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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葛剑雄:论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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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20: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六王毕,四海一”,其然则尽人皆知,其所以然则言人人殊。以下葛剑雄先生一文,从地理角度
探讨统一根源,眼光独到~~

葛剑雄:论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


   秦汉的统一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要的篇章,秦始皇灭六国后的一统局面尽管没有能象他自己所设想的那样“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但取代秦朝的汉朝却持续维持了三百多年,不仅保持了秦朝的疆域,并且有所扩展。论述秦汉统一的重大意义的论著已经很多,对秦汉统一的原因的探讨也已不少,但对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的考察却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这就是本文撰写的出发点。

  一

传世的最早的地理著作《禹贡》大致成书于战国时期。《禹贡》的内容显示,当时人们的地理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对中国东部、中部的大多数地区已经比较熟悉,在这一范围内的交往也已相当频繁。这些知识和实际状况为政治家提供了统一的蓝图,《禹贡》中“九州”的设想就是其中之一。后世学者对“九州”的界限有不尽相同的解释,但它们所包含范围大致都是指阴山山脉以南和辽河中游以西南,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以东、南岭以北的中国大陆。这一范围正是战国中期以后各诸侯国的基本疆域,只是在局部稍有差异。

和传说中的夏和商、西周时期相比,这一范围无疑已大为扩展,并且早已越出了“中国”和诸夏的界限。例如今四川盆地和汉中盆地,历来是蜀、巴苴的疆域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活动区,与商、周的联系很少,更没有纳入其统治的范围。虽然在公元前316年秦国灭了蜀、巴、苴三国,这一地区成了秦国的一部分,但还没有称“中国”的资格。可是在《禹贡》中,“华阳黑水为梁州”,这一带也是九州之一,与其他八州无异,当然就是未来统一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了。雍州、荆州、扬州等也都有类似的情况。

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早期的文献,就不难发现,在《禹贡》之前的学者对“天下”“四海”一类泛指整个世界的词汇的含义是相当模糊的,他们的地理知识也很有限。他们真正了解的是“中国”加上接受其统治的诸侯国,其他就是“四夷”,为天子所不臣。也就是说,即使他们知道“四夷”的存在,也了解一些“四夷”的地理状况,但却没有把这些地区列为必须加以统一或直接统治的地区。反观《禹贡》的作者们,尽管他们所在的诸侯国━━即使是秦、齐、楚这样的大国━━并没有控制如此大的疆域,他们却已经大胆地把它列入未来统国家的版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除了岭南地区以外,这一范围和以后的秦帝国疆域基本一致,这使我们不得不怀疑这篇著作与秦始皇的统一行动存在着某种联系,或者说秦始皇及其大臣受到过它的影响。

这一进步出现在战国后期并不是偶然的,因为《禹贡》问世的条件至此已完全成熟,那就是作者们已经能够了解这一范围内的基本地理状况。这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地区间的地理障碍得到克服的结果。

《禹贡》的第一句话是“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大意是在洪水横流之后,大禹一面规划治水,一面根据名山大川的分布重新划定政区的界线。《尚书》另一篇《舜典》中也有“肇十有二州”之说,根据谷永和班固的解释,意为尧时遭受洪水以后,全国被大水分割为十二个部分。除去儒家学者所附会的成分,有一点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早期的区域是由洪水或高山大川的分割而形成的,而想象中的“州”基本也是与自然地理区域一致的,由山川构成相互间的天然界线,或者是以某一流域、平原为基地的。如“济、河惟兖州”,兖州应在当时的济水与黄河之间;“海、岱惟青州”,泰山山脉与海洋是青州的主要界线;“淮、海惟扬州”,则扬州的北界和东界是淮河和海洋。

人民之间的接触和了解,部族或国家间的交往是统一的前提。因为只有交往和了解才会产生合并的愿望,才能判断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无论是采用和平的还是暴力的手段。所以统一往往是在没有地理障碍,或者这种地理障碍比较容易克服的地理区域之间首先实现的,例如在同一块平原、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盆地、同一个河谷等等。在生产力低下的条件下,人们克服地理障碍的能力也很差。在人口不多的情况下,除非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或面临外敌的威胁,一般也不会主动去打破地理障碍。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通工具的进步和人力资源的增加,地理障碍的影响逐渐减小,人们翻山越岭、渡江济河、开林莽、越荒漠的能力加强了,活动和了解的范围扩大了,随之而来的是扩张愿望的增强,结果是统一地区的扩大。这一过程首先在地理障碍较小或比较容易克服的区域间进行,于是无数小诸侯国或部族为同一区域内的大诸侯国所吞并,并最终成为一个诸侯国的一统天下。

