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妙笔

[【外语类原创】] 翻译之味——说小大
周兆祥著书,干脆之极——翻译即人生:人生综观之可谓大也,几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人生回味之时,温热心头的倒也常多须臾点滴。于是,说翻译之味,就从小大说起。
单纯以语言观之,英语中以词为中心,下有词根词缀-词素-字母-语音-音素,上有短语-分句-句-段-篇章,而其中转接幻变,处处人文味浓。
第一次认真研读政论类文章的翻译,见到(谈台湾问题时)有“为祖国统一而奋斗”句,程镇球译作“Strive for China's re-unification!”诗语云“著一字而境界全出”,“统一”(unification)之上加一几不当词之“缀”(re-),恍惚中,中国近代历史的分合便立显而出,英文中竟然也有此妙,为之大震而汗涔涔;
赵萝蕤谈师兄许渊冲译《红与黑》之结束章,驳许译群山中飞起的“一群鹰”当作“一只鹰”,从法语冠词讲到法语句法结构,讲到该章节在全书中的价值与地位,讲到整部作品中于连的奋斗和抗争,讲到这抗争的孤独与孤傲,讲到孤独主义在当时法国与欧洲思潮背景,大叹:翻译做到这程度,已经不是在做文字,竟是做文学做文化的一种人生追求了,忍不住黯然自愧。
附记:再读刘勰《文心雕龙》之“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菁英,字不妄也”,不仅唏嘘不已,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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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之味——说分合

竹在中国人的美学观中位置突出,看重的就是竹有“节”,而汉语重意合(parataxis),达人常比之为“竹节”,分句与分句之间看似随意无形,意义间的粘连常灵动;英语句法特色,依严复论翻译之为“达”难之说可见:“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随举随释,如中文之旁支,后乃遥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数十百言。”其句何以长?一词如一珠,关键在那根串线,让组句的珍珠不至游离散落,这根串线其实是可从形式上观察到的,关系代词之类所谓formal markers/signifiers便是,因此达人由此称英语重形合(hypotaxis),将其句式特征比之为“项链”。
由此细考,竟让人想起庄子,“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英语复杂句的汉译时,分析的第一要则便是:见其“肌理与关节”,剔出那条经线,而无为句之“皮肉毛发”所累,继而,以此为基础,翻译的关键,尤其定语从句,在乎当断则断,“以无隙如有间”。
余光中谈翻译时,怒责“I know a girl whose mother is a pianist”之译“我认识其母亲为钢琴家的一个女孩”乃“标准恶例”,因此给出一个若即若离的短句“我认识一个女孩,她母亲是钢琴家”,谓之“英文文法中这种关系子句(relative clause),搬到中文里来反正不服水土,不如大而化之,索性将其解构”,妙极!
《三国演义》开卷云“原来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翻译中句子处理上的分分合合之变,倒不妨从逗号这一绝对细微之“隙”观之,若说英语中之关联词类是思路辗转之路标(signpost),那么,逗号正是汉语中竹之“节”了,可是,逗号虽小至不经意的一点,但于句子的铺排变化间,借孔尚任之说,又哪敢真称之曰“小道”了?(“传奇虽小道,凡诗赋、词曲、四六、小说家,无体不备。至于摹写须眉,点染景物,乃兼画苑矣。其旨趣实本于三百篇,而义则春秋,用笔行文,又左、国、太史公。”见孔尚任《桃花扇小引》)
  • 3# conge
  • 2007-11-14 02:33:27
我想问一句,三国演义的标点是哪里来的?
三国演义的作者加上的还是后人加上的?

翻译这事,应该是极吃功夫的一件事,但是近来度过的基本译著,类似“我认识其母亲为钢琴家的一个女孩” 的恶例屡见不鲜,让人倒胃口。
只要实用主义和功利心统治着社会,现实中多的是倒胃口的东西。

平时看一些近年新出的汉译学术著作,经常要反过来从汉语去猜测原文意思,感觉还不如看原版英文书来的舒服。
http://johnathan.blogcn.com/index.shtml
西书识小系列,很耐看。
“西书识小”大概可以一读,但不至于耐看吧。天人兄去看看沙门对翻译批评的意见,特别提及“琐评”的部分。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 ... =34154&
引用第5楼哲人王于2007-11-14 16:57发表的 :
“西书识小”大概可以一读,但不至于耐看吧。天人兄去看看沙门对翻译批评的意见,特别提及“琐评”的部分。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 ... =34154&

