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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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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6 0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小考
(注:本文最早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系本人原创,特此声明!)


摘要:陈寅恪先生推测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之事属子虚乌有,此说尚有商榷余地。考之相关文献,从庾亮之言、王戎前后生活经历及心态以及谢安对《语林》的攻击三方面分析,可知黄公酒垆的雅事美谈,在政治利害驱动的清谈评价中,曾遭“挫成美于千载”的不公待遇。
关键词: 王戎  嵇康  阮籍  黄公酒垆


在记述竹林七贤交游之迹的文献中,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是否实有其事,《世说新语》与刘孝标注引《竹林七贤论》相互抵触。陈寅恪先生推断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他指出:

《世说新语•伤逝类》“王濬冲为尚书令”条云:“王濬冲(王戎)为尚书令,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嵇康)、阮嗣宗(阮籍)共酣饮于此垆,竹林之游亦预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来,便为时所羁绁。今日视此虽近,邈若山河。’” 刘注引《竹林七贤论》曰:“俗传若此,颍川庾爰之尝以问其伯文康,文康云:‘中朝所不闻,江左忽有此论,皆好事者为之也。’”据此可知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共作“竹林之游”,都是东晋好事者捏造出来的 。[1]

这里的推断似仍有斟酌的余地。兹以相关文献为据,试对王戎曾与嵇、阮共饮于黄公酒垆作一小考。

一、庾亮之言不可凭信

刘孝标注引《竹林七贤论》中庾亮所言“中朝所不闻,江左忽有此论,皆好事者为之也”, 是否认王戎与嵇、阮共饮于黄公酒垆之论者的唯一证据。但庾亮此语实源于其与琅琊王氏的矛盾,意在贬低其家族声望,因此不能作为事实信据 。[2]

考之史籍,庾、王矛盾的记载屡见不鲜。庾亮作为外戚,是明帝用来与琅琊王氏家族相抗衡的人物。虽然庾亮和王导在维护门阀士族的政治特权的立场上相同,也曾共同行动,但一直存在政治矛盾。随着苏峻、祖约之乱后庾亮被迫离开建康出镇芜湖,这种矛盾逐渐白热化[3] 。据《晋书•王导传》载:“于时庾亮以望重地逼,出镇于外。南蛮校尉陶称间说亮当举兵内向,或劝导密为之防。导曰:‘吾与元规休戚是同,悠悠之谈,宜绝智者之口。则如君言,元规若来,吾便角巾还第,复何惧哉!’又与称书,以为庾公帝之元舅,宜善事之。”王导声称与庾亮“休戚是同”,内心殊为不满,“时亮虽居外镇,而执朝廷之权,既据上流,拥强兵,趣向者多归之。导内不能平,常遇西风尘起,举扇自蔽,徐曰:‘元规尘污人。’”而庾亮则谋划举兵扫除王导,曾写信给镇守京口的郗鉴,指责王导在成帝成年后仍不归政,“挟震主之威以临制百官,百官莫之敢忤。是先帝无顾命之臣,势屈于骄奸而遵养之也。赵贾之徒有无君之心,是而可忍,孰不可忍”,力邀郗鉴共同举兵扫除“大奸”,只是由于郗鉴竭力阻止而作罢(《晋书•庾亮传》)。

为增强说服力,兹对《竹林七贤论》中二庾对话的时间作一推测。

庾翼死前请求以其次子庾爰之接替其荆州刺史任,企图保持庾氏家族权力,但朝廷未许,起用桓温以抑制庾氏势力,“小庾(庾翼)临终,自表以子园客(庾爰之)为代。朝廷虑其不从命,未知所遣,乃共议用桓温”(《世说新语•识鉴》)。据《晋书》本传,庾翼卒于永和元年(公元345年),享年四十一。从常情推断,此时庾爰之大约二十岁左右。这个推断与朝廷讨论荆州刺史人选时,何充讥讽庾爰之“岂可以白面年少猥当此任哉”的言论相吻合(《晋书•何充传》)。庾亮卒于咸康六年(340年),当时庾爰之十五岁左右。往前稍推一二年,庾爰之乃十三、四岁的少年,初了人事,少年好奇,企慕古人,就社会传闻,向伯父打听江右旧事,合乎当下情境。