毫无疑问,本身地理条件优越,面积又较大的地区能够更早实现统一,并且能成为统一周围其他地区的核心。在战国后期,这一地区非黄河中下游莫属。根据竺可桢等人的研究,三四千年前中国的气温比现在要高,至秦汉时期,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还比现在高1-2摄氏度。因此当时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而长江流域还过于湿热,雨水过多,加上地势低下,茂密的原始植被还未曾清除,疾疫流行,始中原人望而生畏。

黄河中下游是黄土高原或黄土冲积平原,结构疏松,在生产工具简单、铁器尚未运用的情况下,易于清除原始植被和开垦耕种。黄土冲积平原的肥力虽不如其他冲积平原,但在黄土高原的原始植被还保存较好时,冲积土中的养分比水土流失严重时的含量还会高得多。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地区虽然不会象南方那样有整片的原始森林,但小片森林还不在少数,基本由稀树、草原所覆盖,水土流失相对说来还不太严重。但黄河下游平原由于黄河和其他河流还没有人工堤防,免不了要泛滥改道。当时海河水系还未形成,华北平原北部的河流都是单独入海的,所以受到这种泛滥改道影响的范围较广。近海地带则由于地下水位高,海水倒灌和宣泄不畅等原因,土地盐碱化程度比较严重。因此黄河中下游相交一带便成为先民生存和繁衍的最佳环境,这既有可靠的文献记载,也已为大量考古发现所证实。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东北地区和其他地区考古发掘的新进展,人们对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摇篮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但从地理环境总体评价的角度,我们可以断言:尽管黄河流域不是中华民族国唯一的摇篮,尽管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发达的古代文明,但总的说来,黄河流域还是中国最主要、最集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文化摇篮。正因为如此,统一从黄河流域开始是不是偶然的。

在黄河中下游内部也存在着一些地理障碍,如太行山脉、中条山、崤山以及黄河等河流,但这些障碍有的并不影响主要的交通线,有的已经被人们辟为通道。如著名的函谷关和穿越太行山的一些隘口在春秋战国已屡见记载,并且在重大的军事行动中不时发挥作用,这一方面固然证明了这些天然地理障碍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它们已被人们利用,不再是单纯的障碍了。

统一从黄河流域扩大到其他地区的先决条件,也是地区间的地理障碍得到克服,或者地区间的地理障碍本来就不明显。例如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之间,下游和中游的大部分地区间都没有明显的障碍,因此便于交通;但中上游之交及以上地区就存在着绵延不绝的山岭和险峻的峡谷,交通相当困难。

地处四川盆地的蜀国,虽然早在商代就与中原地区有来往,但直到东周时与北方的秦国还很难交通。从现有的考古发现和地形地势,我们可以推断,由于秦岭山脉难以穿越,蜀与商周早期的交往是经白龙江或西汉水河谷、转道今甘肃境内的。而当周人东迁以后,甘肃一带一度为戎人所占,这条交通线就断绝了。因此秦蜀双方要联系或扩张,首先就必须开辟通道。筑路的艰巨和重要使这一过程蒙上一层神秘色彩,留下离奇的传说:

秦惠王欲伐蜀,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大便金。牛下有养卒,以为此天牛也,能便金。蜀王以为然,即发卒千人,使五丁力牛,拖牛成道,致三枚于成都。秦得道通,石牛力也。后遣丞相张仪等,随石牛道伐蜀。

时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举万钧。……(秦)惠王知蜀王好色,许嫁五女于蜀。蜀遣五丁迎之。还到梓潼,见一大蛇入穴中。一人揽其尾,掣之,不禁。至五人相助,大呼杝蛇。山崩,同时压伤五人及秦五女,并将从;而山分为五岭。

