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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精液做药引治妇科病 副教授被判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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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00: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报10月15日讯 日前,天涯论坛上一则报料帖引发关注:广西一位副教授用“精液”混合西药为女患者看病,被检察院指控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法院一审判其涉嫌“强奸罪”。
  今年47岁的马林(化名)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教授,学西医出身的他对中医偏方十分着迷,没事就钻研经脉按摩与推拿的奥秘。
  马林向警方供述称,早在2003年,自己就开始尝试用精液、红霉素、醋酸地塞米松、生理盐水等配置偏方,免费为妇女治疗妇科病。
  2010年,马林的一位老乡赵某,在听了他的保健讲座后,介绍女友王娟(化名)与马林认识,说她有妇科病,请马林帮她治疗。按照以前的做法,马林给她做了经络穴位保健。王娟觉得效果不错,又来了几次。2010年8月25日下午,王娟再次来做保健,在保健床上,马林用穴位器给她做会阴穴保健,又用棉签在会阴穴涂药,药物里有马林自己的精液。
  随后,上厕所时发现阴道有液体的王娟,追问马林后得知药液成分是精液后,认为马林强奸了她。
  次日,马林给王娟送药,随后被抓。但由于王娟在两次询问中的陈述自相矛盾,检察院不予批捕。马林则称,“阴道里的精液是药引,与其他药物一起预先配置使用。”
  当年10月,他再次用自己的精液配药,为一位女同事治疗妇科病。2011年3月18日马林再次被捕,并被指控犯“强制猥亵妇女罪”。
  今年7月23日,南宁青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马林构成强奸罪,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尹安学)
http://jnsb.e23.cn/html/dsnb/20121016/dsnb9753679.html
挂羊头卖狗肉,借行医之名,行强奸之实,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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