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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进行时】] 辛卯读书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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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0: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橋:《絕色》

沃爾頓 Izaak Walton一部《 The Compleat Angler》成了英文垂釣經典

讀了他的文存我才發現沃爾頓連寫傳記都墨守自家的成規,從《 The Life of Donne》到《 The Life of Sanderson》五個傳記開筆第一句幾乎都一樣:"Master John Donne was born in London, in the year 1573";"Sir Henry Wotton(whose Life I now intend to write) was born in the Year of our Redemption 1568";"George Herbert was born the third day of April, in the Year of our Redemption 1593"。

寫小傳的凱恩斯說,沃爾頓的人生箴言是學靜學淡學低調:"Study to be quiet",彷彿非淡漠無以明德,非寧靜無以致遠,非寬大無以并覆,非正平無以制斷,難怪《垂釣大全》中處處是釣竿上的堅忍更是漁利時的謙遜。

《 The Compleat Angler》大陸多譯為《高明的垂釣者》,陸谷孫《英漢大詞典》「沃爾頓」條也譯為《高明的垂釣者》,"compleat"條卻又譯為《垂釣大全》,說 compleat是 complete的變體,「 Izaak Walton所著 The Complete Angler(《垂釣大全》)一書中的用詞」。沃爾頓似乎不會懷抱「高明」那樣浮誇的志向,《大詞典》新版也許應該統一《大全》的譯名,原書書名用的 compleat當然也不宜擅改為 complete。這部書分二十一章,記三兩人物漫談垂釣之技與垂釣之樂,歷代文評家都說全書彌漫古典田園詩的氛圍,說沃爾頓的散文恍如一片空氣一片露水一片陽光。

這是 Oscar Wilde王爾德〈 The Model Millionaire〉的故事。都說他寫的戲劇《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是諷刺偽善的傑作,我讀了並不喜歡。都說他一生只寫過一部小說,一寫寫出了哥特式的神秘力量也寫出了法國頹廢派的罪疚氛圍,讀了《 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我也並不喜歡。少年時代我的英文老師要我讀王爾德的《快樂王子》我反而一點不覺得深奧,一個晚上讀兩遍還不想睡。他真是個很會講故事的大作家,難怪一八八二年他向紐約碼頭海關關員申報的是他的「天份」:"Nothing but my genius"

我有興趣的是他筆下那些浪漫主義寓言和那些潤朗的散文那些豐沛的信札。他的英文沒有落葉沒有沙石。

人生那齣戲匆匆落幕了,他筆下那份天才倒是應該一代一代申報下去:"...each day is like a year/ A year whose days are long"。王爾德寫詩拖沓,難得他出獄後避居巴黎寫的這兩句又淒切又放達,是入神之句了。

賴格姆翌年在插圖本《 Fairy Tales by Hans Andersen》寫了一篇短短的小記〈 Note By the Illustrator〉,很好看;

英國文學辭書上列明三個人曾經英譯安徒生童話: Charles Boner、 Mary Howitt和 Caroline Peachey。賴格姆在卷首小記說他選用了 George Allen and Unwin出版的英譯本譯文,我查不出那個譯本有沒有譯者姓名。插圖家不是作家的侍從而是作品的詮釋者,地位跟翻譯者相似;賴格姆一向捍衞這份尊嚴,這部安徒生童話漏刊譯者姓名他的疏忽是賴不掉的。安徒生童話中文本全集是葉君健翻譯的,通順,動人;葉先生留學劍橋,遍遊歐洲,諳丹麥文,從原文迻譯安徒生,跟美國的譯本雙雙成了世界上兩個最可靠的譯本,一九八八年丹麥女王瑪珈麗特二世頒贈「丹麥國旗勳章」給他。這個勳章安徒生生前也領過。

這位赫伊津赫先生說薩克雷跟詩人田尼森、散文家卡萊爾和翻譯家菲茨傑羅是好朋友,這幾位名家的書只要版本漂亮他都收,尤其《魯拜集》:「我喜歡那些四行詩,很寧靜,」他說。「世界太喧嘩,《魯拜集》是宗殿堂階前的花園!」

台南求學時代教我希臘神話的安德森夫人是阿伽門農專家,晚年她在倫敦告訴我說,菲茨傑羅的《 Agamemnon, a tragedy taken from Aeschylus》最容易消化也最適宜做輔助材:「這位世代的大地主真是個大怪人!」安德森夫人說。「劍橋畢業,一生賦閑,不愛旅行,只愛釣魚,寫完詩人巴頓 Bernard Barton傳記不久迎娶了巴頓的女兒,相處不到幾個月還是離了。」她說,一八五九《魯拜集》出版那年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同年正好問世。

早年在亞非學院讀馬克思理論不得不淺淺瀏覽一下《原富》,竟然不打瞌睡。史密斯到底是書香襟懷山川心胸,往來的又是約翰遜博士身邊的騷人墨客,筆底一片清風明月,滿肚子學問閑閑逸逸六分爐邊夜談,一杯在手,兩袖乾坤,圍坐共話的也許是 David Hume,是 Edmund Burke,是 Samuel Johnson,是 Edward Gibbon。可憐馬克思晚生了一個世紀錯過了那些智慧的冬夜,命數又苦,一生揹負億萬蒼生的牢騷,結遍柴米油鹽的怨仇,兩腳一伸學說雖然影響深遠,誤差禍害卻也不小,遠遠不如史密斯的著述那樣神妙那樣富泰,怪不得倫敦經濟學院授 Julian Le Grand說:"Marx may have been influential, but he was also wrong. Smith had the magic combination of being influential and right"。

他那天還勸我讀史密斯的《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稱讚這部《原富》的序曲是最體貼的社會心理示錄。

我只讀過史密斯一封回覆讀者的信。那位讀者求他送一部《原富》,他推說他的存書都送光了,只留存兩部做修訂。原信二十世紀初歸 Dorothea Charnwood收藏,《 An Autograph Collection》登了:"My Lord, I am extremely sorry that all the copies of my Book that I ever was possessed of have been long ago given away, a single one excepted of each of the two editions which I am obliged to keep for my own use in order to mark the corrections or additions which I may hereafter have occasion to make..."。

狄更斯的小說其實有點臃腫,我並不喜歡。早歲的《匹克威克外傳》寫得有些漫漶卻還有趣,文學史家重視的《荒涼山莊》、《小杜麗》和《遠大前程》藝術肌理也許夠壯實,我始終覺得隔閡。狄更斯一八七○年五十八歲去世,維多利亞女王在日記上盛讚他給窮苦人家送上最大的愛心最深的憐惜:"He had a large loving mind and the strongest sympathy with the poorer classes",難怪他的作品都在感人與濫情之間徘徊。到了馬克思斷定《小杜麗》是反資產階級的小說,狄更斯從此染多了一層無產階級慘淡的菜色,旅美回來寫的雜筆《 American Notes》對美國社會的譴責自然衍生了更複雜的政治詮釋了。
寫《查靈歌斯路 84號》的 Helene Hanff說狄更斯是英國家家戶戶的神靈,外人讀狄更斯絕對不如英國人讀得親切。狄更斯寫倫敦很像老舍寫北京,鄉俗的戀執遠比文學的考量濃烈,本土讀者的代入感於是一定比非本土讀者深沉。那天,威爾遜起初有點責怪我不幫襯他的美意,我說我最想要狄更斯簽名的那部《老古玩店》狄更斯沒有簽名!威爾遜釋然一笑。我真的偏愛那本書,感傷文學傷痛得那樣圓渾確是維多利亞文人最後一筆氣魄了。狄更斯愛說書,愛演戲,一八五七年第一次登台朗誦《聖誕頌歌》 A Christmas Carol到晚年在台上暈倒,他的表演慾也許跟老舍說相聲一樣上癮。英國人喜愛他的故事喜愛的顯然是那股吟唱文學的鄉土氣息,寫法國革命的《雙城記》他們反而抱怨書中沒有他們熟悉的幽默,這部小說出名靠的是舞台劇和電影版本,不是原著。

他說他喜慶年節描繪這些世路傳奇,一心盼望的是喚起世人護生之情與追遠之思:"a whimsical sort of masque intended to awaken loving and forebearing thoughts"。

一九八三年我重訪倫敦辦點雜事看看朋友看看書,偶然買到一本 J.B.Priestley寫的《 Seeing Stratford》,

我很慶幸我還趕得及讀遍許多好看的故事,連淫穢小說都是老年月寫的老禁書好看。

兩老一住二十幾年,漸漸覺得房子太大太冷清了,幸虧身邊有個能幹的管家 Miss Pudduck,來訪的客人都跟她熟,事事歸她打點包妥貼:"...Friends say that they find Kissing Tree House a peaceful and sympathetic ambience. Perhaps I should not say it, but I heartily agree with them."老先生這手文章真清逸,貨比貨,狄更斯倒顯得拖沓了。

藏書票和老畫片有的是凸版印刷 relief printings,有的是木刻印版 wood-cuttings,有的是木版畫 wood-engravings,有的是銅版畫 drypoints,有的是網銅版鋼版雕刻畫 mezzotints,有的是蝕刻畫 etchings,有的是銅版蝕鏤畫 aquatints,有的是石印品 lithographs。

一九八二年聖誕節,師兄寄了一本史涅靈的新書給我,書名叫《 Rare Books and Rarer People》:「他退休了,」信上說。「下回我們再去看他!」

書中好幾篇書海憶往隨筆我老早在古籍月刊《 Antiquarian Book Monthly Review》讀過了,寫得閑淡寫得輕巧寫得興味盎然。史涅靈到底不是什麼版本學家古籍權威,他是江湖上鬧市跟人跟書結了幾十年交情的讀書人,滿肚子學問咳兩聲都咳出來了,不必修飾,不尚賣弄。

寫書蟲書事寫得紮實精彩不容易。名家 John Carter只寫藏書入門指南; Percy Muis的《 Minding my Own Business》逃不出書業歷史的框架; David Low的《 with all faults》書名套的是拍賣行術語「不得退貨」"sold not subject to return",還算寫得有點趣味; A.W.S. Rosenbach的文筆我一向喜歡,他的《 Books and Bidders》比 Hans P. Kraus的《 A Rare Book Saga》好看多了; Helene Hanff那本《查靈歌斯路 84號》倒是異數,幾封買書賣書的信札湊出了一本書緣絕品,再讓 Anne Bancroft和 Anthony Hopkins拍成電影,那是神品了!
老書商老書癡聊天我在英國舊書店泡了那麼些年聽得太多了,只恨寫成一本好看的書的實在少得可憐:"But what anecdotes and entertaining stories they all could have told us in print!"史涅靈說。

鮑威爾 Lawrence Clark Powell生在華盛頓長在洛杉磯,父親經營著名 Sunkist甜橙,家道豐沛,家教也好,求學時代做過許多份短工,一度在加州 Jacob Zeitlin的舊書店收書、包書、寄書,意大利老先生說的那本鬻書瑣憶《 Recollections of an Ex-bookseller》一九五○年初版,寫的正是這段青歲月。七十年代出任加州大學圖書館館長期間寫的《 To Newbury to Buy an Old Book》倒是一九七三年印的。

倫敦那家 Flask Bookshop的老闆說,一九六九年 Donald Gallup寫的艾略特傳記是艾略特大全,讀完這本書再讀艾略特不遲。

一九二七年他皈依英國天主也歸化英國籍:"classical in literature, royalist in politics, and Anglo-Catholic in religion",他說。

《荒原》不同,一片荒蕪的心田展示的是我前所蒙昧的景觀、素所愛慕的境界,像法國藝術家 Jean Cocteau評 Marcel Proust的《 Swann's Way》說的:"It resembles nothing that I know of, and reminds me of everything I admire"。
April is the cruellest month, breeding
Lilacs out of the dead land, mixing
Memory and desire, stirring
Dull roots with spring rain.


飽讀英國文章大家藍姆 Charles Lamb的前輩多得很。少年時代在南洋拜識的王念青先生是留學荷蘭的建築師,在英國也住過好些日子,常說詩歌讀濟慈,小說讀毛姆,散文讀藍姆,我的第一本《伊利亞隨筆》是他送給我的小開本:「別急,」他說。「閒時慢慢讀,慢慢學,圖的只是心中供養一點清氣!」

「清代有一種白玉腰牌不刻畫不刻字,玉質上好,框紋精緻,叫平安無事白玉牌,」申先生說。「藍姆文章正是平安無事白玉牌,筆頭無事,筆底溫潤!」

熟讀《伊利亞隨筆》和《伊利亞隨筆末輯》和藍姆書信集的還有蔡思果先生。

記得念青先生有一天坐在客廳我辨認明清瓷器,老先生越說越起勁,先是回憶他在歐洲買古瓷的趣聞,忽然又想起《伊利亞》那篇〈 Old China〉,他說藍姆寫古瓷竟然寫到買舊書,他的堂姐回憶他們貧窮的年月買 Beaumont and Fletcher戲劇集的往事,說藍姆星期六晚上十點多鐘敲門吵醒 Covent Garden的老書商,催他點亮蠟燭找出那部對開本集子讓他捧回家,一路上恨不得那部書再笨重一倍才好!" Now you can afford to buy any book that pleases you,"堂姐說,"but I do not see that you ever bring me home any nice old purchases now."念青先生一邊背誦一邊抿嘴微笑,窗外譁然灑下幾陣熱帶的過雲驟雨:「我這輩子不敢忘記這句話!」他淺呷清茶的溫文風度也像胡適。

他偏愛的另一批書他說要跟在身邊跟到他歸天的那一刻:「那是慰藉,是寄托;人生流離,書是故鄉!」

《追憶逝水年華》更矜貴,是普魯斯特簽名的皮裝限印本:「幾十年前花大筆法郎買的,簡直癡迷!」他說。「嚴格說,他畢生心血都放在這套書,別的作品可讀可不讀。」

徐訏先生說不然:「鴻儒大家的書信日記大半甚為可讀,比他們的作品往往更為有趣,後人大可從中看到著述絕對看不到的一份真實。」我前些日子查資料連夜重翻 Virginia Woolf的幾本日記幾本書信,她真是寫得又多又 dazzling又 evocative,流露的才情比她的作品還要深刻,念叨的人事讀來也多了幾分親切。

