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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评述】] 一个实习律师要说的一点话-----追思律师和自我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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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17: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年11月离开自己的家乡,家乡十堰市政府的公务员不当了,来到北京做律师。 做律师的原因很多,但是就自信来说,中国律师网的同学朋友对中国律师行业热情和朝气的判断,给了我心底难得的温暖,坚定了我义无返顾从事律师职业的信心。回顾做律师以来的辛酸和甜蜜,感想未来的迷茫和希望,心中不免有了一些话想说。

   一、选择一个正确的律师成长道路,规划好发展前景。

   每一个成功的大律师都有就业、职业、事业、产业的发展道路!在他们里面一个很客观的说法就是3、5、8。形象点说就是:3年内做一个逐渐可以吃饱的律师,5年内做到合伙人,可以吃好,8年后做到一个规模所,吃的撑死。

   就业这个阶段对于任何一个律师来说都是一个必须走过的独木桥。任何一个律师,才走到律师所,不管过去是什么职业,哪怕是法官辞职出来做,都会是选择一个职业再重新就业,和大学才毕业找工作一样。 虽然可以凭借着关系找一个机制好点所,或者选择一个熟悉的所,这样起步的时刻就可以更多照顾自己的一些特点,但是律师行业里面不会特别关照任何一个律师。在工薪制度的律师所中,实习律师是固定的工资,各地都会有差异,但是基本保持在基本生活保障线上。差别最大的是没有薪水的实习律师,按照律师所的收入分配制度,有一文收入都没有的,也有比一些律师收入还高的。

  我是一个小律师,孤身来到北京,按照我的此前呆的第一家律师所主任的话来说,就是在北京混律师中最低层的那种,举目无亲,亲戚和朋友现在都帮不上忙,十分缺乏成长的资源和土壤。但是我来北京的那刻就没有特别追思怎么发展,但是没有怀疑自己不适合做一个律师,也没有怀疑自己不胜任一个律师,我更多的考虑是自己在律师的道路上怎么施展才华,怎么走出一个全新的自我。在实习律师的经历中,我也的确感觉到了律师成长道路中的律师个人,也切身感悟到缺乏职业规划和探索给我造成过很多损失。

    就业、职业、事业、产业的发展道路,在哲学上是可以跳跃的,不一样的人在各个阶段需要的时间和付出的汗水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回头想想,实习律师的贫穷其实不是一个必然。贫穷是自己的责任,不是做律师的代价。我个人从来没有美化贫穷的做法,所以我思考着实习律师为什么会贫穷。律师所是靠服务客户来获得报酬,而大多实习律师依赖律师所给予报酬;其次,律师所承担着案件风险,而实习律师相反是在律师所学习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实习律师的付出有劳务和接受职业培训的双重特点,在市场规则下,实习律师收入少是必然的,有的律师所实习律师不拿报酬相反给律师所交钱。所以实习律师会经常发现律师所的主任收着大把的钞票,而自己只是可怜的看着。

   其实深思一下,实习律师是法律制度,也不是所有的实习律师水平一定很低,需要在律师所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也不可以简单说所有的律师所都有能力和资格承担高水平的培训。假如实习律师也有律师一样的风采和思维,简单的实习律师的法律地位是不会剥夺你和其他律师一样收入高的权利,贫穷只是因为没有做好一个全面的专业律师。

  其次,我也反对那些把收入少和实习律师挂钩的看法,收入少是一个普通的现象,但也是法律学子局限于法律的视线有关。法官和检察官是国家职业,享受着权利,大多人只看见律师和法官、检察官是一个职业群体,没有看见律师和他们的本质区别是社会中介服务,是一个市场现象。他们不愿意看待自己的经济地位,在大学学的市场经济学不愿意用在自己身上,很多律师后来就是被贫穷逼迫的想哭想不做律师了,最后感觉自己委屈了良心和法律才开始看钱,所以在我看来很多人的3年时间是用在接受市场,或者说接受自己是一个商人上,也是一个法律向商业转换的心理和思路的调整时间。

