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斯认为,文学修辞学不仅仅是一种词语运用的技巧方法,其本质在于它是“发掘正当信仰并在共同话语中改善这些信仰的艺术”。经由这一创造性的界定,布斯为文学修辞学奠定了坚实的哲学根基。
他的经验之谈是“一直致力于推动当前争论中的各方相互倾听对方的观点”,因为学会倾听才会有真正的交流,才有可能达成共识。这其实是二十世纪诸多伟大的思想家的共同吁求,从巴赫金到哈贝马斯,莫不如此。布斯的独特贡献在于他另辟蹊径地以自己研究和教学的丰富经历,饶有兴趣地认证了文学修辞学的伦理意义。如他所言:“修辞学(涉及了)人类为了给彼此带来各种效应而分享的一切资源:伦理效应(包括人物的点点滴滴)、实践效应(包括政治)、情感效应(包括美学),以及智性效应(包括每个学术领域)。”
也许人们有理由说,布斯的理论之所以不同于“文以载道”,就在于他并没有把文学修辞学当作达成伦理目标的工具,毋宁说,在布斯的文学理念中,文学修辞学本身就是伦理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在布斯看来,最好的伦理思考往往不直接指向“你不应该如何”,而是鼓励人们追求一系列“美德”,即:值得称赞的行为举止之典范习惯。因为他确信文学教育和文学阅读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形态改变着读者。
引自《修辞的复兴 韦恩·布斯精粹》篇首周宪教授前言
按:最近对修辞很感兴趣。因为在实际的交流中,总有些苦恼:一方面是自己试图理解别人,在认可别人的基础上,与别人争论某些问题,以期实现突破,共谋进步,然而别人却不在意你的共识,强辩二三,或是根本就是自说自话;一方面是自己的急躁个性,总是不能从容地表达,更谈不上有策略地表达,以至于“我之怀矣,自遗伊慼”;另一方面,自己说话喜欢说得太满,以至于给人一种不可信的感觉。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当下的教师教育,对未来教师的指导中,有一部分内容,或有立竿见影的功效,同时又可以拿来检验相关理论效用,却被人忽视了;这部分内容似乎可以用修辞这个名词来概括之,即有关教师与学生交流的问题。如何交流?应具备什么样的态度?要有什么样的聆听?要有什么样的发言技巧?等等。
我国的修辞学,大家关注的都还是修辞格的问题。我们对“文以载道”的理解,还停留在通过文学的形式,来进行道德说教、道德感化的阶段。这不能不让人觉得狭隘。思考下来,颇有点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郁闷。
亚里士多德时代,修辞要顾及多方面的因素,远不是修辞格一项。致辞的对象、环境、效果,都是修辞学应该关注的问题。一句话,影响表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布斯说,文学修辞学本身就是伦理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好的伦理思考往往不直接指向“你不应该如何”,而是鼓励人们追求一系列“美德”。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当然也不能只是说“你不应该如何”,但是,也不能只是鼓励人们追求一系列“美德”,这同样是苍白、孱弱的。
既然如此,修辞何为?这是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我不想让理论束缚住自己的思考,理论只是一个工具而已。从布斯的上述主张我们可以看出,修辞其实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没有所谓的标准,但有基本的内容。
其中一种内容就是,真诚。我们真诚地表达,却不能自说自话,否则,修辞就没有必要。真诚的同时,还要有善意的谎言,那是无奈的选择。除非,你不想影响别人。
在真诚地表达之外,还要有真诚聆听。聆听不需要造假,聆听要真的听进去。聆听也可以减少真诚的说谎。
……
还有很多,这些就是我们要探索的。
无论在大陆还是香港或台湾,修辞学研究都放在中文系,著作往往以修辞格为中心,材料主要是古代诗文。尽管1980年代之后,有学者提出了“反修辞”的修辞学,试图沟通中西方的修辞学研究,有不少努力(例如,谭学纯、朱玲:《广义修辞学》(修订版),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但不少学者坚持所谓修辞就是选择同义手段,修辞学就研究同义手段之选择(王希杰:《修辞学导论》,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页63;聂炎:《广义同义修辞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李军华:《汉语修辞学新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核心观点之一是:修辞的本质不仅在于同义手段的选择,而且在于同义手段的创造)。),而因此,“修辞格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还是修辞学中最重要的内容”(王希杰:《修辞学通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页461。)。