辦公室門外左邊一株紫紅花樹他說是南歐紫荊 judas tree,右邊紅磚小徑盡頭那一株他說是海桐花 pittosporum,

他說他最喜歡 Walt Whitman,三種不同開本的《草葉集》隨心情挑讀:「美國詩人的詩年輕,靈巧,像海桐花;」他說。「英國詩人的詩世故,矜持,像南歐紫荊!」

「你喜歡 William Wordsworth嗎?」他突然問我。「他生在湖區,他的詩有雨的聲音。」

他說英國詩人他只喜歡華茲華斯。

羅素說華茲華斯早歲同情法國革命,到法國流浪,寫了許多好詩,有個私生女,那時期人人說他是「壞」人;後來他學「好」了,不要女兒,循規蹈矩,寫的卻是一大堆劣詩:"In his youth Wordsworth sympathized with the French Revolution, went to France, wrote good poetry, and had a natural daughter. At this period, he was called a'bad' man. Then he became'good',abandoned his daughter, adopted correct principles, and wrote bad poetry."
幾十年我斷斷續續亂讀華茲華斯的詩,羅素說的少作似乎包涵他遊歐期間和結識柯爾律治之後二三十歲的作品,詩句彷彿荒野中的螢火虫亮起點點靈光,迷惘而愉悅,渴盼而安份。一八一三年到一八四三年戴上桂冠期間,他的應酬之作顯然越來越多了,洛杉磯旅館老經理熟悉的雨聲顯然也相當遙遠了。

讀詩集我從來不是從頭順序讀到尾,是隨興翻出一首讀一首,不抱目的也不求甚解:抱目的讀詩壞了詩味,解得清楚的詩往往不是太好的詩。

維琴妮亞.吳爾芙的書是文學院的人讀的書,小說是,非小說也是。

她說吳爾芙的非小說比她的小說好看:「她的小說語言是詩的語言,讀得很費神,太精緻了!」

"I enjoyed talking to her, but thought nothing of her writing. I considered her a beautiful little knitter", Edith Sitwell這樣回憶吳爾芙。精巧的織女纖麗的娘一針一絲縫出來的織錦確然不必過份依靠理論深究。早年一些英國文評家都說她的《戴洛維夫人》沿襲喬埃斯《尤利西斯》的文學技巧,我倒依稀記得她讀《尤利西斯》部分初稿之後給朋友寫信用了「瞎編」一字:"tosh"。 David Garnett《 Great Friends》寫吳爾芙那篇長文也說:絕對不是喬埃斯;文學上的影響,吳爾芙從小熟讀 Laurence Sterne和 Henry James的小說,項狄傳《 Tristram Shandy》的意識流技法她非常在意,小說家詹姆斯更是她父親 Leslie Stephen的好朋友,常到他們家作客,吳爾芙 Asheham宅子的書桌上長年擺一張鑲鏡框的詹姆斯照片。

那年殘冬的午後,比爾帶我們到書店地庫觀賞吳爾芙一堆初版書,他說,那樣嬌貴的閨秀不可能寫風瀟雨晦的小說,吳爾芙只好苦苦借文字的技巧剖析心理的死結,最終奠定了她不朽的八斗才情,人家對她的評價她仍然格外在意:"What is the use of saying one is indifferent to reviews when positive praise, though mingled with blame, gives one such a start on, that instead of feeling dried up, one feels flooded with ideas?"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一日《到燈塔去》出版第六天她在日記上這樣表白。「她活得真苦!」 Leonora說。

史蒂文森這部《綁架》和續集《凱特麗娜》都用蘇格蘭一些史事做骨架,美國藏書家 Lawrence Clark Powell說史蒂文森寫得好的小說都是演義。
我只讀過這位小說家最出名的《金銀島》和《化身博士》,這本《綁架》其實並不好看,怪不得我求學時代的系主任傅從德老師一向只推崇《金銀島》,是《金銀島》專家,提都不提史蒂文森別的作品。「一生肺病,四十四歲腦溢血死在南太平洋薩摩亞群島,」傅老師說。「太短命了,幸好留下《金銀島》,他的英文真好!」史蒂文森在愛丁堡大學先讀土木工程再轉讀法律,畢了業不當律師當作家,寫小說,寫散文,寫詩,很自負,嘲笑惠特曼的詩庸絢,濫情,一派胡言:"plain grandeur, sentimental affection, and downright nonsense";嘲笑布朗寧寫得太多了,幾畝白紙填滿了括弧和引號。


我找不到三十多年前園翁送給我的《勢利臉譜》。那是薩克雷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一八四六、四七年在《笨拙》雜誌上發表的幽默小品,插圖全是他自己畫的漫畫,欄名叫《 The Snobs of England by One of Themselves》,結集出書改書名叫《 The Book of Snobs》,一篇篇圖文調侃維多利亞時代的勢利百態,溫和而深刻。

從前著名期刊《 Encounter》登過一篇人物誌說薩克雷平生受過三個人激勵,一個是遊歷德國認識的歌德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一個是劍橋詩歌比賽贏了他的丁尼生 Alfred Tennyson,還有一個是譯《魯拜集》的富家子弟菲茨傑羅 Edward FitzGerald。讀《 Vanity Fair》,讀《 The History of Henry Esmond, Esq.》,我倒很喜歡薩克雷勾描人物鋪排情節的本事,總覺得他經歷過的放浪生活加上他博讀小說精通繪畫才是他創作的大本錢。走過江湖風雨的人往往多幾分氣魄多幾分識見多幾分創意。《名利場》那樣的閨秀故事歷練不夠寫出來無非珍.奧斯汀的格局;沒有苦苦愛過朋友妻 Jane Brookfield,歷史小說《亨利.埃斯蒙德》怎麼寫也寫不出那股沉鬱的悲情。怪不得 Gordon Ray寫的薩克雷傳記書名大見乾坤,四個字點出他禍中求福的一生:《 Thackeray: The Uses of Adversity》。

天下文章最怕說夫道妻呼兒喚女,功架不足,肉麻死了。王世襄先生這四篇寫他的「荃猷」的小品比他用舊體詩寫的思念韻語好看得多也盈潤得多。王先生的文言白話文字道行沉潛,收放整齊,跟他一生的為人治學一樣端正;寫詩寫詞靠花頭,他這樣的正直君子落筆難免過份規矩過份平實了。

英國第一位拿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是他(吉卜林),那年是一九○七,老報刊上有些文章譴責他是帝國主義侵略無辜的幫兇,是只會歌頌帝國的詩人,一生名望起起落落,毀譽參半。 Christopher Morley說他寫的是榴彈炮的故事,骨子是緬懷珍.奧斯汀的深情禮讚。 George Orwell說他十三歲崇拜吉卜林,十七歲討厭吉卜林,二十歲喜歡讀吉卜林,二十五歲鄙視吉卜林,如今禁不住又佩服吉卜林:"I worshipped Kipling at 13, loathed him at 17, enjoyed him at 20, despised him at 25, and now again rather admire him."

我逛倫敦舊書店的那些年,不少認識和不認識的書痴都在搜集維多利亞末期三位作家的書,舊書商都說那是三閱讀品味的寫照:王爾德的戲劇《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和《 An Ideal Husband》醒世的警句與不老的雋語顛倒眾生;蕭伯納鞭策社會揶揄偽善的筆鋒快樂的人和不快樂的人讀了都會從快樂變得不快樂也會從不快樂變得快樂,他的簽名本多貴都有人要;吉卜林的作品儘管抹不掉帝國主義的月色沙文主義的晨曦,他畢竟是迷人的說故事的人,初版渴市,套裝紅火,一八八一年那本少作《 Schoolboy Lyrics》一炒炒到兩千英鎊!「這頭還藏個祕密,」那個潦倒的印度油畫家悄悄告訴我說,「吉卜林的詩作〈 From Sea to Sea〉"the white man's burden"的理念像一雙靈巧的手輕輕按摩白種人內心深處的優越意識:把文明帶給落後民族是白種人的重任,連殖民行為都是基督徒的義務!」

其實吉卜林最好的作品是《 Kim》,在英倫跟隨劉殿爵授讀書的時候他也說好。

一本是海明威的《 A Farewell to Arms》,一是湯新楣的《戰地春夢》中譯原稿,三十多年前我花了一個多月時光逐句逐段對讀對校,海明威的英文簡練,湯先生的譯文跌蕩,校樣出來了再校讀兩遍,宋淇寫的長序剛好寄到,我一邊拜讀一邊替宋先生查核所有他要我查核的疑點。蔡浩泉的封面草圖一敲定,中文譯本很快出版了。我向來喜歡海明威,工餘細心讀遍他的作品,連最沉澀的《老人與海》我也捧張愛玲的中譯本對照原文細讀一遍。張愛玲翻譯的海明威比不上湯先生翻譯的海明威那麼剛介那麼傳神。

人生美事多磨,磨多了心壑自平。

她說閔詩基她感覺裝幀的手感,她聞出裝幀的氣味,她感受看了會有感應的書"books with vibes":「他的書籍裝幀展覽會宣揚的不是閱讀這本書"read this book"而是顧惜這本書"see this book"。」

「我讀了一大半約翰遜的英國詩人傳《 The 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是老札尼斯朵夫的裝幀,像古墓出土的寶石那麼華美,恨不得你也趕來了,陪你在書房繞一圈都高興!」

哈代文筆清順,佈局熱鬧,真是躺消遣的好書。寫查泰萊夫人的勞倫斯說哈代一肚子庸俗才華,真是討好俗世的天才:“ What a commonplace genius he has; or a genius for the commonplace”。維多利亞時代英國小說名家史考特、狄更斯、薩克雷、史第文森、哈代都入世都通俗都庸俗一點不奇怪,中國不少章回小說家也都那樣紅起來了。他們閱歷豐富,雜學大好,寫小說營造悽愴氛圍賺人眼淚:悲劇簡直是保證銷數的靈丹也是作家成名的法門。《德伯家苔絲》和哈代另一部寫無名裘德的名著《 Jude the Obscure》都悲慘都濫情都壯麗,大受偽善君子 衞道俗夫鞭撻,哈代太脆弱,居然灰心沮喪,戒寫小說,一心吟詩,藏書家劉易斯說那是英國文學的損失。

哈代寫詩但求淺白,不尚雕琢,這個信條在他的小說中實踐其實更見奇效,尤其寫景寫事,真是明淨婉順得驚人。《無名裘德》那麼複雜的故事不靠筆力的支撐撐不起格局。

七十年代在英國,學院幾個朋友都迷海明威,迷維琴妮亞.吳爾芙。吳爾芙的小說讀得慢,讀得細。海明威的作品文字淨簡約,尤其短篇小說,讀完一遍很快可以再讀第二遍捉摸他的文字。

那位同學說比頓提醒他讀書要讀赫胥黎,讀吳爾芙,讀福斯特,讀費茲傑費,讀福克納,讀海明威。我們那時候又年輕又用功,聽了趕忙找這些名家的作品讀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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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11: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亂讀藍姆讀了那麼些年只讀懂皮毛,幾經柯林點撥才讀出一點血色,恍然領悟伊利亞小品中一些精緻的念想。我那陣子也用功讀了不少老書,珍.奧斯汀的小說我讀得很用心,她的文字清純極了,心思瑣碎而筆勢凝練,文氣比藍姆暢亮。柯林年長我十多歲,典型的英國老一輩讀書人,他說奧斯汀事文字確然明媚,腹中學問筆下功力卻遠遠不如藍姆。我素來不敢頂撞柯林,英文又是他的母語不是我的母語。

丁尼生那本小小詩集我天天進城出城都在火車上讀。他的一些遣興之作其實最是他的傑作,聲韻永遠調校得輕靈,圖景永遠勒得朦朧,沉心思默讀不難沉入一片蒼茫的寧靜。詩人奧斯丁 Alfred Austin說丁尼生的詩是客廳的詩:"poetry of the drawing room",到了我手上他的詩竟是車廂的詩了:沉潛的晃蕩,牽情的飛逝,淡泊的追尋。奧斯丁和丁尼生是不同世代的桂冠詩人,奧斯丁的散文比詩寫得通靈;丁尼生的詩比他的戲劇更戲劇。我偏見,總想他不是維多利亞時代最傑出的詩人,更不是他同時代人說的那麼詩意。丁尼生的詩傳遞的只是英國優秀中產階級的聲音,筆下濺淚的花驚心的鳥不是英國的玫瑰就是英國的夜鶯:"Tennyson had the British Empire for God, and Queen Victoria for Virgin Mary"。他悼念至交阿瑟.哈勒姆 A.H. Hallam的名詩《 In Memoriam》悼念的是人性在科學蒼穹下的無告和命運在典章崩潰的迷惑。那是好詩。

戴立克那天從 Croydon開車送我回家的路上說丁尼生的詩懷是絕望的詩懷:「虔誠的絕望。虔誠的固執」。陳之藩授早年翻譯過丁尼生的一首〈燕子〉,我記得譯文有這樣兩句詩:「為什麼原野中早已染遍了綠色/而只有一棵固執的不萌芽的白楊?」

讀《動物莊園》,讀《一九八四》,我其實並不喜歡奧威爾的文字。聽說他一生追求窗玻璃那樣透明清亮的文章,寫散文寫評論他做到了這個理想;他的小說也許也夠清夠白了,卻喪失了小說的韻致:《動物莊園》和《一九八四》只是寓言故事不是小說。畢竟當過新聞記者,奧威爾的紀實文章最老練,在倫敦 Booklovers' Corner書店做過店員,他寫《 Keep the Aspidistra Flying》寫得真切感人。從閱讀的樂趣考量,寫親身經歷的《 Burmese Days》和《 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更是奧威爾的佳作了。

我倒比較偏袒 V.S. Pritchett對奧威爾的看法,情願相信奧威爾的思想接近寫《魯賓孫漂流記》的笛福 Daniel Defoe,一個性情叛逆的愛國主義者,用淺白的文章煽動反抗獨裁建制,靠政論小冊子的篇幅描繪平等大社會的遠景。奧威爾單純的信念難免經不起現實政治的推敲也經不起學術理論的化裝。他從來承認他只是個熱心的政治評論作家,是民主社會主義信徒,拒絕政黨標籤,痛恨極權政體,對俄國革命對共產主義對史太林徹底幻滅。《緬甸歲月》和《巴黎倫敦落魄記》和《通向威根碼頭之路》是他對帝國主義冷靜的省視;《向卡塔洛尼亞致敬》和《動物莊園》和《一九八四》是他對共產極權統治的沉痛的嘲諷。

