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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活动】] 关于 “本版的结症!!”  一贴被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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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9: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你发了短消息,不知为何不回。

我还是希望你给出一个解释!


那个帖子,触动了你的神经是好事!

古人讲,在其位,谋其政; 陈力就位、不能则止。

我一直认为你是明事理的、有才气的学生。

但是删除 我的“本版的结症!!” 一贴,确是自我反省不够的体现。

一个有为的年轻人,只有这样的胸襟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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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9: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无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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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20: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gjqdzzh于2007-03-27 19:05发表的 关于 “本版的结症!!” 一贴被删事 :
给你发了短消息,不知为何不回。

我还是希望你给出一个解释!


.......

昨天回过的,可能网络出了问题,没回成。

首先道个歉!可能是我不小心和无用的“转贴”“讨论”帖一起删除的,也忘了你是什么贴了,我想我做事情也是比较宽容的,一般不会作这种卑劣的事情,比您那帖说得凶的帖子也有,比如那位宣言退出法律版的朋友,我想我删除或者封锁他的帖子恐怕也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但我可以骄傲地告诉你,这不是我的风格,我还不屑于作这样的事情。

以下是我和您之间的私人对话:

“一直认为你是明事理的、有才气的学生”,首先要谢谢您的赞扬!这是我最希望听到的他人给予我的评价。

除了不小心删除那帖之外(忘了题目和内容了),您的某些帖子确实引起我的小小不快,比如您要求含笑顶我的位子做版主,这种事似乎在我管理的版块的帖子里面公开说不太好,毕竟我还在这个版上。对吧^_^
(但是即便如此,我也不会怎样。并且在我看来,含笑是个很热心的朋友,我和他私下也有交情,法律版需要这样的人,会应大家的要求推荐他,尽我所能让他坐上法律版版主之位。当然,在那之前,我要把法律版打扫干净,那是我的责任!)

就我个人而言,除了钦佩您的学识之外,说实话,我并不那么喜欢您,因为上文那样的原因——似乎之前也有一次,忘了为啥,呵呵。但是,即便如此,我待您似乎也不薄——原因是法律版少有您这样水平的学人,以前您发德国法的资源,我在加威望上也从来没有亏待您,cool男人的免费读书软件也是我推荐给您申请的,最近您的物权法帖子我也给加了3威望,而那是您已经发在读书区了的,按道理重复发帖不加威望。但我不计较,因为我是版主,不应当以我的个人好恶为标准。

我说这些我并不是要您对我另眼相看,只是想告诉您有时候评论别人要谨慎,尤其是待您不薄的那种。像您这样的评论显然会让我很伤心,因为您的误解伤害了我。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您尽管不是和我一个性别,但您显然不是那么sensitive,至少在感知一个人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标准这个方面,不够sensitive。

再次为删贴道个真诚的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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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20: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清零的事情正在申请中,还要等待总版的确认。请大家耐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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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20: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的结症!!

作者: gjqdzzh 发布日期: 2007-3-25  查看数:  出自: 网上读书园地(www.readfree.net)

对于参与讨论的不奖励? 如竹青峰君、maritium 兄


对于恶意灌水的没有处罚,


请问? 如何繁荣本版?  


还要无权无职的含笑义务给大家发工资!


真是没有办法!

咳!这话似乎不应该我说,我自己还是得了不少威望的。


相关评论
作者: 含笑饮砒霜 发布日期: 2007-3-25
呵呵

顶一下吧
作者: gjqdzzh 发布日期: 2007-3-25
弱弱的问一句,

老车怎么来咱们这嘎达了?


表示一下欢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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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20: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cache.baidu.com/c?word=%B ... 4a5c&user=baidu
这是百度快照上找的,你可以重新发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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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21: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句实在话,kid版由于书库运作出现困难,对法律版失去一定兴趣,导致管理不那么完善,这一点是肯定的。

但是,现在kid已经开始重新整顿,大家就应该支持他。另外含笑也在申请版主。我相信,有两位好版主,法律版一定更好。

各位同仁,不管大家是什么看法,法律版不能窝里斗,求大同,存小异。

大家以后多发好的帖子,原创的帖子。

我最近在忙考试。过一段时间准备写一点中国法学研究空白领域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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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15: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littlekid于2007-03-27 20:16发表的 :


昨天回过的,可能网络出了问题,没回成。

首先道个歉!可能是我不小心和无用的“转贴”“讨论”帖一起删除的,也忘了你是什么贴了,我想我做事情也是比较宽容的,一般不会作这种卑劣的事情,比您那帖说得凶的帖子也有,比如那位宣言退出法律版的朋友,我想我删除或者封锁他的帖子恐怕也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但我可以骄傲地告诉你,这不是我的风格,我还不屑于作这样的事情。
.......


对于你的勇气,我很高兴。也很高兴你继续来料理这个摊子。 发的帖子如果伤害了你,请你原谅,这不是我的本意, 因为我不希望这里变成一个垃圾场。

另外,也希望你认真对待大家的意见,既然是这里的版主,就应该把它办得出色,至少也不能落后其他版块太多,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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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7: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块发展靠大家,版主是主心骨,不管怎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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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0: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kid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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