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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读报】] 经管读报--如何杜绝保障房分配不公现象?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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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豪车门”到“豪华经适房”,深圳保障性住房一直问题不断,公众对保障房分配的公正性深感担忧。刚刚公示的深圳保障房复审名单漏洞百出,市民意见很大。
  “禁止经适房上市,才能弥补保障性住房审查的先天不足。”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这番话一针见血。有消息说深圳已有计划这样做,明年可能推出相关政策,不准新的经适房上市交易,从源头上堵住获利之路。
  造假者违法成本太低
  今年深圳的保障房有7857户通过初审后,只有6385户通过复审。1472户申请者为何被淘汰?先前闹得纷纷扬扬的虚报信息申请者是否会面临处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回应,近期将出台处罚细则规定。将在终审环节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认定,一经查实,将公布作假者名单,弄虚作假者必受到追究。
  说到处罚,不少市民认为不太乐观。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处5000元罚款,3年内不得申请保障。
  如此轻罚,也就不难明白那么多人为何视造假为儿戏。许多市民直言:只有让造假者终身不能申请保障房,才能产生一定的威慑力。
  今年深圳“两会”召开期间,不少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议,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者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公共财产行为。同时必须严格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
  如何处罚那些虚报保障房申请信息者,即将出台的处罚细则令人关注。
  零资产申请竟被容忍
  复审后的名单里,有37户家庭资产为“零”。经适房价格低,但绝不是白送,也得花钱买,资产都是零了,拿什么买房呢?零资产挑衅了常识,也侮辱了公众智商。
  人们纷纷谴责这种不诚实的行为。只要有房住,有衣穿,怎么能将家庭资产总额填写为“零”?遇到所谓的零资产申请户,应该立刻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淘汰出局。
  第一次公示时犯一些“低级错误”,勉强说得过去,都复审合格了,这些被“高度关注”的“低级错误”早就应该没有了,怎么还留着?
  经适房涉及产权,牵扯利益巨大,在深圳,一套房动辄百万元以上,一些人肯定要想方设法动经适房的歪脑筋。但零资产申请保障房大行其道,完全是相关部门开闸放水、听之任之的结果。因为保障房申请条例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的上限有明确规定,没有下限进行规定,可见零资产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审核人员工作不细、把关不严,而是由于根据现行制度,零资产申报合乎规范。
  保障房公示不是第一次,零资产问题也不是首次出现,不少网友质疑其中有猫腻。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将零资产申报视为违规行为,禁止其进入复审并非难事,为何直到现在仍对其视而不见?“政策漏洞” 为何迟迟不补?这究竟是懒政所致,还是别有隐情而迟迟不愿堵住后门?环境如此宽松,一些无良分子自然要打保障房的主意。
  保障房审核漏洞难堵
  深圳保障房审核程序“九查九核”,似乎相当严格,但不一定能拦住成心钻空子的人。由于实际操作和管理上的难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漏洞,如何未雨绸缪,尽可能地堵住漏洞,成为管理者和制度制定者的共同难题。
  大批深圳原住民申请保障房很有代表性。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报告称,“老深圳”人均住房高达388平方米, “老深圳”的房产大多数是批量抢建的小产权房,暴富神话成批上演。复审公示名单中,居然有600多户深圳原住民。
  深圳原住民也来买保障房,原因是房产审查难。有申请者被指有农民房,相关部门根本查不到此房的信息,最后动用私人关系,才核实该人确实有一栋农民房。深圳此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超过31万栋,没有建立全市统一数据库,没房产证的非农民房数量也不少,原住民宅基地难查,外地房产全国未联网。诸多难题让现行保障房审查制度毫无还手之力。
  申请保障房的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32万元。深圳市住建局在终审时,将通过银行等机构审查。不过,业内人士说,银行能查的只是国内银行的存款,在国外的资产查不了。有网友担心,深圳与香港一河之隔,有人把资产转移到香港等境外的银行中,就会存在很大监管难度。
  婚姻作假也不好核实。申请购买经适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有网友质疑,一些单身人士会不会为了购买经适房而假结婚?还有一个硬性规定是,申请经适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深圳市户籍。有网友指出,一些家庭中男女一方入户时间不具备,可以用“假离婚”来规避,然后利用单亲家庭名义申请。
  应该多建公共租赁房
  骗购经适房的现象屡禁不止,原因很简单:经适房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的规定有利可图。尤其在深圳,一旦骗购成功,就能赚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要解开死结,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不准经适房上市,以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代替经适房。不能上市,很多人就不会煞费苦心地伪造资料,通过各种途径去骗购经适房了。
  杨剑昌曾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取消经适房,改建公共租赁房。近期,深圳市住建局给他答复说要逐步开展,慢慢来。“应该尽快禁止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一定条件下,政府实行回收,才能尽量避免公共资产流失,让房子真正落到需要的人手中。”
  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也赞同经适房不能上市交易,“里面猫腻太多,而且人会变的,今天没钱的明天就可能有钱。”樊纲支持政府推出公共廉租房,比如香港的公租模式就不错。
  深圳市人大代表黄翔提议,对审核过关拿到房子的人,可以建立一个常态审核的制度,年年审核,家庭经济条件好了,就应该退出转给别人。在黄翔看来,现在关键是完善准入和退出两个机制。
  深圳市住建局消息,明年起新推的经济适用房可能不准上市交易,过去已经分配的经适房,仍将按照原来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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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保障房的审查手段有限
  审核越查越细,漏洞还是不断冒出,深圳保障房主管部门的审核人员很头疼。区级主管部门人少,能调用的审查手段更有限,复审虽新增工商审查,但财产审查还是没权限。“实在是尽力了,结果可能还会有漏洞。”福田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有些无可奈何。
  有网友说,相关部门无奈,但相信还有更无奈的事。造假者都可以通过审查,那就是在鼓励这种风气。
  复审后是市级终审。深圳市住建局强调,将动用全国各大城市罕见的联合性终审,即联合民政部门,并在市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此即“九查九核”。
  “现在越查越细,但仍有新的漏洞冒出。”深圳市住建局相关人员指出,根据媒体的报道和市民的建议,他们不断增加审核手法,但还是没法避免一些不足。希望社会各界能出出主意,不断完善审核制度。
  事实上,对于外地房产无法查、境外资本不能核实等内容,不仅是困扰深圳的问题,在国内各个城市中也有存在。“相对来说,深圳审查还是较严的。”一名住建局官员说。
  除了审查漏洞外,还容易滋生腐败。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刘新云涉嫌弄虚作假,多分多占政府微利房被捕。
原文链接:
如何杜绝保障房分配不公现象?http://xmwb.xinmin.cn/xmwb/html/2010-11/25/content_595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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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不了的,只要有特权存在。靠吃肉的人施舍过日子,总不是办法
经适房不流出市场是应该的,但如果不流出市场,价格应该要适当调低,应只收成本价或比成本价贵一些就行。
反正觉得现在的经适房价格,觉得太贵了
大城市觉得重心要放在廉租房的好,解决一下外省人住房难的问题,对住了一定年限可申请购买经适房。
杜绝保障房分配不公方面,我们可以仿效香港的经验:
一,法律手段:制定完善而且严格的法律,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香港房屋署还成立特遣队,严打滥用公屋问题。
二,房屋设计:严格限制房屋面积,最多不能高于60平民的小房子。而且房子没有产权,这样就会杜绝转让从中获利。
三,对以欺骗的手段隐瞒人口,收入,财产等骗取保障房的人严肃查处。
四,信息公开透明,让媒体大众进行监督,并对骗取保障房的人进行曝光。
杜绝的办法有,其实很简单,国家承诺保障个人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地以廉租房或者有机会买廉价房长期定居,面积限定好了,人人只要按时缴纳各种税费社保医保等等拿收据或者电子证明就能入住,这样其实就没有那么多人抱怨房价了过高了,因为多数人还是有居所就安心了