这些传说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如果没有越过秦岭天险的道路,秦蜀间的联系就无法实现,秦国要出兵灭蜀也就无可奈何,所以秦国一方千方百计要开通道路。一是筑路工程异常艰险,在此过程中曾发生多次事故,造成大量人员的死亡,其中包括当时很有声望的勇士。

蜀道的开通果然导致了秦国灭蜀的结果,但闭塞的地理环境依然是蜀地统一于以关中或关东为中心的中原王朝的天然障碍。因此在秦灭蜀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秦国一直在通过安置移民和流放罪犯等手段来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这一移民过程持续到了西汉初年。尽管如此,在秦汉之际、两汉之际和东汉末年蜀地又三次成为割据的基地。由四川盆地向西南和南方的开拓也面临巨大的地理障碍,所以秦朝只有在开通了由今四川宜宾至云南的“五尺道”,才能在沿线诸国“置吏”。汉武帝时为了控制西南夷地区,也不得不征调巴蜀四郡的人力物力用以筑路,“戍转相饟。数岁,道不通,士罢饿离湿,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发兵兴击,耗费无功。”以后才利用出兵南越的机会,打通了与西南夷地区的联系。

同样的过程也发生在中原与岭南之间。由于南岭山脉的阻隔,加上南岭以北今江西、湖南南部开发程度甚低,因此直到秦始皇用兵南越时交通还是很困难的。《淮南子·人间训》记载了秦军的进军路线和供应渠道: 

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

这五路大军中,真正进入南越的只有“处番禺之都”、即占据了今广州一带这一路,其余则分别驻于镡城(今湖南靖县西南)、九疑山(今湖南宁远县南一带)、南野(今江西南康县东南)和余干之水(今江西信江一带)。从地形分析,南野之西南是翻越大庾岭、过横浦关的通道,九疑山东南是循湟水而下、过阳山关的通道,两路都通向番禺(今广州)。但这两条道路都十分险峻,因而无法用于运粮,这才产生了开凿灵渠的必要。

尽管秦始皇在镇压越人的反抗以后又迁入了大批北方移民,并且以这些移民为基础建立起地方行政机构,但在秦汉之际,赵佗还是得以利用南岭的阻隔割据称王。南越政权得以维持近百年之久,自然有各方面的因素,但岭南与中原的交通条件依然是一个主要方面。汉武帝出兵平南越时,军事形势与秦始皇时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出桂阳,下湟水;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出豫章,下横浦;故归义粤侯二人为戈船、下濑将军,出零陵,或下离水,或抵苍梧;使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咸会番禺。

其中一、二两路是主力,走的就是秦军南下的路线;第三路是以由灵渠入离水(今漓江)为主,就是史禄开通的道路。只有第四路是新线,但“戈船、下濑将军兵及驰义侯所发夜郎兵未下,南粤已平”;并未起到作用。而且由于这些道路沿途山高水恶,用兵时虽不得不使用,日常的物资运输和人员来往却很少经过。直到东汉建初八年(83年),岭南与中原的交通主要是经过今福州的海路:“交趾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冶,泛海而至,风波艰阻,沈溺相系。”因而当时任大司农的郑弘“奏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夷通,至今遂为常路”。零陵、桂阳的峤道实际上就是秦始皇、汉武帝出兵时使用的东西二道,但经过郑弘的进一步开辟,通行条件已大大改善,从而使中原与岭南间的地理障碍得到更大程度的克服。

就是在岭南地区内部,行政治理的效能也与交通条件存在密切的关系。如地处南岭南部山区的含洭、浈阳、曲江三县,“民居深山,滨溪谷,习其风土,不出田租。去郡远者,或且千里。吏事往来,辄发民乘船,名曰‘传役’。每一吏出,徭及数家,百姓苦之”。桂阳太守卫飒“凿山通道五百余里,列亭传,置邮驿。于是役省劳息,姦吏杜绝,流民稍还,渐成聚邑,使输租赋,同之平民”。显然,如果不是卫飒采取有效措施,这三县虽然名义上早已成为汉朝的领土,但实际上要行使统治是相当困难的。

