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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重庆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 强制安环结扎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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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08: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龙网讯 (记者杨帆)8月30日,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政府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市人口计生服务近年来不断完善,“阳光计生”行动成效显著,市民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大月份引产被严格禁止。

  目前,“阳光计生”行动已覆盖全市区县(自治县),统一了人口计生信息市、区县、乡镇和村居四级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并在区县、乡镇和村居三级设置公开栏,通过电视专栏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保障其知情权。

  同时,我市已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行动。群众可自主决定采取何种避孕措施,服务部门对主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群众给予奖励。此外,强制安环结扎被严格禁止,对采取人流、引产补救措施的群众,须要当事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市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介绍,我市严格禁止孕妇大月份引产,未发生一例类似陕西安康怀孕7个月母亲被强制终止妊娠的情况。根据规定,怀孕6个月以上就属“大月份妊娠”。

  另据了解,我市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为主体,地方配套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在奖励扶助金方面,符合条件的全市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申领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年每人可申领1560元;在特别扶助金方面,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申领312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则可申领2760元。
http://cq.cqnews.net/sz/2012-08/31/content_19193674.htm
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中国特色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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