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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魏新河教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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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16: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4日中午,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报:近日,针对网络反映疑似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经研究决定,我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这下好了,编制估计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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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2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因为职位太低了。以前,重庆有个王副市长,野鸡大学毕业,却兼任了好几个名校的教授和博导。如果官够大,只要稍稍流露出一点意愿,不用自己费什么心思,自然有人主动来送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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