V为什么不提Dasha与沙门的对话呢——自我否定。

先说“大”、“小”,傻是站在“小”的一方——故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涓细流,无以成江海。所以,Dasha强调要以小学治西学,以训诂之法领解前人微言大义。可惜,久仰大名的前辈网友“水木乔纳森”却一直没有谈论自己的ID“Jonathan”(约拿单)。而沙门,不过是以“接受美学”的理论基础和世俗人的懒惰心性为“翻译”开脱。而与“乔纳森”恰恰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宽容、识大体的老和尚沙门却也“《情欲》,一个不拘泥于原文的译本”(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72835/)。

再说“原本”与“临摹”。沙门的主张,只是在磨灭老沙门陈玄奘的努力。试看,刘晓庆演谁都是刘晓庆,我们是看刘晓庆呢,还是在看刘晓庆所饰演的角色呢?,不由让Dasha想起几个月前看到一部电影《北斋漫画》(http://www.douban.com/subject/1298357/):一代大侠葛饰北斋,晚年,扒灰的力气是没有了,只有扒门缝看女人做爱,以自娱。同理,在这方面,Dasha更愿意给那些强调“意译”、“归化”的人一棍子——译者何必自以为是篡改原作者的心血呢?有能力自己原创去吧!所以Dasha批评里尔克“布里格手记”的第三种英译本的译者Stephen Mitchell:以一己之揜陋,穿凿前人意旨。
引用第6楼Gossudar于2007-11-14 17:51发表的 :


不由让Dasha想起几个月前看到一部电影《北斋漫画》(http://www.douban.com/subject/1298357/

D兄的硬盘上还有这个么?最近重开电驴正在牵这个片子……

还有记得以前在读书中文似乎看到过《北斋漫画》的图片pdf,不知道兄是否收集了?另,哪位仁兄有这套图或PDF,还望相赐。
电影有的,晚上下班给你开FTP。告诉风龙兄一个好网站:www.asiandvdclub.org。需要登录留下cookie方能BT下载,那里日、韩、泰、港、大陆的电影均DVD镜像。可惜,兄说的图片PDF,Dasha没有。
引用第5楼哲人王于2007-11-14 16:57发表的 :
“西书识小”大概可以一读,但不至于耐看吧。天人兄去看看沙门对翻译批评的意见,特别提及“琐评”的部分。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 ... =34154&

哈哈。对于我这样的外语低手来说,就算耐看了。
惭愧的很,我要好好的学外语。正在读imperial china(打印出来读)。
看来V要对Dasha动刀,哈哈。首先Dasha理解错了V的意思,在这里不同意的是天人兄的耐看,耐看意味着要反复玩味,百度不厌,如同洛神赋、永州八记、赤壁赋、《野草》一样的东西,乔的翻译批评文字会百读不厌吗,也许有人会,但V没兴趣细读,估计Dasha也如此,读过即可,难道会达到耐读的程度,认真读几次?其次,V给出沙门的文章链接,是觉得乔的确陷入了琐评的陷阱,沙门和乔有链接交换,想必会看他的博客,根据V的猜测,沙门写这段话也许暗指的人就是乔为代表的人等,故而值得去看看沙门的想法。

乔的细读、对读自然有价值,沙门、V也从来没有否定过翻译文本要认真、精确,甚至没对到底要直译、意译表过态,V自己只是大体说过消遣类杂志意译、文字抹平要高于一丝不苟的忠信,沙门、V觉得不妥的是不厌其烦地对很多没什么大价值的文本翻译的细枝末节纠缠不休。乔是给媒体供稿,自然有其中的苦衷,比如要评论新书,不能写长写深入,但正是明明知道不能超越这些限制却要费力而为造就了V对这些文字的评价不高,说只是可以一看,而不是耐看。Dasha、沙门、V也能写此类东西啊,可为什么宁愿整天在网上随便鸡零狗碎胡说八道而不去写?V清楚这是清高,爱惜羽毛、鄙视纸媒,是文人的毛病,可正是这些毛病把Dasha、沙门、VIVO聚合成一类人在一个小组浪费时间玩,而不是整天和乔纳森、孤云、云也退一起闹腾。都是爱读书的人,但在细微处也有区别,一类不唾弃纸媒,一类远离纸媒,只喜欢海阔天空的网络世界。远离纸媒的人有时会有点看不上纸媒上露面的人在受限的条件下写的东西,这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精神气质,一类爱文字的自由如命,一类还可以勉强自己适应媒体需要。当然,玩纸媒的人也可以玩网络,同时轻视我们这些只在网络上胡闹写些碎片的人,你们装什么清高啊,一点拿得出手的正经东西都没有。这没关系,至少V对此很坦然。

