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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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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一则报道,讲的是一个男子小王写欠条哄女友陈小姐开心,分手后被判赔17万。小王说,他没想到,当初写的借条今天竟会成为法庭证据。小王认为,虽然有借条,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借款,自己就不用还这笔钱。女方说签字就要认账,陈小姐只承认当时两人是情侣,但是,她否认对方“为爱写借条”的说法。她说,自己是因为小王做生意才借钱给他的。这个男的也真是的,既然没这事儿你瞎写啥,显摆书法呢?如果男方说的是事实,足以证明这女的是极端的自私与.虚伪,早甩早好。所以,今后不管什么原因,任何形式的欠条都别乱写,否则是有可能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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