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yj1 发表于 2007-5-21 08:42:13

股改之后还要解决两大制度缺陷

董少鹏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成功,影响股市定价机制的制度性弊端已经消除。但是,在我国股市中,仍有一些制度性缺陷需要加以改变,证券市场改革的任务还没有最终完成。

笔者所说的制度性缺陷,是那些中国股市所独有、外国市场所没有的体制性问题。是“个性问题”,而不是“共性问题”。从长期趋势看,这些弊端会影响中国市场的国际化和市场化。

后股改时代的我国股市,当然要处理好全球股市都要面对的“共性问题”,主要是包括:上市公司结构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单一,机构投资者发展不平衡,市场诚信水平不高,市场操纵行为仍然存在,新入市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以及监管思路和方式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改进等(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007年3月22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视频会议上语)。解决这些共性问题需要长期努力,即使有一天我国股市发达起来了,也还要继续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相对而言,解决那些个性问题属于阶段性任务,主要是“局部上市”问题和“国有大股东”问题。对此,应当早作规划,加快推进。还应当把解决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结合起来,一并规划。

“局部上市”是我国股市制度设计上的另一大的缺陷。1994年,国有企业改组上市成为热潮。由于具有试点的性质,当时的上市公司规模都不大。不少国有企业都按照“母子公司”的模式设计,剥离出一些优质资产组成一个上市公司(子公司),原来的母公司独立存在,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这样引出的问题很多:上市公司决策不独立,难以形成自己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的运作往往要看母公司的脸色;母公司挪用、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母公司与上市的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操纵报表,操纵信息披露,在二级市场套利,侵害小投资者权益。

解决局部上市问题,就是要实现“整体上市”。规范的整体上市与目前市场上所做的整体上市不是一回事。真正的整体上市是将公司所有的资产都装到上市公司里;而目前所做的一些整体上市是母公司向上市公司注入部分资产,变成了市场炒作的手段。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对此分析说,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永远存续,它想对上市公司注入就注入,想不注入就不注入,想注入多少就注入多少,这样,把整体上市变成了无休止的炒作题材。整体上市是一次性完成,通过这一手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利益输送问题,解决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问题。

笔者认为,一次性的整体上市手术要坚决去做,但也要根据国情有所创新。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但不是把好资产、坏资产直接注入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以将资产注入和资产重组结合起来,可以注销、出售掉一些不良资产,将所有的资产经过整合之后,再实现一次性注入。

如果我们能够用一年到两年时间,实现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制度改革,将会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坚实的制度基础,上市公司的估值将会提高。

第二个制度性缺陷是,由于国资管理机构的单一性,导致多数上市公司事实上由一个所有者控股。这个问题将在整体上市之后变得十分明显。那时候,上市公司后面没有集团了,他们的控股股东就在一个平台上亮相了,即很多上市公司都由国资委控股。

七成左右的股票市值控制在一个所有者手里,不利于分散市场风险,市场竞争也会出现问题。并且,目前的国有企业实行干部任免制,今天在这家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明天可能换到另一家公司当董事长总经理,比如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因此,在这种体制下,出现决策不客观、不科学、不市场化的情况,是不奇怪的。

解决的办法,一种方式是大量出售国有股权,减少国家持股的家数,为市场引入新的竞争者。出于国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保持和增强控制力、引导力的战略要求,这种办法不可取。另一种方式是建立委托经营制度,组建或者以招标方式选定多个国有资产受托经营公司,国资委将资产委托给受托公司经营。我赞成后一种方式。既要和国际惯例接轨,也要符合我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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