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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类原创】] 翻译之味——说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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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22: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兆祥著书,干脆之极——翻译即人生:人生综观之可谓大也,几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人生回味之时,温热心头的倒也常多须臾点滴。于是,说翻译之味,就从小大说起。
单纯以语言观之,英语中以词为中心,下有词根词缀-词素-字母-语音-音素,上有短语-分句-句-段-篇章,而其中转接幻变,处处人文味浓。
第一次认真研读政论类文章的翻译,见到(谈台湾问题时)有“为祖国统一而奋斗”句,程镇球译作“Strive for China's re-unification!”诗语云“著一字而境界全出”,“统一”(unification)之上加一几不当词之“缀”(re-),恍惚中,中国近代历史的分合便立显而出,英文中竟然也有此妙,为之大震而汗涔涔;
赵萝蕤谈师兄许渊冲译《红与黑》之结束章,驳许译群山中飞起的“一群鹰”当作“一只鹰”,从法语冠词讲到法语句法结构,讲到该章节在全书中的价值与地位,讲到整部作品中于连的奋斗和抗争,讲到这抗争的孤独与孤傲,讲到孤独主义在当时法国与欧洲思潮背景,大叹:翻译做到这程度,已经不是在做文字,竟是做文学做文化的一种人生追求了,忍不住黯然自愧。
附记:再读刘勰《文心雕龙》之“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菁英,字不妄也”,不仅唏嘘不已,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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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20: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年过去了,此帖依然让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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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20: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留白

翻译之味系列写到这里,已经十则了(准确讲是九个半,因为其中有一则是答复)。把留白当作最后一则,一来是凑个圆满之数,另一来也许潜意识中仍然以为翻译是种性情陶冶之物事,留下点回味吧,呵呵。学生常笑话我的翻译课有些人生观、政治课的味道,因为翻译讲到底,不是做人又是呢?
留白,香港文字师傅董桥在其《文字是肉做的》中说及中国绘画,讲中国画的意境就在留白。翻译中,其实也有这么种韵味,大凡翻译,当真地(也许偶然)涉及美学意义上的雕刻,恐怕非此不足以解释很多微妙的东西。
曾经给学生做过翻译练习,《读者》杂志上的“水果寓言”共七则,印象颇深的一则是“柚子”,在最后有这么句话“或许,这就是初恋的青涩滋味吧。”
"青"怎么做?"涩"怎么翻?思考了很久,突然发现:原来,初恋的滋味没人能够绝对地做地道的翻译或解释,我们的爱情都是独特的,于是,“Mmm”这个品味许久才想出的词,倒成了最考验我绞尽脑汁才想出的东西——可能,爱情是需要自我经验或认识的参与,才能真正明白的东西,说出来,不说出来,这倒是个问题,最好的思考竟然是:什么是文中所谓“青涩”,自己去体会吧!翻译,也许意义其实是在味中,而技巧性的东西,也许不过是匠人之气罢了。
路途尚远,吾们奋力前行吧!(为方便了解全文,我的翻译与原文贴在外语学习区中,地址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57285
此时是所谓chiristmas eve,祝福大家圣诞快乐!感谢所有关注过这个帖子的人,感谢woi55给我最初的动力。是为此帖之告别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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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8 14: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节奏

