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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自然与道家审美哲学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意思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有道,道是一切事物的法则;所谓“道法自然”,是道以自己的样子为法则。所以,在道家看来,世间一切事物无不有道,连道自己也要以“道”为“道”。道家对自然的理解分为多个层次,历史上的哲人对其解释也各有建树。在这里我们姑且单从美学的角度来看道家对自然的理解:第一,自然指事物本身的固有规律,内在的属性,其代表着所谓的大自然,与人类相对立;第二,对于客观事物的本质,顺其自然,反对矫揉造作,在美学上就表现为反对雕饰。这两个层次在对山水自然的理解上可谓“精辟”。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道家的自然的审美哲学也形成了独特的山水自然文化。
道法自然——道家美学思想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道家中所谓的“法”,王弼注有这样的注释:“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究极之辞也。”“法”是“法则”,也就是“效法”,即“道遵循自然”。然而,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层面来理解。相应的,“道法自然”也就有了不同层次上的含义:赏自然,仿自然,创自然。
“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庄子•天道篇及刻意篇》) , 表达的都是以自然朴素为“大美”、“至美”的自然主义的审美观。 “道法自然”这一命题传达了道家美学的一个最基本思想, 即关于真与美的统一观。在道家看来, 最美的即是最自然的, 最高的审美标准和审美境界就是合乎自然之道, 体现素朴自然、恬淡无为。老子说的“朴”, “拙”、“自然”, 庄子说的“法天贵真” (《庄子•渔父》)、《淮南子》说的“白玉不琢、美珠不文” (《淮南子•说林训》)、王弼说的“以恬淡为味”(王弼《老子注》第六十三章), 使道家美学在中国美学史和艺术史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风格——“平淡”, 自然平淡成为后代许许多多艺术家所竭力追求的一种审美理想。老庄主张“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篇》) , 反对各种人为的雕饰, 特别憎恶那些破坏了自然朴素本性的一切声色礼乐, 提出了“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 的美学基本命题。自然之道是自然、朴素的, 所以自然、朴素也应是艺术的最高生命、审美的最高标准:“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 万物之本也” (《庄子•天道篇》)。
赏自然 在道家学说中,自然成为主角,不管是出游,还是自家庭院,都力图表现出对山水自然的欣赏,从中领会自然脱俗的内涵。道家对自然的欣赏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由最初的简单的视觉美的欣赏,进而发展成为对“理”的欣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意”。是对“道”的欣赏。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道家美学注重自然的山水了。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苏轼.《永遇乐》)不仅仅抒发古人的对景的欣赏,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诗人的对“理”的描述。
《庄子•知北游》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这说明“美”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美”是要由人去探究的。
对于自然之美的探究的起始,便是对自然的欣赏。
仿自然 道家认为,大自然保持着天然的本性,没有受到人为的社会干扰,对其“道”有着最根本的体现,出于这个角度出发,就要求人们返回大自然当中,在山水自然的艺术形式中就表现为模仿自然。
《庄子•知北游》有番话: “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哀乐自外于山林皋壤,是以山林皋壤无关乎哀乐;人在自然,也就等于不在自然。真正的自然乃是人的心境处于自然状态。
模仿自然的动机也就是使人返回自然,通过对自然的接触与理解,摆脱世俗的约束。达到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境界。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的动荡,致使这种思想的广泛传播。在山水自然的艺术中也有具体的表现,士大夫园林的出现,文人的山水文学等,社会的土壤孕育了山水自然的哲学审美观的发展。也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奠定了基础。
创自然 一但山水自然的思想形成,这种避世而清高的哲学便在中华大地上发展起来。由于历史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各种不同环境,人们从简单的回归大自然的行动中进一步达到了创造自然的层面。这种审美观念的改变,在一定形式上表现了出来。山水自然的再造,成为一种趋势。从而达到了道家的审美观的顶峰。
