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82|回复: 1

[【社会视角】] 江苏靖江公安局承认用戳伤表述公务员砍人不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16 04: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5/012924967787.shtml
    近日,江苏靖江公安局副政委之子当街砍人一事引起热议。日前,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靖江公安”在其微博和博客上,发布该局副政委之子、该市公务员陆剑波持刀伤人一案的“案件情况”。此前,一段有关此案的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这份名为“陆剑波案件情况”的说明称,8月10日晚,民警赶到现场后,根据现场群众指认,民警将嫌疑人、东兴镇政府工作人员陆剑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伤者送医。警方现已查明,案发当晚陆剑波母亲缪某和邻居臧某因纠纷争吵并互殴,“缪某头部被臧某用砖块砸伤。此时陆剑波开车到家,见状持刀参与打斗,致臧某受伤。”警方称,陆剑波现在已被刑事拘留,“靖江市公安局将依法处理”。

  1982年出生的陆剑波是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子,现任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事发小区知情人士介绍,持刀男子陆剑波今年31岁,系共青团靖江市委公务员,目前正在当地一个乡镇挂职。陆剑波之父系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官方信息显示,“陆胜民负责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财务、基建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后勤管理科,联系新桥、东兴、生祠、马桥派出所。”

  伤者臧红梅和多名目击者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晚,陆剑波持刀砍人时,曾边砍边喊“公安局是我们家开的”。此外,8月11日下午,靖江公安局在通报中称,嫌疑人将受害者“戳伤”。该用词随即在微博上遭到各种吐槽,认为警方在玩文字游戏。《新周刊》官方微博就评论,“社会就这样被抡刀狂砍的衙内‘戳伤’了……”8月12日,靖江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媒体承认,用“戳伤”确实不严谨,已在后来的表述中改正。

  综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消息

  ■新闻链接

  官方描述:互殴 戳伤

  8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居民缪某(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妻)与邻居臧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此时,陆剑波(缪某之子)刚刚回家,见状即从车中取刀将臧戳伤。

  (8月11日16:54)

   好一个用“戳伤”,来表述公务员“砍人”,难道仅仅是不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6 06: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部门:发改委、宣传部、统战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9 02:26 , Processed in 0.13823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