平常操作的文章中,以散文为最多,一则其通常独立而短小,不需要考虑诸如小说翻译等中常常必须的诸多背景或考据(尽管也是有的),二则如林语堂先生推崇“小品文”那样,可品读的韵味却很悠长。
中国语文中学到的概念是比较单薄的,通常听到的“散文贵散,形散而神不散”这种说法,名则名也,对翻译的指导性却不强。
个人体会中,曹明伦先生“论散文体译文的音韵节奏”一文(《中国翻译》,2004年第4期)就是一篇谈论这个话题的好文,按照他的理解,散文翻译关键在于节奏感,这里的节奏感指:词层面上的打破单调——Suddenly the line went limp.曹明伦先生评价说:译文“引爆电线耷拉下来”是连用5个双音节词,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单调得令人难受”;句层面的回避庸俗谐调——advancing age and deteriorating health译文“年纪越来越大,而且健康状况恶化”,“听起来有种打油诗的味道”。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力争准确再现原文节奏,如There was no snow, the leaves were gone from the trees, and the grass was dead.参考译文“天未下雪,但叶落草枯”让人体味到的“简明洗练”便是对原文以舒缓的节奏以吻合萧瑟秋景的情调背离,犯了“义存而情不存”(朱光潜语)的毛病。
上海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指定教材(孙万彪编著《中级翻译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开篇第一课就是一篇散文“美国的国土与人民”。文章第一句,就可以用节奏观点来做个透析:The United States is a varied land -- of forests, deserts, mountains, high flat lands and fertile plains.参考译文“美国是一个地形多样的国家——有森林、沙漠、山脉、平坦的高地和肥沃的平原”。这是一字排开的按部就班的译法,本无可挑剔,但若以节奏观之,就有了不同:原文为了描述varied,采用了列举,前边是三个单个的词,后边是两个参差的名词短语,若用音乐比喻,好比是11 11 11与321 21两个小节,而译文仅能读出列举这一层涵义而已,于是想:何不如此——“美国地形多样:既有森林、沙漠、山脉,又有平坦高地和肥沃平原”,意思不变,而分拆为两个节奏组,用“既...又...”联合,同时改变前文重心落在“国家”之上而可能引发的理解偏离,并砍掉后文中多余的“的”字,以更好照应varied的本义,演奏出更为磅礴的效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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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5 13: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翻译教学