這幾年倫敦拍賣會上一九四五年初版《動物莊園》七、八百英鎊可以落槌,聽說當年艾略特稱讚這本書是"a distinguished piece of writing",許多出版社竟不願意出, Secker& Warburg第一版只敢印四千五百本,賣得不錯,趕緊加印一萬本。

寫諜報金剛○○七的英國作家弗萊明一九五九年來過香港。那年,《星期日泰晤士報》邀請他到幾個著名城市繞一圈寫一個系列的《 Thrilling Cities》,香港是他那次遠行的第一個旅遊點。文章後來編成一本文集,一九六三年倫敦 Jonathan Cape出版,六篇寫歐洲城市漢堡、柏林、維也納、日內瓦、那布勒斯和蒙特卡洛;七篇寫香港、澳門、東京、夏威夷、洛杉磯加拉斯韋加斯、芝加哥和紐約。弗萊明在〈 Author's Note〉說這些文字都是遣興之作'mood pieces',不討周全,但求準確。

弗萊明似乎不情願在這些篇章賣弄驚險香艷,每篇七、八千字的小品盡量寫得淨凝練,人物事情點到輒止,景色氛圍白描而過,遇然穿插幾段政治背景卻又焦墨勾勒。畢竟是小說高手,又在政府機關傳媒機構做過事,這些瑣見瑣聞瑣思他輕易染出一幅深遠的長卷。

四十多年老朋友重逢求的不是皓首的欷歔而是無恙的竊喜。世間景象老早不是我們舊識的景象,世態冷暖也老早不是我們舊識的冷暖,老丁說閑來玩玩喜歡的舊書喜歡的文玩,陌生的周遭似乎才不那麼陌生:「懂得我們的快樂的人不會太多甚至很少了,清靜極了!」珍.奧斯汀三十幾歲已經悟破這道現實,她的《 Emma》有一句話顛撲不破:"One half of the world cannot understand the pleasures of the other"。老丁說他越老越喜歡的兩位女作家是古老的奧斯汀和當代的 Iris Murdoch,奧斯汀瑣碎而皎潔,默多克沉潛而炎旱。

讀讀那章〈 A Moonlight Engraving〉我忽然愛上她的才調也敬佩他的體悟:
I pressed the door gently. It had always been left open at night in the old days. When I became quite certain that it was locked, I stepped back into the moonlight and looked up at the house. Although it was barely midnight, there was not a light showing. They were all abed and asleep. I felt a resentment against them...


我很怕莎士比亞。學生時代讀莎氏戲劇很辛苦,讀他的十四行詩更要命,虧得老一輩中國文人還用「商籟」譯 sonnet譯得那麼典雅!畢竟只是英國人的國寶,每一個英國人血液流着莎翁,一草一木養着莎翁:"Shakespeare one gets acquainted with without knowing how. It is part of an Englishman's constitution. His thoughts and beauties are so spread abroad that one touches them everywhere, one is intimate with him by instinct."珍.奧斯汀小說《曼斯菲爾德花園》說的。

琺瑯是石英、長石、硼砂、氟化物和金屬氧化物研成粉末熔融而成的琺瑯釉;琺瑯釉塗覆在銀胎銅胎表層燒製的器皿叫做琺瑯器。

「奧斯汀的文字真是水中的雨花石那麼淨素!」

偶然幾個名家稱讚她,她反而謙稱自己墨水太少膽子太大:"I think I may boast myself to be, with all possible vanity, the most unlearned and uninformed female who ever dared to be an authoress."

小伙子說他讀過蔡先生給上海畫家戴敦邦的畫冊寫的序言,他想知道戴敦邦的畫到底有哪些優點和特點?蔡先生說:「就是這個問題嗎?」小伙子點點頭。蔡先生說:「好,我可以告訴你,他的畫兒最大的優點就是會說中國話!」蔡若虹還提醒小伙子說,有的油畫、水彩畫倒也能講中國話,可是有些宣紙上的水墨畫卻聽不懂他在講什麼:「你見過這種中國畫嗎?」

賴格姆是二十世紀初葉畫格林童話才大大出名的。他喜歡這些童年熟讀的故事:"In many ways I have more affection for the Grimm drawings than for other set(I think it is partly one's childhood affection for the stories.) It was the first book I did that began to bring success"。一九一四年五月他寫給 Frank Redway的信這樣說。

閉眼睛畫人物也許是戴敦邦先生書中常說的「默寫」。他說許多年輕的中國人物畫家都有對模特寫生的硬本領,可惜不能默寫出一幅準確的人物畫,畫不出生動的氣韻:「品評中國人物畫創作首要的是要求神似」,戴先生說。

卡羅爾 Lewis Carroll筆下艾麗思的仙境一紅,巴里 J.M.Barrie的彼得潘在一條繽紛路上一起紅了起來。接着,我認識的幾位書蟲都說格雷厄姆的《楊柳風》是描寫山鄉生活描寫得最迷人的兒童文學,連寫動物的「人性」都是顛峰之筆。我早年讀得最多的是 Brian Carter的童話評論。

我三十四歲生日那天,學長滿臉陽光送了我一本《楊柳風》:「睡不覺的深宵讀讀這本書,」他說。「比《動物莊園》深刻一百倍!」喝完啤酒在車站等車他又提醒我細讀格雷厄姆寫四季光影的筆調。

她(Agatha Christie)寫故事情節都巧妙,製造一波接一波的懸疑尤其高明。好幾代的看官都讓她牽鼻子走,走曲徑走橫街走長巷走短弄為的是走進一個意想不到的乾坤。她寫對白清脆,尖刻,幽默,不帶一絲傷感,句句實惠到肉。學英國人慣說的日常英語讀她的小說最管用。叙事風格倒是地道流行小說風格了:句子不求耀眼只求順當;寫人寫景寫物輕輕點一點絕不拖沓嚕囌;情節要明快,變化要明快,轉折要明快。"Her style is undistinguished and her characterization slight, but sufficient for the exigencies of the form"。這些技巧許多寫流行小說的作家都懂,不懂的是她的寫作命運怎麼那麼好,連她創造的比利時偵探 Hercule Poirot和神通的老處女 Miss Marple都跟她的作品一起長生不老。

少年時代我的幾位英文老師都強迫我背誦培根,我前後背熟了十幾二十篇,如今拿起培根隨便讀幾段彷彿老情人重逢,音容似真似幻,感情又愛又悔。我們讀的培根《 Essayes》都是五十八篇的版本,一五九七年的古裝本聽說只有十篇,一六一二年增至三十八篇,一六二五年才定為五十八篇。聽一位新加坡朋友說,錢歌川先生在南洋大學課堂上說愛寫裹腳布長文章的小腳文人最應該讀培根,讀熟了筆下廢話自然一一閹掉,文章從此紙短情長,更見精緻。

坦白說,伊利亞那樣的文風當今學得再像也難遮老態,不合時宜;好只好在他的隨筆是讀書人怡情的小文玩老古董,只可摩挲,不便複製,他那些不同版本不同裝幀的書案頭供養,架上珍存,都見古趣,隨手翻讀輕易讀得到老早湮沒的往昔氣韻。我是四十年代第二年出世的老派人,少年時代讀遍明清筆記也讀遍中國新文學圈子英美派幾位文章大家的書,讀周作人讀朱自清讀梁遇春讀林語堂讀邵洵美,消受的是那份苦茶苦雨苦笑的綿綿舊情,後來讀藍姆也很有這樣的意興。那是會上癮的;何況當今寫文章真想寫得又凝練又溫潤又清逸,從來沒有聞過那幾絲雨後帶濕的水之氣恐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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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流云在:英若诚自传》



  
  在这三年中我被转了好几个监狱。我天生不安分,在狱中以帮助其他犯人为己任,我心里很清楚至少有百分之九十被关起来的人都是冤枉的,压根儿不该进监狱。我亲眼看见很多犯人自杀,有的疯了,下决心自己绝不能重蹈他们的覆辙。我决定要利用在监狱的日子尽量从其他犯人的背景、经历中吸收有用的东西,靠自己的智慧和幽默感生存下来。监狱成了人类学的一道智力题,一种让人思考的有趣的游戏。

  我写这部传记如果有更深一层的目的,那就是要告诉人们,我的一生看似充满了曲折和不幸,人们也许会为此感到不平,但我的自身体验完全不是那样。人本能地追随积极向上的东西。洞穴时代的原始人还发明了游戏自娱自乐,我也是那么做的。如果这部传记值得读,值得写,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证明我在“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环境中怎样主动积极地度过在监狱里的日子,权当一本“坐牢手册”吧。



我总是和其他犯人分享这些“待遇”。人得吃饭,但人也要给自己找事来做,并且人不能自私。这是获得人心、得到大家支持的诀窍。


  我们这些犯人人数不少,我在里面找到了有各种才能、特长和天分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他们没机会在别人面前露自己这一手。我通过观察估计谁有一手,我就试着与他交朋友。我就这么从他们那儿学到了各种技能。这些技能使我能在监狱里自告奋勇完成各种任务,还有助于我将来出狱后建立自己的生活。


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怎样孵小鸡。我在笔记本里做了如下记录:     
  孵小鸡不能超过二十个蛋,十二个最合适。用这个方法孵出来的小鸡只有一两个是雄的,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辨认小鸡的性别有三种方法。小鸡在地上走的时候,雌的走直线,雄的却左右摇摆不时改变行走方向。第二种方法是提起小鸡的两条腿,小鸡的头垂着便是雌的,要是小鸡的头朝前或朝后仰,便是雄的。第三种方法是以手捉鸡,向后退缩者为雌,向前挣扎者为雄。  
  他提到还有别一种方法是蛋壳开裂、小鸡要出来的时候,先出来的多半是雌的。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这些知识的。我到现在对他辨认公母的方法仍感到神奇。


  
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学会说英语。我甚至可以和西方孩子用英语吵架。我们每天都要练习背诵,天天如此,绝无例外,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举个例子,强制地要求我们记住一首现代诗,三个小时后就得完整地背诵。大多数时候我们这些孩子并不明白记住的是什么东西。但我还是坚信强记、背诵是一门本事。有许多对语言学习有高深见解的人都反对这种做法,认为那是愚蠢的,但在我身上起了作用,所以我相信。     
  在圣路易我们还得背《圣经》,每天背《福音》中的一段。到我离开圣路易时,我已记住了《福音》书中的全部各个章节。尤其突出的一段是基督用五个面包、两条鱼喂五千个人。在三年困难时期请他老人家来显这个灵就好了。我得说,《福音》就其结构、语言,还有意料之外的情节发展,都是写得很成功的文学作品。我还认为,如果要学习一门语言,建立扎实的基础,最好还是背诵杰出的文学作品。


  
  他(阿瑟•米勒)继续说:“剧作家在创作这个剧本时犯了个错误,是初学者通常容易犯的。”他说郭沫若是初学者!  
  还没完:“整个故事,剧本的剧情在第一幕中已完全展开,没有留出发展的余地,下面就没有了故事,这是剧作家在创作中应该忌讳的。”  



  在翻译剧本时,我试图重拾四十年代末中国一个大都市里流行的语言。对我来说,那是最接近剧作意图的。大多数翻译不用这种方式,因为这会增加翻译的难度。  
  原作是非常口语化的美式纽约英语。译成中文时,我尽量避免书面语,不想让剧本听起来有翻译腔。因为是北京人艺的演出,我的翻译偏重北京方言和俚语。我还注意保持原来剧本中对话的速度,因为我知道这对剧本的整体感很重要。



  在我生命结束之前,回想我的一生,我觉得所有一切都不是偶然。我也并不希望历史是另外一个样子。对自己的成就我并不自负,我只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国现在的方向是正确的,需要更多的人同心协力。这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在上上个世纪(十九世纪),中国依旧唯我独尊,自认为是天朝老大,使国家维新变法的努力失败了,造成倒退,久久不能振兴。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那些有话语权的“精英分子”,只知道一味“扶清灭洋”,中国人狭隘的爱国精神在政治危机中被利用。现在国际关系舞台上最重要的事实是: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已不再闭关自守。中国的门已经打开,这是自最高领导层到街上的普通老百姓一致的共识。历史不会再开倒车了。






  英若诚除了有个好记性,还有一个独特的优点就是他对生活永远保持乐观态度。他鄙视绝望,拥抱希望,在最没有幽默感、没有尊严的情况下找到幽默感和尊严--无论是在监狱的铁栏杆后,还是中国现代最动荡不安的政治历史的后台上。



英若诚教我要保持愉快的心情,不能向绝望低头,对人生中好的事要心怀感恩,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人造福,用自己的能力改善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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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0: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橋:《青玉案》

「靈芝終於引申作如意,竹木牙角雕出來的如意反而俗氣了,古老的天然靈芝那才是上品,雖拙而巧!」

幾座玻璃古董櫃子青姐只拉我去看擺滿竹木牙角藝術品的那一座,還要專挑明代作品指指點點:「清代只看乾隆以前的東西,乾隆以後不必費神!」她說。

我十分喜歡周先生的《未埋庵短書》,從台南來回百讀到香港,白透文的篇章其實比他的舊詩還要凝練還要豐厚,

中國幾大菜系聽說都是鹽商鹽官吃出來的,山東、揚州、四川都是著名的產鹽區,河南和安徽又是私鹽猖獗的地方,辦鹽發大財,吃喝不馬虎。

在意大利,在法國,我吃過十分體面的西洋菜餚,感動得不得了:那是藝術。做菜做飯做出溫飽中國廚藝最是情長心細:那是生活。

章先生常常告訴我說玩收藏玩的不是野心是閑心:「玩野心的收文物,玩閑心的玩古玩。野心是雞翅鮑參,破財傷神;閑心是家常小菜,怡情養性!」

小滿先生沉迷英美小說,愛看英美電影,聽他細數流風,娓娓月旦,受益良多。西洋小說他研讀不倦的是英國女作家 Daphne Du Maurier。希區考克拍過電影的短篇小說〈 The Birds〉他說電影語言處理得比小說更細膩。《 Jamaica Inn》、《 My Cousin Rachel》和《 The House on the Strand》他都寫過密密碼碼一大本讀書筆記:「大膽說一句,沒有讀過她的《 Rebecca》算不得進過英國文學的堂奧!」嚇得我趕緊找那部小說逐頁玩味,一個星期讀完了我真心拜服這位女作家說故事的本領:好看的作品通常高眉都貶低文學的價值,小滿先生說起這個現象牢騷很多,他說托爾斯泰有一天去看望屠格夫,屠格夫請他一讀《父與子》的校樣,托翁瞄了幾頁睡了!從此,我細讀老先生勸我讀的許多英文小說,都很好看。

