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发表于 2005-11-15 22:15:18

五代宾礼考

五代宾礼考



宾礼为待客之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宾礼亲邦国”,可见古宾礼的主要意义是维护邦交。而随着“邦国”的不复存在,宾礼的作用也逐渐缩小,其在唐代五礼中的份量已经大为减轻,至五代时期,乱世互争雄长,则宾礼更为不受重视,也更为混乱。特别是梁、唐、晋、汉、周与其周边各国往来时,由于有的国家并不承认中原王朝的正统地位,其用礼则采用与中原王朝相等的原则,特别是统治地位较为稳固的国家更是与中原王朝分庭抗礼。这造成了五代宾礼的使用非常不合经典。总的来说,可分为蕃夷和二王三恪等几类。



一、蕃夷



据《旧五代史》、《新五代史》、《五代会要》的不完全统计,五代共有回鹘、于闐、高丽、契丹、突厥、吐番、吐浑、渤海、党项、鞑靼、黑水、昆明、南诏、女真、奚、新罗、牂牁、占城等少数民族部落往中原遣使约226次。其分布基本如下:梁接待约18次;唐接待约127次;晋接待约54次;汉则最少,接待约5次;周约22次。遣使的蕃夷情况大约如下:百济1次,渤海约21次,鞑靼约3次,党项约10次,高丽约17次,瓜州约3次,黑水约5次,回鹘约35次,昆明、南诏蛮各1次,女真约2次,契丹约59次,沙州约5次,突厥约7次,吐番约13次,吐浑约13次,西凉府约3次,奚约8次,新罗约11次,于闐约5次,牂牁1次,占城约2次。

五代时期由于战乱频仍,各朝国祚短促,并没有形成具体的礼典,其具体礼制条文,今已无考,或者可能根本就没有建立过如《开元礼》那样的礼制专条。但由于其礼制总的精神是“准开元礼”,所以其规模与体制与唐代接待外藩应当差别不会很大。

唐代宾礼,据《通典》卷131,可分为蕃主来朝以束帛迎劳;遣使戒蕃主见日;蕃主奉见;受蕃国使表及币;皇帝宴蕃国主;皇帝宴蕃国使等六类。蕃主或蕃使无论是迎劳、戒见日、奉见、受表币、宴会等均服其国服,皇帝北座南向,蕃主西南座,东面北上,蕃使无座北向立,均需前一日准备并通知。如果上表,则由使者奉书于所御之殿阁外西廂,东面北上。皇帝升座后,由中书侍郎持案受书。宴会则蕃主、番使均有座,也是东面北上。总的说来,五代宾礼不出此范围和规制。但有几方面的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其一是关于引对番使时间和地点的争论。

后唐时御史台对引对朝贡番使的时间提出意见:



(天成元年六月十日,926年7月22日)伏覩今月三日,入阁班退后,方引对朝贡番使。窃观近制,颇失常仪。日月华门是宰相两省近侍官常朝来往之所,外国番国朝见不合出此门。而又殿廷班序,先后退北者,列其百辟,示彼四夷,俾观多士之羽仪,以显九重之严重。岂可众官退后,番客方来。合自正门,直趋丹陛,此是向来事例,今辰忽有更张。窃以方属中兴,宜循旧典。伏乞宣付中书门下,重令参详,永为定制。”



这里面一是不赞成出入日月华门,二是不赞成在退朝后接见番使。据《旧五代史》卷36载,则御史台提出建议之人为御史大夫李琪。见“时百僚入阁班退后,却引对朝贡蕃客,”所以“御史大夫李琪奏论之,”但李琪所见的朝贡番使,检两《五代史》天成元年六月,均未见六月三日所见的朝贡蕃使是何番使。

上书后,明宗降敕:“宜令太常礼院检旧例申奏者。”要求礼院检讨李琪的奏议。

而后太常礼院奏对,则先引用开元礼。曰:



臣谨按开元礼,以宾礼待番客有六。一番国王来朝;二戒番王见日;三番王奉见;四受番使表及币;五宴番国王;六讌番国使,从开元礼之后。本朝故事,对诸番客,又于内殿引对,其殿名曰参殿,事在礼宾使客省使,不下外诸司,见今施行不一。近制惟回鹘番使,则正殿引对,况回鹘见居甘州,其地尤属河西道凉州所管,每遣使进表币,待以宾礼。皇帝御正殿,列百辟铺陈盛仪,酌礼沿情,事恐太重。伏请今后准诸番客例,只于内殿引对,不临正朝,兼免乖越,又符故事。谨且详酌如前。



则太常礼院并不赞成李琪的意见,仍本“本朝故事”,以为正殿过于正式,仍主张于内殿召对。经过两天的讨论,六月丁酉(十二日,公历7月24日)日,明宗降敕曰:



