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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今天才知道还有个“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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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17: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岗区职训中心主任吴某光收受17万元贿赂,为商人承揽校园工程提供帮助,一审被判受贿罪获刑五年。不过吴某光辩称受贿钱财均用来公务接待送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改判其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单位受贿罪需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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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17: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严惩单位负责人!
如果领导拿大头,就应该等同其个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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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18: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pozar于2015-01-10 17:15发表的 今天才知道还有个“单位受贿罪” :
龙岗区职训中心主任吴某光收受17万元贿赂,为商人承揽校园工程提供帮助,一审被判受贿罪获刑五年。不过吴某光辩称受贿钱财均用来公务接待送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改判其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单位受贿罪需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
还有一个叫做“对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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