但是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地,这是倒退地,这是吃大锅饭地,但是想想:我们财政已经收入那么多了,拿出钱来给农村和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大建廉租房就那么难吗,铁路投入那么多按照客票收入算其实根本就收不回那些投资,顶多就是按时支付利息,养好铁路那班维护运行的人马了,还有其他种种大手笔,据说牛刀不止一次计算过建筑安装成本不过一平米两千元
  • 6# wyjlr
  • 2010-11-25 21:45:26
还是制度的设计有问题,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特权没有监督的结果。
要杜绝这一现象,个人认为一是严刑惩罚,二是从制度上对各个环节的监控把严把实,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 7# puyun
  • 2010-11-26 00:00:49
保障性住房最大的問題正在於如何確定申請人的資格,以及分配中的利益權衡。
目前,就我所知,上海人中一半以上希望對經適房實行申請人戶籍限制,嚴控外來人員申請,避免更多的外地人爭奪本地人的公共資源,如此一來,政府的政策制定勢必有所傾向,因為都要求本地人才能申請,所以分配過程中必然出現不同於其他地方的新問題。
最終的解決之道恐怕多數人還是會寄望於中央的,祇是希望這份寄託能有越來越大的切實的回應。
  • 8# neotsu
  • 2010-11-26 00:40:40
其实就是一点最关键