庾、王交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庾、王矛盾达到高潮的标志是庾亮写信给郗鉴,谋废王导。据田余庆考证,“庾亮所谋废黜王导之事,当在咸康四年五月王导为太傅至咸康五年七月王导死前”[4]。 这个时段正好与推定的二庾对话年份相合。此际庾、王矛盾白热化,庾亮正在为谋废王导而积极准备。因此庾亮面对侄子的提问,对于王氏前辈的雅事,宣称“中朝所不闻,江左忽有此论,皆好事者为之也”。这种言论完全有可能是从情绪出发,而不是从事实出发的。

二、从王戎前后生活经历及心态看《世说新语》记述之可信


首先来看王戎早年的生活经历。

《晋书》本传载王戎早年就结识阮籍:“阮籍与浑为友。戎年十五,随浑在郎舍。戎少籍二十岁,而籍与之交。籍每适浑,俄顷辄去,过视戎,良久然后出。谓浑曰:‘濬沖清赏,非卿伦也。共卿言,不如共阿戎谈。’”《世说新语•德行》载:“王戎云:‘与嵇康居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刘孝标注引《康别传》曰:“康性含垢藏瑕,爱恶不争于怀,喜怒不寄于颜。所知王濬沖在襄城,面数百,未尝见其疾声朱颜。”可见两人定交必定不迟。关于王戎早年与嵇、阮等人聚饮,史料多有记载,如王戎与阮籍不顾旁人无酒而畅饮(《晋书•王戎传》),两人常相伴在阮籍邻家酒垆痛饮,“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即王戎)常从妇饮酒”(《世说新语•任诞》)。如果说在这样的例子之外,再添一项王戎曾与嵇、阮共饮于黄公酒垆的踪迹,想必并不突兀于王戎的早期生活经历。

再看他晚年的生活与心态。《晋书》本传载:“戎以晋室方乱,慕蘧伯玉之为人,与时舒卷,无蹇谔之节。自经典选,未尝进寒素,退虚名,但与时浮沉,户调门选而已。”他晚年习惯于抽空得闲便在洛阳附近出游,“虽位总鼎司,而委事僚寀。间乘小马,从便门而出游,见者不知其三公也。故吏多至大官,道路相遇辄避之”。《世说新语•伤逝》此条记王戎“著公服”出游,正说明他是公职在身而心好闲游,因此行程不可能很远,就在洛阳附近。而所谓黄公酒垆必在洛阳官署至近郊的途中。

王戎于公元301年为尚书令,其与嵇、阮痛饮于黄公酒垆已是近四十年前的事情了[5] 。此时他已年近七旬。身处“八王之乱”血腥杀戮的漩涡之中的他,故作放旷地纵游于洛阳城郊,“著公服,乘轺车,经黄公酒垆下过”,依违于政治的苦闷现实与当年相伴嵇、阮豪饮于此的风流往事,对比撞击于心,禁不住感慨横生:“自嵇生夭、阮公亡以来,便为时所羁绁。今日视此虽近,邈若山河。”其中咫尺天涯的风霜感和孤独感,正符合王戎此际的心态。程炎震说:“王戎为尚书令,在惠帝永宁二年,去嵇、阮之亡,且四十年矣。此语殊阔于世情。” [6]其实从王戎的经历与心态看,他的感叹之言应该可以理解,并非“殊阔于世情”。

王戎一生挫折屡屡,因为早年参加“竹林之游”,天性旷放“任率不修威仪”而遭到“清慎者”的鄙视。以后又因“甲午制”吏治改革而遭受打击。西晋后期政治黑暗血腥,他自觉无力作为,无奈采取自我污秽、明哲保身的策略,“以王政将圮,苟媚取荣,属愍怀太子之废,竟无一言匡谏”。王戎并非贪生怕死之辈,他在“八王之乱”中陪伴惠帝逃难,“在危难之间,亲接锋刃,谈笑自若,未尝有惧容”(《晋书•王戎传》)。他只是不想如女婿裴頠一样无谓被杀。西晋末年政治形势异常险恶,无论是张华、裴頠、陆机、陆云等有志之士,还是贾谧、石崇、潘岳、孙秀等无行之徒,都被无情吞噬。