   二、规划自我的性格,管理自我的印象,做一个精致的小律师。

   律师法中只规定了合伙制度的律师,据说在美国有公司制度和个人制度的律师,看起来是一个完全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换在中国通俗的说法就是,律师有是个体户的,律师也有开公司的,律师也有干合伙的,所以他们的律师是一个商业的环境。其次,在中国目前律师业务局限在诉讼业务上,似乎不做诉讼业务,人没有站在法院里面就不感觉是一个律师。具体到其他国家,律师就是一个服务性的中介,目前的公司法律顾问、房地产按揭、商标专利代理人、劳务中介、以及现在公证机关的大量公证业务据说都是律师的传统业务。站在中国的国情下,一可以看见法律和市场以及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不合理的规定阻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但是换个角度也预示着这样多业务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的步伐会成为律师的囊中之物。即使发现机遇,强占市场先机,也是律师的一个发展道路。

    具体到中国国情,非诉讼业务大量出现,但是非诉讼业务需要一个团队,不是单个律师可以完成的。对于诉讼业务,以往万金油的律师也不适应市场了,律师的专业化也是一个趋势。但是具体到单个的律师来说,在一个制度化的律师所,律师个人只是一个职员,是一个螺丝钉,只是做着专业的事情,但是不是一个专业意义上的律师。小律师,是万金油律师,不会是专业律师。 律师所有专业,你只有跟着这个专业。但是决定你专业的不是你的喜好,是你的资源。 只有你不饿着,你才有机会选择吃什么不吃,吃多少! 走万金油的模式是最合适的,这样你可以培养自己的很多能力,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就多,只有自己发展到一定程度,发现自己适合做什么以及自己的资源和专长后才最适合转变为一个专业律师。


    就我来说,我不是以一个大律师的模式要要求自己,我对自己的要求是精致的做事情,因为我是一个小律师,所以我经常说自己是做一个精致的小律师。

   首先申明我目前没有跟着大律师! 以前跟过大律师,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个人不是那样做不了大律师,就痛恨大律师的人,对于大律师一贯不反感也不讨好,很理智的看待!

   一般大所的情况是,大律师开着律师所,收着白花花的银子,基本就是管理着律师,很少自己去做案件!做到大律师了,甚至可以通过律师所的经营不断扩大着自我的声誉,不断加大资源争夺力。 把律师所当作一个公司,自己转为一个股东和经理那样的角色,前期谈判和后期客户维护都交给专人负责。律师一般就是做业务,而且以年轻律师居多,不过律师在做了3年以后几乎没有留下来的,所以律师的流动性很强。在律师所的形象管理上,一般委托专家设计一下律师所的标志,统一制作律师所名片,委托设计一下律师所的装修风格,设计律师所人文环境和人文文化,假如在成立一个文化传播公司专门从事律师所外交,简直就是天衣无缝!找律师开会,把自己的法律思想和做律师的思路告诉大家,吃我的饭就得为我做事,不然你就走人! 在这样的大所,业务是可以快速提高,而且经常有案件分析和讨论,对于提高思维水平十分有利,但是弊端在于律师个人归宿于律师所的品牌里面,当一个律师离开律师所后发现自己干了几年居然没有一点自我的品牌。

    对于小所来说,由于管理散漫,完全是律师所主任放任律师和实习律师,在这样的环境下面,律师个人自我成长和约束就十分的重要。比如有的律师的酒量惊人,假如你酒量小,就会很吃亏。也有部分所业务不正规,律师个人很容易学坏。但是弊端的同时,可以发现小律师所,实习律师个人有更多自我发展个性的空间。律师职业说白了,就是一个个人魅力的职业,这个职业吸引我的地方也就是个人的无限自由和独立。在一个小所机制下,我来北京为的是放开个性的目的基本就已经实现了。

