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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我国发文明确信访事项60日内办结 越级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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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日开始,越级上访将不予受理了。

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据介绍,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系统化的专门文件。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

哪些信访不予受理?(6种情况)

  1.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

  5.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

  6.已经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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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1: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不越级能正常信访,谁会舍近求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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