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剥削者
[原创首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就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这里,“工人”就是被剥削者。在日益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哪里会有剥削的影子呢?是在私营企业中,企业主利用生产资料对雇工所进行的剥削吗?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剥削”的存在,但在中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情况具有合法性,这种经济成分是对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有益补充,对促进中国当前社会的发展是有积极因素的。然而,有一种“剥削”是十分隐蔽的,因为这种剥削一直以来就根本未被定义为“剥削”,而它却实实在在地进行着,并且被剥削者的成分十分复杂,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政府干部等等,这是马克思当年所未预见到。
这种剥削就是环境污染企业(或组织)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剥削。我们可以这样去分析,一个有污染的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它放弃对污染废弃物的处理,所以成本大大降低,但它却造成周边环境的破坏。且不说从宏观的角度看,它对大气和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从微观的角度看,周围的群众客观上成了它的“被剥削者”。
有这样一个小型电池厂,周围有个小学,一个大的政府机构及生活区,几个其他的工厂,还有许许多多的居民住宅等等,可以说这是一个居民生活密集区(虽然这里被划为工业区)了。这个小型电池厂每天排放大量的废气,造成局部环境恶化。这些废气无疑是伤害人身体健康的(至于伤害到什么程度有待继续考证),然而这种伤害不是即时的而是慢性的,即若干年之后,生活在这里的有的人(或者说很多人)因此会患上相关的这样或那样的疾病,甚至是癌症。从经济的角度出发,人们要为这种疾病付出或多或少的费用。这种疾病的产生原本是该电池厂的污染气体排放所致,而医疗费用的支出却是周围居民自己,并且与此同时这样的剥削还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如医疗支出(尤其是大的医疗支出)给单个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医药治疗费用的投入,给国家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尽管这也能够在经济上带动内需,但靠浪费去带动内需是不值得的);有毒废气的吸入影响了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发育,从而造成当地未来人口素质的下降;污染企业长期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有效管制,从而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等等。这样的企业在合理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引入污染处理机制,成本会增加,利润会减少,甚至会亏损而出现生存危机,最后在优胜劣汰下退出市场。然而原本该倒闭的企业竟然还盈利,而且利润还不少,那这利润是谁给的,这个利润是周围群众给的,是国家给的。这就是剥削了,这种剥削非但无偿剥夺了被剥削者的财产,甚至还剥夺了其生命,这种剥削是更加残酷的。
污染企业对排出的污染不加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将它们排放到大气、土壤或河流中,使环境遭受破坏,而环境是公共的,由国家来治理,对于已破坏了的环境,国家要投入资金去改善,而这部分原本由企业支出的资金就转移到了国家的身上,转嫁到了全体社会及其他纳税者的身上,这是该企业对国家(或者说地球)资源的剥夺,是对社会其他纳税者的无偿剥削。这种企业将污染物排出之后,直接受害者是周围群众,这些群众将为此付出医疗费(甚至生命),而这些费用原本是由该企业承担的,却转嫁到了这些群众身上,这就是剥削,污染企业无偿剥削了周围群众的劳动所得(甚至是生命)。
象这样影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社会不应是等出了问题才去处理的,等成了一个普遍存在的大问题才去重视的。社会的资源有限,人民的财产来之不易,人的生命更是宝贵,当我们努力去反对一种不合理剥削制度的同时,更应重视并设法消灭这种不合理的剥削现象,因为这种剥削是更残酷的,是影响人类生存的大问题。 我想,在全球化、资本化、市场化的话语环境下,“剥削”这个老词义涵含混不清,应该过时了,不能拿来套用和解释批判当下的某些现象。 目前,暂时还没有学者“废除”这个概念。在思潮多元化的今天,人们有自己的自由可以信奉任何一种思想。“剥削”这个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中提到的概念,当然可以用这种眼光去看一些问题。在这里只是一种比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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