王老先生其實愛說他不是收藏家,愛說近現代真正的收藏家是藏碑帖的朱翼庵,是藏絲的朱桂辛,是藏書畫的張伯駒,是藏古籍的周叔弢,說他們學問深厚又雄於資財。這幾位鴻儒都是王老先生的前輩,他受過他們的誨也享過他們的關愛,時時不敢忘懷。

老先生(王世襄)平日少說私事多說學問,難得《自珍集》一段一段的著錄他零零星星寫了一些珍品的出處和入藏的經過,紙短意遠,百讀不厭。

二十幾年前我跟一位台灣前輩在三藩市古玩店也見過永樂、宣德年款的剔紅花盤香盒,記憶中也不過幾千美元一件,前輩說他總是挑些帶年款的買,說不準是個最穩健的投資:「要元代,要明代,不要清代,」他說。「元朝人寫的《輟耕錄》明朝人寫的《格古要論》,全都推崇元代雕漆藝術。到了明朝,漆器雕工那是更了不起了!」

再說,筆筒不是紫檀是楠木我最放心:紫檀黃花梨是富貴工藝的木頭,楠木黃楊木才是文人雅玩的木頭

劉旦宅畫《紅樓夢》是當代第一枝筆,

我倒記起江兆申先生閑談中說過裴寬的馬,說是筆調永遠蕭散閑適,永遠輕靈淡雅,陰柔中俱見硬功夫。

古董知識我向來貧乏,閑書年輕到年老倒讀了不少,筆記掌故看到一本讀一本,百科雜學零零星星找到一段讀一段,大部頭論著反而從此荒廢,柳存仁先生安慰我說,人世間成就大學問原是大造化,古今都不多,雜學雜出景觀其實也是蹊徑,蓊蓊鬱鬱的山路上多的是奇花異草,所謂落花流水皆文章!

老先生說古往今來只有臺靜農寫得出地道的倪元璐:「臺授連胸襟都是晚明名士的胸襟,烈酒似的孤憤尤其造就了他筆下深山老林之氣!」


一心靜靜聽他解讀倪元璐的筆勢,說是晚明這位書家畫家寫字畫畫都以蒼潤著稱,一輩子不屑描頭畫角取媚世人。

徐渭畫藝書藝確然脫俗,花卉拿手,山水我看得少,恐怕沒有倪元璐那份蒼莽鬱:「吾生平頗愛天池書法,脫盡俗塵,及置諸倪公行草之旁,便如小巫無坐立處!」王香泉這個看法台北房東先生拍案稱許,他說倪元璐是一條漢子,徐天池倒是才子而已,一個養正氣,一個仗靈氣。陶元藻往深再加一筆:「倪、徐二家畫亦然。蓋倪以雄深高渾見魄力,徐以蕭疏古淡見風神。廊廟山林,原不容並列,倪有忠義之氣流露毫端,去人自遠!」徐渭狡滑,故意說了幾次「吾書第一,詩二,文三,畫四」,其實他的畫品非常高古,詩文朱彝尊說倒嫌繁蕪了。

記錄章回小說中描寫擺設的段落,有一則說《金瓶梅》寫家具寫擺設最細膩也最詳盡,描述明代漆藝漆器尤其可觀,遠比《紅樓》有趣。

老先生說馬來亞一位英國殖民官員印過一套文人雋語信箋,十二款,老先生手頭只剩一款法文的,錄福樓拜寫給年輕莫泊桑信上的一句話,勉勵莫泊桑一定要更用功更苦幹。事隔多年,我偶然在英國報紙書評版上看到那句話的英譯:"You must─ do you hear me, young man?─ you MUST work more than you are doing."八十年代台灣一位字畫收藏家用溥心畬題畫詩做過幾款信箋,詩好字好,比英文排字漂亮得多。

「其實,」彼得說,「 Truman Capote那本《 Local Color》比他的小說好看。」這位美國名作家的書我幾乎都有,趕時髦,初版再版都買,老記得他說他這輩子有四愛,愛聊天,愛看書,愛旅行,愛寫作。同是記遊之作,《 Local Color》似乎比不上他寫蘇聯的那本《 The Muses Are Heard》凝練。

「還是林叔叔開通,他說讀雜書好,讀得越多越好!」

有一本《文房四譜》他送了給我,說是商務印的十萬卷樓叢書,勸我用心讀一讀。

舊的都比新的好。我這樣的舊派人偏愛的盡是舊派人事舊派的文章。 Agatha Christie短篇小說〈 Four-and-Twenty Blackbirds〉 Hercule Poirot問道:"Do people then always like the same things? Do not they like a change sometimes?" Henry Bonnington答道:"Not gentlemen, sir. Ladies like variety─ gentlemen always like the same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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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6: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年代朱家溍先生告訴我說湘妃竹做的臂擱儘管寬度沒有竹臂擱寬,只要夠老,只要淚斑紋理漂亮,那是值得收藏的文人雅玩,老湘竹畢竟稀世。

九十年代初偶然看了幾集電視連續集影碟《 The Darling Buds of May》,聽說就在肯特郡拍攝,真漂亮。那是艷星 Catherine Zeta-Jones的成名影片, H. E. Bates一九五八年小說改編,書名套莎翁商賴〈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那句"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小說家貝茲一九七四年去世的時候倒是我客居英倫的第二年,報上說他最好的作品是一九四五年之前寫的長篇,後來寫的 Larkin家的故事電視一改編大紅大紫了。老先生在肯特郡住了好幾十年,一輩子的作品還是短篇寫得最順心,威爾遜說貝茲是英國的莫泊桑。

他說張大千最拿手是畫金剛不是畫觀音:「他的達摩固然也好;畫達摩畫得傳神的其實還有鄧芬,大千不算獨步。」沈先生說溥心畬畫觀音最精美,韻致比大千高。

密教三輪身里第一自性輪身是佛陀,第二正法輪身是菩薩,第三教令輪身是明王。佛陀菩薩濟度眾生永遠溫柔靜美不必說,為了調服頑強震攝邪惡只好呈現忿怒剛正的化相,那是明王,是金剛。

杏廬先生常說金佛要找隋唐找明代的佳作,清代乾隆年間還有些好的,可惜金水還是輸給明代。

居士說文房雅玩要玩高古的青銅雅器和明代的竹木牙角,故宮展覽他只挑清代之前的展品看:漢代的瓦當硯、銅雀瓦硯;六朝的白玉駱駝筆架、青銅蟾蜍硯滴;宋代的哥窯蟾蜍硯、玉帶生硯、鵝式硯;明代的紫檀嵌玉螭筆床和壓尺、白玉鳥形尊水注、青花鳥形硯滴、宣德爐。他說夏、商、周、春秋戰國到秦漢隋唐的銅器又貴又難找,六朝和宋元的青銅文房雅器生坑熟坑他都玩過也賣過:「等錢救命,沒辦法,心疼了大半年!」他拿出小小一件漢代的銅辟邪給我們看,說青銅是紅銅跟錫、鉛的合金,顏色青灰,因叫青銅

錯金錯銀的「錯」字是摩擦也是在凹下去的文字、花紋中嵌塗金銀摩而錯之的意思。

鎏金是將金箔剪成碎片裝入坩鍋置於火上煉紅,以一兩黃金加七兩水銀的比例讓金箔熔為液體,再將液態的金汞傾進冷水之中沉為泥狀的固態,那是泥金。在青銅器上塗金是用牙刷柄形狀的銅棒蘸鹽蘸的混合液輕輕把金泥塗在銅器上,再用細刷子沾稀硝酸水刷勻,借無炭火溫烤蒸發水銀,一冒出白即撤火,再用刷子捶打打牢黃金粒子,反覆三幾遍,金泥固定在銅器上了,用瑪瑙壓子在鍍金的面上壓平壓走所有小空隙,鎏金這才鎏得牢靠美觀。

那天,我發現寄庵先生晚年博讀英美小說之餘,百讀不厭的一部中國古籍是《日下舊聞考》,好幾種版本擺滿一座明代黃花梨圖書櫃,連康熙年間朱彝尊編輯的祖本《日下舊聞》都有,說是越老越懷念老北平,京城歷代歷史、地理、城坊、宮殿、名勝資料這部書搜集甚豐,補遺也多,讀來方便。

六十年代我和牟潤孫先生常到九龍一家北方館子吃小菜,牟先生也喜歡談他夢的「日下」:「畢竟是帶王氣的寶地,」他說。「王勃《滕王閣序》說望長安於日下,後人於是把日下比作長安,比作北京。」

王建的〈十五夜望月〉:「中庭地白樹棲鴉,冷露無聲濕桂花;今夜月明人盡望,不知秋思落誰家」。

幾十年後我在倫敦碰到一位見過奧威爾的老先生,他說 George Orwell患肺癆初期醫生勸他多吃雞蛋:

「讀偵探有二好處,」她(楊絳)說,「一是好玩,二是為了學習語言。讀偵探逼你能猜即猜,不能猜則查字典」。

桑簡流先生說英國老一輩人只讀英國人寫的偵探小說,外頭的懸疑小說家他們只喜歡 Raymond Chandler,認定這個名作家儘管生在美國卻在英國、法國、德國受育,小說背景就算寫南加州還是帶點歐陸情調。克里斯蒂的短篇偵探小說是桑先生推薦我讀的,果然好看,那幾年床頭總放她的一堆作品:「她的英文了不起!」

閱世漸多,興趣漸少,難得近年沉迷英文閑書,克里斯蒂這樣有趣的故事這樣舒服的文字輒成避世良伴,深宵一本一本慢慢讀,英文或許還可以學得好些,世味或許也可以品得再淡些。

年輕的時候我也一心崇尚高眉,唾棄通俗,涉世深了,視野變了,我漸漸在意作品好不好看。讀克里斯蒂的偵探小說我讀出她洞徹世情,思路清爽,故事奇特,文筆乾淨而又不屑賣弄:

我喜歡楊先生寫的書喜歡的也是她的練達她的思路她的故事她的文筆:她也絕不賣弄。

毛姆寫小說喜歡白描真人真事的輪廓再淡淡敷上幾層顏色。

我問他有沒有薩克雷女兒安妮 Anne Thackeray Ritchie寫的憶往散墨《 Chapters from some Memoirs》,他說經手買賣過兩部,好幾年都碰不到了。我找了幾十年也沒找到,聽說書記了許多她父親的軼事;她的小說《 Old Kensington》我也沒見過。時代先進,舊歲月花痕葉影不知道都藏到哪去了。

楊先生信上提了英國另一位偵探小說家 Dorothy Sayers。早年我結識的兩位英國老學究都很推崇塞耶斯的作品,說是經典的偵探小說,酒館講她的《誰的屍體》和《九個裁縫》講一個黃昏還講不完。塞耶斯生在牛津,父親是傳士,丈夫在新聞界做事,她在廣告公司寫廣告寫出了風格,聽說當代廣告詞語受她影響深遠,害我苦苦借了一九三三年那本《 Murder Must Advertise》讀了好幾個晚上。故事早忘光了,隱約只記得一大堆材料搜羅得很怪研究得很深,情節複雜得要命,楊先生也說儘管封了爵位她的書其實不如克里斯蒂。

讀偵探小說好處多,讀時忘憂,讀畢忘懷,過幾年重讀往往似曾相識,讀不到半部不必再讀了,難怪楊先生說「一是好玩,二是為了學習語言」。楊絳那一代人和我這一代人在英美做學生學英文大半辛苦:不在洋人環境長大學洋文學不進骨髓是一苦;死命默記文法語法是二苦;性情內向不喜結交洋人無從多說多練是三苦。苦中尋樂尋的自然是虛構天地的洋人百態,柴米油鹽固然要學,親疏愛恨人情世故也要懂得掌握分寸,小說多得不得了,讀飽了感同自家經歷,陌生的語言漸漸不太陌生,洋文洋話慢慢有了生活氣息,不再學究。我的兒孫輩英語親同母語,省掉了這一層折磨。

依稀記得是羅傑推薦我讀薩克雷女兒安妮的《 Chapters from some Memoirs》。

羅傑說他向來不喜歡福爾摩斯卻喜歡克里斯蒂:「她的小說不老!」

"In today's economy, the story especially rings true"

她是斯特恩專家,博士論文寫項狄正傳《 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課餘收集各種版本的感傷旅程《 A Sentimental Journey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

「《感傷旅程》隱隱約約飄浮伊萊札的倩影,那些感傷的情信卻絲毫看不到《感傷旅程》那股巧逸的筆力。」

他們新婚那個星期天佈道會上他大談《聖經.路加福音》那句我們整夜勞苦,竟無收穫:"we have toiled all night, and have taken nothing",

倫敦一位名女人說《項狄傳》婦女不宜過目"not proper for female perusal",他回話說《項狄傳》像她的小兒子,偶爾露出平時藏掖的東西,十分純真,不含邪念:"He shows at times a good deal that is usually concealed, but it is all in perfect innocence!"