   以前我不太喜欢说话,当然小的时候是一个口若悬河的人,后来在大学基本不说话,是沉默的四年。在政府机关工作,基本风格也是要求年轻人谨言慎行,所以原始的性格被憋的忍无可忍。其次,个人喜欢委曲求全,照顾别人而惯于牺牲自我,讲君子不言利,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下,生活是十分的穷破。个性上好高务远,在政府有想为国家和人民做的有良知的事情。所有的这些缺点,都让我十分的痛苦,做律师,这些缺点似乎可以发展成为优点,可以被美化。做律师以来,我也发展了自己的思维角度,以往别人眼中的言语刻薄现在成为了分析案件独到精辟,以前的好高务远现在成为了抓大不放小,而且滔滔不绝也成为我的风格,十分的快意。

   介绍点性格复杂的好处,权当作经验分享:本人掌握了一个原则,在和客户谈案件时,为了体现专业水平必须快速抓住案件的关键,深刻分析案件结果,体现独到和灵敏的思维。在案件具体办理中,要细致入微,要精益求精。在看判决书,假如在谈判中遇见一个客户,我就只看判决书认定的争议焦点,然后围绕焦点关心几个主要问题。换在案件分析和讨论中,就把判决书从头到尾的看清楚。

  三、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规划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律师是一个中介服务,特别的是律师也是法律职业群体的一员,或者说是一个需要特别资格的中介服务。很多学习法律的人,无法接受着这个事实。谈认为自己提供的是公平正义,提供的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规则,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在律师职业里面到处是理想!当然法律人假如都是鸡鸣狗盗之辈,那样在这样一个魔鬼的世界,法官和律师都是异类。在一个天堂和地狱的世界里面,我们的祖先都没有想过那里面会有律师,那里只有心悦诚服的服从和刀山祸害的枷锁。
   
   大多人做律师,眼睛看着法律,鼻孔跟着法官,其实这样的人就是一心的法律。 我发现客户决定着律师,不是法官决定着律师。 司法环境对大家都一样,做起来只有那些特别的人。 他们把律师中的商业机遇当作一个商业来看待,并看待自己这样的商业发财的秘诀,并采用能够市场的规则经营,当然最后他们发家了。大律师现在优秀的资源不是自己是一个老律师,而是攫取律师市场中服务资源的核心竞争力,他们的优势是对于市场来说的,不是针对律师个人来说的。

    现在需要先讨论一点问题,那就是――――律师行业怎么发展成为一个产业,发展成为自己的支柱产业,怎么在律师在国家法制中成长为一个支柱的服务产业中成为自己的一个支柱产业。这个当然需要通过政治的手段,中国的法治最开始的收益者必定是律师,但是最直接的收益者是我们大家。

  其次,我们必须让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假如这样做不到,做大只会是幻想。同时,要学回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面保护自己,走在法律的前半步,不是错,是进步,走前了一步就会可能是犯罪。

    最后,就是发挥自己时代新年轻人的特点了,要顺应市场经济的滚滚大潮,不要做时代可笑的阻挡者。

    把自己的客户当作衣食父母,但也不要忘记把客户当作敌人,既要有和客户亲密的接触,也要和客户保持适当的距离。有一个所的助燃在喝酒中说,自己所一个律师在一个简单的继承案件中去了当事人家三次,反复就是那样几句话,当事人后来就比他还明白了,最后炒了他。

    现在工资制和提成制是律师行业的基本收入分配制度。工资制度比较来说适合才可以做律师的人做,因为收入压力不大,可以把精力放在业务上,弊端是收入和业务能力成长不一致。提成制度适合个性独立,资源丰富,有市场开发能力的人,弊端是开始争取客户信任上难度很大,优势在于做好以后机遇特别多。 一般律师都是先在工致制度下做几年,再转向提成制度。具体到案件收费上,有风险代理和固定报酬两种。现在市场以固定报酬为多。

   下面介绍一些经验:

   1、不要轻易相信客户给你介绍案件的谣言。没有这样倒霉的客户,案件多的让他到处找律师,假如他有这样的朋友,估计别人已经找好了律师。 介绍案件的说法是一个市场买卖中习惯的我下次还到你这里买的讲价手段。

