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产、校产房屋买受继承的问题
在房地产二级市场,军产房屋涉及保密等问题,无法交易;而校产因大都分布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最终难以解禁。这类房屋无法进入二级市场是出于保密或者科研单位、学校等单位的整体规划等的考虑,那么这些房屋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的继承、赠与问题如何处理?就算这些房子永远不能卖,若干年后,军人的后代、学校老师的后代总不一定都是该部队的军人或者学校的老师吧,日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交易,因为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而来的,一般不可以用来交易。这类人手中的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果想上市场交易,还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书,实行“房地一起走”的原则。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如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被依法转变等,相关房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后就可以转让了。或者先交易之后,交纳一定的土地收益给有关机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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