四十多年前在台南教我們希臘神話的安德森夫人說日月周而復始,人性輪迴不息,荒古年代的陰晴圓缺今日既然不變,人與人之間得失的考量與愛憎的取捨其實也幾乎古今一樣:「我們讀古代人編寫的神話會激憤會感動會歡愉會恐懼,我們懂得,」她說。「他們的經歷我們不陌生!」

西洋書籍裝幀大致分兩道大工序,一道是摺頁之後到包封面之前的裝釘工序,叫 forwarding;一道是封面裝潢,叫 finishing。裝釘是手藝工匠 artisan的勞作;裝潢是藝術家 artist的創作。裝釘是 binder的本份,裝潢看 finisher的本事,英文 bookbinder意思含混,中文說「裝幀」比較精確

他說新加坡老華僑的收藏品味受徐悲鴻影響最深:「悲鴻偏愛任伯年、吳昌碩、齊白石、黃賓虹,新加坡世家收藏這幾位大師的作品最多,」

阿根廷作家 Alberto Manguel住過意大利住過英國住過大溪地住過加拿大,這幾年住在法國鄉下。他五年前出了一本閱讀日記《 A Reading Diary》紀錄念舊讀者一年讀書瑣感,一個月讀一本老書,一邊讀一邊寫下生活瑣事照應書中片段,不是書評,漫似書評,不是日記,勝似日記。

依稀記得那本書的序言說有些書可以淺讀,讀完下一頁忘了前一頁;有些書逼人敬畏,讀完不敢同意也不敢不同意;有些書只見資訊不加評議;還有一些書此生愛得深遠愛得深切,一字一句琅琅上口,長在心中。蒙格爾說五十三歲那年他立意重讀幾本心儀的老書,一讀竟然發現書中往昔世界千絲萬縷的人際扞格與當今世界的錯縱形勢遙遙呼應,老小說的一段描述往往照亮了眼前報紙上的一則報道一篇評論,甚至一場情節一個單字都發人深省眼前的悲歡離合:"I decided to keep a record of these moments"。

點完菜喝一小杯餐前開胃酒的時候 Leonora說《閱讀日記》封底上節錄的書評稱讚這本書 breezy and erudite:「 Breezy的文字越來越少了,」她說。「像 breezy的人生那麼難求!」

「說 breezy,牛津老授 John Bayley那幾本悼念亡妻的書真是 breezy得人心痛,尤其《 Elegy for Iris》!」那一刻,我忽然覺得文字不外兩款,一款有風,一款無風;微風過處,文章好看;沒有微風,文章悶熱。

揚之水的古名物尋微《終朝采藍》〈一花一世界〉寫五十六件名物非常好看。第三十八件是故宮博物院藏的清代百寶嵌花果紫檀木長方盒,說百寶嵌裝飾技藝始於明代,嘉靖時代揚州周翥所製最善,世稱周製:「此盒蓋面鑲嵌清秋的各種時令蔬果:蓮蓬、柿子、藕、葡萄,一枝菊花斜斜曳出引來一天爽氣,芙蓉、蓮花還有蘭和竹則點綴欣悅的四時好音。孔雀石、紅瑪瑙、白玉、碧玉、螺鈿,『百寶』依色安排,嵌出浮雕般的效果,用華美之質營造清麗之境,竟也可以有如此的和諧與自然」。

申石初先生那時期一度潛心研究百寶工藝品,到圖書館找出許多資料去跟杏廬先生商榷,連明代揚州江千里做的鑲金嵌貝小漆盒他也非常在行,好幾次跟他逛古董街都碰到過這種盒子,小不盈掌,花草纖秀,索價很貴,我們躊躇了半晌誰都下不了手。「帶江千里的款,保值!」

「江千里的花草很有日本畫風!」

文物專家蔡玫芬寫晚明漆藝說,明代描金漆器深受日本漆藝影響,宣德年間日本國王送的禮物塗金描金一大堆,中國那時候還派工匠到日本學做泥金畫漆,高濂的《遵生八箋》甚至說宣德年間流行的日本漆器種類繁多,「據所見者言之,不能悉數」!江千里是明末清初漆器工匠,字秋水,籍貫和生卒年月都不詳,他的漆藝風格受日本影響也許只是延續宣德流風,幸虧他的作品不忘借用中國文學故事做題材。

羅伯特尤其了不起,成名作是替 Pierce Egan的倫敦生活《 Life in London》畫插圖,暢銷英美,人人爭讀,不久又畫《 Life in Paris》和一大堆素描小書:「一八三○年代狄更斯、史考特的小說都找他畫,自己還出版了漫畫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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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5 10: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粉墨春秋》(由盖叫天口述,何慢、龚义江记录整理)

  默

  科班里的孩子练完了功,老师常叫坐下来,静一静,默一默。什么叫默?老师说:默就是用脑筋去思索、揣摩。一出戏什么身段都学会了,不行;不经过“默”,艺术不能融化提高。读书认字不也是这样?书读熟了,把书合上,闭着眼默一默,书中说的什么意儿,那一段怎么写,那一个字怎么写,从这书中我得着什么益处,这样通体默一默,你才算把这本书消化了,这个字认识了。否则光读不想,就成了“书读人”,不是“人读书”。学艺练功也一样,是“人练功”,不是“功练人”。学着练着,也得要默,不过我们这默和读书认字的默,方法大不相同。读书认字是闭起眼默,只有静静地闭上眼,方能想起方才读的书和字,是“静中静”。学艺的默有两个顺序,第一步是练完了功,盘腿坐下来闭上眼,让“魂灵儿” 出了窍,离开我,在身子外边练,“他”练,我闭着眼“看”,看“他”练的一招一式有哪处不对,我记着,再想该怎么做才好看、合理。

  凡事有“思想”的叫做有“灵魂儿”,学艺更是要找着这灵魂儿,灵魂有了,叫做开了窍,开了窍自然懂得生活,懂得什么叫美,再加上日日刻苦锻炼,艺术方才能有成就。所以老师说到了,教到了,指点到了,你也学到了,看到了,听到了,练到了,可还要默到了。只有默到了,方才能够“得”到。得到什么?得到“灵魂”。要得到灵魂,一定要用默的功夫,
要“默”才能“悟”。把学的、练的、看的、听的,都溶合在一起,“万法归一”,才能再创造出新的东西来。


那老者对瞎子说的话,似乎很怪,再一想,我明白了。原来他说的这意思:一个人虽然眼睛瞎了,可是你的心没有瞎,什么事只要你“处处入心”,就能明是非,辨黑白,知美丑,分善恶,就是有思想和有灵魂的人。无论做什么事会自己去观察、辨别,然后再融会贯通,进行创造。一个瞎子尽管肉体上残废了,还是可以有作为,眼瞎心不瞎。只要用思想去默,还是能“看”出黑白来。相反,若是“处处无心”,没思想,没灵魂,不默,不悟,什么经验学问打你眼前过,你也都看不见。尽管两眼雪亮,心窍不开,“心瞎了”,有眼还是和无眼一样;虽然睁着两只眼,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那个长者,逼着瞎子“看”,就是逼着他“默”,打开他的思想,默一默以往的经历,看除了求爷爷告奶奶,还有没有别的路走。长者的话,既难听,又难懂。因为在听他的话的时候,就要用心去想: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可是良药苦口,长者对那个瞎子的好意,要比给两毛钱好得多。
科班练完功,老师要我们闭上眼默,当时还不怎么理解这默的重要。经过这次茶亭的偶遇之后,我对默在艺术上的作用,有了比以前更深一层的看法。




  这样练不上几天,腿就肿了,又胀又疼,如针扎似的。可就在这时候,千万不能放松,得忍着疼紧着练,一搁下,腿就变硬,再练叫做“回笼功”,那是怎么也练不好的了。就象一个鸡蛋,没有见火,你爱怎么调派便怎么调派,炒鸡蛋行,蒸鸡蛋也行,要蛋白与蛋黄分开也行;可是一见火,硬了,结成蛋块,那除了是鸡蛋饼之外,其他什么都做不成了。练功也是这个道理,要一气贯通,趁热打铁,别怕疼,象这样的筋骨胀疼,不止一次,刚练的时候疼一回,再练不疼了,过一些时,又会疼起来,总共要疼上这么好几回。疼的时候周身上下不仅如针扎似的,还要发烧,真是“脱胎换骨”。其实这与脱胎换骨也没有什么两样,因为经过一番艰苦锻炼之后,确能把人锻炼得好看了。可是也得看怎么练,如果不懂得方法,又不肯下决心,又想练又不想练,这样的练法,反能把人练笨了,练邪了,浑身硬僵僵的。练功如打铁,要把一大块铁翻来覆去地锤炼,打平了,折起来再打,再平,再折,再打。一旦铁去尽了一切杂质,最后才打成一把锋利的宝剑。“百炼成钢”,钢要在炉火中不住地烧炼方才成钢,人不练哪能成材?试想把自己当做铁,当做钢,在砧上锤,在炉中炼,哪有不痛之理?这痛苦的过程自然是难免的。
  练完功,休息一会,再静坐听老师开讲,“读书要讲,种地要耪,搞艺术要想”,学戏听老师阐讲是很重要的。



  老先生们曾经这样教我们:古代封建社会的人,见了爷爷,眼睛看他的肚脐眼那地位;见了父亲眼看他的胸部,见了叔父眼看他的喉头;见大哥眼看对方的嘴。这样顺着辈分的大小,逐渐提高,以对方的眼睛为界,是同辈同庚方才看眼,如果是比自己辈分小的,再从眼睛部位往上看,例如和你说话的是你兄弟,你就看他的眉毛。或者谈话的对方是贵宾,为了表示尊敬,眼看对方下颏。
  戏里几个官员同坐一处,按各人的职位高低,各人的坐法、态度也各不同。例如有宰相、抚台、道台、知县这么四种职位的人坐在一处。做宰相的可以很随意,伸手取过茶碗送到嘴边,便呷上一口茶;做抚台的呢,就必须坐得端端正正的;道台呢,只能斜着身子坐半个凳子;知县官呢,官卑职小,按理只能站在一旁,宰相吩咐坐下,才能偏身在椅子拐角上坐那么一点地位。宰相“赐”茶,得站着接,接过茶碗还不能径往嘴边送,要一面偏身用嘴去凑茶碗,一面把茶碗送向嘴边,这样两面凑着呷上一口茶,再恭恭敬敬地把茶碗放下。
  懂得这些古代礼节方才能把古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当时的生活表现出来。


老师说:“有了这基础,演起戏来自然就活泼生动了。 如果含含糊糊地表演,那是‘将就’,不是‘讲究’,我们研究艺术要学‘讲究’,可别学‘将就’。”




  笨鸟先飞

  盖叫天先生说,初学练功,大致有两种人。一种人是: 师傅一教就懂,一懂就会,会了就往旁一撂,睡觉去了。他 说,这有什么蹊跷,我全都“会”了。这种人,学“会”,比谁都 快,懂得比谁都少,忘的比谁都多。另一种人是:师傅教他 时,似懂非懂,不懂就捉摸,越捉摸越觉得不懂,于是,“打破砂锅问到底”,问它十七八个“为什么?”这种人,学“会”虽很迟缓,可是,一会之后,却懂得最深,忘的最少。
  有人把前面一种人,称为“伶俐鸟”,后面一种人,称为“笨鸟”。
  “笨鸟”有个笨办法,那就是:“先飞”。别人“安寝”了,“笨鸟”还在踢腿,别人睡梦正浓,“笨鸟”已经起床,在翻旋子、下腰。
  有朝一日,人们要问:“伶俐鸟”既聪明又伶俐,为何一无所得,而“笨鸟”反本领独多?盖叫天先生笑着说: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笨鸟”常“先飞”,而“伶俐鸟”却常睡觉。




  慢中求快

  “练功如写字,必须一笔不苟”。盖叫天先生常将习字比练功。他说:字是一画一勾写成的,一定要画画端正,勾勾有力,写成了字才称得起“铁画银勾”。如果其中有一画潦草,  整个字就都成了“败笔”。戏曲中的舞蹈身段,是一拳一脚组成的,与写字的道理一样,必须每一拳都端正,每一举步都匀称,组成了身段才优美。如果其中有一个举步跌跌撞撞,  整个身段就“如球泄气”,难看得很。因此,在练功的时候,一伸拳,一举步的姿式,都要练成为可以雕塑的独立塑像。
  因此,初练功时,不能求快,每个基本动作都要把它练到能“化”的境地。基本动作“化”了,就能纵跳翻飞,随心所欲。然后,各人根据自己对戏的理解,创造身段,自成一体。
  这正象习字一样,初学时,要一笔一笔地练“颜体”,等“颜体”练到了家,再练“行书”,等练的“火候”到了,再练“狂草”,自能龙飞凤舞,挥毫自如。
  这样,初练时,慢。可是往后的发展创造,就快了。这种“慢”,其实就是“快”。相反地,如果有人告诉我说,他一个月已练会了八出戏。盖叫天先生坚定地说:我一定回答他:“你准不行。”




  灵魂复习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盖叫天先生说,演员练功也是这样。光学不练,不行,光练不思索,也不行。我们平时说“勤学苦练”,苦,并不是“傻”的意思,而是说:练功时,第一,不要怕吃苦,第二,要苦思。
  怎样苦思呢?每次练功,休息时,不要“全体”休息,也就是说,只能让身体休息,脑子不能休息。先坐下来,定一定神,然后,闭起眼睛,把刚才练的功,在脑子里复习几遍。盖叫天先生说:这种方法,有人把它叫做“默想”,我呢,把它叫做“灵魂复习”。在闭起眼睛的时候,叫自己的“灵魂”到地上去,照我刚才练的样子,从头到尾练给“我”看。我一拳一脚地检点,看到有一点不合格,就给“他”纠正。后来,我把“灵魂”从地上“收”回来,睁开眼睛,站起来练给“他”看。如此不断循环,年深月久,功夫就渐渐地入了“佳境”。



  一日不练,前功尽弃

  “一日不练,前功尽弃”,好象说的是“曲不离口,拳不离手”的一般道理。盖叫天先生却是从思想上来理解这两句话的意义。他说:练功贵在持之以恒。怎样才能持之以恒?生了天大的事情,练功也不能间断。如果脑子里认为练功不过是演员的例行公事,间断一天不要紧,那就坏了,因为既然认为间断一天不要紧,那么,只要能找到一点借口,就会认为间断十天也不要紧。如此“发展”下去,岂能不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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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5: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有法》 孙晓云

“永字八法”起源于隶字,为后汉崔子玉所创。传说王羲之工书多载,十五年专攻“永字八法”,能通一切字。

在“永字八法”中,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努”,勾为“趣”,左上横为“策”,左下撇为“掠”,右上撇为“啄”,右下捺为“磔”。
不难看出,点、横、竖、勾、撇、捺,是存在的形状,而侧、勒、努、趣、策、掠、啄、捺,则是一种动作的过程。这种动作,即用笔的动作。
我查了字典,发现形容这些动作的词,都属急速果敢之类。