总之,统一的过程是以地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克服为前提的,这既是生产力发展,也是人们主观努力加强的必然结果,《禹贡》所规划的统一蓝图出现在战国后期绝不是偶然的。《禹贡》“九州”的范围构成了秦汉统一王朝的基本疆域,但通过不断克服地理障碍,秦汉的疆域才得以继续扩展,形成此后中原王朝的地域基础。


  二

秦朝的极盛疆域北至阴山山脉、辽河中游和辽东半岛,南至今越南东北角和云贵高原中部(不含海南岛),西至宁夏平原、陇东高原、四川盆地西缘,东至于海(不含台湾等岛屿)。与秦朝相比,西汉的疆域有了较大的扩展。但如果比较稳定的并且设置了正式行政区域进行直接统治的范围来作比较的话,二者的差异就不是很大,主要仅增加了今越南北部和中部、朝鲜半岛的北半部和河西走廊。

如果我们再以清朝以前的各个统一的中原王朝的疆域作比较的话,结论居然也是如此:东汉在东北有所退缩,今朝鲜北大峰山脉以东地区已经放弃;南方在今越南境内也后退了;但西南却扩展到今缅甸东部;末年时北方退至今桑干河、吕梁山、黄河和六盘山一线。

隋朝在西北取得了今新疆哈密地区和青海东部,并设置了正式行政区;南方则恢复了在海南岛的政区;但东北对高丽的战争却以失败告终,边界仍维持在南北朝后期的辽河一线。

唐朝的疆域一度达到空前的范围,但持续时间不长,而正式设置行政区的地区仅限于阴山以北,今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和哈密地区,黄河上游河曲之地和大渡河上游。但到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以后,今陇山、六盘山和黄河以西以及四川盆地以西已非唐朝所有;今云南全省、四川南部和贵州西部也成为南诏的领土,西南还有一些地区也脱离了唐朝的统治;东北的疆域收缩到今辽宁中部;河西走廊得而复失。总之,除了海南岛以外,8世纪中叶后的唐朝疆域还不如两汉。

在元朝空前辽阔的疆域中,设置路、府、州、县并归各行省治理的区域大致与西汉时相同,虽在西南、东北和北方有所扩展,并增加了海南岛,但却少了今越南绝大部分和朝鲜大部分。

明朝正式设置行政区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省)的范围,除了海南岛外,基本都在两汉的疆域之内,相反,从中期开始北方已退至长城,西部已退至嘉峪关。

为什么这一形势居然维持了差不多二千年,直到清朝才最终打破这样的格局呢?为什么不少王朝明明已经占据了这一范围以外的大片土地,却不得不放弃,或者只能采用军事监护、间接统治或由当地民族自治呢?这当然不能仅仅用地理障碍来解释,因为这一区域周围的地理障碍并不是不可逾越的,而且实际上汉朝的军队曾多次进入阿尔泰山和杭爱山脉,唐朝的远征军曾翻越葱岭,郑和的船队更曾远航至印度洋。但是有能力进行军事远征或探险并不等于就能设置政区实行长期稳定的统治。远征和探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作一次性的努力,设置政区却必须有维持长期存在的军事实力和物质条件;前者可以花较长的时间加以积累和准备,后者则必须有经常性的稳定来源。所以,最根本的原因是农业生产的条件,这是中原王朝开疆拓土的基本条件。

农业在中国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黄河流域很早就形成了中国范围最大的农业区。春秋时期,黄河流域还有不少残余的牧业或半农半牧民族,但经过战国时期的兼并和同化,这些民族不是迁出中原,就是留在原地被农业民族所同化了。战国后期,还能生存下去的诸侯国无不以农立国,以农竞争。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也是秦国能够灭六国实行统一的物质基础。西汉推行重农抑末、重农抑商的政策,更使大多数人口成为土地的依赖者和崇拜者。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强调每一个家庭、宗族、聚落、政区以至整个国家的自给自足;粮食运输的实际困难更加强了这一观念。因此从汉朝开始的各个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够生产足以养活当地居民的粮食为标准的。符合这一条件的地方可以理直气壮地占领,而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地方,就称之为夷狄蛮荒之地,非华夏声教所及。被正统的政治家和学者指斥为穷兵黩武的军事行动,大多就是对这一类地区的用兵。除去儒家的仁义理论和夷夏之辨的外衣,实质问题还是对农业生产的依赖。