四夷来王,历代故事,前后各因强弱,抚制互有典仪。大番颁示于威容,则于正衙引对;小番但推其恩信,乃于内殿抚怀。宪府奏论,礼院详酌,皆征故事,咸有明文。正衙威容,未可全废。内殿恩泽,且宜常行。若遇大番入朝,即准旧仪。于正殿铺陈立仗,百官排班,于正门引入对见。



则据上引,五代后唐时,引对番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时间改为内阁班退后,地点多在内殿,而且“施行不一”,足见其混乱。经御史台御史大夫李琪建议,太常礼院检讨,虽然李琪和太常礼院的意见并不一致,但李琪的意见似乎得到了明宗采纳,改回到了《开元礼》的轨道上来。则在五代后唐其大番入朝,要在正殿建立仪仗,百官也要排班,并且要从正门引入大番的使者。不过,据敕文,“内殿恩泽”的份量要比“正衙威容”重的多,而且“且宜常行”。但据今可查考的引对殿名,还是多以正殿为主,只有接见吐番遣使,为内殿召对。检两《五代史》及《五代会要》,五代史时期,皇帝接见番使的殿名,今可确知的如下:



1、同光二年四月,回鹘遣使,庄宗召对于文明殿。

2、天成元年十月,南诏蛮遣使,明宗御文明殿引对。

3、天成二年四月,新罗遣使,召对于中兴殿。

4、天成三年二月,回鹘遣使,明宗召对于崇元殿。



5、天成三年十月,契丹平州刺史,见于元德殿

6、天成四年七月,回鹘来朝,明宗召对于广寿殿。

7、长兴元年十一月,契丹渤海郡王内附,明宗御文明殿召对。

8、长兴三年七月,吐番遣使,引对于端明殿。

9、长兴四年七月,回鹘遣使,明宗召对于广寿殿。

10、长兴四年十一月,吐番遣使,明宗召对于内殿。

11、天福三年八月,宴契丹册礼使于广政殿。

12、天福七年二月,宴契丹使于武德殿。

只有长兴四年十一月,吐番遣使,明宗召对于内殿,其他均在正殿召对。这或可说明,从李琪上奏后,虽然内殿召对“宜常行”,但朝廷对于内殿召对蕃使更加严谨,也基本不于内殿召对蕃使。

其二是外藩遣使来朝,当给官职。

长兴元年十一月戊寅(930年12月11日),契丹阿保机的儿子东丹王突欲因为不得志投唐,当给官职。中书门下奏报:



契丹国东丹王突欲,远泛沧溟,来归皇化,请赐姓名,仍准番官入朝例安排。谨按四夷入朝番官,有怀德、怀化、归德、归化等将军、中郎将名号。又本朝赐新罗、渤海两番国王官,初自检校司空至太保。今突欲是阿保机之子,请比新罗、渤海王例施行。



以此可见,五代时期,番官入朝一般都要赐官的,而且新罗、渤海来使,所赐官位更要高些。前述突欲最后被改姓东丹,名慕华,授光禄大夫,检校太保等职。明宗还曾加蛮都首领官秩,并颁诏,文如下:



朕中兴宝祚,复正皇纲,万国骈罗,俱在照临之内,八纮辽夏,咸居覆载之间。矧彼云南,素归正朔,洎自平伪蜀。思锡旧恩,于乃眷以难深。欲霈覃而未暇,白蛮都首领李卑晚六姓蛮都首领,勿邓标莎等,天资智勇,世禀忠勤,梯航之道路才通,琛宝之贡输已至。率其种落,竭乃悃诚,备倾向之心,深奖来庭之意。今则各颁国宠,别进王封。封隽州刺史李及大鬼主离吠等。或遥贡表函,或躬趋朝阙,亦宜特授官资,各迁阶秩。勉敦信义,无坠册书,示尔金石之坚,保我山河之誓,钦承休命,永保厥终。

上引则说明五代赐蕃夷官时,皇帝要发布诏书,以告天下。另清泰二年七月,回鹘遣使进马。清泰二年八月,敕下赐官:



八月,敕回鹘朝贡使、密录都督陈福海可怀化郎将,副使达奚相温可怀化司阶,监使屈密录阿拨可归德司戈,判官安均可怀化司戈.



又:



天福八年春正月乙巳(943年3月5日),于阗、回鹘入朝使刘再成等并授怀化大将军、将军郎将,放还蕃.