古人对执笔的高低亦很考究。卫夫人曰:“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习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汉寸的二寸相当今寸的一寸多一点,三寸亦不过二寸。想必是有它的道理。

“唐代陆希声得笔法凡五字,撅、押、钩、格、抵,谓之拨镫法。”
显然,这撅、押、钩、格、抵五字是针对右手的功能的。对此,南唐李后主似有细释:
“书有七字法,谓之拨镫,自卫夫人并钟、王,传授于欧、颜、褚、陆等,流于此日,然世人罕知其道者……”他归纳为以下八字:
“撅者,撅大指骨上节,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钧。
压者,捺食指着中节旁。
钩者,钩中指着指尖钩笔,令向下。
揭者,揭名指着指爪肉之际揭笔,令向上。
抵者,名指揭笔,中指抵住。
拒者,中指钩笔,名指拒定。
导者,小指引名指过右。
送者,小指送名指过左。”


后来,我在沈尹默《书法论》一文中,见老先生已将撅、押、钩、格、抵五字分别作拇、食、中、名、小五指的作用阐述明确,显然也参照了李煜之说。
按照沈氏说法:
撅,是“大指肚紧贴笔管内方,好比吹笛子时,用手指撅住笛孔一样”;
押,“押有约束的意思。用食指第一节斜而俯地出力贴住笔管外方,和大指内外相当,配合起来,把笔管约束住”;
钩,是“用中指的第一、第二两节弯曲如钩地钩着笔管外面”;
格,“取当住的意思”,“又有用揭字的,揭是不但当住而且还用力向外推”,指“无名指用甲肉之际紧贴着笔管,用力把中指钩向内的笔管挡住,而且向外推着”;
抵,“说明小指用场的”,“因为无名指力量小,不能单独当住和推着中指的钩,还要用小指来托在它的下面,去加一把劲”。


倒是正巧暗合了古人的转笔之说。从有书论记载的汉代到清代,历史行进了两千年,古人有关转笔的论述举目皆是,可谓是一脉相承,在此随手录几则:
东汉蔡邕《九势》中,一势为“结字”,二势即“转笔”。
唐卢携《临池诀》言,“凡用笔”,皆“令转动自如”。
宋苏轼《论书》日:“欧阳文忠公谓余,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
元陈绎曾《翰林要诀》有用笔要“圆活易转动也”。
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总结:“转、束二字,书家妙诀也。”
清宋曹《书法约言》开卷首句便是:“学书之法,在乎一心,心能转腕,手能转笔。”


记得很小的时候,所用的“大楷笔”、“小楷笔”皆是羊毫。我母亲叫我只将笔毫泡开三分之一,仅用笔尖上的毫。我母亲说,她小时就是这样用毛笔的,那时的上辈人都是这样教的。

这齐膝高的方桌才是用来书写的。

“向”,是先向左转笔,后向右转笔,“抢”字是指快速地落笔。
“背”,相反,是先向右转笔,后向左转笔。
笔法的核心不外乎就是左右来回转笔,“向”、“背”就是左、右一个来回,一个还原。落实到笔画,“八”字的写法既可“向”势,亦可“背”势,正好可以说明,写一个字既可先左转、再右转,又可先右转、再左转。所谓“分”,就是分清“向”、“背”,目的是把笔还原到开始的位置。
可见,这是一种合理的方法,利用转笔左右来回发力一次还原的惯性,将一个字写成。推而广之,令不断还原的惯性,连绵写一行字、一篇字,这就是古人说的“一笔书”。这种合理的用笔方法,正符合文字发展的“便捷”趋势。


“永字八法”仅以一个“永”字,最概括、最准确、最直观地说明了所有的用笔笔法及“取势”方法,赢得人们青睐,因而传世最久,也最广。

传汉元帝时,有一个叫史游的黄门令,作“急就章”,后称为“章草”,也叫“章程书”。

王羲之有七子,最小者名献之,传“变父体”,创“一笔书”,“无迹因循”,其“逸气盖世”,“最为风流者也”。世称羲之献之父子为“二王”。
王羲之显然是以一次左右转笔周期成一字,字字断开,每字的转笔痕迹皆可循。小王所谓“变父体”,创“一笔书”,即是用笔字字相连,不以一次左右转笔周期成一字为限,巧妙地造“势”,所以转笔“无迹因循”。


而今人所谓“力”,口口声声谓“提按”,此说法与“中锋”用笔都出自于清末。不转笔运指了,用力岂不是只能“提按”了?我是体会深切,因为我从小到大“提按”了二十年。
今人以“提按”的用力轻重造成笔画的粗细,而古人则是以转笔的“取势”发力轻重造成笔画的粗细。今人是不转笔,以目取形;古人是转笔,以势取形。完全彻底的两回事,决不可同日而语。
古人的书法字典中,是没有“提按”二字的。


在楷书中能见到笔势“衔接”的,可看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大字阴符经》等楷书。
其中典型的“竖”、“撇”画尖上的一小弯,是前一笔的左转,此一落笔即转右转的标志。


古人在书论中,常用“内撅”和“外拓”来形容笔法。
“撅”,前面已说过,是呈“撅笛”、“撅脉”状,右转笔时,掌心向内,食、中、无名指指尖分别用力,即是“内撅”。“外拓”刚好相反,“拓”大指压笔杆,呈“押”状,指左转的用笔。“内撅”和“外拓”是形容手的动作的连续状态,而绝非是字具体的笔画状态,然而,却间接自然地体现了笔画的状态。
如:向上仰的“横”,就是“外拓”用笔,左转;相反,向下伏的“横”就是“内撅”用笔,右转。“捺”亦如此。
如:草书的“花”是“外拓”,左转笔,但在一点上右转还原;草书的“王”是“内撅”,右转笔,王羲之习惯在最后一画左转还原 “外拓”。
如:“土”字边旁,可以”外拓“左转笔,呈左包状;亦可以“内撅”右转笔,为右包状。
又如孙过庭《书谱》中“也”字,分别用“内撅”与“外拓”两种写法,“内撅”一开始右转笔,最后一画还原立即变左转“外拓”。“外拓”开始是左转笔,立即变右转“内撅”至终。
”欧字“起笔多为右转,即“内撅”,“外拓”收笔,是“背”势用笔,故字型收得较紧。而“颜字恰恰相反,起笔多用左转,即“外拓”,“内撅”收笔,属“向”势用笔,故字形宽厚。
总之,始于“内撅”,必止于“外拓”;始于“外拓”,必止于“内撅”。始于左转,必止于右转;始于右转,必止于左转。
古人所谓大家,皆是“外拓”、“内撅”俱能,运用自如,技法全面。当久浸其中,看出”字“中之“笔”,“禅”中之“眼”时,就会感叹,大书家自古享盛名的,无人不是技法灵活多变,滴水不漏,点画狼籍,无有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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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2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启超家书》

然思成所得《四书》乃最贵之品也。可令其熟诵。明年侍我时,必须能背诵,始不辜此大赉也。

我常说天下事业无所谓大小, (士大夫救济天下和农夫善治其十亩之田所成就一样。)只要在自己责任内,尽自己力量做去。便是第一等人物。希哲这样勤勤恳恳做他本分的事。便是天地间堂堂地一个人,我实在喜欢他。

至于未能立进大学,这有什么要紧,“求学问不是求文凭”,总要把墙基越筑得厚越好。你若看见别的同学都人大学,便自己着急,那便是“孩子气”了。

思成前次给思顺的信说:“感觉着做错多少事,便受多少惩罚,非受完了不会转过来。”这是宇宙间惟一真理。佛教说的“业”和“报”就是这个真理,(我笃信佛教,就在此点,七千卷《大藏经》也只说明这点道理。)凡自己造过的“业”,无论为善为恶,自己总要受“报”。一斤报一斤,一两报一两,丝毫不能躲闪,而且善和恶是不准抵消的。佛对一般人说轮回,说他(佛)自己也曾犯过什么罪,因此曾入过某层地狱,做过某种畜生,他自己又也曾做过许多好事,所以亦也曾享过什么福。……如此,恶业受完了报,才算善业的账,若使正在享善业的报的时候,又做些恶业,善报受完了,又算恶业的账。并非有个什么上帝做主宰,全是“自业自得”,又并不是像耶教说的“到世界末日算总账”,全是“随作随受”。又不是像耶教说的“多大罪恶一忏悔便完事”,忏悔后固然得好处,但曾经造过的恶业,并不因忏悔而灭,是要等“报”受完了才灭。佛教所说的精理,大略如此。他说的六道轮回等等。不过为一般浅人说法,说些有形的天堂地狱,其实我们在一生中不知经过多少天堂地狱。即如思成和徽音,去年便有几个月在刀山剑树上过活!这种地狱比城隍庙十王殿里画出来还可怕,因为一时造错了一点业。便受如此惨报,非受完了不会转头。倘若这业是故意造的。而且不知忏悔,则受报连绵下去,无有尽时。因为不是故意的,而且忏悔后又造善业,所以地狱的报受彀之后,天堂又到了。若能绝对不造恶业(而且常造善业——最大善业是“利他”),则常住天堂(这是借用俗教名词)。佛说是“涅槃”(涅槃的本意是“清凉世界”)。我虽不敢说常住涅槃,但我总算心地清凉的时候多,换句话说,我住天堂时候比住地狱的时候多,也是因为我比较的少造恶业的缘故。我的宗教观、人生观的根本在此,这些话都是我切实受用的所在。因思成那封信像是看见一点这种真理。所以顺便给你们谈谈。

思庄英文不及格,绝不要紧,万不可以此自馁。学问求其在我而已。汝等都会自己用功,我所深信。将来计算总成绩不在区区一时一事也。

  我的祭文也算我一生好文章之一了。情感之文极难工,非到情感剧烈到沸点时。不能表现他(文章)的生命,但到沸点时又往往不能作文。即如去年初遭丧时,我便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这篇祭文,我做了一天,慢慢吟哦改削,又经两天才完成。虽然还有改削的余地,但大体已很好了。其中有几段.音节也极美,你们姊弟和徽音都不妨熟诵,可以增长性情。
  
  人之生也。与忧患俱来,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不必着急。只须用相当的努力便好了。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只要不至冻馁,在这种半清净半热闹的地方,带着孩子们读书最好。几个孙子叫他们尝尝寒素风味,实属有益。


庄庄多走些地方(独立的),多认识些朋友,性质格外活泼些。甚好甚好。但择交是最要紧的事。宜慎重留意,不可和轻浮的人多亲近。庄庄以后离开家庭渐渐的远,要常常注意这一点。

  做首长的人。“劳于用人而逸于治事”,这句格言真有价值。

彼近年专写张猛龙《圣教序》,郑文公欲合三者自成一家,正与我同。

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

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

大抵凡关于个人利害的事只是“随缘”最好。若勉强倒会出岔子。

凡着急愁闷无济於事者,便值不得急他愁他,我向来对于个人境遇都是如此看法。顺儿受我教育多年,何故临事反不得力,可见得是平日学问没有到家。你小时候虽然也跟着爹妈吃过点苦,但太小了,全然不懂。及到长大以来,境遇未免太顺了。现在处这种困难境遇正是磨炼身心最好机会,在你全生涯中不容易碰着的,你要多谢上帝玉成的厚意,在这个档口做到“不改其乐”的工夫才不愧为爹爹最心爱的孩子哩。

中国病太深了,症候天天变,每变一症,病深一度,将来能否在我们手上救活转来,真不敢说。但国家生命、民族生命总是永久的(比个人长的),我们总是做我们责任内的事,成效如何,自己能否看见,都不必管。

  思永的字真难认识,我每看你的信,都很费神,你将来回国跟着我。非逼着你写一年九宫格不可。
  
要之,要各人自审其性之所近何如,人人发挥其个性之特长,以靖献于社会。人才经济莫过于此。

  你觉得自己天才不能副你的理想。又觉得这几年专做呆板工夫。生怕会变成画匠。你有这种感觉。便是你的学问在这时期内将发生进步的特征。我听见倒喜欢极了。孟子说:“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凡学校所教与所学总不外规矩方面的事,若巧则要离了学校方能发见。规矩不过求巧的一种工具,然而终不能不以此为教,以此为学者,正以能巧之人,习熟规矩后,乃愈益其巧耳。(不能巧者。依着规矩可以无大过。)你的天才到底怎么样。我想你自己现在也未能测定,因为终日在师长指定的范围与条件内用功,还没有自由发摅自己性灵的余地。况且凡一位大文学家、大美术家之成就。常常还要许多环境与及附带学问的帮助。中国先辈屡说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两三年来蛰居于一个学校的图案室之小天地中,许多潜伏的机能如何便会发育出来,即如此次你到波士顿一趟,便发生许多刺激,区区波士顿算得什么,比起欧洲来真是“河伯”之与“海若”,若和自然界的崇高伟丽之美相比。那更不及万分一了。然而令你触发者已经如此,将来你学成之后。常常找机会转变自己的环境,扩大自己的眼界和胸次,到那时候或者天才会爆发出来,今尚非其时也。今在学校中只有把应学的规矩,尽量学足,不惟如此,将来到欧洲回中国,所有未学的规矩也还须补学,这种工作乃为一生历程所必须经过的,而且有天才的人绝不会因此而阻抑他的天才,你千万别要对此而生厌倦,一厌倦即退步矣。至于将来能否大成,大成到怎么程度,当然还是以天才为之分限。我生平最服膺曾文正两句话:“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将来成就如何,现在想他则甚?着急他则甚?一面不可骄盈自慢。一面又不可怯弱自馁,尽自己能力做去。做到那里是那里,如此则可以无入而不自得,而于社会亦总有多少贡献。我一生学问得力专在此一点,我盼望你们都能应用我这点精神。