在中国,犯罪成本过低。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比如说要用十倍代价的风险来获取一倍利润的犯罪,相信就没有什么能够吸引力了。

中国的问题还在于,犯罪成本在文本上并不低,但是可以通过运作,将其在实际中降到很低,无论是民与官的权钱交易,还是官官之间相护的潜规则,都直接蔑视法律。

这个根子问题很难解决,决策层也不是看不到,但是他们也无力或者也不愿意解决这个影响自己后路或其他方面利益的问题,目前提出的各项办法都是在打擦边球。

政策法规制定者的矛盾心态在此一览无余。他们希冀于找到一个的办法既可以通过尽可能影响对方的边缘利益来限制对方的不正当得利,又希望不会触动到既得利益群体的根本利益以免伤害到自己或全体特权阶级。用句土话来说就是大家都在吸血,一群希冀与长期缓慢吸血的人希望限制那些毫无节制吸雪的群体罢了。
  • 9# wzrdee
  • 2010-11-26 08:18:35
本身从申请保障房的某些条件设定就没有可操作性,如个人家庭资产的核实,即使大家全部填写的不是零资产,有关部门又如何去核实真假,关键在于如何杜绝个人未来有可能从保障房那里获得巨大的利益,才是目前政府应该考虑的根本问题。
首先,在拆迁时政府应当给与原房屋所有人一次性的补偿,另外给与相应的保障房供其日常居住,但是必须规定该保障房只能让房屋所有人居住,不得出租或者转让,但可以继承。
其次,政府应当建设相应的廉租房,供没有住房或者经济条件差没有购买商品房能力的普通老百姓居住。这点是做得相当不够。造成了大批人员寻租,引起有能力的人大量进行投资购房。
第三,制度建设要全面受控,对于保障房申请、居住、使用等方面一系列的问题都要考虑周到,而不是出现问题了才来解决。
  • 10# chch
  • 2010-11-26 08:19:43
为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奏效,就是我们们的体制有问题,百姓的监督权无法行使,代表不能代表我们。天子再圣明也无法洞悉一切!
杜绝保障房分配不公方面,从西欧和香港的经验来看

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中国法律经常让特权人士钻了空子。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法律执行要从严。中国总是存在“人情”大于“国法”,中国人讲关系,走后门。到后来大家都活得比较累,给特权人士谋取了私利。做到违法必究。在中国,犯罪成本较低。应该引入信用制度,对于违法骗取保障房的查处一起,处理一起。让以后从银行贷款信用降低。

再次,就是实行有奖监督,给予举报人以实际好处。这样大家的监督积极性就提高了,靠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

最后,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经济实力、收入应长时间公布,方便大家时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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