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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李贽年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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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1: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贽研究参考资料》第一辑收有日本中国古典文学家铃木虎雄(1878~1963)昭和九年(即1934年)著《李卓吾年谱》,由文学翻译家朱维之教授(1905—1999)1935年翻译。容肇祖的《李卓吾评传》,里面也有李卓吾年谱,两相对照,发现不少问题。就我粗略看出来的就有:

  1.从嘉靖三十四年开始到四十四年,容氏的年谱比铃木氏年谱的记载晚一年。容氏认为李贽嘉靖三十五年授河南辉县教諭,而铃木氏认为时为嘉靖三十四年,自此错开。三十五年授河南辉县教諭是通常的说法。我刚开始以为铃木氏把“予年二十九而丧长子”这句话里的岁数弄错了,因为按虚岁来说,二十九岁当是嘉靖三十五年,那就对了。后来发现容先生也认为是三十四年丧长子,那就是我臆测了:)到底是怎么发生这种错误的,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2.铃木氏谓李贽隆庆五年游金陵,结识耿定理,下面又引李贽《耿楚倥传》,首句既是“岁壬申楚倥游白下..”岁壬申即隆庆六年,前后矛盾(而且铃木氏做的年谱是每年都列出来的,独独缺了隆庆六年,不知怎么回事)。容氏谓李贽隆庆四年迁官金陵,六年初识耿定理,应该是对的。
  3.李妻黄宜人卒年。铃木氏以为是万历二十三年。容氏年谱没有记载。通常说法是卒于万历十六年,有黄宜人墓出土的墓表为证。其他一些小错误朱维之先生已经随笔指出来了。

  铃木氏依《卓吾论略》“予年二十九而丧长子”,认为此年为嘉靖卅四年。在这一点上,容先生与铃木氏相同。即:此句所谓29岁为嘉靖卅四年。(林其贤《李卓吾事迹系年》于嘉靖卅五年页18案语:“官共城之年,或作廿九如铃木虎雄,或作三十如容肇祖。兹据答耿司寇:‘卓吾自二十九歳做官以至五十三歳乃休,何曾有半点超脱也!’系于此。”看来林其贤认为李贽所称29岁为嘉靖卅五年,不知何故。)
   但是何时为共城教諭,铃木氏以为是丧长子同年。而容先生却认为是卅五年。观二者考证,皆以《焚书》中《卓吾论略》为据,卓吾丧子为二十九岁,即嘉靖三十四年。依论略则卓吾登仕必不会早于此前,但仍然不可定卓吾上任之时。故尚需其余之证。焦氏笔乘虽有“自三十登仕,历七任而至郡守”然正如铃木氏之言可能便是‘举成数’。”
   那么两人是怎么错开的呢?关键就是源头也就是授官的这年,恰好这本《研究资料·第一辑》有《泉州府志》卷54《明文苑》关于李贽的记载,其中提到具体时间的只有一句: “嘉靖壬子领乡荐,授辉县教諭... ...”嘉靖壬子为嘉靖三十一年,李贽乡试及第那年。对于问题没有什么帮助。而《李温陵传》里面我也没有发现小修对授教諭时间的记载。容先生在《年谱》嘉靖三十五年下写到:“他三十岁,选授河南輝縣教諭。他以道远,不再往会试(此处以小字注道:见袁中道李温陵传。)而偏得河南教官。”可见容氏引中道李温陵传实际证的是“以道远,不再往会试”这句。既然如此,他们又是根据什么考证出不同的结果的呢?
