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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如此“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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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4: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们在超市、商场常常看到电子屏幕这样的“温馨提示”——“你已经进入电子监控区,请洁身自爱,偷一罚十。”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发生盗窃行为,超市、商场只能将嫌疑犯移交警方处理,无论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法,都没有“偷一罚十”的规定。

  其次,这种“温馨提示”可能让人有一种“不做贼,心也虚”的感觉。须知道,小偷只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的人们是来逛商场、购物的,这种“温馨提示”的表达法打击面过宽,一根竹竿打死一船人。在这句“温馨提示”里面,商场管理方的目的固然是要提防小偷,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商场管理方应当采取合情合理的方式。顾客就是上帝,如果顾客一进入商场,看到这种“温馨提示”,觉得自己的举手投足都被当做盗窃嫌疑犯监控,那么,顾客的尊严何在呢,顾客的心里是什么滋味呢,也许购物的情趣会因此降低几分。

  依我看,这句“温馨提示”只需要前面部分就足够了,即“温馨提示:您已经进入电子监控区。”这样,不仅提醒了小偷不要轻举妄动,又提醒了顾客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摄像头记录入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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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2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众场所,安装监控还是很有必要,很多案件全靠监控录像提供线索。

你既然到公众场所就不要怕曝光,选择的自由权在你。你还可以选择到没有监控的地方购物,比如网购。

作为商家可能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震慑犯罪分子不得不这样做,

至于说给顾客造成的心理影响,人家肯定进行过评估分析,然后才做出的决策,不可能头脑发热简单的一拍脑袋就上一整套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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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21: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oliven于2012-10-08 20:36发表的 :
公众场所,安装监控还是很有必要,很多案件全靠监控录像提供线索。

你既然到公众场所就不要怕曝光,选择的自由权在你。你还可以选择到没有监控的地方购物,比如网购。

作为商家可能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震慑犯罪分子不得不这样做,
.......

额,不是说该不该监控的问题。
是觉得这种温馨提示的表达法可能不够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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