刚经历了教学评估,所以谈谈个人对翻译教学的些许感悟。
翻译行当中有句广为人知的话:能干的人在写作,不能写作的人在翻译,不能翻译的人呢?在教翻译!
记得笔者若干年前读书时代的经历是:上翻译课了,老师进来,发下一篇文章,限定时间完成,于是,学生忙着查字典,老师则若有所思(无所事事?)地等待,下课铃响,学生交作业,一边唧唧喳喳一边退场,下一次课,教师发下参考译文:哇噻!老师真强,译得好妙。老师一边在解释学生一边在高山仰止,几让人有头晕目眩的类高山反应。
自己当了老师,才发现:原来当初的练习尽出自翻译名家笔下,与自己的老师其实是无关的!难怪老师的点评似乎有点不到位,原来他只是带着我们在做欣赏而已,而翻译首先应该是实践的,亲自实践的!于是发下心愿:我给学生的练习,必定自己找来别人未曾做过的东西才好,而且坚决自己先行,即或它很可能是粗陋的。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53639 贴上给自己学生的一则翻译参考作为举例,大家指点)
很多人对翻译下过定义,倒是没怎么见过给翻译课下定义的,如果我来尝试一下,我倒愿意用这样的话来描述:a really romantic discipline
翻译要花费很多努力和精力去做词法、句法、篇章方面的体会,即“无规矩而无方圆”的道理,先有约束(discipline既是学科的意思,也有约束的内涵),尤其是浩瀚的种种门类的背景知识、无法言传的对包孕着深刻文化的语言的敏感度、甚至个人的审美知识结构,都是可能一生才能真正领悟的东西;而同时,romantic,正如Wordsworth心目中的romantic一样,并非仅限于花前月下的浪漫,(尽管我所钦佩的清华陈永国先生喜欢使用“爱欲”来比喻翻译,见:陈永国,《翻译与后现代性》,代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而应该是一种真性情的表露!
由此想:英国翻译家Peter Newmark所谓翻译是科学,是艺术,是锤炼,是个人修养与品位的表达,说得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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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8 10: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我一般不回自己的帖子,以免有自己顶帖的嫌疑。但这里的问题涉及质疑,我得做答。前边几位我也一并致谢。(感谢才女白草折(我是从国学数典知道本论坛的)的高姿态,感谢吾友homestudy的一贯支持,感谢所有仁兄的参与和虽未留踪迹但感兴趣的所有看过此帖的人。)
klaustang兄说“楼主的这番推论未免过于受中国文化影响;莫非高潮只能发生在色情场所?”前半句我认为是事实,一个中国译者受的影响,一般来说中国文化部分总强于外国文化,关键在于显露得如何,同时,翻译,我以为,从英到汉的翻译,尽力让中国人明白为目的,那么,在不加注的情况下,用单个的词译出暗示性涵义是重要的,于是,这个问题就转向该词是否暗示,以及暗示为何的问题(你的解释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语境的重要,从而“另从字典看该词解释单一,并无引申之用法”的说法讨论价值旋即被抵消殆尽);后半句,你的设问句的意思是说“哪怕直说‘闺房’,也是有高潮的”,是吗?哲人王的观点——“藏/春/阁、丽春院等太露骨,春闺即可,暗蕴春情,也有私家气息,茶花女会见各种情人就在自己的私人场所(义父所赠),而不是大卖场式的妓院。”——于是,我们三人的翻译可来个分层而观:我的翻译可划为“强化”,哲人王的翻译是“弱化”(春闺),你的译法是“等化”。这里到底如何分层为佳,涉及到对“心目中的读者”的定位问题,也就是所谓翻译目的论或翻译接受论方面的话题,的确是翻译中尤其微妙的问题;两位的眼光很“毒”,让我景仰。
在为了翻译目的的阅读中有不同认识,并在翻译中实现这种认识之下的表达,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我觉得从两位的质疑中也让自己再次推敲关于巴特文风的认识,这也从反面证明了此帖中的主题“杂学”之杂、之难。
就这个问题而言,我认为,自己引用伊格尔顿评价巴特的几句是有必要的,再引一句:巴特宣称,文本“就是把屁股对着政要的那个放浪形骸家伙”(“is […]that uninhibited person who shows his behind to Political Fathers”)。从上述几处引用可见:巴特的风格大张离经叛道,思想放纵奔驰,因此,本人看法的立足点就是:让考虑更多地偏离常规,也许方为正解。
P.S.学校教育部评估在即,一个字——“忙”!我的主题帖可能会停两周。但关于此或之前的,只要有问题,我都会认真作出自己的回应,并与诸位共同切磋,既丰富译艺,也算学术交友,此外也许能为繁荣论坛学术风尚作点小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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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3: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带想起了《戏梦巴黎》这部电影,两男一女的性交、撒野、瞎折腾就是在自己的家里,闺房里,不过是在父母度假外出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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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2: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boudoir
n. boudoir; petit salon de dame

Wikipedia English - The Free Encyclopedia   

Boudoir
A boudoir is a lady's private bedroom, sitting room or dressing room. The term derives from the French verb bouder, meaning "to pout".
Historically, the boudoir formed part of the private suite of rooms of a lady, for bathing and dressing, adjacent to her bedchamber, being the female equivalent of the male cabinet. In later periods, the boudoir was used as a private drawing room, and was used for other activities, such as embroidery, or entertaining intimate acquain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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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9: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以为

楼主的这番推论未免过于受中国文化影响

莫非高潮只能发生在色情场所?

殊不知 闺房正是以前的贵妇小姐们与心上人偷情之场所 况偷情之举与阅读颇有相通之处,前者不用征求其父其夫的同意,后者照巴特看法,无需过多顾虑作者用心,且凭一己之好,读到好处已是参与创作,无意中歪曲原文类似甜蜜的施虐。闺房一词用在这里岂不恰到好处。

另从字典看该词解释单一,并无引申之用法

Boudoir
[':], das; -s, -s [frz. boudoir, eigtl. = Schmollwinkel, zu: bouder= schmollen, übellaunig sein, wohl lautm.] (veraltend): elegantes Zimmer einer D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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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7 18: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cang-chun-ge(“藏-春-阁”)打不出来,学术也遇到了另一种“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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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7 18: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杂学”

