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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教学♡] 科普  知识中国古典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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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202005-6-11 11:56:06
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在音乐方面也不例外。据史料及考古学所发现,古代音乐在周朝(公元前十一世纪一前221年)巳相当发达,并在西周就注意到音乐的作用,制定了\"礼乐\"制度。当时认为音乐可以反映人的思想感情,表现出人的欲望,因此音乐的作用在于\"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从此以后,我国音乐美学思想一直按这个传统发展下去,主要将重点放在音乐的社会功能方面,而对本体论较少探索。
  春秋战国时期,曾出现三种观点,即儒家、墨家、及道家,而以儒家为其主流。其代表人物是孔子(前551-前479)。儒家的音乐思想在《乐记》一书中,得到充分阐述。此书相传为孔子的弟子公孙尼(约前498生一?)所作,但有部分内容可能系由后人完成于战国后期。也有人认为由西汉人所辑。不论如何,这是一部极为重要的古代儒家的音乐文献,值得认真研究。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虽没有建立系统的音乐理论,但对音乐和音乐理论极有研究。他听了歌颂舜的\"韶乐\",曾经\"三月不知肉味\"。他还选编了我国第一部歌辞选集《诗经》。在理论上,他强调音乐的政治作用,要求恢复自东周以来已经崩析瓦解的\"礼乐\"制度,反对当时的民间音乐(他认为\"郑声淫\");要求\"乐\"与\"礼\"相配合,以巩固国家的统治。他还明确地提出了音乐批语的标准,认为合乎他的道德观念(仁)者为善,内容则以中和为美,即音乐可以表现感情,但不宜过分激烈,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真正成为体系的儒家音乐思想,相当完整地表现在《乐记》一书之中。《乐记》认为音乐的起源是,人的心灵受到外物的激动,而以声音表现出来,这样\"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因此,音乐的作用是在于\"和\",即作用于人的情感。《乐记》强调礼与乐的结合,认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这样音乐在政治的指导下可以充分发挥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儒家强调音乐社会功能的特点。
  孔子的继承者孟子(约前389-前305)对音乐并未发表太多的见解。但他认为\"今之乐,犹古之乐也\"。古乐是指雅乐,今乐是指民间音乐,这样就与孔子轻视民间音乐的看法有所不同。此外他还主张\"与民同乐\",这不仅是一种比较能考虑到群众的观点,而且涉及到君子和小人可以有共同美感的问题。
  战国末期,荀子(约前312-前238)虽然也保持了儒家的观点,仍认为音乐的本质是\"和\",可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也主张加强\"礼乐\",但他认为不必固守旧的礼乐制度,而要学习古代,加强礼义,统一制度,以古持今,以适应新的需要。他对音乐的要求是两条:\"中和\"和\"肃庄\"。音乐若如此,民众就可以\"和而不流\"、\"齐而不乱\"。
与儒家音乐思想对立的是墨子(约前480-约前420)的观点。墨子出身于下层,从事过手工业劳动,后来成为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处于春秋时代,身受战争及统治阶级的剥削之苦,因此,从小私有生产者的立场出发,反对战争,反对统治者的荒淫无度,主张为政者应象古代先王那样了解人民的情况,做到兼爱互利。这样,他认为音乐对人民无利而有害,即所谓\"乐非所以治天下\",而且制造乐器要\"厚敛乎万民\",演奏音乐和欣赏音乐也都要耗费民时民事。尽管音乐悦耳,但对为政、为民并无任何有利之处,因而应当禁止。墨子这种观点,在当时指斥执政者的享乐思想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他走到了完全否定音乐的极端,显然是错误的。因此,这种思想在后期墨家那里并未得到继承。
  同样否定了音乐,但却从另一个角度出发的是以老子和庄子(前369-前286)为代表的道家思想。老子本人的情况,目前史学界还有争议,但《老子》一书中所表现的思想是很明确的。书中有许多辩证法因素,总的思想倾向却是消极的。他认为宇宙的本体是\"道\",是永恒的\"虚无\",因此应该\"无为而无不为\"。这样,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要求执行愚民政策,\"常使民无知无欲\",从而\"不见可欲,则心不乱\"。而\"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因此应该一概取缔。
