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tersky 发表于 2007-6-24 20:28:55

卖房子和卖烤白薯

杰克•韦尔奇在描述自己在领导GE时“感觉就像经营一个乡村杂货店”。

无论是当今世界最成功的CEO,还是一个街头小商贩,两者遵循着共同的商业法则——譬如现金流、利润率、周转速度、资产回报率、增长率、客户群等等,两者只有经营规模不同,并由此带来组织方面差异之外,其生存本质及其面临的危机都是相同的。

北京冬天的大街上最为抢眼的“市景”,就是卖烤白薯的街头小贩。他们叫卖,但并不总是那么热闹。更多的时候,是其特有的烤白薯烤出来的味道吸引了人们,而不是叫卖声的高低招来了顾客。

也就是说,人们在吃穿用度之吃方面,听觉要让位于嗅觉。以此可以证明,人们并不是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会遵循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金科玉律”,而是恰恰相反。人的感官功能,会根据不同的需求,产生不同的效用。


从纯粹的商品买卖而言,卖房子和卖烤白薯都是一样的。卖房子的公司与卖烤白薯的商贩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不仅如此,一个卖烤白薯的街头商贩的业务行经,与卖房子的如许套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烤白薯没有吃到的时候,人们是屈服于自己的嗅觉的。当然,也有听到哪儿吆喝声大,就奔那儿去的。不过,真正要吃到肚子里,还得嗅觉“说话”。

——房子没有买下来时,购房人首先是通过听觉“听”出来的味儿,决定初始的购买意向,然后才考虑实地去看。但是,购房人实地的眼看为实,却往往会在听出的“味儿”中虚掉,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眼看为虚、耳听为实。购房人的购买选择,有多少是通过自己的实地查看,还是蛊惑于卖房子的吆喝,看看房地产业的“概念”当道,就大致了解一个七七八八了。

卖房子与卖烤白薯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把房子或白薯卖出去。

两者的业务流程,也基本差不多:通过“味儿”说话,使购买者耳听为“实”。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卖房子和卖烤白薯者,都是处于群体状态,即街上不是只有一个卖烤白薯或一个城市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从某种意义上,其群体之数量与“味儿”的浓烈程度呈正相关:群体之数量越多,“味儿”越复杂浓烈。

与此同时,开发商怎样才能把房子卖出去,与卖烤白薯的商贩怎么才能把白薯卖出去的“功夫”都是一样的,关键一个“烤”字。烤的功夫,决定“味儿”的纯正与否:烤过头会糊,烤不到火候味道出不来。如果出卖者一相情愿,加的调料不对,可能就会把生意砸了。


对于卖房子或卖烤白薯之最重要的是:商业周期。房地产商卖房子有周期,卖烤白薯也有周期。在这一方面,卖房子应该向卖烤白薯的商贩学习——小商贩为了谋生,冬天卖烤白薯,到了夏天就卖羊肉串,春天来了就卖大白菜,秋天的时候,就卖冰糖葫芦。

只有卖房子者掌握好这里面的门道,不会发愁自己的房子卖不出去。

这也是从机会经济到功夫经济的奥妙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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