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西方,自古希腊开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无论是反对、怀疑还是赞同修辞学,关注的始终是言说,特别是公共演说,试图在不同的事情上都找到某种说服受众的方式(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三联书店,1991年,页24),并因此总把修辞同法学和政治学拴在一起(柏拉图认为修辞学是冒充的政治学(《高尔吉亚篇》,《柏拉图全集》卷1,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页340-342);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作为伦理学的分支,修辞学属于政治学(《修辞学》,同上注,页25)。又请看,George A. Kennedy, A New History of Classical Rhetoric,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03.)。古罗马时期延续了公共演说关注政治和法律问题的修辞传统(例如,西塞罗:《论演说家》,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另一位修辞学大家昆体良(Marcus Fabius Quintilianus,又译昆体利安),据说留下了12卷本的《演说术原理》(Institutio Oratoria,又译为《雄辩术原理》);中文有节译本,《昆体良教育论著选》,任钟印[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又请看,John Anthony Crook, Legal Advocacy in the Roman World, Duckowrth Press, 1995, p.3(“古代辩护人运用了修辞学并且是修辞高手,就一些外人来看,这是这些人的最重要和最显著的事实。修辞学当时被视为法律实践的理论基础”)。此后很长时间内,政法性公共演说传统在欧洲衰落了,修辞更多寄生于传教和布道,或开始附着于经典文本或书信(可对看,杨克勤:《圣经修辞学——希罗文化与新约诠释》,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六章以下;刘亚猛:《西方修辞学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第5-6章;姚喜明:《西方修辞学简史》,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特别是第4-5章。);但近代以后,随着民主政治的发生,公共演说的传统重新兴起,甚至收容了宗教布道的演说传统(至少,美国现代一些重要的黑人政治家和演说家,例如马丁·路德·金和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 1941-),同时也是牧师。)。今天,公共演说几乎是西方政治家不因离任而卸下的一项收入丰厚的工作,为政治家捉刀代笔也成为西方文秘的一个重要行当(例如,2010年10月31日去世的泰德·索伦森(Theodore C. Sorensen)。他捉刀了肯尼迪总统的一系列讲演,包括“不要问这个国家为你做了什么,问你为这个国家做了什么”的总统就职演说,美国媒体誉其为20世纪白宫捉刀第一人。参看,http://www.nytimes.com/2010/11/01/us/01sorensen.html。)。
还没法用中国文化传统来解释。尽管今天汉语修辞学的原材料主要来自中国古代诗文,却不能说延续的是中国早期的传统,至少不是孔子的传统。从中国最早的记录来看,至少春秋战国时期的修辞实践,与古希腊几乎完全相同,一直更关注口头言说,并且集中关注政治问题。本文题记,“述而不作”(《论语译注》,第2版,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页66),君子“敏于事而慎于言”、“讷于言而敏于行”、“耻其言而过其行”以及“辞达而已矣”(《论语译注》,同上注,页9、41、155和180。),所有这些都表明孔子,为推动社会的政治变革,相对于文字,更重视说话(但在其他领域和问题上,当只能诉诸文字之际,孔子也重视文字修辞。最典型、著名的也许是他在史学中开创的“春秋笔法”——“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孔子世家”,《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页1944);“《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春秋左传注》,同前注1,页870)。);相对于说话,更重视说话的效果。在不同的领域和问题上,孔子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据此对文字和说话作出战略和策略的调度和安排。这丝毫不意味修辞将要,这其实就是一种修辞,是超载了文字和文学关切的政治性修辞。孔子的修辞观是实用主义的,不是本质主义的。
还不仅是孔子。孟子“好辨”,集中关注王道与霸道,令梁惠王下不了台,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修辞实践的特点(《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页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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