吕叔湘对翻译中“杂学”之说的定义是: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人情风俗,俚语方言,历史上的事件,小说里的人物,五花八门,无以名之,名之曰“杂学”。老先生也诚恳得很,自己文章做出来,竟然由于“杂”得不够,将别人(王岷源、王永明)对自己的指正也先后附上,共同以一个深刻事例证明翻译中“杂学”之难并感叹:NEVER TAKE ANYTHING FOR GRANTED!(大写和感叹号均为吕先生自己所用)
笔者也有一个上好的例子,很能说明杂学之杂,可到何种程度:
在讨论巴特的《文本的愉悦》时,伊格尔顿说,在巴特心目中,阅读是“less like a laboratory than a boudoir”(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London: Blackwell. 1996. P. 72),台湾译者吴新发先生翻译为“阅读与其说像实验室,不如说像闺房”,未免太斯文了(刘峰、王逢振、伍晓明也都作此译,其中王逢振同一本书的第二个译本为《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但此译依然未变)。不妨把他的整个小节连着看看:
迷恋文字这种婀娜多姿的舞蹈,醉心语言本身的肌理,读者不太知道建立一个连贯体系,将文本巧妙地结合以便支撑一个单一的自我,那类有目的的快乐,只知道在作品错综复杂的网络中,自我分崩离析那种被虐狂式的颤栗感觉。阅读与其说像实验室,不如说像闺房。现代主义的文本远非在使读者回复本身,使阅读行为所质疑的自体性最后得意恢复,而在摧毁读者安稳的文化认同,享受“欢跃”(jouissance),对巴尔特来说,这既是阅读的喜悦,也是性交的高潮。
伊格尔顿的原著中说,巴特与(写过“文本的意义并非等在那里好让人拔除的智齿”这种妙句的)伊瑟相比,“两者间的区别好比法国享乐主义者和德国理性主义者之间的区别”,在对后结构主义进行论述的一章中又写道,“巴特潇洒自如、嘻嘻哈哈、好用新词的散体笔法,相对冷峻的结构主义探讨,是一种写作上的‘超越’:这是一个他能四下撒野的自由领地,能从意义的独裁中得到部分的解放”(本段所引为笔者自己所译)。
读读上文可知,中西文化固然不同,二十世纪西方小姐的闺房肯定也不同于古代中国小姐的绣楼,但毕竟“自我分崩离析那种被虐狂式的颤栗感觉”与“性交的高潮”这样的字眼,是无论如何都很难和中间的“闺房”发生自然的关联关系。也许boudoir的主人,并不是想当然的纯情姑娘!这倒让我想起香港的男性杂志中的广告中号称“一楼一凤”的色情场所,丁度·布拉斯所拍的法国“生活片”中也不乏妓院中为每位妓女准备的独立小房间,所以,本人大可自信地认为:“boudoir”的最佳翻译在此处,应该是香艳和宣淫的“xxx”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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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4 12: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n年前喜欢香港电视台播放的Carlsberg beer的一个广告词。

why?
just because!

标点符号俺不确定。
喜欢粤语版翻译:
点解中意?
因为中意!


俺试着翻译成标准普通话,
为什么喜欢?
就是喜欢!
怎么都感觉不如粤语“中意”容纳更多的内容。呵呵

===============
见cicerocicero兄好文不断,高兴之余,胡说一下。貌似跑题了,实为避免版聊之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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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4 11: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细化”