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指引下,我国山水自然的再创造过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古典园林中的造园手法,诗词歌赋中的寄情于山水,都充分表达了这样的一种美学观念。
总之,通过对自然山水的赏,仿与创。道家思想在山水自然得以体现和表达。
天人合一 ——自然在道家审美哲学中的体现
道家所倡导的自然的审美理想,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人来自于自然,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创造出来的物质与精神财富却被利用来制约和束缚人们。道家哲人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现象,试图批判社会,回归自然,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回归自然 “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性”(《庄子•齐物论》)道家认为,世界万物均有不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运动变化中的。自然是个整体,具有内在的属性。 如果只是抓住外在的不同变化,就会忽略其内在的根本的“道”。在道家看来,人类社会与山水自然相比,一个是伪,一个是真。山水是自然的,也是真的。郭象:“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也。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我们可以看出,非人力所更改的事物就是自然。对天然之美的推崇, 对后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无论是不觉晓的春眠, 还是石上流淌的汩汩清泉, 幽远的美的意境无一不根植于这份真实。
这样的思想左右着山水自然艺术的发展。从而在衡量山水作品中,形成客观、真实为标准。推动道家审美哲学的发展。
返朴归真 “朴”就是外在的表现,“真”就是事物内在的机制,道家更看重外在形式下的本质的“道”。在这个层次上有两重含义:第一,在外在的形式上,反对雕刻,本身就是美的。第二,合乎自身及发展规律的,本身就是美的。在这个层次上,同回归自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庄子•大宗师》)道家反对以人灭天,一切遵循自然,但并不是完全否定人为的必要性。也不是反对技艺,技巧的作用。老子的“大巧若拙”便是此理。对于“巧”与“拙”,可以看作是对立统一的。通过人的创造,顺应事物本身的客观的“道”。然而,违反事物本身的真,而一味的夸张、炫耀其技巧,这种审美并不是道家所提倡的。其实,明清艺术的繁杂,力图表现技术的精湛,也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了道家的衰落。
道家以自然无为为美,从根本上肯定了美与真的一致性, 要求艺术作品对客观物象实体的再现, 应该做到真实无伪, 而不能是虚假做作, 否则一旦失去了真,也就违背了道, 便更谈不上美了。庄子的“法天贵真”, 强调美必须符合人的“性命之情”, 即要符合人的生命的自由发展的要求。“真”, 要求人们顺应自然, 完全让事物按自己的本性去活动和表现自己, 而不以外力去强行干预和改变它, 这样包含人在内的自然生命才能得到自由的发展。
道家的思想对于我国山水自然艺术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在时代变迁的过程中,任何哲学思想以及艺术产生的背景都不是单一的。多种因素构成山水自然的审美观的产生。其中,道教的审美哲学成为影响这一艺术产生的主要根源。
道家“自然”的审美哲学影响了山水文化:强调客观事物的规律,主张真情,强调艺术作品的完整性,对中国古代以致今天的审美思想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古代,却形成了消极避世的生活态度。相形之下,我们今天对于道家审美哲学的自然观则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与认知。
主要参考文献:
1. 徐应佩.道家的自然妙道与山水文学.南通: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4(01).
2. 刘庭风.中日古典园林哲学比较.北京:中国园林.2003(05).
3. 程金福.自然山水与道家人格理想.合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
4. 冯四清.道教美学思想对中国古典园林建筑的影响.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5. 朱恩彬.“自然”——道家的审美理想.济南: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03).
6. 姜丹.浅溯审美意境的道家渊源.昆明: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02).
7. 史可扬.庄子审美心胸理论是道家美学之魂.呼和浩特: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2(05).
8. 王哲平.试论道家之“道”的审美特征.南昌: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04).
9. 罗坚.道境─—道家审美的终极追求.南宁:广西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03).
10. 朱晓鹏.生命的自由与审美的超越——论道家的人生观和审美观.上海:社会科学.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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