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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南生

[【文化节】] 辩论赛第3场开赛在即,请参赛选手注意熟悉新的细则,并来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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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20: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在20:15之前,正方将最终名单以及队号贴上来..............
如果没有贴上来,反方将去掉一个选手!
请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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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o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1-12 2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反方抽一个,到正方不就解决了
现在到底,几对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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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20: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到,请确认正方阵容:
1辩兔子。2辩眷恋阳光。队号?
反方:1.辩? 2辩? 队号?
请跟贴,马上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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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头是岸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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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者的最终境界——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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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等会重新开帖吧。这帖子水漫25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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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灌水无罪
队号:苦海无边
一辩:依荷听雨
二辩:ly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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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醉版 一起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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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2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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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兄 开新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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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江南生主席,尊敬的野樵评委、小雪美眉、雪融大才子、鹰大侠、幽幽老板、coolman大哥,尊敬的反方辩友,各位亲爱的观众朋友,大家晚上好~~~!!!
非常荣幸有机会参与本次辩论,我方的观点是:灌水不对,灌水有罪!

灌水的负面影响非常之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不利于培养自己严谨的作风
发帖的目的在于交流。论坛的一个好处是:交流是非实时的,这样就允许参与者对自己的发言深思熟虑,提出比较严谨、成熟的看法。发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组织语言、锤炼思想的过程,这是一个提高自身水平的好机会。如果随意灌水,恰恰丢掉了论坛这种交流形式的最大优点,颇有买椟还珠之嫌。

二、  对他人不尊重
这种不尊重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大量无意义的水贴浪费了读者的宝贵时间;另一方面,一个帖子水分太多,让人看过几楼之后味同嚼蜡,不肯读下去,这对后面认真回帖的朋友也很不尊重。

三、浪费了论坛的宝贵资源
开办一个像读书园地这种规模的论坛,需要租用服务器,要付流量费,成本比较高。然而大量水贴一方面占用了服务器空间,另一方面产生了不必要的流量。这些资源本可以用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用来灌水实在可惜。

园地的灌水行为一度十分猖獗,曾经引起管理层及公众的密切关注,管理层几度重拳出击进行整治。令人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朋友(也包括我本人)意识到了灌水的危害性,在近期由跳梁组织的一次调查中,共有37人投票,反对清理水贴的只有3票,约占投票总人数的8%。
(参见: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4520000-fpage-3.html
可见,治理水患上应天意、下顺民心。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让我们携起手来,继续谱写“大禹治水”的宏伟篇章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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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方观点:灌水无罪
1、灌水在论坛BBS是“向论坛中发贴子”的意思。发帖子不会有罪这是肯定的。
2、称自己发的帖子叫灌水,和许多网络语言一样,既是谦虚的意思,也有调侃的意思。
3、怎么样的人灌出怎么样的水,至于水的味道的好坏嘛就要看看灌水者的技巧是怎么样了!所以水本身是无罪的,关键看灌水者本人的功力,但是不能把某个人的罪恶强加给灌水这一词吧?这是不公正的。所以灌水不仅无罪而且有趣,甜的水,润的水不用说,就是苦的水对灌水者来说,也有清瘀败火之能。
我方认为:灌水无罪,只看灌水者的水平和出发点,雨滋养了大地,也冲毁过家园,可是不能说雨就有罪,从此禁止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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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2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错了,新开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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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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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 灌水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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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晕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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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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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叮当不准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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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0: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休息室里就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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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20: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倒.........................我疏忽了,大家出手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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