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648|回复: 9

[【文史类原创】] sting说语文之二:“作”和“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4 16: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和“做”


  “作”和“做”在意义和用法上如何区分,长期以来一直是语文界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一些朋友(尤其是从事文案工作的朋友)也经常向笔者询问。因此,笔者对这两个字略有留意。今草此小文,稍作区辨,希诸位赐以玉焉。

  甲骨文金文时代似乎有“乍”字而无“作”字,这一时期的“乍”字意义和用法基本上相当于古书中的“作”。“乍”字甲骨文写作 ,金文写作  ,构形不明,主要表示“建造”“制作”之意,例如卜辞中的“乍大邑于唐土”、金文中常见之“乍铸黄镬”等;也表示略为抽象的“兴起、出现”的意思,例如卜辞中的“乍害”等。后来,人们为此字添加偏旁“人”,分化出“作”字来。
  《说文解字》:“作,起也。”从《说文》的解释来看,最初人们用“作”表示“起身”的意思(所以加“人”旁),后又干脆让它负担了“建造;制作”“兴起;出现”等其他义项,并引申出“劳作”“作为;行为”等更为抽象虚泛的意思。而“乍”字则专用来承担副词或连词用法。
  下面我们先把“作”字的主要意义粗略归纳为四个(不全面,也不一定合理,主要是为了下文讨论方便而已):
(1)起身。如《论语•先进》:“舍瑟而作。”
(2)兴起;出现。
(3)建造;制作。
(4)劳作;作为,行为。
  其中,前两个义项主要在上古汉语中使用,唐宋以后的口语中少见。而义项(3)自甲骨文时代至今仍较常用,义项(4)晚出,在后世口语中也使用较多。这一点对于我们分辨“作”“做”二字的用法有重要作用。

  “做”字出现的时代比较晚,大概在宋元时代才出现。在号称收字繁富的《集韵》一书中,尚未见到此字。《集韵》成书于北宋,收录了大约53525个字,甚至超过了后来的大型字书(例如康熙字典才收录47000余字),其中有大量的民间俗字,如果“做”字在当时已经广泛使用,《集韵》当不至于失收。因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在《集韵》成书之前,“做”字可能还未出现。最早收录“做”字的字书,大概是明代梅膺祚编的《字汇》。在这部划时代的字书中,对“做”字的解释是:“做,作也。”在一些元刻话本中,我们已经能看到“做”字。因而我们以为,此字的出现,或在《集韵》成书之后的宋元时代。
  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做”字最初只不过是民间创造的“作”的一个异体字而已。因为是民间俗字,多用于白话,它更多地承担了“作”在口语中的意义和功用,比如义项(3)(4),而较少用来表示口语中已经少用的义项(1)和(2)。在早期的话本小说中,此二字在义项(3)(4)上经常混用。

  由于二者在身份上有区别:一个历史悠久,一个近世晚出;一个是典雅言文,一个为俚俗口语。时至今日,在人们使用习惯中,其实已经形成了某些自觉的区分:
  一、凡是表示“起身”“兴起;出现”等意思时,一概用“作”而不用“做”。
  例如在“兴风作浪”、“枪声大作”、“雷声大作”等语词里,就只能用“作”。
  二、出现在合成词或固定结构中的一般是“作”;“做”则一般单独使用,不构成合成词或固定结构。
  例如合成词“作为”“作业”“作文”、成语“作茧自缚”“作威作福”“作壁上观”“逢场作戏”等,用“作”不用“做”。很明显,这是由二者的历史身份决定了的。
  三、“作”较书面化,较文雅,所以和“作”搭配的成分多是书面化的,而且“作”可以带抽象的宾语。而和“做”搭配的一般是较为口语化的成分,“做”的宾语多是具体的。
  例如,“作斗争”“作报告”等用“作”,“做事情”“做衣裳”等用“做”。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称作”一般只能用“作”,不用“做”;而在“叫做”或“叫作”里,虽然二者均可,“叫做”的出现频度远大于“叫作”。原因就在于“称”和“叫”的语体风格的不同。


===============================================================

  “作”“做”二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情况要复杂得多。我们只是粗略地区分了一下它们的历史身份,作了简单的辨别,不敢奢求彻底划清它们之间的界线。对很多朋友来说,这一千余字的小文并无任何意义和用处。但若幸有一二书友以为有用,则心满意足矣。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0: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明白了:知识分子是"作爱",民工兄弟是"做爱".哈哈,别打我啊.

"停车作爱枫林晚"的"作"是怎么来的,还望兄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1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winfastgao2006-01-27 10:24发表的“”:
有点明白了:知识分子是"作爱",民工兄弟是"做爱".哈哈,别打我啊.

"停车作爱枫林晚"的"作"是怎么来的,还望兄指点.


果然该打,呵呵。彼“坐”非此“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0: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打该打,手机黄段子看多了,真把那字给当真了.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Dasha添乱:“做作”一词?