则遣使赐官,到晋仍如此。亦可见朝廷对蕃夷交好之意和来使加官已成定例。



二、二王三恪

任爽先生指出:“恪者敬也。王者立二王三恪,继绝世,通师法,遂三正也。其后历代承之,而制度不一。要而言之,不过于大型礼仪场合备宾客之位,示敬于前代而已。”则立二王三恪是为了表示王朝对于前代的敬意,同时象征自己王朝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前代稍示优容,在政治生活中并无实际的需要。所以五代时期,二王三恪只是备而不用,也从来没有在国家正式的礼仪场合出现过,可见此种规定的逐步衰落。本文仅就史载有关二王三恪的人选加以探讨,其职“助祭”既从未用过,也就无法探讨其在礼制中的作用了。

五代时期,各朝均立二王三恪或有意要立二王三恪。

梁开平二年三月,封唐宗室为二王后。



以鸿胪卿李唐室宗属,封莱国公,为二王后.



据《新五代史》卷2则为三月戊寅(908年4月10日)。

四月,中书门下奏:



莱国公李合于西都选地,建立三庙,以备四仲祠祭。每祭仍令度支供给祭料。



另《旧五代史》所载奏议文字不同:



有司奏:“莱国公李合留三庙,于西都选地位建立庙宇,以备四仲祀祭,命度支供给,以遵彝典.”

   

至开平二年十二月,始立二王三恪。



十二月,立二王三恪.南郊礼仪使状:“伏以诗称有客,书载虞宾,实因禅代之初,必行兴继之命.俾之助祭,式表推恩,兼垂恪敬之文,别示优崇之典.征于历代,袭用旧章.谨按唐朝以后魏元氏子孙韩国公为三恪,以周宇文氏子孙为介国公,隋朝杨氏子孙为酅国公,为二王后.今伏以国家受禅,封唐朝子孙李?为莱国公.今参详合以介国公为三恪,酅国公、莱国公为二王后.” 



不过,时间据《新五代史》则为十二月己亥日(908年12月27日)。“十二月己亥,以介国公为三恪,酅国公、莱国公为二王后.”后唐时代,史无详载其二王三恪,盖因其自命继唐,当从唐代二王三恪之封。新旧五代史均载有“二王后、秘书丞、酅国公杨仁矩”、“二王后、詹事司直杨延绍”其人。



十二月丁未(931年1月9日),以二王后秘书丞、袭酅国公杨仁矩卒辍朝,赠工部郎中.

十二月丁未(931年1月9日),二王后、秘书丞、酅国公杨仁矩卒,废朝一日.



另:



五月丁亥(932年6月12日),以二王后前詹事府司直杨延绍为右赞善大夫,仍袭封酅国公,食邑二千户.

五月己丑(932年6月14日),二王后、詹事司直杨延绍袭封酅国公.



袭封酅国公事,两史日期稍异,唯后唐有二王后则可定论,且正是唐代所封,足见后唐时代也是二王三恪,其二王三恪全同唐朝。

后晋天福二年正月戊寅(937年3月9日),颁诏立二王三恪。



诏曰:“应天开国,恭己临人,宜覃继绝之恩,以广延洪之道。宜于唐朝宗属中取一人封公世袭,案:五代会要载原敕云:其唐朝宗属中,旧在朝及诸道为官者,各据资历,考限满日,从品秩序迁。已有出身,任令参选。(旧五代史考异)兼隋之酅公为二王后,以后周介公备三恪,主其祭祀,及赴大朝会。”

《五代会要》载其原敕:



周以杞、宋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兼封舜之后为三恪,唐以周、隋之后封为二王后,又封魏之后为三恪。宜于唐朝宗属中取一人封公世袭,兼隋之酅国公为二王后,以周后介国公备三恪。其主祀及赴大朝会,委所司具典礼申奏。其唐朝宗属中旧在朝及诸道为官者,各据资历,考限满日,从品秩序迁.已有出身,任令参选.



其目的也很明显:“应天开国,恭己临人,宜覃继绝之恩,以广延洪之道。”降诏后,封后唐宗室子为公:



封唐宗室子为公,及隋酅公为二王后,以周介公备三恪。唐宗室子,史失其名,书之以见二王后、三恪犹存,不必著其人也.



至晋天福四年九月,高祖降敕:



周受龙图,立夏、殷之祀;唐膺凤历,开酅、介之封。乃睠前朝,载稽旧典,宜闢士宇,俾奉宗祧,宜以郇国三千户封唐许王李从益为郇国公,奉唐之祀,肤色旌旗,一依旧制,以西京至德宫为庙,牲币祭服悉从官给。



则后晋封后唐许王李从益为二王后:



许王从益,明宗之幼子也.晋天福中,以从益为二王后,改封郇国公,郇国,原本作「邹国」,考欧阳史及通鉴并作郇国,薛史晋高祖纪亦作「郇」,今改正.(影库本粘签)食邑三千户.



