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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噬人鲨海鲜摊血腥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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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8: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摊主正在分割鲨鱼肉

   “市场上公然叫卖鲨鱼,太血腥了”!10月 30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青岛麦岛农贸市场前海鲜摊上有人叫卖鲨鱼,不少市民对鲨鱼的销售产生疑问。经水生动物专家和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比对,这种鲨鱼名为噬人鲨,属于国际濒危野生动物。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一名摊主将两条长约1米的鲨鱼和多块鲨鱼肉和器官摆放出来,叫卖20元一斤,吸引了不少市民围观,大家议论纷纷。  
   
   据摊主介绍,这些鲨鱼都是渔民出海捕鱼时捕获的,每条重约30斤。市民王女士看到公然叫卖鲨鱼感到不可思议,她认为大家应该抵制销售鲨鱼。

   随后,记者将多角度的照片提供给青岛水族馆的水生动物专家王伟,经过王伟的认真比对确认这些被叫卖的鲨鱼是噬人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国际贸易公约》规定,噬人鲨被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目录,是绝对不允许买卖和交易的,并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立即派人前去查处。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罚款。

   同时,记者还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今后渔民一旦捕获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不管是否存活都应立即向本地渔政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置;市民发现市场上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可以向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举报。(实习生 牛晓雨 记者 王滨)

转自:http://news.sdinfo.net/qdxw/1749916.shtml
简评:濒危动物应予保护,保护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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