   看后面的考证:根据“在白泉五载”、“三年服阙”、“居京邸十余月”、“馆复十余月”等一系列证据,估计二人都能向后推8年,这年李贽遇祖父丧事,从北京回到温陵,半路把老婆孩子安置在共城。此年按铃木氏为嘉靖四十二年,按容氏为四十三年。下一个有时间记载的时候就是嘉靖四十五年,这一年两位先生有了共识,因为李贽到礼部作官了,路过共城,见了家属。这两年对问题也很重要。容先生引《卓吾论略》里面说他在共城的老婆“三年衣食无缺,邓君力也”,认为李贽归温陵三年(即四十三年回去),我觉得这条相当关键,很有说服力。此条铃木氏未能注意。容氏还在《卓吾论略》里李贽在礼部跟回答别人的话的那句“吾十余年奔走南北,只为家事”下注道:“肇祖案李贽自嘉靖三十五年任河南辉县教喻到这年恰十年余”,这就把并不的可能也考虑到了(因为李贽在礼部5年,只有五分之一的机会是在第一年(四十五年)回答的问题)。
   那么这样看来,个人觉得还是容氏的说法更有说服力。容氏建国后出的《李贽年谱》考之《卫辉府志》得朱应信继任教谕于嘉靖三十九年,则上推惟得嘉靖三十五年。那么,容氏认为三十五年任河南教官可能就是从此向上推(有点费力啊:),或者是直接取《焦氏笔乘》“自三十登仕”这句有可能是‘举成数’的话吧?
   林氏《年譜考略》繫於嘉靖三十四年,認為若從容氏之說,繫於嘉靖三十五年,則與卓吾自述在輝縣任職「五載」,及守制東陽「為城守備」而遇到「城下矢石交」(嘉靖三十八年,丁父憂,守制東陽,倭寇略福建沿海諸縣城)二事不合,故嘉靖三十五年應指到任日期而言。查《明史记事本末·沿海倭乱》,倭寇略福建沿海諸縣城,起于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记事本末》说“(三十八年五月)福建新倭大至...福州、漳、泉,无地非倭矣。”《卓吾论略》说 “时倭夷窃肆,海上所在兵燹”,他“夜行昼伏,余六月方抵家”。铃木氏认为在在共城迁南京,数月闻白斋公没,经历六个月(余六月是这个意思吗?)回到家,应该是翌年了。所以李贽回到家乡参加战斗并不是嘉靖三十八年的事情,可能是三十九年或者更后才对。容氏认为的嘉靖三十五年起在輝縣任職「五載」,到三十九年回家打仗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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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谱还有个小问题,我上次没发现:铃木氏以为李贽隆庆五年到南京,容氏以为是隆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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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9 21: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李温陵传(袁中道)

  李温陵者,名载贽。少举孝廉,以道远,不再上公车,为校官,徘徊郎署间。后为姚安太守。公为人中燠外冷,丰骨棱棱。性甚卞急,好面折人过,士非参其神契者不与言。强力任性,不强其意之所不欲。初未知学,有道学先生语之曰:“公怖死否?”公曰:“死矣,安得不怖。”曰:“公既怖死,何不学道?学道所以免生死也。”公曰:“有是哉!”遂潜心道妙。久之自有所契,超于语言文字之表,诸执筌蹄者了不能及。为守,法令清简,不言而治。每至伽蓝,判了公事,坐堂皇上,或置名僧其间,簿书有隙,即与参论虚玄。人皆怪之,公亦不顾。俸禄之外,了无长物。陆绩郁林之石,任昉桃花之米,无以过也。久之,厌圭组,遂入鸡足山阅龙藏不出。御史刘维奇其节,疏令致仕以归。
  初与楚黄安耿子庸善,罢郡遂不归。曰:“我老矣,得一二胜友,终日晤言以遣余日,即为至快,何必故乡也?”遂携妻女客黄安。中年得数男,皆不育。体素癯,澹于声色,又癖洁,恶近妇人,故虽无子,不置妾婢。后妻女欲归,趣归之。自称“流寓客子”。既无家累,又断俗缘,参求乘理,极其超悟,剔肤见骨,迥绝理路。出为议论,皆为刀剑上事,狮子迸乳,香象绝流,发咏孤高,少有酬其机者。
