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 发表于 2006-9-6 09:00:16

侵权抑或剽窃——超星的危险游戏

超星是这样一种怪物,总叫人又爱又恨。
爱就不说了,恨的东西有许多,这里只说一个,那就是备受指责的作法:删去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只把“白皮书”放在网上。
一夫天生愚钝,曾对此大惑不解。直到一位朋友告诉我,这是超星为了避免出版社状告其侵权。
超星的这一懦怯作法,给读者带来多大不便,不知S总是否清楚。一本书的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等等,是与内容同样重要的因素。许多书在读过、引述之后,必须注明其出处,这是最起码的为学之道。然而,超星书没办法让我们来遵守这个最起码的规范。于是,引述超星书的时候,我们必须作的一件事,就是再通过其他途径,查对作者等要素(作者、出版时间大多在超星相关信息中可得,但出版社一项绝不提供)。花时间,还坏心情。
其实,试想一下,这样的掩饰,能避免侵权指控么?不,显然不能。出版社如果指控,利用这些“白皮书”足矣。所以,删去封面、版权页以免指控,无异掩耳盗铃。
应该指出的是,“白皮书”在不能免除侵权指控的同时,还给超星带来另一种危险,那就是作者诸君的指控。超星书有的得到作者授权的——一夫也有幸如此,大概也有的没有作者授权。然而无论如何,现在把相关信息一概删去,作者的权益也就受到严重侵害(没有授权当然还有别的侵害)。作者可以用什么名义指控呢?一夫窃以为,至少可以指控剽窃。试想一想,S总把那么多人的著作放在自己的网上,却隐去他们的姓名,这些书岂不都成了S总的著作吗?
一夫平生不好事,不屑去作这种指控。但若有几位、几十位、几百位(不用再加了)作者不怕烦,来作这种事,不知S总是否受得了!
说句良心话,S总作超星也不容易。但希望作得地道些。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要尽弄“白皮书”,使得出版社、作者、读者读者统统不高兴。

注:白皮书,原指正式出版前不带封面的试印本(一夫刚刚学来的)。这里借指删去封面、版权页的超星书。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9-6 22:12:48

如果超星按照兄台所说去改正,赔死的可能性很大。光打官司就好了,估计想干别的都不行了,没那么多的精力,光律师费超星也出不起。起诉他的人太多了,如果真像兄台所说的话,偶也打算起诉一下,恢复一下名誉。

Gossudar 发表于 2006-9-6 22:20:04

为什么不发到http://note.ssreader.com上呢,或者,直接给史超写信。愚以为,一夫兄此种愤懑可以理解,但言论发表在这里,岂不是鸡同鸭讲,这里又不是超星的后花园,这里只是超星的贼窝之一

一夫 发表于 2006-9-8 19:20:45

引用第1楼robertchrs于2006-09-06 22:12发表的“”:
如果超星按照兄台所说去改正,赔死的可能性很大。光打官司就好了,估计想干别的都不行了,没那么多的精力,光律师费超星也出不起。起诉他的人太多了,如果真像兄台所说的话,偶也打算起诉一下,恢复一下名誉。
多谢R版。其实一夫也没想要打官司,大多数作者也不会想要打官司。只是这个道理,大家应该明白,S总也应该明白。

一夫 发表于 2006-9-8 19:25:27

引用第2楼Gossudar于2006-09-06 22:20发表的“”:
为什么不发到http://note.ssreader.com上呢,或者,直接给史超写信。愚以为,一夫兄此种愤懑可以理解,但言论发表在这里,岂不是鸡同鸭讲,这里又不是超星的后花园,这里只是超星的贼窝之一

多谢老G。其实在http://note.ssreader.com发帖,照样也是鸡同鸭讲。一夫曾在那里指出超星书的缺册、缺页,也曾给管理员发邮件,结果渺无回音。在这里发帖,主要是一吐为快,同时也有事以类聚的期待,在园友中引起一二共鸣。老G的回帖,其实已作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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