我是无可无不可,随便环境怎么样,都有我的事情做,都可以助长我的兴会和努力的。

  至于你那种改造环境的计画,我始终是极端赞成的。早晚总要实行三几年,但不争在这一时。你说:“照这样舒服几年下去,便会把人格送掉。”这是没出息的话!一个人若是在舒服的环境中会消磨志气,那么在困苦懊丧的环境中也一定会消磨志气。你看你爹爹困苦日子也过过多少。舒服日子也经过多少,老是那样子,到底志气消磨了没有?——也许你们有时会感觉爹爹是怠惰了(找自己常常有这种警惧),不过你再转眼一看,一定会仍旧看清楚不是这样——我自己常常感觉我要拿自己做青年的人格模范。最少也要不愧做你们姊姊弟兄的模范。我又很相信我的孩子们。个个都会受我这种遗传和教训,不会因为环境的困苦或舒服而堕落的。你若有这种自信力,便“随遇而安”的做现在所该做的工作。将来绝不怕没有地方没有机会去磨练。你放心罢。
  
忧伤憔悴是容易消磨人志气的

总要常常保持着元气淋漓的气象,才有前途事业之可言。

我以为一个人什么病都可医,惟有“悲观病”最不可医,悲观是腐蚀人心的最大毒菌。生当现在的中国人悲观的资料太多了。

你有我这样一位爹爹,也属人生难逢的幸福;若你的学问兴味太过单调,将来也会和我相对词竭,不能领着我的教训,你全生活中本来应享的乐趣,也削减不少了。我是学问趣味方面极多的人,我之所以不能专积有成者在此,然而我的生活内容异常丰富,能够永久保持不厌不倦的精神。亦未始不在此。我每历若干时候,趣味转过新方面,便觉得像换个新生命,如朝旭升天,如新荷出水,我自觉这种生活是极可爱的,极有价值的。我虽不愿你们学我那泛滥无归的短处,但最少也想你们参采我那烂漫向荣的长处。

我国古来先哲教人做学问方法,最重优游涵饮,使自得之。这句话以我几十年之经谂(验)结果,越看越觉得这话亲切有味。凡做学问总要“猛火熬”和“慢火炖”两种工作循环交互着用去。在慢火炖的时候才能令所熬的起消化作用融洽而实有诸己。思成,你已经熬过三年了,这一年正该用炖的工夫。不独于你身子有益。即为你的学业计,亦非如此不能得益。你务要听爹爹苦口良言。

  专门科学之外,还要选一两样关于自己娱乐的学问。如音乐、文学、美术等。据你三哥说,你近来看文学书不少。甚好甚好。你本来有些音乐天才,能够用点功,叫他发荣滋长最好。姊姊来信说你因用功太过,不时有些病。你身子还好,我倒不十分担心,但做学问原不必太求猛进,像装罐头样子,塞得太多太急,不见得便会受益。我方才教训你二哥,说那“优游涵饮,使自得之”,那两句话,你还要记着受用才好。

  思成字大进,今尚写郑文公耶。写五十本后可改写张猛龙。

  我想你们这一辈青年,恐怕要有十来年——或者更长,要捱极艰难困苦的境遇。过此以往却不是无事业可做,但要看你对付得过这十几二十年风浪不能?你们现在就要有这种彻底觉悟,把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十二分注意锻炼、修养。预备着将来广受孟子所谓“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者,

你的体子本来还好,我也不十分担心。不过也要节制。每日要拿出几点钟来,每礼拜天拿出天罢(原文如此)来玩玩,因为做学问,有点休息,从容点,所得还会深点,所以你不要只埋头埋脑做去。

失望沮丧,是我们生命上最可怖之敌,我们须终身不许他侵入。

生活太舒服.容易消磨志气。

  庄庄今年考试,纵使不及格。也不要紧,千万别要着急,因为他本勉强进大学。实际上是提高了一年,功课赶不上,也是应该的。你们弟兄姊妹个个都能勤学向上,我对于你们功课绝不责备。却是因为赶课太过.闹出病来,倒令我不放心了。

我关于德性涵养的工夫,自中年来很经些锻炼,现在越发成熟,近于纯任自然了,我有极通达极健强极伟大的人生观,无论何种境遇,常常是快乐的,何况家庭环境,件件都令我十二分愉快。你们弟兄妹妹个个都争气,我有什么忧虑呢?家计虽不宽裕,也并不算窘迫,我又有什么忧虑呢?

我想有志气的孩子,总应该往吃苦路上走。

处忧患最是人生幸事,能使人精神振奋,志气强立。两年来所境较安适,而不知不识之间德业已日退,在我犹然,况于汝辈。今复还我忧患生涯,而心境之愉快视前此乃不啻天壤,此亦天之所以玉成汝辈也。使汝辈再处如前效年之境遇者,更阅数年,几何不变为纨绔子哉。

但作官实易损人格,易习于懒惰与巧滑。终非安身立命之所,

尝告彼“学问是生活。生活是学问”。彼宜从实际上日用饮食求学问,非专恃书本也。汝三

我现课彼在院中读《论语》、《孟子》、《资治通鉴),利用这时候多读点中国书也很好。

  吾欲汝以在院两月中取《论语》、《孟子》,温习谙诵,务能略举其辞,尤于其中有益修身之文句,细加玩味。次则将《左传》、《战国策》全部测览一遍,可益神智,且助文采也。更有余日读《荀子》则益善。各书可向二叔处求取。《荀子》颇有训诂难通者,宜读王先谦《荀子集解》。

人生之旅历途甚长,所争决不在一年半月,万不可因此着急失望,招精神上之萎畏。汝生平处境太顺,小挫折正磨练德性之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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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4: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橋:《记得》

「我是個主張趣味主義的人。倘若用化學化分『梁啓超』這件東西,把裏頭所含的原素名叫『趣味』的抽出來,只怕所剩下僅有一個零了!」梁任公講演的時候說。早年在南洋一位前輩家觀賞他的藏畫,他最喜歡齊白石,說是「畫中藏趣」。傅抱石的畫他也藏了四幅,氣韻萬千,望之敬畏:「確是敬畏,」前輩說。「傅先生那樣的功力和創意自是空前,今後恐怕很難冒出第二個傅抱石了!」他認識徐悲鴻,見過林風眠,常說這兩位大師西洋畫功底深,作品倒供養出了華夏香魂,那是異數:「所以說,藝術,創造的不是魂就是趣,魂靠博大的視野,趣靠婉約的性靈,齊白石連詩都寫得靈動!」

我是周紹良先生的老讀者,他的書幾乎讀遍了,《清代名墨叢談》和《清墨叢談》自然喜歡,《蓄墨小言》尤其讀了又讀,查了再查,太好用也太好看了。

沉秀恰恰也是十九世紀英國「先拉斐爾派」畫家詩家的畫風和詩風,下筆處最難分捨的是那一絲怨艾、半盞古艷。英漢字典多用「拉斐爾前派」為譯名,我跟隨金庸先生做事那些年他教我譯為「先拉斐爾派」,說是套用「先秦諸子」的說法,英文"re-Raphaelite"的"re"字宜用「先」字才合中文語法。

周作人在「好事」後頭封個「家」字,說「好事家」是 dilettante,嗜好偏多,精粗不計,都愛親近,比如骨董家。

好事家說他喜歡讀曾樸的《孽海花》,從揚州讀到北平讀到香港,台灣友人好事,知道了覓得這通舊信供他玩賞。

曾樸初字太樸,後改孟樸,又字籀齋,號銘珊,筆名東亞病夫,一八七二年生於江蘇常熟書香世家,一九三五年感冒併發肺炎辭世,戲曲作家吳梅用曾樸《魯男子》與《孽海花》小說書名入句做了輓聯:「平生事業魯男子,半世風流孽海花」。

畢竟不是張愛玲迷:我只迷她那本《張看》,真淵博,悶人悶事都讓她寫出學問來,文字尤其上乘。

林先生笑說校長的功底雖然帶北碑之雄強,畢竟少了梁任公《張黑女碑》的魂魄!梁任公論書有一段林先生教過:「書派之分,南北大顯。北以碑著,南以帖名。南帖為圓筆之宗,北碑為方筆之祖。遒勁雄渾,俊俏方整,北碑之所長也,《龍門十二品》、《爨龍顏》為其代表;秀逸搖曳,含蓄瀟灑,南派之所長,《蘭亭》、《洛神》為其代表」。任公法書亦碑亦帖,方整的氣韻流露秀逸的氣度,他的對聯條幅夾帶風雨樓頭挺拔之姿靠的是這道功力。

「難怪他集放翁詩句的聯語中有一對『道義極知當負荷,湖山仍得飽登臨』,多麼妥貼!」

溥雪齋那手趙體書法老早養出一筆自家意境,端正莊靜,美而不媚,朱家溍先生告訴我說,聽過溥先生彈琴,不難領悟他的法書確然飄着一爐久遠的沉香,那麼古雅,那麼幽秀。

《春遊瑣談》這樣清雅博大的書老民國老前輩寫得最好。

徐悲鴻一生崇拜任伯年,集藏任伯年作品很多。

「看飽了芸芸生態,看飽了八大山人,任伯年最後悟出繪畫貴在寫意,早年撞粉撞水的濃烈筆法慢慢淡掉,一個『寫』字救他脫了胎,換了骨!」

溥先生的字確然應該鑲楠木畫框,我過去粗心疏忽了:「比如嵌百寶的筆筒,」二叔教導我說,「黃花梨一定比紫檀有味道,木色相襯!」

翻譯家湯新楣先生說英文一個"Sir"字翻譯最堪斟酌,是教翻譯、考翻譯很好用的小例子。一八九四年蕭伯納劇作《 Arms and the Man》在倫敦上演,全場觀眾鼓掌叫好,只有一名看官大喝倒彩,蕭翁站在台上欠身向他鞠躬說:"I quite agree with you, sir, but what can two do against so many?"中文的「先生」也一樣可褒可貶,翻譯蕭翁這句話照譯「先生」二字雖然達意,畢竟跟稱呼「余先生」或「英時先生」大不一樣。

書法這門藝術其實很折磨人,不碰,一輩子都想像不出個中甘苦;碰了,一輩子都陷進追求腕底技藝的苦惱之中,好字看得越多越恨自己無暇專心,天天非花一些時間練習根本休想成器。

毛姆於是只敢在短篇小說裏寫外國人,說是短篇小說篇幅不長,少費筆墨,寫外國人不妨粗枝大葉,避重就輕,點到輒止。他說寫那麼多小說他從來沒有像開筆寫《剃刀邊緣》那麼沒有把握:" I have never begun a novel with more misgiving. If I call it a novel it is only because I don't know what else to call it."


《 Why Do I Write?》是格林與兩位名家 Elizabeth Bowen和 V. S. Pritchett談寫作的對話錄,一九四八年初版,老早絕了版也不會再版了。

想讀那本對話錄我不光是為了讀格林,其實還更想讀 Pritchett,那陣子我們都迷他的隨筆迷他的文評,不是學院派的宏論是老鴻儒的瑣語,講究的不是體系是性靈,在意的不是獺祭是博雜,文句一塵不染,進退都是風景,報紙上雜誌上一登他的文章,懂點文字輕重的讀書人都爭着剪存。那是美好的老歲月,是我這一代人清幽的雅緣。還有 Isaiah Berlin,那也是那時候知識界的偶像,史學、文學、雜學抽兩口煙斗乾咳幾聲全露出來了。

人老了我漸漸偏愛格林幾部有趣的小說,他歸類為"entertainments"的長篇和短篇,比如《 Travels with my Aunt》,比如《 May We Borrow Your husband?》。都說他的文字好,早年讀他的小說讀的是故事忘了讀文字,近日細心讀了《和姑姑旅行》倒真是回味無窮的醇醪, Cyril Connolly說的「字字中的」;畢竟是幾十年功力供養的元氣,飽滿而舒泰。

汪曾祺記憶中沈先生很少出作文題目,常常要學生自己隨意寫,說是「先得學會做部件,然後才談得上組裝」。

好幾回聊天聊到錢大昕反對宋儒引佛入儒的時候,謝老先生頻頻背書引證錢大昕半生疏遠佛道,疏遠釋道,疏遠仙幻,勸人「佛仙都虛幻,休尋不死方」,說佛教徒拋開俗世親人削髮出家是寡情寡理的行為。

依稀記得五十年代亦梅先生書齋裏幾位長輩頻頻讚賞《影梅庵憶語》的文筆,吳梅村那幾首詩他們反而不覺得好。舊體詩寫人通常都不容易寫得入木,反而填詞念人往往填得出許多跌宕有致的神韻。冒辟疆寫董小宛寫得深切而不肉麻,那是他筆下孕育着寫小說的本事。

Selene House,希臘神話裏的月神,羅馬神話裏叫 Luna。

陳蓮痕說「五四」以來印行古籍多加標點,嘉惠初學,非常有用,只是校讀殊非易事,標點失當,損傷原意,不如不點。李後主《虞美人》詞「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近人標點兩句都用問號,意境立時索然。「春花秋月」一句是感嘆之辭,應用感嘆號;下句「往事知多少」用了問號意味才深長,才生不盡之致。

他要我讀賽珍珠自傳《 My Several Worlds》,說是像小說那麼好看,我真的追讀了好幾個通宵高興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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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14: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作人給俞平伯的信有一封說:「陶淵明說讀書不求甚解,他本來大約是說不求很懂,我想可以改變一點意義來提倡它,蓋欲甚解便多故意穿鑿,反失卻原來淺顯之意了」。這是知堂一生盤桓心頭的偏愛,做人為文從來不屑穿鑿,不屑甚解。

「簪花格」典出南朝袁昂《古今書評》,說衞恆的字如「插花美女,舞笑鏡臺」,後人稱書法娟秀工整者為「簪花格」。

她(美國女作家斯泰因 Gertrude Stein)的文字我喜歡,不拖沓,不深奧,連海明威都學她的句法,用"and"字超渡句子,淨化思路,基本功不深不容易修成正果。費茲傑羅的《大亨小傳》一出版,斯泰因給他寫信說這部小說跟《 This Side of Paradise》一樣好,只是整部作品變了,老了。她說作家通常不是越寫越進步,是越寫越不一樣,越老,那是樂趣:"This is as good a book[as This Side of Paradise] and different and older, and that is what one does, one does not get better but different and older and that is always a pleasure."

