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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其它♡] 2010年 关于“金豆  留住记忆” 帖子的发帖规定(如果跟帖超过1个或者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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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18: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诸位的支持,该项活动已成功举办2年,2010年请不要发新帖,请直接在2008年所发的主题后面跟旧帖。

2010年的活动规则:

1.必须有图、有评论。
2.每人每日最多跟1贴,每帖奖励3分。不要发重复贴。否则不予奖励并扣分。
3.不接受当年的新闻。
4.部分回帖没有明确的年份,回帖必须提供明确的年份。
5.第一行必须是,其中简介部分要自己简要描述新闻内容,
6.新闻正文部分不少于50字,回帖不规范没有奖励。
  1. 1.不要发新帖,请找到2008年所发的帖子,跟帖即可。
  2. 2.具体发帖规则请参照旧版。不允许发已有的新闻。必须有图、有评论。
  3. 3.每人每日最多跟1贴,每帖奖励3分。请认真检查,不要发重复贴。否则不予奖励并扣分。
  4. 4.不接受当年的新闻。仅接受历史新闻(至少一年以前)。比如2010年不能发2010年的新闻,可以发2009年的新闻。
  5. [color=#FF0000]5.部分回帖没有明确的年份,回帖必须提供明确的年份。
  6. 6.回帖必须规范,第一行必须是,其中简介部分要自己简要描述新闻内容,新闻正文部分不少于50字,回帖不规范没有奖励。[/color]
复制代码
****年**月**日,事件简介。
新闻正文
新闻图片
新闻点评




强调一下:如果跟帖超过1个,所有跟帖均不奖励。如果发重复新闻,按照奖励的额度进行扣分。请在发帖前检查,如果版主通知重复后再行修改,同样没有奖励,同时扣分也不退回。多谢理解与支持。





2008年的旧规则:
金豆 留住记忆

这类帖子的本意是记录一些历史,供大家闲暇之余浏览之用,重申一下发帖规则:

1.每人每日仅能跟5次贴。
2.跟帖必须包括新闻内容、图片以及自己的评论。评论可以用特殊颜色标注,但必须包含“评论:”字样。
3.开新帖前请先查看是否已经有人发了每日的主题帖,防止出现一日多个主题的情况。

最近出现了一些不合格回帖情况,所以更新一下奖惩制度:
1.格式正确可得1财富。
2.开新帖时已经有了新帖的,该条新闻不奖励。如果在较晚主题帖(以帖子的id为准)后面跟帖者每则扣1财富。
3.与前面新闻重复者扣1财富。
4.一天跟帖超过5个者每则扣1财富。
5.日期不对、随意发帖者扣5财富
6.没有原创评论者不予奖励。

多谢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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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19: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和我抢,我抢不过他们,好几天已经没发帖挣钱了。

建议减少没人发帖数,有钱大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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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19: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jn2nj于2008-09-23 19:39发表的 :
好多人和我抢,我抢不过他们,好几天已经没发帖挣钱了。

建议减少没人发帖数,有钱大家分

你应该在每天的0:00时刻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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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20: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最近重复贴实在是多,随意发帖的也有,亟需整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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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9: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10号到现在的都没有发豆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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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2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人跟一个帖子就够了吧?这样,参与的人才会多。

如果允许跟五个帖,再假设有那么三两个人手快,或事先有所准备,每人跟了五帖,基本上也就把能找到的“记忆”弄全了。这样,其他的人想参加也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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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0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muntzer于2008-10-26 23:19发表的 :
每人跟一个帖子就够了吧?这样,参与的人才会多。

如果允许跟五个帖,再假设有那么三两个人手快,或事先有所准备,每人跟了五帖,基本上也就把能找到的“记忆”弄全了。这样,其他的人想参加也难了。

同意楼上的意见。
觉得没人顶多发两贴就够了,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刚看了一下,金豆 留住记忆竞争惨烈啊,短短2分钟10几贴发出去了,可帖子的质量就不咋地了。
强烈建议没人限发2贴,给俺这手慢的人也留点记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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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20: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人五帖还是有点多,建议两贴吧!另外,这个活动结束了,是不是要找一个类似的活动来接替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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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14: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kill坚持了一年的评分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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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23: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还以为金豆的记忆就这样完结了,没想到killl版都出新招了,不错,支持下~~

我查了下,最早的是1月5日的,那就是说我们必须从1月5日才能开始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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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3: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早的就是2008.1.1的帖子,所以有兴趣的朋友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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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1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难度,不过还是有钱赚的,哈哈,支持版主!
顺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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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元月7日的金豆请kill版主解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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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00: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奇怪,2月份的有一段时间,没有发“金豆” 活动贴。如果搜索不到,可以开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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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7 00: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2月14日开始才能搜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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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9: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关键还是两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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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1: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最近重复贴实在是多,随意发帖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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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7 18: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新来的,就不与各位前辈争豆豆了,呵呵,取经应可以的吧,请多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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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00: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关于“金豆  留住记忆” 帖子的发帖规定(09年如果跟帖超过1个或者重复

怎么抢的,拿5月25日的记录来看,论坛发帖时钟都抢乱了。

真是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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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0: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05月26日的 金豆 请kill版主解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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