面对混乱的局势,王戎内心充满寂寞痛苦,唯有亲友之情才能让他体验片刻快乐,“时召亲宾,欢娱永日”。“昔与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饮于此垆,竹林之游亦预其末”的他,如今却受制于险恶的政治环境,变得贪婪猥琐,庸碌无为,但内心深处仍潜刻着林下风度的些微底色,故而能痛悔于“为时所羁绁”的无奈。王戎无疑提供了研究魏晋士人心态复杂性的实例。

三、琅琊王氏不可能造假,谢安对《语林》的攻击另有缘由

需要连带考察的是,据《世说新语•轻诋》载,王导之孙王珣撰有《经酒垆下赋》,所赋即为王戎经黄公酒垆忆及与嵇、阮共饮事,这篇作品立题当否曾遭谢安之评。门第社会对记载传布前言往行的真实性原则又有着怎样的讲究呢?

王戎是“竹林七贤”中最后去世的,死于305年,离东晋建立只有短短十数年 。东晋初期,过江耆旧大多健在,对王戎事迹记忆犹新,经黄公酒垆事就在这样的机缘下得到广泛流传。这不可能是出于琅琊王氏家族的刻意杜撰。

谢安是在涉及裴启《语林》时谈到王珣赋的,有必要先作介绍。考之史籍,谢安对裴启《语林》忿恨的真正原因在于其记载了政敌王珣的《经酒垆下赋》。谢安与琅琊王氏也存在着尖锐的政治矛盾。王导之孙王珣和王珉曾是谢万和谢安的女婿,但他们同时因“猜嫌致隙”而与谢氏绝婚。王珣和王珉与谢氏联姻的破裂,意味着琅琊王氏与陈郡谢氏政治上合作关系的彻底破裂,走向势不两立——“二族遂成仇衅”。两族关系破裂后,王珣立即遭到谢安报复,被逐出朝廷,但是他以“不之官”、“不拜”来对抗(《晋书•王珣传》)。从谢安对于裴启《语林》的诋毁亦可窥见两族矛盾之深:

庾道季诧谢公曰:“裴郎云:‘谢安谓裴郎乃可不恶,何得为复饮酒?’裴郎又云:‘谢安目支道林,如九方皋之相马,略其玄黄,取其俊逸。’” 谢公云:“都无此二语,裴自为此辞耳!”庾意甚不以为好,因陈东亭《经酒垆下赋》。读毕,都不下赏裁,直云:“君乃复作裴氏学!”于此《语林》遂废。今时有者,皆是先写,无复谢语(《世说新语•轻诋》)。

谢安认为裴启“自为此辞”,指责《语林》捏造事实。而庾龢(字道季)却不以为然,“意甚不以为好”,诵读《语林》中记载的王珣《经酒垆下赋》。因为王戎与嵇、阮共饮黄公酒垆乃是当时士人皆知之事实,所以庾龢举此为证,以证明《语林》并非虚构事实。谢安无言以对,恼羞成怒,“都不下赏裁,直云:‘君乃复作裴氏学’,草草中止争论,全无平日从容不迫的风度。

《世说新语•文学》载,“裴郎作《语林》,始出,大为远近所传。时流年少,无不传写,各有一通。载王东亭(即王珣)作《经王公酒垆下赋》,甚有才情”。由于《语林》当时在社会上广为流传,附载在其中的王珣《经王公酒垆下赋》也借以声名大噪。而谢安与琅琊王氏中王珣诸人存在尖锐的政治矛盾,王珣作赋宣扬家族前贤,提高琅琊王氏声望的举动自然令他不快。谢安对《语林》忿恨甚至加以诋毁的关键正在于此。刘孝标在上引“庾道季诧谢公”条下注引檀道鸾《续晋阳秋》,道破了谢安诋毁《语林》的真正原因——“晋隆和中,河东裴启撰汉、魏以来迄于今时,言语应对之可称者,谓之《语林》。时人多好其事,文遂流行。后说太傅事不实,而有人于谢坐叙其黄公酒垆,司徒王珣为之赋,谢公加以与王不平,乃云:‘君遂复作裴郎学。’自是众咸鄙其事矣。”“谢公加以与王不平”点出了谢安对《语林》攻击的真正原因。这种因政治矛盾而在清谈中施展言论手段打击对手的事例,并不鲜见。庾亮就曾直接诋毁王戎与嵇、阮共饮黄公酒垆一事乃“好事者为之”,但显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此佳话依然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裴启隆和年间(公元362~363年)撰写的《语林》,因此附载了王珣颂扬王戎与嵇、阮共饮佳话的《经酒垆下赋》,令此佳话锦上添花。