由于以往二千余年间中国的自然条件从总体上说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变化,从秦汉以来上述范围无疑是适宜农业生产的基本区域。在此区域之外虽然并非都是不毛之地,但或者面积太小,无法供养较多人口;或者自然条件较差,生产成本过高;或者在当时条件下还没有开垦和经营的能力。例如这一区域的北界并没有明显的地理障碍,但寒冷和干旱持气候却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即使在北方游牧民族退却时,中原王朝的常设行政区也不会越过这一界限。

又如在西南地区,尽管从秦汉以来一般都设有郡县,但当地的部族政权始终与王朝的政区长期并存,土司土官一直维持到清朝。除了民族因素以外,主要还是当地不适宜农业生产,无法派驻大量军政人员或迁入大批移民,因而统治者不急于将这些地区收入正式版图。

正因为如此,中原王朝在这一范围以外的开拓往往只是军事性的,是在对游牧民族反击胜利后的后续行动,是一种以攻为守的策略。如汉武帝击败匈奴后汉朝在西域的经营,唐朝打退突厥进犯后设置的几个都护府,都是这一类型。在这些新开拓的地区,中原王朝一般不设置正式的行政区域,而是建立军政合一的监护性质的机构,其主要使命是保证当地民族或政权对中央王朝的忠诚,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这并非出于中原王朝统治者的仁慈,而是别无选择。因为当地缺乏大规模开垦的条件,不可能就地解决大批驻军和行政官员的食粮,而如果取之于内地,如此漫长的补给线决不可能长期维持,所以只能派驻少量的军队,集中在有限的据点。

前面已经提到过,秦始皇在灭六国后进行了更大范围的开拓,对岭南的征服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在军事上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珠江流域具有发展农业的条件,因此被强制迁去的北方移民还是定居下来并逐渐与当地的越人和睦相处,成为赵氏南越国的统治基础。两汉时期尽管迁入岭南的移民为数不多,但共同的生产方式使中原文化逐渐得到传播,当地生产的粮食也使汉朝的驻军和行政机构能就地获得供应,岭南从此长期成为中原王朝疆域的一部分。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四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阳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三十六年,又“迁北河榆中三万家”。这些新辟的领土主要在今内蒙古河套和宁夏平原,尽管以往都是游牧民族的牧地,但水源丰富、土地肥沃,适宜农业生产。秦始皇迁入的移民估计在三十万以上,但与这一地区相比还是相当稀少的,因而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虽然由于秦朝的覆灭和匈奴的入侵,秦始皇的移民成果化为乌有,但当汉朝重新拥有这片领土时,就实施了更大规模的移民。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朝“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把北界扩展到阴山;同年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元狩二年(前121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汉朝取得了河西走廊。元狩四年,七十二万五千关东贫民被安置在北方和西北新辟领土。元鼎六年(前111年),羌人被逐出湟水流域,退至青海湖(鲜水海及其西地区,汉人开始移殖。随着移民的增加,至昭帝六年新设了金城郡。在向西北大规模移民的同时,还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戍田之”。此后零星的移民次数更多。百万以上的移民能够顺利定居,数十万田卒可以长期屯垦,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地区存在开发农业的条件,能提供足以供养这些移民和戍卒的粮食。不仅如此,西北的屯垦还可能有少量粮食输出;有些地区的粮价相当便宜,如神爵元年(前61年),金城、湟中谷斛八钱。所以尽管边区自然条件并非完全理想,又存在异族的军事威胁,移民的安置带有相当大的强制性,但还是出现了“风雨时节,谷籴常贱,少盗贼,有和气之应,贤于内郡”的局面。