  子庸死,子庸之兄天台公惜其超脱,恐子侄效之,有遗弃之病,数至箴切。公遂至麻城龙潭湖上,与僧无念、周友山、丘坦之、杨定见聚,闭门下键,日以读书为事。性爱扫地,数人缚帚不给。衿裙浣洗,极其鲜洁,拭面拂身,有同水淫。不喜俗客,客不获辞而至,但一交手,即令之远坐,嫌其臭秽。其忻赏者,镇日言笑,意所不契,寂无一语。滑稽排调,冲口而发,既能解颐,亦可刺骨。所读书皆钞写为善本,东国之秘语,西方之灵文,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笔,逐字雠校,肌襞理分,时出新意。其为文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诗不多作,大有神境。亦喜作书,每研墨伸楮,则解衣大叫,作兔起鹘落之状。其得意者亦甚可爱,瘦劲险绝,铁腕万均,骨棱棱纸上。一日恶头痒,倦于梳栉,遂去其发,独存鬓须。公气既激昂,行复诡异,钦其才,畏其笔,始有以幻语闻当事,当事者逐之。
  于时左辖刘公东星迎公武昌,舍盖公之堂。自后屡归屡游:刘公迎之沁水,梅中丞迎之云中,而焦公弱侯迎之秣陵。无何,复归麻城。时又有以幻语闻当事,当事者又误信而逐之,火其兰若,而马御史经纶遂恭迎之于北通州。又会当事者欲刊异端以正文体,疏论之。遣金吾缇骑逮公。
  初公病,病中复定所作《易因》,其名曰《九正易因》。常曰:“我得《九正易因》,死快矣。”《易因》成,病转甚。至是逮者至,邸舍怱怱,公以问马公。马公曰:“卫士至。”公力疾起,行数步,大声曰:“是为我也。为我取门片来!”遂卧其上,疾呼曰:“速行!我罪人也,不宜留。”马公愿从。公曰:“逐臣不入城,制也。且君有老父在。”马公曰:“朝廷以先生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则俱死耳。终不令先生往而己独留。”马公卒同行。至通州城外,都门之牍尼马公行者纷至,其仆数十人,奉其父命,泣留之。马公不听,竟与公偕。明日,大金吾置讯,侍者掖而入,卧于阶上。金吾曰:“若何以妄著书?”公曰:“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大金吾笑其倔强,狱竟无所置词,大略止回籍耳。久之旨不下,公于狱舍中作诗读书自如。一日,呼侍者薙发。侍者去,遂持刀自割其喉,气不绝者两日。侍者问:“和尚痛否?”以指书其手曰:“不痛。”又问曰:“和尚何自割?”书曰:“七十老翁何所求!”遂绝。时马公以事缓,归觐其父,至是闻而伤之,曰:“吾护持不谨,以致于斯也。伤哉!”乃归其骸于通,为之大治冢墓,营佛刹云。
  公素不爱著书。初与耿公辩论之语,多为掌记者所录,遂裒之为《焚书》。后以时义诠圣贤深旨,为《说书》。最后理其先所诠次之史,焦公等刻之于南京,是为《藏书》。盖公于诵读之暇,尤爱读史,于古人作用之妙,大有所窥。以为世道安危治乱之机,捷于呼吸,微于缕黍。世之小人既侥幸丧人之国,而世之君子理障太多,名心太重,护惜太甚,为格套局面所拘,不知古人清静无为、行所无事之旨,与藏身忍垢、委曲周旋之用。使君子不能以用小人,而小人得以制君子。故往往明而不晦,激而不平,以至于乱。而世儒观古人之迹,又概绳以一切之法,不能虚心平气,求短于长,见瑕于瑜,好不知恶,恶不知美。至于今,接响传声,其观场逐队之见,已入人之骨髓而不可破。于是上下数千年之间,别出手眼,凡古所称为大君子者,有时攻其所短;而所称为小人不足齿者,有时不没其长。其意大抵在于黜虚文,求实用;舍皮毛,见神骨;去浮理,揣人情。即矫枉之过,不无偏有重轻,而舍其批驳谑笑之语,细心读之,其破的中窾之处,大有补于世道人心。而人遂以为得罪于名教,比之毁圣叛道,则已过矣。
  昔马迁、班固各以意见为史:马迁先黄老后六经,退处士进游侠,当时非之;而班固亦排守节,鄙正直。后世鉴二史之弊,汰其意见,一一归之醇正,然二家之书若揭日月,而唐宋之史读不终篇,而已兀然作欠伸状,何也?岂非以独见之处,即其精光之不可磨灭者欤!且夫今之言汪洋自恣,莫如《庄子》,然未有因读《庄子》而汪洋自恣者也,即汪洋自恣之人,又未必读《庄子》也。今之言天性刻薄,莫如《韩子》,然未有因读《韩子》而天性刻薄者也,即天性刻薄之人,亦未必读《韩子》也。自有此二书以来,读《庄子》者撮其胜韵,超然名利之外者,代不乏人,读申、韩之书,得其信赏必罚者,亦足以强主而尊朝廷。即醇正如诸葛,亦手写之以进后主,何尝以意见少驳,遂尽废之哉!
