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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贵州男子加工销售地沟油24.6吨获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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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22: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6-08 17:54:5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8日电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贵州省第一起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被告人伍远兵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被告人伍远兵系贵阳花溪卫远饲料油加工厂合伙人。2009年底,伍远兵伙同他人(在逃)共同出资在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成立贵阳花溪卫远饲料油加工厂,投产后由于饲料油没有销路,伍远兵与他人共谋用潲水油、劣质猪皮油(统称毛油)加工成猪油进行销售。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伍远兵从他人处收购潲水油、劣质猪皮油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24.6吨,并销售至多家餐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远兵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新华网 ) 责任编辑:NN079
http://news.163.com/12/0608/18/83GDF8MS00014JB5.html
就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才会出现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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