阴山以南、宁夏平原、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归入汉朝疆域以后,除了匈奴、羌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一度迁入外,一直是稳定的。而且一旦非汉族的军事实力衰退,汉人又会把农耕区推进到这些地区。东汉末年至西晋期,河套以南大片土地为“羌胡”所占,但河西走廊仍然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河西走廊东西长达1000公里,实际上又分为若干不相连属的绿洲,所以极易被拦腰要断。走廊地区既可作为中原农业区的延伸,也可作为游牧民族内迁的前沿。但祁连山的冰雪提供了可靠的水源,绿洲提供了充足的耕地,因此在汉族移民迁入以后就建立起稳定的农业经济。以后尽管多次为游牧民族所有,但始终保持着农业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文化特点。在黄河流域及关中平原遭受战乱时,河西走廊又成为流民避难的场所,往往建成游离于对抗之外的独立政权。一旦对抗结束,又重新归入中原政权。唐朝安史之乱以后河西陆续陷于吐蕃,但到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率领包括河西走廊在内的十一州驱逐吐蕃,重归唐朝。这些地区此后又先后被吐蕃和回鹘所占,但瓜州(治今甘肃安西东南)和沙州(治今甘肃敦煌西南)一直由汉人张氏、曹氏政权相继统治,孤悬于中原政权之外,直到北宋时才灭于西夏。

但是其他汉军兵威所及的地方却并没有就此成为汉朝的稳定疆域,或者始终没有设置正式的行政区划。汉军曾多次深入漠北,攻入匈奴的后方,但每次都主动撤回当时的长城之内。汉军对西域的用兵远达今中亚的费尔干纳盆地,但在西域只设置了军事监护性质的都护府,而且在东汉的大部分时间都护府(后改设长史府)未能实行正常的控制。主要原因显然还是这些地区在当时还不具备发展农业生产的条件,因而无法迁入足以维持驻和行政机构的人口。汉朝并非没有作过这方面的努力,例如在汉武帝时,“自敦煌以西至盐泽,往往起亭,而轮台(今新疆轮台县东)、渠犁(今库尔勒)皆有田卒数百人”。以后又在伊循(今若羌县东)屯田,在车师(今吐鲁番盆地)、莎车(今莎车县)、北胥鞬(今地无考)等地都设有屯田校尉。但这些屯田规模既小,迁入人口有限,存在时间也不长,远不能与河西、河套等地相比,所以至多只能维持数量不多的人员及来往的使者。也正因为如此,对这些地区的战争和建置会受到当时人的激烈反对,《盐铁论》中儒生们的意见大多是针对这些不适合农业生产的新土地而言的,虽然不免偏激,却反映了这一基本事实。

在南方也同样如此,汉武帝在出兵灭了东瓯和闽越之后,却采取了移民弃地的办法,将当地的越人全部迁至江淮之间,任凭这一片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今浙江南部和福建全省)成为无人区。到西汉后期才设置了第一个县,而到二百多年后的东汉末也仅有二县,在一般人的眼中这一带还不是“汉地”。武帝弃地的表面理由是由于越人的“反复”和反抗,但更实际的困难是,要在这一片遍布森林的崎岖山区开发农业在当时根本没有可能,所以无法派驻军队和行政人员。

当然,农业生产条件不是唯一的因素,疆域的范围还受到诸如军事形势、人口数量等条件的制约。但秦汉的统一是建立在农业社会的基础上的,它们的版图同样是以适宜农业生产的区域为限的。这一规律不仅符合当时的疆域实际状况,也已为此后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所证明。


  三

既然农业生产是维持秦、汉统一的物质基础,适宜农耕的土地的秦、汉统一政权得以建立的地理基础,我们自然不能回避水利的作用,并且应该讨论一下美国学者卡尔·魏特夫格“治水社会”中有关秦汉的论述。

魏氏提出: 

治水耕作的土地尽管占全国耕地面积不到一半,产量仍然可能超过所有其他耕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治水农业居于相对经济优势的地位。在中国统一前夕,秦国修建了郑国渠,从而大大地巩固了它在农业内地(现在的陕西);这一行动使秦国比其他诸侯国家富足而强大。后来,秦国统治的整个地区(原注:除了郑国渠地区以外,这还包括四川的富足的灌溉平原。)占到帝国面积大约1/3,而据班固记载,它所拥有的财富要占帝国所有财富的60%。司马迁认为,以前秦“富十倍天下(其余地区)”。这两种说法都无法予以证明,也不必加以深究,但是这些说法都证明我们所说的一种强而有力的治水农业制度的相对经济优势。