沙门对《情欲》的细读批评就是自己反驳自己吗?不是,偶尔为之和写30多篇文章发表在纸媒上根本就是两回事。理想的是这样:1、可以步步高升地写,从具体字句向哲学层次过渡,讨论到翻译理念问题,而不是一直是到底哪几个词哪几句翻译错误。2、可以找几本经典的书,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歌德的《浮士德》挑刺,而不是几十本也许没几人认真关注的新书。多丽丝·莱辛的某本书某一段被翻错了?错了就错了呗,反正V书都不想读,管你是对是错。3、“水木乔纳森”是Dasha“久仰大名的前辈网友”,那么就异常厉害,同时就意味着,沙门、Dasha、V对他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不是几十篇纠缠细枝末节的翻译批评就可以令人心服,本来这些时间可以干更出色的事情。附带说说,乔大概30出头,是V的前辈网友,但就不好说是Dasha的前辈网友。按年纪算还是按照最初上网时间算?

V当然也愿意别人翻译的即准确又流畅,从来没有大而化之地认为应该强调“意译”、“归化”而忽视“准确”、“忠实”,但实际上无数翻译书做不到,怎么办?第一,被翻译的书是V不读的书,V才不管你怎么搞。第二,计划要读,存在五种翻译情况:1)一个准确又流畅的译本;2)一个准确但不流畅的译本;3)一个流畅但不准确的译本;4)两种类型都有,一个更准确(A)、一个更流畅(B);5)一个既不流畅又不准确的译本。1)没话说,2)、3)、4)、5)要看情况,如果觉得非常重要,非要把握全部要义,就不读,费功夫去读原文,如果本来就是大致翻一翻的书,2)、3)、4)皆可,而在4)里优先选(A)。对于5),V绝不去读,一本书不读不会死人。

如此,V一般根本不批评别人的翻译,读两句,觉得翻译烂,就不读,因为世间可读的书无数,V没责任去做义务校对。翻译马马虎虎,想读就读吧,反正先中文预读一次,没指望靠一本书醍醐灌顶、超凡入圣。读完之后有没有一本书可以勾引V一定要去读原文,不好意思,暂时一本都没有。柏拉图、叔本华、歌德、纳博科夫、诺齐克,《奥义书》、佛经,甚至Dasha深爱的里尔克暂时都没达到这个效果。既然如此,就一直以中译文预读西文,同时读读汉语古书吧。V当前要的是思想,而思维力度这东西很奇怪,和你读什么语种语言没太大关系。德国人人人思想深刻、英国人人人辞采精妙?没这事。只读汉语、甚至不怎么阅读也可以产生牛B的思想者,比如庄子、比如慧能。

读到原文(源文)又如何?一个理解力差、前识储备弱的人读原文的收获不见得比一个理解力强、见多识广的人大。两个理解力、前识储备同样的人呢?我们站在都是中国人,而不是虚拟的一中一外比较,一个人A先要为达到可以流畅阅读英法德语而费时间,另一个人B却在此时读中文韩愈、苏轼,等读到同一本书,比如《浮士德》,OK,A一个月读了德文原著,B一个月读了两遍《浮士德》,同时还读了少年维特、学习/漫游时代以及歌德传,在这个时候就不好说A一定比B收获大。七格、沙门、V大概都有学法德语、希腊拉丁语的能力,但都没有像Dasha兄一样去苦啃德文,V觉得不能说我们都愚蠢没算计过其间的利害。