杨必所译《名利场》(W.M. Thackeray, Vanity Fair) 被许多评论者认为是“公认的好译本”。里边有这样一个句子:
… yet, as it sometimes happens that a person departs his life, who is really deserving of the praises the stone-cutter carves over his bones; who is a good Christian, a good parent, a good child, a good wife or a good husband; who actually does have a disconsolate family to mourn his loss; …
……不过偶尔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贤良的妻子,尽职的丈夫,他们家里的人也的确哀思绵绵的追悼他们。……
我们看到,同一个“good”被处理成不同的“虔诚的”、“慈爱的”、“孝顺的”、“贤良的”和“尽职的”,经过如此这般“异质同构”的“物理与化学”变化之后,文章不觉单调而文采斐然了。
从文学自身的角度看,正如《庄子·秋水》中的表述:“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文学的特征,正在于在有限的叙述中,给人无限的想象。这一点在诗歌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举脍炙人口的李白《静夜思》为例: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在这首诗里,正是由于缺乏角色限定(没有主语),缺乏时间限定(没有明确时间),让我们读到了超越时空的、泛化为羁旅孤客所共有的思乡情感。同理,在上引Vanity Fair句中,意义虚涵的“good”提供了无限广泛的韵味。
我们再来考察一个例子。在家喻户晓的雀巢咖啡广告词中,也有一个“good”:“Good to the last drop”。翻译成汉语是:“滴滴香浓,意犹未尽”。翻译批评家普遍认为,广告文体是各种文学文体本身(literature proper)外文学性特征体现得最充分的文类。不妨看看,同是“good”,“香浓”之不同于“虔诚的”、“慈爱的”、“孝顺的”、“贤良的”和“尽职的”自不待言,但何故又增加了“意犹未尽”呢?这除了有“香浓”以状质的因素外,当还有前(“滴滴香浓”)后(“意犹未尽”)两个四字词组的语用功效(pragmatic force):四字词组契合中国人对构词方面的审美期待(汉语用词中大量四字词汇、四字短语、四字结构是举不胜举的),“意犹未尽”更是对“good”和“香浓”的进一步“细化”,进而提纯了其作为广告的品质。
从文本的角度看,文本中“可以意致”的“精处”,正是文本所最具有文学性的地方,也就是“接受美学”所标举的“召唤结构”和“空白地带”(波兰美学家英伽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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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2: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成了系列,那楼主的标题也不妨改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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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9 23: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朋友高义,本人有意续写。小帖本为沾沾自喜之个人偶得,引出众多高人隐士现身,不由欢欣而鼓舞,欢迎各位书友同好或品评或阐发,不一而足,此中方显翻译之真滋味。同时,本人也有个小请求:请回复或跟帖不要使用标题格式,版面或可显得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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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9 23: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译名

翻译中,最考究的,也许就是题名的翻译了。中国人一贯认为,画龙而点睛,名是一部作品中精、气、神的提纯,丝毫马虎不得;然而,“一名之立,旬月踌躇”,往往思之再三而不得,即或勉强算是一己之得,也还要担负经历无数人无数岁月流转考核的苛刻。作笔译的,倒最易被人拿住把柄!
理解这一点甚是重要,因为要做翻译批评,缺的根本永远都是“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同情乃至超隔时空的心灵对语(empathy & sympathy),至于插科打诨、二话不说当头一棍,则是容易到几近泛滥的物什,轻松就能作过往云烟来打发。
Gone with the Wind的知名度,因为多方机缘,在好多人心里都给了它靠前的地位;而其译名有三,个个可品:
《随风而逝》,字字相称,音调抑扬而韵味远,/ – / \ 四声,恰如Scarlet的人生履历:轻快甚至轻佻中开始,继而在生活的裹挟中被动地平静下来,而后又因Rhett Butler的出现再度高扬乃至昂然,最后,走过一切风雨与世事浩荡,终于脚踏Tara的坚实土地而“沉埃落定”。可是,这个译名何以消逝?也许正因为如“风”吧,无所牵挂而无所指向的瞬息风情与一时潇洒(mood / passion),又哪敌它“晚来风急”?
《乱世佳人》,偏正叠加偏正,一写世事无常,一写女子多情,深谙著者Margaret Mitchell以小(女子)写大(而变动的世界)之沉沉心意。令人惊讶地可惜,在恭喜作为电影之名的此译在佐助票房的同时,“佳”作为小说译名竟然是个大败笔,不是吗?小说辅一开篇就明白告诉我们,这女子竟然并不漂亮(“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P 1),而我们或如the Tarleton twins般因迷醉而不知,或干脆说是被角色扮演者Vivien Leigh的美丽所蒙蔽(“O,她真美”;“是的,我愿意”:));也就是说,放在今天,郝斯嘉更该被看作“气质型美女”——换句行话说:(我们只能以其内秀而自我安慰,面对丑丑的她狠下心来背Yeats)“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者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飘》,如此深入人心的译名,以至不忍说它的坏话!在我们在伴随Scarlet之成长学会了生活法则,学会了欣赏人生,我们幻想Scarlet就是那飞舞的精灵,“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飘”是一种性灵,一种浓缩生命体会的滋味!但事实是如此冷静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许是误读了:包括著者在内的所有那个时代的美国人心头所承载的,是一整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是无穷同时也无以描摹的青春的悸动与渴望,是成长时候的艰难与彷徨,哪里又会不过“轻飘飘”且“就这么流走的”一段“旧时光”而已?于是心动于罗大佑的同时,想起了李清照的词:又恐蚱蜢轻舟,载不动,许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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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10: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标题