夫《六经》洙泗之书,粱肉也。世之食粱肉太多者,亦能留滞而成痞,故治者以大黄蜀豆泻其积秽,然后脾胃复而无病。九宾之筵,鸡豚羊鱼相继而进。至于海错,若江珧柱之属,弊吻裂舌,而人思一快朵颐。则谓公之书为消积导滞之书可;谓世间一种珍奇,不可无一不可有二之书亦可。特其出之也太早,故观者之成心不化,而指摘生焉。
  然而穷公之所以罹祸,又不自书中来也。大都公之为人,真有不可知者:本绝意仕进人也,而专谈用世之略,谓天下事决非好名小儒之所能为。本狷洁自厉,操若冰霜人也,而深恶枯清自矜,刻薄琐细者,谓其害必在子孙。本屏绝声色,视情欲如粪土人也,而爱怜光景,于花月儿女之情状亦极其赏玩,若借以文其寂寞。本多怪少可,与物不和人也,而于士之有一长一能者,倾注爱慕,自从为不如。本息机忘世,槁木死灰人也,而于古之忠臣义士、侠儿剑客,存亡雅谊,生死交情,读其遗事,为之咋指斫案,投袂而起,泣泪横流,痛哭滂沱而不自禁。若夫骨坚金石,气薄云天;言有触而必吐,意无往而不伸。排搨胜己,跌宕王公,孔文举调魏武若稚子,嵇叔夜视锺会如奴隶。鸟巢可复,不改其凤咮,鸾翮可铩,不驯其龙性,斯所由焚芝锄蕙,衔刀若卢者也。嗟乎!才太高,气太豪,不能埋照溷俗,卒就囹圄,惭柳下而愧孙登,可惜也夫!可戒也夫!
  公晚年读易,著书曰《九正易因》。意者公于《易》大有得,舍亢入谦,而今遂老矣逝矣!公所表章之书,若《阳明先生年谱》,及《龙溪语录》,其类多不可悉记云。
  或问袁中道曰:“公之于温陵也学之否?”予曰:“虽好之,不学之也。其人不能学者有五,不愿学者有三。公为士居官,清节凛凛,而吾辈随来辄受,操同中人,一不能学也。公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而吾辈不断情欲,未绝嬖宠,二不能学也。公深入至道,见其大者,而吾辈株守文字,不得玄旨,三不能学也。公自小至老,惟知读书,而吾辈汩没尘缘,不亲韦编,四不能学也。公直气劲节,不为人屈,而吾辈胆力怯弱,随人俯仰,五不能学也。若好刚使气,快意恩仇,意所不可,动笔之书,不愿学者一矣。既已离仕而隐,即宜遁迹入山,而乃徘徊人世,祸逐名起,不愿学者二矣。急乘缓戒,细行不修,任情适口,鸾刀狼籍,不愿学者三矣。夫其所不能学者,将终身不能学;而其所不愿学者,断断乎其不学之矣。故曰虽好之,不学之也。若夫幻人之谈,谓其既已髡法,仍冠进贤,八十之年,不忘欲想者,有是哉!所谓蟾蜍掷粪,自其口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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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3: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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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6: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三时曾经因对三袁之一的袁宏道产生浓厚的兴趣,看了一些资料,才了解了李贽,那一句七十老翁何所求曾经给我很深的触动,后来看了万历十五年,对这位老人的感慨反而淡了。也许在一些时候,像袁宏道那般狎妓以自污的故作洒脱,逃避现实才是最好的选择。人最痛苦的莫过于精神上的绝望,选择逃避,往往并不是单纯的屈从于生活上的压力,更多的是逃避自己的内心,麻痹自己。而李贽选择自杀,也绝非单纯肉体上的摧残,而是那种血淋淋的残酷,将他逼到内心无处安放的地步,一辈子的理想终究没有任何实现的希望,那种痛苦才是最痛彻骨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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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1: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是读了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才知道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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