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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掩耳盗铃的“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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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种看法认为,“清朝的赋税”是历代最轻的,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因为自清初以来便有“永不加赋”之说,而且表面看来赋额较明朝为轻,但实际这仅是一种“掩耳盗铃。

从康熙到乾隆,清政府一再宣扬减赋,而雍正以后实行摊丁入亩,按理说假如田地数目不变,那么田赋数目应该较之康熙初年有减无增才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以占全国税赋七分之一的苏南地区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减少了15000余顷,赋银也减收了42万余两,但征粮却增加了200万石之多,如果按银价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银价计算,也增加了150万两,这就是说,从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府数次宣称“减赋”,赋银也的确减少了一些,但实际上苏南的税赋却净增110万两白银,而这还是最低估算----因为大体上看,有清一代的银价一直在上涨,金田起义前某些地方的银价已经上涨为康熙中叶的三倍,如果我们取折中即1.5倍银价计算,那么仅苏南税赋就净增250万两,而这还是在田地减少15000余顷的情况下征收的!清王朝的“减赋”“永不加赋”,纯属掩耳盗铃,愚弄百姓!

另一个问题是,浮收折勒严重 。

江南诸省每年从田粮中抽出若干漕运京师,漕粮转运数干里,运费皆出自纳粮户,这就是所谓“浮收”。所有额征田粮,几乎无不浮收。又每年征收赋粮,往往折钱交纳,谓之“折色”。但无论漕粮折色或地丁银折钱交纳,折合之时,莫不高出当时当地银价很多,这就是所谓“勒折”。由于“折勒”自康熙年间便屡禁不能,百姓仅仅因此一项,实际交纳的赋额就可达正额的二~四倍。而在雍正推行“火耗归公”之前情况更糟。

阶级压迫的残酷也是广大底层民众负担加重的一大原因。

按照“摊丁入亩”的规定,应该是田多者多纳,田少者少纳,但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交赋数额是根据势力大小决定的,往往是拥有田地越多的人越不用交赋或只交很少的赋税,而税赋全由小户和贫民承担。所谓“同一百亩之家,有不完一文者,有完至数十百千者,不均孰甚焉。……各县绅衿,有连阡果陌从不知完粮为何事者”,这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从记载看,大地主和一般农民每亩所交的赋额往往可以相差数倍,甚至拥有几千顷乃至上万顷田地的地主竟可不交赋税,全部转嫁到小户,自耕农乃至根本没有土地的贫农身上。

赋税又有“长价”与“短价”之分,大户人家减价交纳,小户则必须数倍加价,以弥补大户的亏欠,具记载,有些地方,大户只交原额的千分之三,余额全由小户补齐,小户所交赋额,竟可高达大户的20倍以上!

此外,很多富豪人家利用这一点引诱小户将田地挂在他们名下,借此达到兼并土地之目的,造成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

这些基本上是鸦片战争爆发前的情况,至于鸦片战争后由于不平等条约和鸦片倾销造成白银大两外流,银价飞涨,以铜钱为日常生活花费单位的老百姓在交纳钱折银时所承担的负担自然也飞涨,这是不必详谈的了。太平天国起义时期辖区内实行“照旧完粮纳税”,赋额通常减为原来的一半,但由于剔除了清朝赋税制度中的以上弊端,中小户的实际负担仅为原先数分之一,而且1860年以前没有明确保护过地主的收租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其经济政策能在皖赣鄂苏浙等地区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

本文并没有系统统计有清以来各代税赋的演化,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定量的结论,以上定量统计仅为参考。而本文指出这种种现象,目的也不在于定量讨论,只在从各个方面指出“清朝税赋较轻”为何是种“假象”,除了很多地区因为爆发了抗租抗赋起义,官府被迫对赋制中的弊端稍加遏止,减轻了一些人民负担外,有清以来老百姓的负担实际一直都在“永不加赋”的幌子下不断加重,加重,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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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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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2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吧,未来的中国恐怕还是如此,不过"阶级压迫的残酷也是广大底层民众负担加重的一大原因",别提阶级,这词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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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馨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3-28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可以再仔细斟酌一下,把内容进行充实,会是一篇不错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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