翻译与创作一般,文字一但面世,都面对着不同读者群的检验。以前黎烈文先生翻译的法国文学作品,出版社特别帮黎文"顺畅"了一下,说是为了适应一般读者大众的习惯。我有幸在小书展里面,买到他早年的原作。后来,白先勇同班的一位教授,听说在求购黎氏原作,当时就已经都绝版了。我的这套,还有其他书,后来也都送给了祝融。

最近看刘绍铭先生《张爱玲的文字世界》,篇中讨论张的"英文"小说,张氏家里办洋务出身,自小就学习外文。张的英文乃苦学成就,并非长年生活在当地学习而来。张氏的英文小说,没能打开市场,其他因素暂且不论,多少也与她的英文不是非常道地的"洋人样式",有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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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6 17: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之味——说突出

英语中的某些词,非常具有玩味的价值,highlight就是一例。Longman释之:tech the area on a picture or photograph where most light appears to fall;聚光灯一打,其余都退作背景,而主题/主角分外醒目。
翻译中也有这个道理,可称之为“突出”。
布莱克从一粒沙中去感悟世界,威廉斯把他的世界简朴地用红色手推车连接起来,最妙的是韵味悠远的女诗人迪金森:
If it
Were lighter touch
Than petal of flowers resting
On grass, oh still too heavy it
Were,
Too heavy!
——The Guarded Wound
无以名状和言传的it,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
“突出”不仅是一种风格学(stylistics)意义上的欣赏,从理解到操作,它通过“放大”作者所要重点传递的信息,显豁作者意图:
“北京标致家具有限公司始创建于1986年。二十载的风雨兼程,铸就了‘标致家具’这一举世瞩目的品牌。其‘圣瓦伦丁’、‘凯欧丽斯’等产品系列已经成为国内外消费者公认的一流品牌。”
如果文章以产品(或其特性之类)为重点而非公司本身,那么,看上去似乎该以公司做主语也许是误会性的第一印象,产品也许才是作者所力图张显的要旨(译无定法,给个抛砖引玉的译文):
Posh Furniture, a world-renowned brand, comes out of the 20 years of stubborn efforts by Beijing Posh Furniture Co., Ltd. The company, estblished in 1986, enjoys a wide acclaim among customers home and abroad with its product series of Saint Valentin, King Liness, etc.
(本例句更多的原文信息参: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4530688-fpage-3.html,感谢gzlaser的翻译所提供的探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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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5: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想到Dasha还在,至于说阅读量和思想的关系,其实V深夜晕头晕脑没提知识量增加和逻辑感强化等问题,它们和思想深化连在一起。单独谈阅读量和思想力度的正相关很无稽,但把知识、逻辑等加在一起,就不会是什么大错误。V屡屡提到,文字表达要看气势、识见、知识、情感、文采、逻辑,其实在阅读时,也是这几个方面的同步进益,气势、情感、文采可能要讲究些天资,但识见、知识、逻辑基本要靠博览群书,也即阅读量。