谢安通过直接否定《语林》的真实性来达到间接打击琅琊王氏的声望。这种隐蔽的手段,其背后的逻辑,正说明门第社会的舆论法则是尊重真实性的。谢安的狡黠之处在于他利用了这一点。因为王戎与嵇、阮共饮于黄公酒垆事不易抹杀,如果硬说王珣《经酒垆下赋》的本事无端捏造,势必缺乏证据。对于《语林》,谢安只要抵赖自己曾说过《语林》所载的那些话,“都无此二语,裴自为此辞耳”,就可以置《语林》于死地。《语林》被废,恰是依靠了当时门第社会对记事记言以“实”为贵的舆论力量。
谢安这种狡黠的做法,遭到后人的批评。檀道鸾《续晋阳秋》在点破谢安诋毁《语林》的真正原因后,又举谢安为乡人推销滞货之事为例:“安乡人有罢中宿县诣安者,安问其归资。答曰:‘岭南凋弊,唯有五万蒲葵扇,又以非时为滞货。’安乃取其中者捉之,于是京师士庶竞慕而服焉。价增数倍,旬月无卖。”通过谢安诋毁裴启《语林》和为其乡人推销滞货两事对比,檀道鸾批评谢安不实事求是,只凭自身好恶进行褒贬的行为——“夫所好生羽毛,所恶成疮痏。谢相一言,挫成美于千载,及其所与,崇虚价于百金。上之爱憎与夺,可不慎哉!”刘义庆《世说新语》将谢安诋毁《语林》一事收入《轻诋》篇,显然也表明了撰者的某种批评之意。

正如檀道鸾对《语林》被废所感叹的那样,王戎与嵇、阮饮于黄公酒垆的雅事美谈,在政治利害驱动的清谈评价中 ,也遭致“挫成美于千载”的不公待遇。对此有必要拨开疑云,重现“成美”。


参考文献

  1万绳楠:《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第49页。
  2王晓毅:《竹林七贤考》认为,“庾亮极力否认王戎重游竹林之事,意在抵制其政敌琅琊王氏家族的政治影响,是颍川庾氏与琅琊王氏的‘江州之争’所致”。(《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但该文没有展开具体论述。
  3参见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14—130页。
4《东晋门阀政治》,第71页。
  5按照嵇康的卒年为公元263年来推算,王戎为尚书令时,其与嵇、阮共饮黄公酒垆一事至少在38年前。
  6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636页。
7 参见陈直:《对于南京西善桥南朝墓砖刻竹林七贤图的管见》(《文物》1961年第10期)。
8 田余庆指出:“在清言的后面,存在着与名士风流旨趣大不相同的现实利害的冲突。阴谋诡计,刀光剑影,充斥于这两个门户、也就是两大势力之间,其残酷性并不亚于其它朝代统治者内部的斗争。”9《东晋门阀政治》,第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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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06: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魏晋南北朝史不怎么了解。只是王戎的传记读了几遍,感觉挺有意思,“视之虽近,邈若山河”,咫尺天涯,几何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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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08: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oliver1974112006-07-26 01:10发表的“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小考”:
  [原创]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小考
(注:本文最早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系本人原创,特此声明!)

.......


请教一下,是发表在06年第2期以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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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7 12: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找不到这本样刊了,^_^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发表在06年第3期,呵呵

稿费已经收到并花光了,才一百四十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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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1 02: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今天找到了刊物,是发表在第二期,维普上已经可以查到了。但cnki还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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