周作人還有立軸和扇面寫給金性堯:「書法近唐人寫經,宜小不宜大。魯迅的書法,寫上楹聯撐得住,有蒼勁感,知堂則娟秀有餘,蒼勁不足,但寫在稿箋上,便覺賞心悅目。」

知堂在〈壞文章〉中說他不覺得齊白石、張大千的畫好,

梁實秋文氣清雅,錢歌川文氣清白。

錢先生該是老實人,該是謙卑人,文字老氣,立論不引用古人古書不放心。梁實秋該是正直人,該是浪漫人,文字輕靈,寫小品深諳留白之道,引用古人古書往往只引樓梯聲不引人下樓,虛實難辨,古今交錯,非小說終於寫出了小說那般臨風的玉樹。

右邊那位清秀的女士是韓素音,說她那時期在實驗室任技術員,英文自傳體小說《瑰寶》( A Many-Splendoured Thing)舉世聞名

孫康宜說四川人說的「桃花魚」其實並不是魚,是一種像「泡影」似的水沫,充和一九四三年在嘉陵江畔初次見到寫了一首《臨江仙》,詞裏那句「願為波底蝶,隨意到天涯」,傅漢思靈犀一通譯成兩句神來之英文:"I want to be a butterfly under the waves/ Carried by no current but my wishes"!

翻譯從來艱難。毛姆筆下雅馴的英文迻譯中文尤其費神。

翻譯名家湯新楣先生一輩子做翻譯,他晚年跟我說,年紀輕輕,識淺心粗,拿起原文瞄一句譯一句不知天多高地多厚,交了卷彷彿沒自己的事了;歲數一大,英文中文玩味深了,心中老惦記着深山裏老虎多,手握着譯筆那才叫一字一驚心:「還有宋淇那樣的譯林高手中學西學兼備,長年靠在軟椅上細細掂量譯稿裏的旮旮旯旯,譯者不冒冷汗才怪!」湯先生說他從此越發敬佩夏濟安那樣的中英文名家,英美散文大師筆下再硬的堅果他都軋得碎。


我記得海明威的《 A Farewell to Arms》中文譯名宋淇和湯新楣和喬志高都偏愛《戰地春夢》,宋先生說《告別武器》甚至《永別了,武器》硬邦邦,誰買,誰看:「英文不同, arms畢竟帶着懷抱之聯想,比武器溫潤多了!」湯先生當年譯的這部《戰地春夢》我有幸負責編校,逐句對讀,逐字推敲,比上一個學年的翻譯課管用。海明威英文簡潔裏蕩着淡淡的詩意,湯先生的中譯亦步亦趨,淺白裏竟也浮現動人的韻味。有一回,我應邀到學堂裏講一堂翻譯心得,一位漂亮女生問我直譯與意譯怎麼取捨,我說懂行的譯者從來不計較要直譯還是意譯:「譯得對,譯得好,那才是本份」,夏濟安譯霍桑〈古屋雜憶〉,裏頭寫的那間 Saint's Chamber夏先生信手譯為「慕聖齋」,那是直譯,也是意譯,更是精譯!女生一臉迷惘,遠看加倍漂亮。

讀毛姆我倒偏愛讀他這些冗筆,彷彿老年人東一句西一句的閑話,徐訏先生說那是會講故事的人加鹽加醋的本事。

「比方周作人,」他說,「一手寫經體浮蕩魏晉神情!」那是鄭秉珊說的學問深邃生涯閒適才寫得出來的書體,北方學這派書法的人不少,南方的胡蘭成寫的也是這一體字,只是知堂字裏的古意旁人想學學不到。

沈茵說她父親倡言不理漢隸、北碑、章草的法度,看字只看字裏的風景:

去年出版的《傳承與守望:翁同龢家藏書畫珍品》裏說,松禪相國書法不拘一格,是乾嘉以後第一大書家,劉石庵之外「當無其匹」。他的畫我看的更少,文人風情濃厚,學王原祁,學金農,學丁雲鵬,《傳承與守望》裏那幅高士賞梅扇頁果然流露金冬心古拙之趣,還有一幅雲山圖立軸也動人,書法家筆法入畫,黃賓虹說何紹基而外就是翁松禪了,稍後上海名家吳昌碩、蒲作英也走這條路。

還說「書似青山常亂叠,燈如紅豆最相思」他讀了《兩般秋雨盦隨筆》才曉得出處,囑咐我課餘細讀這部好書。

明清文學筆記壞就壞在纖屑,好也好在纖屑:「那是詩文的少林寺,」老師說,「沒在寺裏泡過恐怕跨不進文章門牆!」

作詩作文,貴不在「答」,貴在「問」耳:「答」了無趣,一「問」牽情;一個說破,一個留白。

洛杉磯紅穀倉舊書店老闆是居德隣 Jacob Zeitlin,美國出名的舊書商、出版商,學問大,頭腦精,文章妙,一九五○年 Lawrence Clark Powell小冊子《 Recollections of an Ex-bookseller》是他編印的,還寫了短序,通篇清純得要命。

卡波特我也淺淺讀過一些,才華了不起,先讀夜樹《 A Tree of Night》短篇才讀蒂梵尼早餐《 Breakfast at Tiffany's》,也許電影裏夏萍演的 Holly Golightly實在俏,我偏愛蒂梵尼這個一百十來頁長的小說,紐約味道濃,佈局講究。

前幾天斗室找書竟然掉出兩本老古董,一本是 Katherine Anne Porter的《 Flowering Judas》,一本是 Sherwood Anderson的《 Winesburg, Ohio》。泡特這本中文譯本《盛開的猶大花》是我早年編校的;安德森那些年大紅大紫,費茲傑羅卻說他文筆亮麗無雙,內涵空洞無稽:" the possessor of a brilliant and almost inimitable prose style, and of scarcely any ideas at all"。

「《爾雅》裏說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沈從文先生用白話譯解過這段話:孔小邊大名叫璧;孔大邊小名叫瑗;孔和邊相等,那叫環。

我常想着董其昌天生自負,有霸氣,論書道,他說「余書與趙文敏較,各有短長。行間茂密,千字一同,吾不如趙;若臨仿歷代,趙得十一,吾得十七;又趙書因熟得俗態,吾書因生得秀色」。論畫藝,他說「余畫與文太史較,各有短長,文之精工具體,吾所不如。至於古雅秀潤,更進一籌」,還倡言士人作畫要像寫字,「樹如屈鐵,山如畫沙,絕去甜俗蹊徑,乃為士氣。不爾,縱嚴然及格,已落畫師魔界,不復可救藥矣」!

他信上說青玉案是賀鑄一首名作,古今能效顰者莫若黃公紹之「落日解鞍芳草岸,花無人戴,酒無人勸,醉也無人管」,卻稍嫌露骨多事。

約翰遜說法國波爾多紅葡萄酒是孩子喝的酒,葡萄牙 Oporto深紅葡萄酒是男人喝的酒,立志當英雄的人喝的倒是白蘭地了:"Claret is the liquor for boys; Port for men; but he who aspires to be a hero must drink Brandy."

讀了幾十年難懂的韻語,我們都偏愛淺白的詩文, Leonora隨口背誦得出伊利亞的小調:"If ever I marry a wife/ I'll marry the landlord's daughter/ For then I may sit in the bar/ And drink cold Brandy and water"。

況且紫芝確比靈芝矜貴,《新唐書》裏元德秀字紫芝,善文辭,人見「紫芝眉宇」,名利之心都盡,後人借來稱頌德行高潔的人,錢謙益有一句詩說「青簡詩章拋糞土,紫芝眉宇漫灰塵」!

中國人命名意在表德。姓名姓名,姓與名意思原本不應相屬,顧亭林寫過文章詳細闡釋,黃濬《花隨人聖盦摭憶》裏也寫過,說古人近人好以姓名併合,以為穎異可喜,不知「名與姓本不當有聯綴之義也」,唐朝有周匝,宋朝有何求,有黎明,都在此例。

英文二十六個字母新字體古字體終究比不上中國字風情萬種。我小時候在南洋聽一位測字先生說,中國方塊字字字彷彿一個個神龕,彷彿都有神明主宰。測字也叫拆字,出自漢朝圖識,到宋朝才成了專門的方伎,高陽先生說奇驗無比。

鮑威爾的自傳《 Fortune& Friendship》說:「我們兩人非常不一樣,里奇從容我急躁;他很靜,我很吵;他溫文,我粗魯。他高高瘦瘦滿頭金髮;我又矮又壯又黑。可是我們合得來,水火投緣。交往這麼多年我們從來沒有慪過氣,那是他的本事不是我的」。
鮑威爾是 Lawrence Clark Powell。里奇是 Ward Ritchie。那篇壽序題為〈 A Requiem for Lawrence Clark Powell〉,

我倒想起海明威在巴黎跟一位開舊書攤的老太婆有過這樣一段對話:「什麼叫有價值的法文書?」老太婆說:「先看插圖,接着看插圖畫得好不好,然後看裝幀。收藏好書的人都愛給書配上典麗的裝璜。英國書都做了裝璜,可惜裝得太蹩腳襯不出書的價值!」

客居英倫那些年,開舊書店的老朋友威爾遜說有一位老教授一生研究戲劇,一生推崇十八世紀英國風俗喜劇作家康格里夫 William Congreve,誇說英文活得下去全靠這位劇作家在英文裏撒糖:「有了他,英國上流社會那杯苦茶才滲着些甘美的滋味!」有一回,威爾遜找出康格里夫譏諷世道的名著《 The Way of the World》要我看看。我不愛讀劇作,嫌囉唆,嫌造作,勉強快讀一遍,耍嘴皮子耍得刻薄,英國人讀了要拍案,我沒心思叫好。多年後偶然在美國報上讀專欄讀到康格里夫寫給人家老婆的信,戲言他一生恪守十誡,愛鄰人如愛己,為免玷上人妻,情願人妻先玷上他,那是兩碼事了:"For my part I keep the Commandments, I love my neighbour as my selfe, and to avoid Coveting my neighbour's wife I desire to be coveted by her; which you know is quite another thing"。

文學從來宜悲不宜喜,悲情易寫,喜興難工,梁實秋《雅舍小品》那樣高雅那樣有趣的文學那是梁先生的獨門功力。老舍耍的嘴皮子隨口一拈即來,只是老先生似乎也不忘警惕自己不可過了分寸成了對口相聲。

我這一代人跟沈先生那一代人有點像,從小飽受苦行似的薰陶,心要載道,人要安貧,文要窮工,一點享樂都怕挨罵,大人面前不是站着就是靠邊坐,筆下文章酸酸的倒是天份了。六十年代台灣一位著名作家跟我說起「五四」文學優劣,他說沈從文的作品終歸不可小覷:「實心!」多年後讀沈先生《看虹摘星錄》後記,我才悟出他借西洋音樂滌洗文心的孤旨,說是「沒有鄉愿的『教訓』,沒有黠儒的『思想』,有的只是一點屬於人性的真誠情感」。禮貌而開朗,果敢而蘊藉,那是沈先生那枝筆。

英文靠老上海一位英國老師訓練,莎士比亞培根是小菜;賀拉斯、西賽羅、荷馬、亞里斯多德、聖經,那是主菜。

小海聽了說,袁中郎瓶花齋集裏記董其昌論畫苑諸名家的畫,說近代高手無一筆不肖古人者,夫無不肖即無肖也,謂之無畫可也:「美人之美,美在獨特,真的遇到王映霞周璇再世的美人,謂之無美人可也!」

瞿兌之說古人製紅箋製得最精,謂之浣花箋紙桃花色,我小時候常常看到大人給尊長寫信都用紅箋,說那才「合禮」。尋常通候信札則五色相間一葉一葉寫下去,第一葉還是先用紅箋。身上有喪服者給人寫信才用黃綠箋紙。

這本《花之語》原作者是法國作家 L. Cortambut,筆名 Charlotte De La Tour,英文版不署作者、譯者姓名,序文說內文多有刪節增訂,加了許多英國花卉資料,嚴格說不宜稱為英譯本。書分四季編寫,每季各寫當季花卉數十種,知識淵博,筆調輕盈,淺淺引用經典點到輒止,比周瘦鵑寫的花花草草結實得多。書後附百花含義字典,還有花草標誌表和索引,整齊爽利。

我迷余先生(余英時)寫的陳寅恪迷了二十多年,屢讀不厭,霜紅龕那首五絕至今不忘:「一燈續日月,不寐照煩惱;不生不死間,如何為懷抱」。陳寅恪「感題其後」的七絕也記得:「不生不死最堪傷,猶說扶餘海外王;同入興亡煩惱夢,霜紅一枕已滄桑」!

宋代永亨《搜采異聞錄》中有一則故事說:「王荊公在經義局,因言佛書有日月燈光明佛,燈光豈足以配日月。呂惠卿曰:『日煜乎晝,月煜乎夜,燈煜乎日月所不及,其用無差別也。』公大首肯。」

工尺譜是古代記錄樂譜的工具,每句唱詞標明音高符號、調名符號、節奏符號和補充符號。晚唐早有了,宋代稱「半字讌樂譜」,與十二律相配。六十年代在台北我常跟着父執宋燼餘先生到季老太太家裏聽她彈古琴吹樂管,聽她喃喃訴說十二律分「陽律」的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六律;另外六「陰律」是大呂、夾鐘、仲呂、林鐘、南呂和應鐘。有一回季老太太用一支管簫講解「三分損益」變出十二律的道理,那是《資治通鑒》裏說的九寸之管可得黃鐘正聲,半之為清聲,倍之為緩聲。我半懂半不懂,比看五線譜彈鋼琴好像複雜得多。

當年季老太太說,崑曲奠基人是明代戲曲音樂家魏良輔。多年後翻書刊看到他的一些事蹟,說他嘉靖年間融滙各腔及江南民歌曲調整理流行崑山一帶的曲腔,創造「水磨腔」。

該是十七歲生日,亦梅老師送了我一套湯顯祖作品集,囑咐我多讀戲詞,說白話文要寫得好,宋詞、元曲、明劇不可荒廢。

大約一九六三、六四年,有一回去師範大學聽演講,一位教書先生談起徐志摩的白話文,梁實秋先生笑笑說:「要寫志摩那樣的文字非熟讀元曲不可!」

八十多歲從廈門來香港小住,老師話不多了,神情也落寞,有一天忽然對着我微微一笑:「還是明朝好,」他說。「王陽明的東西不妨多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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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9: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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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8: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有点长啊,要分几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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