   天福五年,封酅国公杨延寿为太子左谕德,加介国公宇文颉食邑三千户。   天福六年任宇文颉为太子率更令。而杨延寿于开运三年被配流威州。

据上,则可知后梁、后晋均以隋唐为二王后,通北周后为三恪。且均由国家供给。

后汉国祚短暂,但亦有意要立二王后。高祖登基仅一年,尚未正式进行二王三恪的封赠,但也封郇国公李从益知南朝军国事。



(天福十二年五月丙申,947年6月3日)以郇国公李从益知南朝军国事。

(天福十二年五月丁酉,947年6月4日)契丹所署汴州节度使萧翰迎郇国公李从益至东京,请从益知南朝军国事。



当为丙申日命,丁酉日迎至东京。封号仍为“郇国公”,则为二王后,其意可知。秦蕙田《五礼通考》将此入“二王三恪”条中,则秦蕙田也意其为二王后。



汉高祖本纪天福十二年夏五月甲午(947年6月1日)以郇国公李从益知南朝军国事。



其日定为甲午日,误。按《新五代史》当为丙申日。

后汉隐帝登基后,颁制,并将“求二王后”与“大赦”、“加恩”、“犒军”等并列。



乾佑元年二月癸巳(948年4月5日),制:“大赦天下,自乾佑元年二月十三日(948年3月26日)昧爽已前,所犯罪人,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中外文武臣僚并与加恩,马步将士各赐优给.唐、晋两朝求访子孙,立为二王后”云.



   拟立二王后为唐、晋子孙,按前代规制,其三恪当为隋。

后周太祖广顺元年春正月丁卯(951年2月13日)登基,即位诏书曰:



…………

仍以晋、汉之胄为二王后,委中书门下处分云。

   

至正月戊子日(951年3月6日),定晋、汉为二王后:



春正月戊子,有司上言:“准赦书,以晋、汉之胄为二王后,其唐五庙仲祀合废.”从之.



其立二王后为晋、汉,按前代规制,则三恪为唐。

综上,后梁以隋、唐为二王后通(北)周为三恪;后唐当以北周、隋为二王后通后魏为三恪;后晋以隋、唐为二王后通(北)周为三恪;后汉当以唐、(后)晋为二王后通隋为三恪;后周当以(后)晋、(后)汉为二王后通唐为三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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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爽:《唐代礼制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91页。

五代会要卷30

旧五代史卷36

五代会要卷30

五代会要卷30

五代会要卷30,另见《旧五代史》卷36、《全唐文》卷107,文字稍异。

五代会要卷28

五代会要卷30

五代会要卷30

五代会要卷28,中华书局本(1998年11月第1版)误印作大成三年二月,当为天成三年二月。

旧五代史卷37

旧五代史卷38

五代会要卷29

五代会要卷30

五代会要卷28

五代会要卷30

旧五代史卷77

旧五代史卷80

五代会要卷29

全唐文卷107

旧五代史卷138

旧五代史卷81

任爽,《唐代礼制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93页。

旧五代史卷4

五代会要卷5

旧五代史卷4

旧五代史卷4,另见《全唐文》卷974

新五代史卷2

旧五代史卷41

新五代史卷6

旧五代史卷43

新五代史卷6

旧五代史卷76

五代会要卷5

新五代史卷8

五代会要卷5

旧五代史卷51

旧五代史卷79:天福五年春正月庚寅(940年3月5日),以二王后前右赞善大夫、袭酅国公杨延寿为太子左谕德,三恪汝州襄城县令、袭介国公宇文颉加食邑三千户.

旧五代史卷79:二月戊戌(941年3月8日),以三恪汝州襄城县令、袭介国公宇文颉为太子率更令.

旧五代史卷84:开运三年春正月己未(946年3月3日),二王后守太仆少卿、袭酅国公杨延寿除名配流威州,终身勿齿.延寿奉命于磁州检苗,受赃二百余匹,准律当绞,有司以二王后入议,故贷其死.

可参见秦蕙田《五礼通考》卷225

新五代史卷10

旧五代史卷100

五礼通考卷225

旧五代史卷101

旧五代史卷110

旧五代史卷110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5-11-15 22:46:18

天人兄的大作给小弟不少实惠,嘿嘿,小弟研究对外交流,宾礼这块资料自然是十分缺乏,蒙兄台阐述一二感激不尽,谢谢提供。

zm799 发表于 2005-11-15 23:35:36

这是天人兄的博士论文吧?很是翔实.
五代虽是乱局,然不曾"礼失而求诸野",对礼在历史中的传承,香火也盛,难免不有一番感慨!

物虚生 发表于 2005-11-15 23:42:26

目下就是缺乏“礼”的规范。

天人合一 发表于 2005-11-15 23:45:39

下面是引用zm799于2005-11-15 23:35发表的:
这是天人兄的博士论文吧?很是翔实.
五代虽是乱局,然不曾"礼失而求诸野",对礼在历史中的传承,香火也盛,难免不有一番感慨!


呵错了,是当年的硕士论文,现在正在弄唐宋土地制度,转到经济史来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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