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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男子冒充侦探合成假艳照 敲诈官员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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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0: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2日讯 几张合成的假艳照,就能让官员乖乖交钱?

  近日,假冒“私家侦探”敲诈领导干部的肖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肖某其实只是一个农民,初中文化,他通过技术手段合成艳照,敲诈多个地市和县区的领导干部。令人意外的是,有两名受害者在明知是假艳照的情况下,还是汇款给骗子。

  一张假艳照 骗倒真领导

  第一名受骗者老张(化名)是外地的一个副局长,2011年5月,他收到一条彩信,彩信中的图片显示,一男一女正在发生性关系。老张一看,这张图片的男主角,竟然有点像自己。

  图片下面有一段文字,文中要求,“三天内,打8万元到指定账户内”。对方还威胁说,如果没有在限定时间里打钱,就把彩信里的图片发给老张的亲人和朋友,还要传到网上去。

  虽然图片中的男主角有点像老张,但老张自己清楚,这并非自己的真艳照。于是,刚开始,他没有回应,也没有汇钱。

  但是,两天后,对方又发来一条彩信。这一次,老张坐不住了,他找到自己的表弟,还拿出了8万元钱,让表弟帮他把这笔钱汇到彩信发信人指定的账户内。

  明知是假的 还是要汇款

  老张说,他知道艳照是假的,但他担心这事闹到网上。其实他不知道,是他自己“多虑了”。

  因为发短信的人,其实是群发给成百上千名的官员,根本不打算将假艳照传上网,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如果老张不予理睬,骗子就会寻找其他目标。

  还有一名受骗者是外地某区领导。据老林说,2011年5月1日,他收到一封挂号信,信内有一张打印的照片,照片显示的是他坐在床上,旁边有一名看不出性别和面目的人躺在其脚边。

  另外,挂号信中还有一封打印的敲诈信,信中表示寄信人是 “私家侦探”,受人所托对老林进行调查,掌握了他“某些行为”,如果老林不希望这些行为公布的话,在收到该信后三天内,把8万元现金打入指定账户。

  老林都没等三天,第二天就把8万元钱汇到了骗子指定的账户。

  厦门领导识破骗局报警擒贼

  据了解,这两名受骗上当的都是内地的领导干部。而最终帮助警方擒获敲诈者的,是厦门市的一位领导。去年4月份,厦门的这位领导也收到了一封匿名敲诈信,信里有一张用他的头像合成的男女亲昵相片,寄信者要求他汇款8万元到指定账户,否则,要将他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

  但是,这位领导没有上当。他说,自己肯定没有去过相片中的地方,也绝对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于是,这位领导识破骗局后,立即报了警。

  根据厦门这位领导的报案,警方很快就将嫌犯肖某夫妻二人抓获。归案后,肖某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系列合成淫秽图片敲诈勒索案件。

  肖某还交待说,他和同伙“敬哥”合伙,冒充私家侦探,将合成艳照群发给各地领导,对各地市领导进行敲诈。

  议见·立场

  不做亏心事 不怕“艳照”来敲门

  既然明知是合成的假艳照,个别官员为何还甘吃“哑巴亏”?这么拙劣的骗术,为何能从官员手中骗走16万元?

  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种情况:可能是受骗官员做过风流事,怕被捅出去;也可能是他没做过风流事,但身上也有其它方面问题,怕因此“东窗事发”。

  总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假艳照敲诈官员事件屡屡得逞的背后,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心中“有鬼”,去过不该去的地方,干过不该干的事情。

  幸好,受骗官员当中,没有一位厦门的。而且,骗局能被揭穿,还是因为厦门的领导干部“身正不怕影子斜”。

  领导只有不做亏心事,才敢直面假艳照。如果各地的领导干部都能做到“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用假艳照敲诈官员必然失去“市场”。

  骗子合成\"艳照\"敲诈厦门官员 此前多名受害者\"破财消灾\"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温婧

  自称所谓的“私家侦探”,却从网站下载领导干部的照片后,用电脑将照片合成艳照,然后将艳照附上敲诈信后寄出,包括福建、贵州等上百名领导、企业家都收到了这样的“艳照”。湖南男子肖某夫妻参与演出的这出“大戏”最近在厦门落幕,他们因犯下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贵州厅官被敲诈8万元

  2011 年上半年,贵州某厅官收到一封来自湖南省邵东县邮寄来的挂号信,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淫秽不堪的照片,再仔细看看,照片显示的是其坐在床上,旁边有一名看不出性别和面目的人躺在其脚边。另外还有一封打印的敲诈信,信中表示寄信人是私家侦探,受人所托对其进行调查,掌握了其某些行为,如果其不希望这些行为公之于众的话,在收到该信后三天内把8万元现金打入某农行账号。之后,该厅官往该账号汇入了8万元。

  事实上,这只是其中一个官员被敲诈勒索的过程而已。当然,并非所有被敲诈勒索的官员都采取这样妥协的方式。

  厦门官员果断报警

  “我根本没有情人,更没有跟情人约会的合影!”。2011年4月27日,我市某官员接到敲诈信后立刻报警,随后公安机关根据该官员的报案予以立案侦查。

  通过调查掌握的线索,警方发现肖某以及其妻子小丽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随着肖某、小丽于2011年6月10日在湖南省双峰县蔡和森大道被警方抓获归案后,一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以合成淫秽图片为手段的系列敲诈案才浮出水面。

  敲诈团伙分工明确

  据介绍,从2011年4月上旬起,这个敲诈团伙利用网络获取某些领导干部的照片、通讯地址等,再用电脑分别合成他们与女性的淫秽合照,然后附上敲诈信,威胁收信人将钱汇到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否则就将淫秽照寄给其当地的上级纪委或家属。

  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写信,有人负责取钱,还有人负责投递敲诈信件。这些敲诈信分别寄给福建、贵州等地的领导和企业家。果真有一些人上当,往他们的账户上汇款。截至犯罪分子落网,已有多名被害人汇款几十万元。

  但是,让办案民警尴尬的是,很多受害人采用“冷处理”的方式,有的不予理睬,没有报警,有些汇过款的则不承认往敲诈账户中打过钱。更有甚者,去打款的原因,只是因为担心对方把这些合成照到处寄,到时候有口难辩,影响自己的声誉和仕途,图的是破财消灾。

  夫妻双双获刑罚

  我市检察院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被害人钱款共1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是共同犯罪。而小丽明知银行卡内的款项是非法所得而多次帮助取出或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不过肖某到案后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部分赃款,且向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部分赃款,具有确实的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近日,一审法院就这起备受关注的敲诈勒索案做出判决,判处肖某犯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从犯小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 林盛伟)

http://news.dayoo.com/society/201206/22/53921_24558027.htm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坏人就是利用了某些官员的弱点,所以廉政建设要坚持不懈的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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