就是可以毫无障碍地读英法德、希腊拉丁、梵文,也会遇到突破的瓶颈,完全读懂了柏拉图、马基雅维利、尼采、卢梭又怎样?成为斯特劳斯、刘小枫吗?斯特劳斯、刘小枫高不可及、不可超越吗?如果不谈时代影响、历史上的卡位,柏拉图、马基雅维利、尼采、卢梭的思想高度不可超越吗?超越的关键是靠各种著述的阅读而得到的吗?V这么说可能有点狂妄,不过不失为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扯得有点远,谈到了原著阅读问题。就翻译而论,V主张没必要浪费精力去批评,烂的译书(可靠的人评价低,自己阅读感觉不佳)直接不读,勉强可以接受的翻译马马虎虎翻翻,庆幸得到精妙的译文就认真读,以上条件都不满足又非要读,没问题,直接去读原文(源文)。V可悲同时可幸的地方就在于到现在没发现什么书值得自己一直追溯到原文的原汁原味,也曾读过点西文,但基本是语言学习锻炼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更接近所谓的“本真”。
V,来吧,傻最不喜甘言如饴的昵友,最喜“道义相砥,过失相规”。来吧,V,针针见血,刀刀及肉。

首先V理解错了Dasha的意思,Dasha说“自我否定”,是说“豆瓣”里在沙门的帖子中Dasha说的“Dasha的自我否定”。

“细枝末节纠缠不休”:饭要一口口吃,最终才能够吃饱;西谚有“Rome wasn't built in a day”;许慎字字追究,乃成“说文”;乾嘉诸贤青灯枯影,才有今日我辈阅读古文的方便;单词要一个个背,最终V才完成了对词典的“遍历”……滥俗的一个标题“细节决定成败”,其实也并非毫无道理。就像曹元勇将“马奈”(Manet)错译成“莫奈”(Monet),一个字母之差,一个汉字之误,整篇文字就变得处处矛盾一样,对翻译细节的究诘,是弄通整篇文字的必须。

“对很多没什么大价值的文本翻译的细枝末节纠缠不休”(A一个月读了德文原著,B一个月读了两遍《浮士德》,同时还读了少年维特、学习/漫游时代以及歌德传,在这个时候就不好说A一定比B收获大):以“功利”来计算阅读,傻不以为然。阅读,并非是要阅读庞大的数量,V有“阅读的焦虑”,傻没有,那位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赵普,可能更没有。V说:
V当前要的是思想,而思维力度这东西很奇怪,和你读什么语种语言没太大关系。德国人人人思想深刻、英国人人人辞采精妙?没这事。只读汉语、甚至不怎么阅读也可以产生牛B的思想者,比如庄子、比如慧能。
也恰恰能够说,阅读的“数量”是毫无意义的。而“思想”,也是要无意义的,人不会因为自己有“思想”就永生、就富有、就快乐,人也不需要谁来用思想以拯救——人其实就是自我满足的动物,或者说自己以为满足就能够成就自我,所以颜回能够“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而不改其乐”。而“博与专”的道理,Dasha想必更加没有必要细说。“读一个月德文原著”,可能读不完,也未必能够真的理解Faust,但是,至少感受到了原文的精微,积累了阅读德文的经验乃至进一步阅读其他人;而只肯通过移译的文字读遍Goethe的,最多得获的是Goethe不真实的镜像,如果再要奢谈Goethe如何如何说,不过谈论的是郭沫若、周学普、冯至、董问樵、绿原、杨武能……不过是好龙的叶公。

““水木乔纳森”是Dasha“久仰大名的前辈网友””并不意味“就异常厉害,同时就意味着,沙门、Dasha、V对他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Dasha是指他或她或者它浪迹“天涯”的时间早,就像Dasha一直尊敬的“要命”那个ID。Dasha上网时是“瀛海威”,用的是最流行的Hayes 336的猫,Dasha是《传奇》(那时大家因服务器极其缓慢且不稳定,称之为“喘气”)的第一批试炼者,但在网络上谈论文字,谈论翻译,Jonathan等,自然是傻的“前辈网友”,如此而已。

Dasha改前贴,是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涓细流,无以成江海”改为“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涓细流,无以成江海”。

奇怪,天都快亮了——凌晨了,V还没睡。傻今天、明天都休息,刚刚OCR初校了“Einführung in die Gedichtanalyse”(http://www.douban.com/doulist/86839/),正在兴奋,书后的Literaturverzeichnis,233-265页,能够让V更加焦虑,书中古希腊、拉丁、英、法、西班牙……等语自如运行,恐怕也让V更加乍舌啦,作者叫Dieter Burdorf。
呵呵,没想到Dasha还在,至于说阅读量和思想的关系,其实V深夜晕头晕脑没提知识量增加和逻辑感强化等问题,它们和思想深化连在一起。单独谈阅读量和思想力度的正相关很无稽,但把知识、逻辑等加在一起,就不会是什么大错误。V屡屡提到,文字表达要看气势、识见、知识、情感、文采、逻辑,其实在阅读时,也是这几个方面的同步进益,气势、情感、文采可能要讲究些天资,但识见、知识、逻辑基本要靠博览群书,也即阅读量。