  庄子的思想更为消极,他也认为有\"道\"存在,但这个道\"无为无形\",\"自本自根\",但人可以得\"道\",与\"道\"同体。这样\"万物与我为一\",可以做到\"天人合一\",\"齐生死,忘物我\"。他反对有真理的标准,认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真理也是不可求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在政治上他要求\"至德之世\",即\"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他反对一切知识,也主张取消音乐。
老子、庄子这种对音乐根本否定的观点,自然不可能得到实现,但也曾有一定影响。例如韩非子(约前280-233)就曾强调音乐的危害,前汉淮南王刘安也认为\"五声哗耳,使耳不聪\"。
  由此可见,我国秦汉以前似乎全力注重于音乐的社会作用方面,诸子基本上都认为音乐能影响人们的思想感情,能起一定的娱乐作用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只是由于各家的观点不同而分别采取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自秦汉进入漫长的封建社会以后,儒家思想一直占统治地位,但各个历史时期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在汉初,汉高祖之孙淮南王刘安(前179-前122)曾命其门客编成《淮南子》一书。这本书以道家思想为主,夹杂其他先秦的观点,因此时常自相矛盾,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于音乐,《淮南子》认为\"五音生于无声\",即音乐来自\"道\",是宇宙的体现,书中又认为\"听有音之音者聋,听无音之音者聪\",否定了音乐的作用。也提出\"夫载哀者闻歌声而泣,载乐者见哭者而笑。\"认为哀与乐不起于音乐而在于人的本身,这样又似乎肯定了音乐是起作用的,这实际上为后世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打下了基础。
  作为西汉早期官方哲学代表人物的董仲舒(前179-前104),虽是自命为儒家思想的代表,却将阴阳五行的迷信思想结合了进去,形成一种\"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体系。他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音乐方面,他主张加强礼乐,以发挥着音乐有助于统治者的教化作用。他认为音乐要\"应天顺人\",既反映天意又顺乎民情。这样,\"王者应其治时,制礼作乐以成之\",即音乐的创作应有自己时代的特点,可以通过音乐来\"变民风,化民俗\"。董仲舒所强调的\"乐\"实际上是指为官廷服务的官方音乐。他倾向于赞美古代音乐,而轻视自汉代以来极为繁荣的民间音乐。因此,董仲舒的主张并不能对音乐的发展有所裨益。不过,它也为后代的雅乐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根据,对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我国封建时代音乐的一个特点,是宗教音乐没有象西欧那样占主宰地位。我国固有的原始宗教巫教由于儒家学说的影响,以及受到从夏商周相继形成的阴阳五行哲学观点的排斥,始终未能取得独尊的地位,自然也就不可能使宗教音乐处于主导地位。董仲舒尽管结合了迷信成份,但力量不大,只能影响宫廷音乐,即所谓雅乐。而雅乐在民间不受欢迎,甚至在宫廷中也只做典礼性的音乐,未必受帝王的欢迎(汉高祖刘邦本人就喜作楚声,即民间音乐)。汉初自西域传来的佛教以及由道家所衍变出来的道教,虽然逐步得到一部分人的信仰,但都不能占统治地位。我国历史上始终是儒、佛、道三家并存。在汉朝影响较大的佛教,尽管也利用音乐来吸引群众,但采用的基本上是我国民间音乐,并未独树一帜,也没有专门的音乐理论。道教的情况也大致相似。
  汉代以后,在音乐思想方面比较值得提出的,是三国末年的阮籍与嵇康。
  阮籍(210-263)是所谓\"竹林七贤\"之一,是魏末司马昭当政时的著名士族。他对司马昭的统治不满,反对封建礼教,受老庄影响颇深,也擅长古琴,曾著有《乐论》。阮籍的行动及诗文均不守\"礼法\",纵酒放荡,但他的音乐观点却不如此。他认为\"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赞成\"先王之乐\",认为\"自后世衰末之为乐也,其物不真,其器不同,其制不信\"。
  嵇康(223-293)也是\"七贤\"之一。他与阮籍都反对司马昭的统治,但更为激烈,因而终遭杀害。嵇康是文学家又是音乐家,他在文学和音乐中都表现出这种对抗思想。他着重清淡,蔑视礼教和封建传统,《声无哀乐论》一书集中表达他的音乐思想。
  《声无哀乐论》中,嵇康探讨了音乐的本质问题,认为\"声俱一体之所自出\",音乐来自一个宇宙的源泉,即所谓\"德\"(\"天地合德,万物资生\"),是抽象的概念。音乐的性质是神秘而不具体的,他称之为\"和\";而\"和声无象\",也不给人以具体不变的感受(\"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因而音乐与情感并无直接联系,只起一种诱发作用(\"哀乐自以事会,先勾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这样他否定了音乐能够表达情感的作用,认为音乐不能移风易俗(\"八音会谐,人之所说,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从而也就否定了音乐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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