大概就是根据这样的认识,魏氏在划分“紧密的和松散的治水社会”时,在“紧密型2”一类中称“可能还有在建立中华帝国前夕的秦国”。

魏氏所要证明的是“一种强有力的治水农业制度的相对经济优势”,也就是战国后期的秦国和西汉时的秦国故地由于有“一种强有力的治水农业制度”而在全国(即战国群雄中或整个西汉国家)经济中占有相对的优势。要判断魏氏立论是否正确,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一一分析他自己的论据,尽管他使用了“无法予以证明,也不必加以深究”或“可能”这样一类模梭两可的话。

关于郑国渠,目前所见最早的记载是《史记·河渠书》中的一段话: 

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

《汉书·沟洫志》所载大同小异,无疑是抄自《史记》;但值得注意的是,郑国的话成了“臣为韩国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所谓“万世之功”,显然是在《史记》原文基础上的夸大。如果用以说明该渠在农业生产上的长期长期效益也并无不可,但要解释为秦国因此而灭了六国就与史实不符了。

郑国渠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只要看它的灌溉面积和成效就可以了。四万余顷田亩产一钟(即六斛四斗),总产量约260万斛(石);以秦汉时每人每年平均需用粮18石计,这些粮食大约能供养14.44万人。这对解决秦国关中的粮食供应当然是不小的贡献,因为西汉中期以后花了很大力量从关东输入关中的粮食常年也只是维持在400万石的水平。但要说这就成了秦国富强及灭六国的起点或物质基础,那就无论如何讲不通。稍具秦汉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秦国的富强自从商鞅变法开始的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对六国的军事优势也早已形成,至公元前246年秦王政即位时,秦国的领土已经扩展到今湖北、湖南、河南、山西和山东西部,灭了东西周。而郑国渠是在秦王政初年开凿的,又花了数年时间,秦国怎么可能由于这条渠道才“富强”、才“并诸侯”呢?四万顷的面积在关中平原中也只占一小部分,即使这些土地年年丰收,也不能使在中都变为“沃野”,更不能保证整个关中从此“无凶年”。实际上,关中明确见于记载的凶年也不少。

魏氏的第二项论据其实并不是班固的说法,而是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的话,后为刘向、朱赣采用,班固又辑入《汉书·地理志》。原话是:

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但是司马迁的看法并不是建立在确实的数量基础上的,因此三分之一也罢、十分之三或十分之六也罢,都只是非常粗略的估计,而且我们已经有充分的理由指出这些估计离事实很远。根据《货殖列传》,“关中”包括“汧、雍以东至河华”,“巴蜀”,“天水、陇西、北地、上郡”,按照秦末汉初的疆域推算,说这一地区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大致还可以。但人口的差距就非常大,据元始二年(公元2年)人口数,整个三辅、凉州、益州(已超过“关中”范围)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的比例不足17%,而且与司马迁或此前时代相比,因这一地区的人口有大批迁入,在总人口中的百分比已有所提高。至于“富”要占十分之六,就更没有数量根据了。关中的富人虽多,也不过集中在三辅,数量毕竟有限。而在农业社会中,主要的财富离不开土地和粮食,国家的收入也主要来自农业生产。西汉时关东的人口长期占总数70%左右,可以肯定,当时的主要财富是在关东,而不是在关中。由于首都设在关中,朝廷每年要从关东输入粮食、丝织品和手工业产品,贵族列侯要从在关东的封邑收取租税,商人也要将商品从关东贩往关中,但这些都只是财富的征调和流通,与生产是两回事,与治水更毫无关系。

第二种说法也不是司马迁本人的观点,而是《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别人的话:

或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

这类说客的话一贯是为我所用,突出自己的重点,自然不能当真。

全面考察秦汉时期的经济状况,我们不得不承认,当时最发达的地区是在关东,即燕山山脉以南,太行山、中条山以东,豫西山地和淮河以北地区。以西汉末年为例,这一占全国总面积11.4%的范围内,拥有总人口的60.0%,在粮食自给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向关中输出400万石,还有大量手工业产品,与关中相比无疑更具有优势。

我丝毫无意贬低秦汉时期的水利成就,但水利、特别是由政府兴办的水利在当时所起的作用不能随意夸大,更不能把治水作为秦朝实现统一和汉朝能维持的主要因素。魏氏的论据与事实不符,其结论自然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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