其他再谈吧,要休息。

翻译之味——说突出

英语中的某些词,非常具有玩味的价值,highlight就是一例。Longman释之:tech the area on a picture or photograph where most light appears to fall;聚光灯一打,其余都退作背景,而主题/主角分外醒目。
翻译中也有这个道理,可称之为“突出”。
布莱克从一粒沙中去感悟世界,威廉斯把他的世界简朴地用红色手推车连接起来,最妙的是韵味悠远的女诗人迪金森:
If it
Were lighter touch
Than petal of flowers resting
On grass, oh still too heavy it
Were,
Too heavy!
——The Guarded Wound
无以名状和言传的it,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
“突出”不仅是一种风格学(stylistics)意义上的欣赏,从理解到操作,它通过“放大”作者所要重点传递的信息,显豁作者意图:
“北京标致家具有限公司始创建于1986年。二十载的风雨兼程,铸就了‘标致家具’这一举世瞩目的品牌。其‘圣瓦伦丁’、‘凯欧丽斯’等产品系列已经成为国内外消费者公认的一流品牌。”
如果文章以产品(或其特性之类)为重点而非公司本身,那么,看上去似乎该以公司做主语也许是误会性的第一印象,产品也许才是作者所力图张显的要旨(译无定法,给个抛砖引玉的译文):
Posh Furniture, a world-renowned brand, comes out of the 20 years of stubborn efforts by Beijing Posh Furniture Co., Ltd. The company, estblished in 1986, enjoys a wide acclaim among customers home and abroad with its product series of Saint Valentin, King Liness, etc.
(本例句更多的原文信息参: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4530688-fpage-3.html,感谢gzlaser的翻译所提供的探讨基础)

无标题

翻译与创作一般,文字一但面世,都面对着不同读者群的检验。以前黎烈文先生翻译的法国文学作品,出版社特别帮黎文"顺畅"了一下,说是为了适应一般读者大众的习惯。我有幸在小书展里面,买到他早年的原作。后来,白先勇同班的一位教授,听说在求购黎氏原作,当时就已经都绝版了。我的这套,还有其他书,后来也都送给了祝融。

最近看刘绍铭先生《张爱玲的文字世界》,篇中讨论张的"英文"小说,张氏家里办洋务出身,自小就学习外文。张的英文乃苦学成就,并非长年生活在当地学习而来。张氏的英文小说,没能打开市场,其他因素暂且不论,多少也与她的英文不是非常道地的"洋人样式",有点关系。

翻译之味——说译名

翻译中,最考究的,也许就是题名的翻译了。中国人一贯认为,画龙而点睛,名是一部作品中精、气、神的提纯,丝毫马虎不得;然而,“一名之立,旬月踌躇”,往往思之再三而不得,即或勉强算是一己之得,也还要担负经历无数人无数岁月流转考核的苛刻。作笔译的,倒最易被人拿住把柄!
理解这一点甚是重要,因为要做翻译批评,缺的根本永远都是“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同情乃至超隔时空的心灵对语(empathy & sympathy),至于插科打诨、二话不说当头一棍,则是容易到几近泛滥的物什,轻松就能作过往云烟来打发。
Gone with the Wind的知名度,因为多方机缘,在好多人心里都给了它靠前的地位;而其译名有三,个个可品:
《随风而逝》,字字相称,音调抑扬而韵味远,/ – / \ 四声,恰如Scarlet的人生履历:轻快甚至轻佻中开始,继而在生活的裹挟中被动地平静下来,而后又因Rhett Butler的出现再度高扬乃至昂然,最后,走过一切风雨与世事浩荡,终于脚踏Tara的坚实土地而“沉埃落定”。可是,这个译名何以消逝?也许正因为如“风”吧,无所牵挂而无所指向的瞬息风情与一时潇洒(mood / passion),又哪敌它“晚来风急”?
《乱世佳人》,偏正叠加偏正,一写世事无常,一写女子多情,深谙著者Margaret Mitchell以小(女子)写大(而变动的世界)之沉沉心意。令人惊讶地可惜,在恭喜作为电影之名的此译在佐助票房的同时,“佳”作为小说译名竟然是个大败笔,不是吗?小说辅一开篇就明白告诉我们,这女子竟然并不漂亮(“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P 1),而我们或如the Tarleton twins般因迷醉而不知,或干脆说是被角色扮演者Vivien Leigh的美丽所蒙蔽(“O,她真美”;“是的,我愿意”:));也就是说,放在今天,郝斯嘉更该被看作“气质型美女”——换句行话说:(我们只能以其内秀而自我安慰,面对丑丑的她狠下心来背Yeats)“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者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飘》,如此深入人心的译名,以至不忍说它的坏话!在我们在伴随Scarlet之成长学会了生活法则,学会了欣赏人生,我们幻想Scarlet就是那飞舞的精灵,“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飘”是一种性灵,一种浓缩生命体会的滋味!但事实是如此冷静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许是误读了:包括著者在内的所有那个时代的美国人心头所承载的,是一整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是无穷同时也无以描摹的青春的悸动与渴望,是成长时候的艰难与彷徨,哪里又会不过“轻飘飘”且“就这么流走的”一段“旧时光”而已?于是心动于罗大佑的同时,想起了李清照的词:又恐蚱蜢轻舟,载不动,许多愁!
应朋友高义,本人有意续写。小帖本为沾沾自喜之个人偶得,引出众多高人隐士现身,不由欢欣而鼓舞,欢迎各位书友同好或品评或阐发,不一而足,此中方显翻译之真滋味。同时,本人也有个小请求:请回复或跟帖不要使用标题格式,版面或可显得清爽。
既然成了系列,那楼主的标题也不妨改改啊。

