-12-30 21:41:16

引用第19楼chaque于2007-12-29 18:09发表的 :
另外,宋公明兄前面提到的《所谓“警管区”在英国》一文并非出自钱手,有这个说法是柯灵的误忆,钱曾致信《随笔》杂志澄清。
惭愧!以讹传讹了

范明辉《邱去耳非钱锺书先生笔名》(《随笔》一九八九年九月号)
  柯灵同志近作《钱锺书的风格与魅力》称他编辑的《周报》第三十七期署名“邱去耳”题为《所谓“警管区”在英国》的时评,是钱默存先生所作。那篇时评开头就说“笔者虽然曾经在英国住过六年”,而钱先生只在牛津留学两年,并且钱先生从来不用“笔者”来自称。读下去,使人记起《干校六记》:“略知默存的人看了就说:钱某要说这话,一定还说得俏皮些,这语气就不像。”《管锥编》:“手笔悬绝,稍解文辞风格者到眼即辨,无俟考据,亦不屑刺讯。”与那东西仅隔四周,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周报》有一组题为“十五天以后能和平吗”的时评,作者有钱锺书先生、杨绛女士,并未易姓化名。
  《随笔》编者作按语附录钱先生覆编者信:“范君的话极准确,我自己也曾向柯灵同志提出纠正,他也许忘记了,那篇文章并非我所写,我也不是‘学法律’的。”按“我也不是‘学法律’的”误会,原文作“我请教一位学法律的朋友”,并非自称“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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