还有,“像”与“象”,“阴”与“荫”,皆是令Dasha每日工作要为之气结半晌的玩意儿。一动用“国是”,就必须承受第二天的不断的电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12: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作”一词盖习俗如此,至于为何如此,小弟亦不甚了了,需作一番考究。

“像/象”较不易区分,不过语委那边似乎有用法规范。我只能凭个人印象大致说一下:凡表示“相似;比如”等意思,用“像”不用“象”。凡是要表示通过比照、模仿形成的相似图景或模样,用“像”不用“象”,如“肖像”“画像”“雕像”等。凡是自然的图景或模样,用“象”不用“像”,如“景象”“天象”等。一部分表示摹拟的词中用“象”,如“象形”,那是尊重习惯和传统,保留前人用字情况。

“荫/阴”可能较好区别:“荫”主要表示树荫,并引申出庇护、荫庇的意思。虽然“阴”也可指树荫,但往往独用,或用于口语中,例如“来,到这儿来,这地儿背阴儿。”而在一些较为书面的合成词里,就只能用“荫”,如“荫蔽”“荫翳”等。至于“阴”还有其他意思,是“荫”所不具备的,就更不用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3: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关于“荫/阴”,sting兄的解释恰恰同“语委”那帮东西的规定相左,是以Dasha单位的一位老同志几乎每天都要问候一下许嘉璐同志的令堂大人。

至于“像/象”已经逼得同志们只要不是“大象”(一种动物)、“气象”,都他母亲的作“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15: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翻了翻手头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修订),果然发现这样的规定:“‘树荫’、‘林荫道’应作‘树阴’‘林阴道’。”无语了……算了,人家是搞规范的,我绕着走还不行吗?

不过,好像最新的规定又改回来了,凡是表示树荫一律用“荫”不用“阴”。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4 20: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sting2006-01-24 16:43发表的“sting说语文之二:“作”和“做””:
“作”和“做”


  一、凡是表示“起身”“兴起;出现”等意思时,一概用“作”而不用“做”。
  例如在“兴风作浪”、“枪声大作”、“雷声大作”等语词里,就只能用“作”。
  二、出现在合成词或固定结构中的一般是“作”;“做”则一般单独使用,不构成合成词或固定结构。
  例如合成词“作为”“作业”“作文”、成语“作茧自缚”“作威作福”“作壁上观”“逢场作戏”等,用“作”不用“做”。很明显,这是由二者的历史身份决定了的。
  三、“作”较书面化,较文雅,所以和“作”搭配的成分多是书面化的,而且“作”可以带抽象的宾语。而和“做”搭配的一般是较为口语化的成分,“做”的宾语多是具体的。
  例如,“作斗争”“作报告”等用“作”,“做事情”“做衣裳”等用“做”。.......

   sting老师谈到的二、三两标准有时会发生碰撞啊。“作斗争”、“作报告”中的“作”都是动宾短语中的独用动词,不是语素或固定结构中的成分,以标准二应当用“做”。另外,具体和抽象构成一个连续统,很多时候难以一刀切,如“作斗争”、“作报告”中的“斗争”、“报告”就比“做事情”中的“事情”要抽象吗?仅仅因为“斗争”、“报告”可以做动词?试看:
   作主语/做主语  作动词/做动词  作实验/做实验  作报告/做报告  作解释/做解释
   作宣传/做宣传  作调查/做调查  作斗争/做斗争  作贡献/做贡献
  鉴于此,有人认为把“作”说成多用于抽象事物,常带动词宾语;把“做”说成多用于具体事物,常带名词宾语不利于真正规范“做”、“作”的用法,并建议把“做”、“作”在动宾短语中的用法统一用为“做”。小生同意这一意见。请sting老师和诸位批评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2-8 21: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家乡住了十天,一直没太多机会上网。今天刚回到家,有幸看到slough98兄的回复,试说几句。

不管是历史上还是今天,现实生活中语言文字的使用总是复杂的,往好的方面来讲,这

叫丰富,往不好的方面来讲,就被认为影响交流和表达的精确。语言,从来就没有真正

的实现过彻底的全面的规范。

目前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是在尊重现实和历史的基础上(这一点最为重要),进行适

度的人工干预,使语言文字在使用上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枝蔓,使之适应信息化处

理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文件,不管有的具体内容如何引起

争议,从制定规范的出发点来看确实是必要的。某些规范内容需要在语言文字学界经过

广泛的讨论,有的语言文字现象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其规范不可“速成”,需要在讨论

充分、研究透彻之后再行拟议。

“作”“做”关系复杂,自近代以来就多已混用,当代语文生活中,虽然二者都有自己

的典型用法,但相重叠、混杂的情况也很多。因此,想要为这两个字制定一个完全清楚

的规范用法谈何容易。诚如slough98兄所言,难以一刀切。原帖所说的几点区别,非常粗略,也只是就大体而言,原不指望能分辨得特别清楚。不过有的人建议把“做”、“作”在动宾短语中的用法统一用为“做”,这种做法则不可取。看似简单明了了,失之简单粗暴,呵呵……

问题在于,需要对近代以来这两个字的用法状况作一个较为详细的统计考察,以备语文规范时作为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5 08:18 , Processed in 0.20010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