翻译之味——说“细化”

杨必所译《名利场》(W.M. Thackeray, Vanity Fair) 被许多评论者认为是“公认的好译本”。里边有这样一个句子:
… yet, as it sometimes happens that a person departs his life, who is really deserving of the praises the stone-cutter carves over his bones; who is a good Christian, a good parent, a good child, a good wife or a good husband; who actually does have a disconsolate family to mourn his loss; …
……不过偶尔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贤良的妻子,尽职的丈夫,他们家里的人也的确哀思绵绵的追悼他们。……
我们看到,同一个“good”被处理成不同的“虔诚的”、“慈爱的”、“孝顺的”、“贤良的”和“尽职的”,经过如此这般“异质同构”的“物理与化学”变化之后,文章不觉单调而文采斐然了。
从文学自身的角度看,正如《庄子·秋水》中的表述:“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文学的特征,正在于在有限的叙述中,给人无限的想象。这一点在诗歌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举脍炙人口的李白《静夜思》为例: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在这首诗里,正是由于缺乏角色限定(没有主语),缺乏时间限定(没有明确时间),让我们读到了超越时空的、泛化为羁旅孤客所共有的思乡情感。同理,在上引Vanity Fair句中,意义虚涵的“good”提供了无限广泛的韵味。
我们再来考察一个例子。在家喻户晓的雀巢咖啡广告词中,也有一个“good”:“Good to the last drop”。翻译成汉语是:“滴滴香浓,意犹未尽”。翻译批评家普遍认为,广告文体是各种文学文体本身(literature proper)外文学性特征体现得最充分的文类。不妨看看,同是“good”,“香浓”之不同于“虔诚的”、“慈爱的”、“孝顺的”、“贤良的”和“尽职的”自不待言,但何故又增加了“意犹未尽”呢?这除了有“香浓”以状质的因素外,当还有前(“滴滴香浓”)后(“意犹未尽”)两个四字词组的语用功效(pragmatic force):四字词组契合中国人对构词方面的审美期待(汉语用词中大量四字词汇、四字短语、四字结构是举不胜举的),“意犹未尽”更是对“good”和“香浓”的进一步“细化”,进而提纯了其作为广告的品质。
从文本的角度看,文本中“可以意致”的“精处”,正是文本所最具有文学性的地方,也就是“接受美学”所标举的“召唤结构”和“空白地带”(波兰美学家英伽登语)。
n年前喜欢香港电视台播放的Carlsberg beer的一个广告词。

why?
just because!

标点符号俺不确定。
喜欢粤语版翻译:
点解中意?
因为中意!


俺试着翻译成标准普通话,
为什么喜欢?
就是喜欢!
怎么都感觉不如粤语“中意”容纳更多的内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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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cicerocicero兄好文不断,高兴之余,胡说一下。貌似跑题了,实为避免版聊之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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