其他再谈吧,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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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V,来吧,傻最不喜甘言如饴的昵友,最喜“道义相砥,过失相规”。来吧,V,针针见血,刀刀及肉。

首先V理解错了Dasha的意思,Dasha说“自我否定”,是说“豆瓣”里在沙门的帖子中Dasha说的“Dasha的自我否定”。

“细枝末节纠缠不休”:饭要一口口吃,最终才能够吃饱;西谚有“Rome wasn't built in a day”;许慎字字追究,乃成“说文”;乾嘉诸贤青灯枯影,才有今日我辈阅读古文的方便;单词要一个个背,最终V才完成了对词典的“遍历”……滥俗的一个标题“细节决定成败”,其实也并非毫无道理。就像曹元勇将“马奈”(Manet)错译成“莫奈”(Monet),一个字母之差,一个汉字之误,整篇文字就变得处处矛盾一样,对翻译细节的究诘,是弄通整篇文字的必须。

“对很多没什么大价值的文本翻译的细枝末节纠缠不休”(A一个月读了德文原著,B一个月读了两遍《浮士德》,同时还读了少年维特、学习/漫游时代以及歌德传,在这个时候就不好说A一定比B收获大):以“功利”来计算阅读,傻不以为然。阅读,并非是要阅读庞大的数量,V有“阅读的焦虑”,傻没有,那位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赵普,可能更没有。V说:
V当前要的是思想,而思维力度这东西很奇怪,和你读什么语种语言没太大关系。德国人人人思想深刻、英国人人人辞采精妙?没这事。只读汉语、甚至不怎么阅读也可以产生牛B的思想者,比如庄子、比如慧能。
也恰恰能够说,阅读的“数量”是毫无意义的。而“思想”,也是要无意义的,人不会因为自己有“思想”就永生、就富有、就快乐,人也不需要谁来用思想以拯救——人其实就是自我满足的动物,或者说自己以为满足就能够成就自我,所以颜回能够“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而不改其乐”。而“博与专”的道理,Dasha想必更加没有必要细说。“读一个月德文原著”,可能读不完,也未必能够真的理解Faust,但是,至少感受到了原文的精微,积累了阅读德文的经验乃至进一步阅读其他人;而只肯通过移译的文字读遍Goethe的,最多得获的是Goethe不真实的镜像,如果再要奢谈Goethe如何如何说,不过谈论的是郭沫若、周学普、冯至、董问樵、绿原、杨武能……不过是好龙的叶公。

““水木乔纳森”是Dasha“久仰大名的前辈网友””并不意味“就异常厉害,同时就意味着,沙门、Dasha、V对他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Dasha是指他或她或者它浪迹“天涯”的时间早,就像Dasha一直尊敬的“要命”那个ID。Dasha上网时是“瀛海威”,用的是最流行的Hayes 336的猫,Dasha是《传奇》(那时大家因服务器极其缓慢且不稳定,称之为“喘气”)的第一批试炼者,但在网络上谈论文字,谈论翻译,Jonathan等,自然是傻的“前辈网友”,如此而已。

Dasha改前贴,是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涓细流,无以成江海”改为“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涓细流,无以成江海”。

奇怪,天都快亮了——凌晨了,V还没睡。傻今天、明天都休息,刚刚OCR初校了“Einführung in die Gedichtanalyse”(http://www.douban.com/doulist/86839/),正在兴奋,书后的Literaturverzeichnis,233-265页,能够让V更加焦虑,书中古希腊、拉丁、英、法、西班牙……等语自如运行,恐怕也让V更加乍舌啦,作者叫Dieter Burd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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