   2、客户服务当作比法律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很多人在法庭发现一些律师水平很低,可是大拿故事人很迷信,十分的迷惑,其实他们有着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但是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不可以走欺骗的道路,为人必须坚持正派,他们的经验可以学习。具体到商业中,海尔就是通过客户服务以及加强质量管理来通过客户的口碑来做广告,通过客户来开发源源不断的客户。

   3、年轻律师一定要注意塑造自我的品牌。良好的职业形象,是一个最好的推销武器。记住,决定自己的不是法官,是客户!所以不要拘于别人和传统的职业塑造,完全可以采用现在的形象设计。比如和IT行业打交道,假如你西装皮带皮鞋,他们会看你好笑。

   4、感悟法律,明白正义,寻找光明,追求自我,鼓励别人,关心社会,等等这样优秀的品质才是你做律师的立身之本!

    所有的实习律师都应该规规矩矩的实习,假如只是在律师所挂一个姓名,人在机关、公司、银行等工作,虽然不用去体会做律师的辛酸和滋味,但是最重要的是无法掌握做律师的精髓,最后拿到的也是一个没有多大用处的律师证件而已。所以明白自己做任何违法的事情都是有好处也有代价的,在办理案件中也不要这样想去通过违法的手段达到目的,早晚你都会在为别人辩护后接着为自己辩护,虽然你自己不收自己代理费用,但是也许你的辩护不会被法庭采纳。

    不要以为做律师的本身就已经损失了很多东西。正确看待律师职业给自己的收获。正确评价自己的个性做律师的风险,考虑律师职业和自我性格等之间的困惑,正确处理律师对自我的冲击。很多做了律师的人对律师行业充满了仇恨,甚至很多人更加的迷失自我。这样的结局的出现原因在于,律师职业不断没有带给他们快乐和光荣,相反更加嘶咬了他们性格的黑暗和脆弱的地方。

    5、特别告戒,客观看待别人对你的看法,不要自以为是。

   现在很多律师喜欢讲述自己看见过的奇怪和极端的事情。这个是做律师做出来的坏毛病。一些律师一见人,就开始讲自己认识那些人,以前怎么整过违法的事情,什么执行案件拖的对方破产,什么诉讼案件整的对方不进法院了。 越是惊人的违法事情,越是说的开心,我就经常怀疑他们是在编造故事。当然我们也看见有些人故意编造自己的传奇经历,自己的辩护怎么得力,怎么一下法官都认可,怎么对方出了法庭就找人来扁他,要么他义正词严,要么他如何被救护车拉走。 这两种编造,一个是故意拉那些就是希望律师帮自己干违法事情的当事人,一个是故意欺骗在寻找正义律师替天行道,其本质都是销售自我的手段, 但是都是编造自我的辉煌!做律师,不可以受制于客户。 你的客户是坏人,你就要告诉他你比他还坏,他甚至都怕了你,开始崇拜你! 你的客户是一个善良的人,你就把自己当作菩萨和救世主。 你没有开发客户的真正能力,你只会在狭隘的渠道上委曲求全,没有开拓的思维。

    不要看见事情,就赶快去分析肤浅的法条,人需要的是生活和财富,以及尊严,不是要你来普法! 办经济案件,就看见钱,看不见商业,不会维护客户的市场地位和形象,他眼睛里面就是法律条文和对错!办离婚案件,只会拉扯着资产和儿女,看不见内心的感情。 一个案件你只会要回钱,你只会让别人顺利的离婚,这样的思维是局限与律师了,没有改革别人和开发社会新关系,以及开发新格局的思维。

   6、把对方律师和当事人不当人看,这个十分错误,需要克服。不要在心中是对别人有仇恨和心理,你只要是依法完成自己的任务就可以了,不是制造出来自己的敌人。其实这个也是很多律师个人风险的原因,也让别人看不起你,其实看你的眼睛不只是自己的客户。良好的职业素养会让你日后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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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dsyd669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11 00: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律师的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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